在呼伦贝尔的郊外
1
“呼伦贝尔今年是暖和的,不用怕。真的很暖和,去年是四十度,今年才三十度。”平姐在电话那边频频宽慰,我在这边频频点头。嗯,三十度,真是很暖和——可是,这三十度前面的定语省略得却是如此让人惊心:零下。
零下三十度,这就是呼伦贝尔的暖和。
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郑州起飞,快五点的时候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然后转机去呼伦贝尔。机票上的目的地是海拉尔。海拉尔是呼伦贝尔的首府,因城北的海拉尔河而得名,而海拉尔这个词则由蒙古语“哈里亚尔”音译得来,意为野韭菜。闻名思意,海拉尔河两岸长满了野韭菜。
在一号航站楼办完登机手续,在候机处见到小周,她正在一家咖啡店里坐着,手执iPad看电影。打了招呼,她便很庄重地站起来,把御寒装备展示给我看:老棉裤和皮靴子厚得不能再厚,沉得不能再沉;另有一顶雪白的皮帽子,严严的护耳下面露着长长的绒毛。这阵势俨然比《林海雪原》的杨子荣还要强悍。在暖融融的候机厅里,人人都轻衫薄裤,宛若春装,她显得非常滑稽。我忍不住大笑。
“你不要笑,到时候你八成会羡慕我。”她说。
将近七点,我们登机。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越来越低。我一直看着窗外,月亮大大地挂在夜空上,毛茸茸地亮着。大地似乎是一片黑。仔细看,又不是全黑,能看出大片大片的灰白。我想象着自己把手放在那片灰白上,那一定是极度的寒凉——那是雪,我确认。平姐说,呼伦贝尔一旦下了雪,这雪最起码会和人们待上半年才会走。雪意味着河流,意味着牧草,意味着灭菌……后座上的两个人也在议论那些灰白是不是雪,最后他们都肯定地说不是雪。我听着,默默地笑。看来他们对呼伦贝尔的了解程度尚不如我。怎么能没有雪呢?对于呼伦贝尔而言,雪是另外一种意义的土地。
飞机仍在降低,机场近在眼前。我在心里默念:呼伦贝尔,我回来了——是的,不是“我来了”,而是“我回来了”,仿佛它是我的一个家。
可是,它难道不就是我的家吗?我一直想要的一个家?所以,我才会六月刚刚来过,十二月就又来。
终于降落。我们等行李。行李转盘只有一个,人们都簇拥在那里。我站着站着,已经不自觉地围严了围巾,又罩上了羽绒服的帽子。尽管如此,脚上的靴子却很快变得凉刷刷的了,我开始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冰箱中。
这冷,果然是零下三十度的气势。零下三十度的呼伦贝尔啊,我回来了。
2
平姐是我在呼伦贝尔情谊最深的朋友。她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在呼伦贝尔。”某年春天,她来郑州开会,正赶上郑州春热,三月份就已经是三十度,她又干又燥浑身难受,只待了一天就匆匆离开。每次说到这件事,她就感叹:“哎呀,那地方,你看你……”她慈悲的眼神咽下去了没说的那半句话:“你真可怜。”自从来过呼伦贝尔之后,我也觉得自己真可怜。
先去吃饭。和夏天来时一样,吃饭的地方是诺敏塔拉奶茶店。这是很有地方特点的一家奶茶店,夏天来的那次,我在这家奶茶店坐定,一口气儿喝了六碗奶茶。这次依然是。喝奶茶,吃油果子,吃牛羊肉,我从未觉出任何不适。2005年,我第一次到内蒙,去的是锡林郭勒。2011年,我第二次去内蒙,去的是科尔沁。来过呼伦贝尔之后,我可以确定,呼伦贝尔有着我见识所及的中国最美的草原,而这里的吃食也让我宾至如归,仿佛我天生就是这里的孩子。
吃得心满意足后来到宾馆,一进房间就被热着了。温度计显示也是三十度,零上。从零下到零上,一道门就是六十度。身上顿时汗意涔涔,便迅速地脱衣服。行李架上已经堆满了平姐准备的东西:帽子、手套、羽绒背心、棉裤、靴子……全都是零下三十度适用。好吧,我知道,剩下的几天里,我都会在零上三十度和零下三十度这两个数字上打滚儿:不是零上三十度,就是零下三十度,别无选择。
这很好。我喜欢。过山车也不过是这种玩法吧?
3
次日一早,我们去看“首届鄂温克国际冰雪汽车争霸赛”开幕式,离海拉尔不远,在鄂温克旗的茫茫雪原上——在呼伦贝尔,只要一离开海拉尔,就进入了茫茫雪原。场地上彩带飘飘,彩旗招展,在雪原上映得格外鲜艳。但最好看的还是人们的衣服,一到那里我就被他们的衣服迷住了。几乎所有人都穿着民族特色的袍子。男人的袍子都过了膝盖,雪白的毛边既气派又温暖。腰带松松地扎在小腹上方,把他们的肚子都显得大大的,可是男人的大肚子再没有比这时候显得更威猛壮实的了。女人们呢?因为袍子的厚,都显得笨笨的,胖胖的,却也是娇娇憨憨的。她们的颜色真是丰富:宝蓝、胭脂、玫红、姜黄、月白……前襟后背都起着各色团纹,领口袖口都绣着云头花边。她们在一起说笑着,每个人嘴里都吐着缥缈如仙的白气儿。无论男女,每个人都戴着皮帽。小周的皮帽在这里和他们浑然一体,无比和谐。
我开始羡慕小周了。
仪式开始。其实最重要的程序就是这一项:一个健朗的老人走到舞台中央,用蒙语做了长长的祈祷。他的声音坚实,悠长,苍劲。最后,他朝着天空高声喊道:
“呼来!呼来!”
平姐说这是祝福的意思,和我预想的一样。虽然我一点儿也听不懂蒙语,可是一种本能的直觉领着我奔向了这个答案:必须是祝福,只能是祝福啊。
午饭后,浑身荡漾着阳光发散出来的微醺酒意,我们去看冬泳。零下三十度冬泳,这在我以往的经验里简直不能想象。本是怀着好奇来看传奇,可到了现场我却只有欢乐。因为所有的人都是那么欢乐。冰封的伊敏河宛如一条白龙延伸至远方,因为冬泳的缘故,一小段龙身被挖出一泓长方形的水面,河水像心脏一样裸露了出来。我走到近前,看着清澈的黑灰色的河水。这就是冬泳的舞台,也是欢乐的源泉。男的,女的,胖的,瘦的,专业的,业余的,轮番秀着他们的技艺和胆略。但见他们在池边站定,随着口令扑入水中,一瞬间如蛟龙入海,击打得水花四溅,波浪汹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游完后,他们上岸披上浴巾,英雄似的挥手致意,接受人们的欢呼喝彩。他们的身体被冻得紫红紫红,仿佛是正经受着酷刑,可是人人脸上又都笑容灿烂,仿佛正拥有着极大的享受。这是我不能理解的境界,可我钦佩得不行,不由得想起网络上正流行的新词:不明觉厉——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
我们在河道上散了一会儿步。这凝固的河流,终于能允许我们自由行走。这真是宽容的河流啊,在呼伦贝尔,它阔绰地拿出了六个月时间,放任人们小小的脚步亲吻着它的皮肤,一步一步地在它的怀抱里行走。
4
看冰雪那达慕那天更暖和,才零下二十度。冰雪那达慕是此行的重头戏,也是我久已期盼的事。会场也离海拉尔不远,不过一个小时车程。路上车很多,也不时有骑马的人,三三两两。他们不走公路,走的是路旁的雪地。冰天雪地里,人骑着马慢慢悠悠地走着,虽然在车里坐着,我却忽然觉得自己也是那骑马的人。
“那达慕”也是蒙语的音译,游戏的意思。套马,赛马,摔跤,射箭……是娱乐盛会,也是体育盛会,更是蒙古族传统民俗文化的集中展示。以前我只知道有夏季那达慕,认识平姐后才听说还有冬季那达慕,也就是冰雪那达慕。此行前跟一个蒙古族的朋友说起此事,他叹道:“哎呀,你可真有福气,我还没看到过呢。”
那达慕总是少不了蒙古包。旷野之中,极寒之地,蒙古包就是一个个珍贵的家。有一个包外面贴着一块牌子:鄂温克。平姐说这就是我们临时的家。进入包里,已经有了人,却是生面孔,连平姐也不认得,于是我们自顾自坐下,和他们笑笑,便拿起桌上的零食吃起来,也喝起了奶茶。包里很暖和,因为生着火。渐渐地,包里人越来越多,没地方坐的人就站着,站着的人也是大大方方的,没有丝毫拘束,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他们是那么自然,我们也是那么自然。没有姓名的人们聚在这包里取暖,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过了一会儿,喇叭里宣布那达慕仪式即将开始。我们奔跑出来。音乐声起,远远地看见一排排骏马上旗帜飘飘,整装待发。两排人流左右站立,很自然地形成了一条宽阔的道路,夹道欢迎着即将登台的主角们。终于,他们来了: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旗;鄂温克族,俄罗斯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看见鄂温克的时候,我觉得格外亲切。夏天我来呼伦贝尔,到了鄂温克的敖鲁古雅乡,和他们的驯鹿亲近了许久。现在,我又看见了他们。他们戴着鹿皮帽子,帽顶上还装饰了俏皮的鹿角,他们的长袍短褂也都是用鹿皮做的,闪烁着灵动的驯鹿斑点……除了俄罗斯族因为载歌载舞而显得格外活泼外,其他代表本民族出场的人们的神情都是庄重又淳朴,骄傲且天真。在一排骆驼队上,我甚至看到了雍容沉着的王者之风。我向他投以折服的注目礼——对了,骆驼,我以前见过骆驼很多次,都是在夏天,那些骆驼因为掉毛而斑驳寒酸,丑陋不堪。而这呼伦贝尔冬天的骆驼,却长绒飘飘,气质华贵,漂亮极了。
——终于逮着了一个机会,我借穿了一下别人的蒙古袍。第一次穿蒙古袍是在2005年的锡林郭勒,在一个牧民家。我本来就胖,穿上一层层裹着腰肢的袍子就更显得虎背熊腰,非常难看。可是我还是拍了很多照片。这次穿是第二次,皮袍子很沉,但是我却觉得它沉得那么踏实。我深深地嗅着衣服上的气息:牛羊肉的腥气,雪的清气,汗的浊气,油的腻气……这气息并不芬芳,而是那么厚实、厚道。袍子是靛蓝色的,衣襟、袖口和领口都镶着金和赤两道细边儿,尖尖的帽顶上垂着鲜红的丝绦……在这天地间,穿着这样的袍子,就觉得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衣裙了:可以骑马,可以端坐,可以卧雪,所有的风雨都在这袍子之外。长生天下,绿野地上,这袍子就是一座移动的蒙古包,让人随时都能够幕天席地,在任何一个地方安详。
这沉重的、庄重的、贵重的衣服啊。它必须是重的。
平姐说我这个样子很像是蒙古族里的布里亚特人。我非常荣幸。
5
本来就是不折不扣的吃货,呼伦贝尔的美食更让我尽显饕餮本色,每顿饭都吃得打嗝。平姐是最好不过的饲养员,除了奶茶和手把肉,她还让我们吃到了以毒攻毒的冷饮和冻果:雪糕,冻梨,冻柿子。我们在三十度的房间里吃着这些冷食,听任它们在齿间一点点香甜松软……似乎生之美好,全在它们的给予。
印象最深的是那天平姐请我们吃火锅。一个很普通的小店,火锅却太超凡了。我从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牛羊肉火锅。吃着这样的火锅,我承认,我曾经吃的火锅都不像是火锅。所有的人都大口大口地吃着。当然能吃和会吃是两码事。最会吃的还是呼伦贝尔的朋友们,他们熟稔地使用着小刀,灵巧地为我们剔肉。有最会吃的人居然随身带有小刀,把每一片肉都片出美丽的形状,最后甚至把骨头缝里深藏着的最犄角旮旯的肉也都剔了出来,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纯净的骨头。他们吃肉的时候是那么欢喜,那么珍爱,绝不浪费一丁点儿。很久以来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惑着我:他们这么爱牛羊,到宰杀牛羊的时候心里可怎么过那个坎儿呢?现在,看着他们吃肉,我明白了。牛羊就是他们的庄稼。他们养的时候是珍爱的,吃的时候也是珍爱的。这才是真正的珍爱。
他们说,一个牧人能证明自己是好把式的时刻之一就是:在宰杀牛羊的时候,让它们的生命以最小的折磨得到最高度的收获,连一滴血都不会被浪费,进而被做成绝妙的美味。他们说,小时候他们都被教育过,谁吃肉吃得越干净,谁将来就越有可能有美满的姻缘:女孩子有如意郎君,男孩子有如花美眷——这显然是一种委婉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懂得珍爱。他们还说,草原上的人们用树木,转草场,吃牛羊,做奶酪……在领受草原给予的这一切时,他们都是那么知恩,那么有分寸,那么有余地,都只够最基本的使用和消费,绝不贪婪,更不奢侈。不知恩、没分寸、贪婪奢侈的都是外人——让人羞耻、让人鄙视、如我之类自外而来的人。
吃饭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听故事。主讲人自然是平姐。平姐讲骨头的故事,她说羊膝盖上有块骨头像玉一样,叫嘎拉哈,女孩子吃到嘎拉哈就要珍藏起来,这是女孩子特有的玩具。将来女孩子出嫁之后,如果想家,只要摩挲一会儿从娘家带来的嘎拉哈,就能有效地缓解一下思乡的煎熬。狼的嘎拉哈则更好,据说还可以消灾避邪……
平姐也讲孩子的故事。她说在清朝的时候,鄂温克的男人因为骁勇善战,几乎都被派遣到新疆去当兵,女人们在家守着,眼看人丁寥落,她们便商量:“咱们去新疆取孩子吧。”千里迢迢,万丈风霜,她们为了血脉的薪火相传,就结伴徒步赴疆。“取孩子”——本是如火如荼的男女情事,想起她们的身影,我顿时觉得这三个字无比悲壮、亲爱和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