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现代化机遇被延误的原因
1.权威政府走向非理性,后发优势转为后发劣势
应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建立,使中国的发展有了稳定的环境和权威的政府,形成了现代化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正如西方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所说的,对于后发展国家,一个有效的中央政治权威是现代化的决定性前提。而有关成功地实现“后起的发展”的国家(如日本、德国、韩国、新加坡)的历史事实也表明:那种以自由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原发”型的渐进式发展,在一个为主要资本主义列强所支配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中,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无论是就外部而言,要取得政治经济灵活运作的自由;还是就内部而言,要改变制度、重新组织阶级力量、动员剩余物资、重建经济和维持社会政治稳定,国家政权的作用,都是决定性的。但是,作为后发展国家的政府,必须是理性的权威政府。因为,“现代化要求具有变革能力的权威,社会和政治的根本变革源于人们有目的的行动。因此,权威必须属于人而不能属于不变的法。此外,人们必须拥有权力以实施变革。因此,权威必须集中于某些坚强有力的个人或集团之中”。
正因为权威是拥有权力的个人或集团,如果缺乏自下而上的有效监督,权力的过分集中就将成为必然。就如美国社会学家列维在分析后发劣势时所言:后发国必须由政府组织大规模的行动来实现这个过程,这就很可能会影响民主政治的发展。而理性是一种智性,源自于人的自觉,是对人的行为方式的自觉约束,可以使人的行为方式合理而有序。所以,只有具有理性的权威政府,才能把握其权力的“度”。
翻开建国以后的历史可以发现,以中国共产党人为执政代表的中央政府,是在与反动的国民党政府的斗争中树立起自己的权威的。它的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所以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它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力量,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整合了有限的物资资源;不仅巩固了新生的国家政权,迅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还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但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作为权威的中央政府,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恰恰从理性走向了非理性。主要表现为: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的过度中央集权;在个人和组织关系上的个人专断;在战略决策上的非科学化。那么,一个以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为己任的中央政权,何以会走向非理性?
首先,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使然。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中国跨越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是发展生产力的任务是无法逾越的。新中国面临着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恢复国民经济和搞工业化的重任,又受到了物质技术基础薄弱,特别是资金缺乏的困扰。而苏联以其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范例。计划经济体制的长处就在于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并奠定工业化的物质基础。于是,计划经济体制,就成为中国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寻求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
1950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其基本内容是统一财政收支,重点是统一收入。财政工作的统一,“实际上是确立国家统一后的财经管理体制……奠定了以集中统一为基础的财经管理体制的雏形”。1952年11月,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1953年2月,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中央一级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建立基层企业和基层工作部门的计划机构”。1954年2月,中共中央进一步要求,“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市)、直属市及县人民政府,应设立计划委员会”。同时,在我国的第一部《宪法》的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在1953-1956年间,国家计委统一下达计划的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达60%左右,并先后对粮、油、棉等实行统购统销,对轻工业产品实行定购包销,计划调节向农业、商业渗透。国家通过建立这些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组织,形成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计划经济体系,并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下来。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是以政府的行政管理经济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它要求一切经济活动,从资源配置、生产计划、产品交换到收入分配,都得由政府的指令性计划来决定。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来保证。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已形成了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并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由于历史的惯性和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终于演变为党政不分,指令性计划决定一切、管理一切的过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其次,个人崇拜的推波助澜。
我们知道,毛泽东无疑是属于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具有特殊的品质,使他超出一般人之上,并被认为是超自然的超人,或者至少具有非凡的特殊才能”的超凡魅力型的领袖。正因为其超凡的人格魅力,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作出决议,明确规定毛泽东具有最高领袖地位和最后否决权资格,使其成为拥有绝对权力的权威。但在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防止和反对个人崇拜,始终是毛泽东所遵循的一个马克思主义原则,他自觉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反对脱离群众的个人英雄主义,反对个人崇拜。
1956年的苏共二十大以后,毛泽东还从斯大林搞个人崇拜的严重错误中意识到,要有制度上的保证,方能制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他指出:“我们要是不愿意陷到这样的泥坑里去的话……我们需要建立一定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执行,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这种制度就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依靠民主集中制,依靠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的功绩,就是告诉我们,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我们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
然而,就在两年后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两种个人崇拜的说法,对个人崇拜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认为:一种是正确的,如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正确的东西,我们必须崇拜,永远崇拜;另一种是不正确的崇拜,不加分析,盲目服从。同时,他还讲到反对个人崇拜的目的也有两种:一种是反对不正确的个人崇拜,一种是反对崇拜别人,要求崇拜自己。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他和周恩来、陈云在“反冒进”问题上有了明显的分歧,使他感觉到他的主张、意见已不能像以前那样顺利地贯彻执行了,必须重树个人权威。但两种个人崇拜的说法,模糊了崇拜真理和个人崇拜的概念,并把对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的尊敬和对马列主义的信仰混淆起来,彻底地否定了马列主义关于“反对一切个人崇拜”的重要原则。其后果就是从此不能再提反对个人崇拜。1959年的庐山会议就是明证。于是,个人崇拜之风在中国大地上愈演愈烈,不仅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且助长了毛泽东的个人专断作风。
个人崇拜现象之所以能够在新中国发生和蔓延,除了上面提到的国际国内因素使毛泽东以非常规的方式提高个人影响力这一主观原因之外,应该说,对毛泽东个人权威的迷信和盲从是其产生和发展的心理基础。毛泽东是一位对党、对中国革命乃至新中国的发展都有突出贡献的伟人,他的能力、他的人格魅力,尤其是他对中国革命与建设立下的丰功伟绩,构成了人们敬仰、服从甚至迷信他的基础。朱德在回顾自己的历史时说:“与毛主席在一起时,打仗就能胜利,离开毛主席,有时打仗就要吃亏。跟毛主席在一起虽然也有争论,但最后还是顺从了毛主席的领导。”薄一波也曾回忆说,“由于毛泽东的伟大功绩和崇高威望,在我们党内,从上到下,几乎都认为毛主席一贯正确,没有也不会发生错误。即使自己的看法和毛主席有不同,也总是从自己方面检查,找原因。记得我的一位老领导和一位老战友曾不只是一次告诫我:毛主席讲的话,如你觉得不对,千万不要讲,你回去想想,慢慢就会知道毛主席是正确的。长期以来,在我们的脑筋里,的确形成了一个思想框框:毛主席说对,就对;说错,就错。人人都以毛主席的是非为是非”。当然,长期的封建社会造就的顺从上级和权威的心理也加深了人们对毛泽东的迷信和盲从。
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必要的监督。由于过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表现为党政不分,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又极不健全,单就党的主席一职,其权力从来就没有明文予以限制。对于自下而上的监督,又在反右派斗争中遭到了无情批判:“一谈到制度问题便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一谈到党的领导的问题便是反对党,一谈到新社会中的错误便是希望回到旧社会中去。”1958年初,毛泽东又提出“大权独揽”、“第一书记挂帅”的领导原则,个人决策代替集体领导,更使领导体制带上了浓重的“人治”色彩。于是,毛泽东与全党及党的其他领导人之间便逐渐形成了领导与服从、指示与执行的不正常的关系。“在南宁会议以后,毛泽东就不经常参加中央政治局会议,往往是他在会前提出一些问题让大家讨论,会后向他汇报,他同意了才算数,否则,或者是重议,或者是按他的意见办。”事实证明,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政治体制为个人崇拜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空间。正如邓小平所说:“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
再次,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漠视。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迅速改变长期以来“一穷二白”的面貌,如何使社会主义制度获得坚实的物质文化基础,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项极其艰巨的历史性任务。毛泽东更是心系六亿人民,希望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彻底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让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因此,他千方百计想办法加速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步伐,“赶超战略”正是其急迫心情的体现。
1955年3月21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赶超思想,即“要在大约几十年内追上或超过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10月,又具体地指出,“我们的目标是要赶上美国,并且要超过美国……究竟要几十年,看大家努力,至少要五十年吧,也许七十五年,七十五年就是十五个五年计划”。尽管几十年的时间赶超发达国家也未必科学,但这时基本上还是想“稳中求快”。1957年,毛泽东率团赴苏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和各国共产党代表会议,会上,赫鲁晓夫提出“今后15年内不仅赶上并且超过美国”的目标,毛泽东受其启发,提出了“十五年后我们可能赶上或者超过英国”的行动口号。同年底,刘少奇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代表党中央正式宣布:“在十五年后,苏联的工农业在主要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者超过美国,我们应当争取在同一时期内,在钢铁和其他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上面赶上或者超过英国。”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召开,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总路线的指导下,大会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思想就是:我们要求的建设速度,不是一般地超过过去的中国,一般地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这一点我们已经做到了。我们要求的建设速度是成倍地、几倍地以至几十倍地超过过去的中国和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于是,毛泽东提出了“七年赶上英国,再加八年或者十年赶上美国”的设想。6月21日,毛泽东又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三年基本超过英国,十年超过美国,有充分把握。第二天,还在薄一波呈送的《汇报提要》上批示:“超过英国,不是十五年,也不是七年,只需要两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这里主要是钢。”
如何实现“赶超战略”?民主革命时期的成功经验成了重要的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