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宋教育理念的转变
各级教育机构是统治者宣扬主流文化及核心价值观念的重要阵地。唐代以前,我国的教育基本上处于“学在官府”的层面,只有“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国之俊选”等才具有进入“国学”的资格。“乡学”虽专为下层民众子弟设立,但仅小学而已,经过“选士”、“取士”之后,只有寥寥数人进入“国学”深造。“官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只是在于培养贵族子弟成为具有统治能力的政治权力继承者,至于普通民众则无入学接受教育的权利。汉代由于经学的影响,精英化教育的特点更为突出,其所采用的教材就很能说明问题。唐代之前的教材以《易》《尚书》《诗》《礼》《春秋》为主,目的在于“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可见,教育内容主要强调知识性、历史性和政治性,旨在为国家培养政治管理人才。
虽说“经学盛于汉,汉亡而经学衰”,但直到唐末宋初仍“笃守古义,无取新奇,各承师传,不凭胸意,犹汉、唐注疏之遗也”。随着宋代理学的兴起,学问研究逐渐从对古书的注疏、盲信转向对人自身的关注,人们开始重视“关于‘人’的学问。它所讨论的大概都是关于‘人’的问题,例如: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和任务,人和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性和人的幸福”。由于关注的侧重点不同,理学家们更加注重教育在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养成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在“五经”的基础上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使伦理成为教育的关键词。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宋代完成了一个重要的转向,即由经学转向理学,或由知识转向伦理。”这一转向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为儒家教化在民众层面的推广奠定了广泛基础,因而对宋代以后的教育尤其是私学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官学教育的蓬勃兴起
元代之前,官学教育主要分为府学(州学)和县学两级,元、明、清三代在府学和县学之外增设了社学,主要目的在于加强乡村教育。
就衢州地区而言,州一级官学始建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也是浙江最早建立的五所州学之一。至元十三年(1276)于故址建礼殿,二十一年(1284)建文庙;嘉靖九年(1530)建启圣祠;万历五年(1577)建明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改建求益书院,后迁入正谊书院。衢州州学作为该地区的最高学府,从唐朝建立之后直到民国时期,屡遭兵燹和风雨侵蚀,历代官员不懈努力,屡次修葺、改建、扩建,未曾中断,培养了大批人才,“治心如阅道,矢节如毛公注,徐公存者出乎其间”。
衢州地区的县学建立时间先后不一,也曾历经修(迁)建。
经过五代十国的长期割据,北宋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但因经济实力有限,官学教育一度难以恢复,直至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以后,各州、郡才开始纷纷设立官学,“大中祥符四年,永康军始立乡学,为州郡立学之始”。
但由于办学经费、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宋初的官学教育并未得以振兴。宋代官学的真正振兴是在宋建立八十多年后的庆历年间。我们可以从表11中看出,北宋时期衢州地区的县学,除西安、开化县学的建学时间地方志中无明确记载之外,龙游县学建于庆历四年(1044),江山、常山县学分别始建于熙宁、绍圣年间,都比大中祥符四年较晚。同时,各县学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从建立之后历经元、明、清三代的漫长岁月中,屡遭兵燹,轻则“梁栋亦圮”,受风雨浸淫,“墙壁破”,“楹柱”、“析木朽腐”,“瓦壁缺坏”,重则“墙屋薪木皆毁”,从而不得不屡次修葺、改建甚至迁址。历代地方官员、士绅、商人及民众的捐助,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县学经费的不足,并使修缮和维持工作得以完成。也正因如此,各县学得以延续和发展,承载和发挥了重要的宣传教化作用。
汪芳在为常山县学所作的题记中说道:“学校所以明人伦而善风俗,所以育贤才而应时需,其关系重矣。”此语充分揭示了学校教育的两大主要目的:一方面秉承历代官学教育的宗旨,强调教育的政治性和历史性,即重视为国家培养入仕之士,以备国家之用,“今天下宾兴,士群至于王庭,与备官使于中外者,必自县学始”;另一方面将化民成俗、提高人们的伦理道德修养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以充分发挥教育在感化人心、提高伦理修养方面的普世功能。这无疑是中国古代官方教育的一个重大转型。这一转型与科举选士所造成的弊端不无关系,明代学者谢铎一针见血地指出:“今学校之设遍天下,天下之士盈学校。其所读诵者皆六经四书之文,其所讲习者皆孔孟程朱之道,不可谓不知所学矣。”然而,读书人虽然精通六经四书,但没有真正达到圣人设教著述之根本目的,“古之学者所以穷理而尽性,所以修己而治人,今学校之士不过缀文词以窃科第,钓声誉以谋利禄”。学校教育如果单纯作为读书人谋取功名利禄的工具,那就严重违背了办学之初衷,“后世之教及于士而不及于民,所以教者又皆记其文而遗其实”。
许多官员和儒士正是认识到了这种弊端,因此在强调育才的同时,深刻反思教育的真正目的,“身不立,名不扬,亦尝有终夜不寐者乎?宗族称孝,乡党称弟,亦尝求古人而企及者乎?见危致命,见得思义,亦尝有昧古书之言而反之者乎?若犹未也,则是教之未至也”,于是就一再强调修己、孝悌、义利等儒家核心价值观念,以期达到“因古之名,求古之实”的目的。衢州地区在北宋一代就设立县学五所,打破了唐末至宋初很长时间仅一所州学的局限,从而使更多人获得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加上教育理念的初步转变,官学教育虽仍以培养国之栋梁为主要目标,但教育在家庭、宗族伦理中的作用为更多的人所重视,教育在改善民风民俗、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受教对象再次下移,元代乡村“社学”的设立即是其重要的表现。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世祖颁布有关法令,规定每社(元制50家为一社)建学一所。明洪武八年(1375),西安县城建立了四所社学,成化、弘治年间,朝廷屡诏修葺。此后,各地纷纷兴建社学。明清两代,衢州地区包括衢县、龙游、江山、开化、常山,先后共建社学三十余所。教育对象上,农闲时令“各闾里之子,无贵贱少长从便就学”;师资方面,一般由官员聘任私塾教师担任,学官循例检察;教育内容方面,“成童而下习幼仪,诵小学日记故事,书精诵,事强记。而上习大学,诵语孟经史,依仁游艺”;教学方法上,“先生讲解,喻以要义,毋徒诵说,要实践也。于此勤而业进者赏,大进者升乡校,不进戒夏楚,顽罚桎梏”,并为“不能达于学者”创造再次学习机会。社学的广泛兴起,不仅扩大了教育对象,使广大平民子弟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而且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都有重大改革,其所强调的循序渐进、注重实践等原则,更有利于将国家的主流意识及核心价值渗透普及到更广泛的民众之中,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
(三)民间教育的兴盛
自西周始,中国古代一直都有“私学”或民间教育的存在。作为官学教育的有机补充,民间教育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唐末宋初,由于社会动荡,官学教育普遍衰落,私学逐渐兴盛,“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固有的文化教育机构的衰败必然导致相应的社会功能的缺失。而社会系统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其自我修复机制必定会发生作用,以弥补相应的功能缺陷”。民间教育正是这一修复功能的具体表现,在此特定条件下,“教育之权由公家移于私家”。
衢州地区的私学教育始于唐,发展于宋,明清两代达到高峰。大致可分为书院、义学和私塾三类,其中以书院的规模最大,影响最为广泛和深远。衢州地区的书院最早可追溯到南齐,时人徐璠之与其好友颜延之于太末县(今龙游)建立蒙山精舍,课授生徒。唐末,“前代庠序之教不修,士病无所于学,往往相与择圣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唐嗣圣至垂拱年间(684—688),衢州须江县高士祝拒荐朝官,在江郎山设馆,讲经谈道,至耄期不倦,此为书院的早期雏形。神龙年间(705—706),位于今衢州地区的盈川东龙丘山建有九峰书院,唐侍郎徐安贞青年时期就在此研习经史,五代名僧贯休也曾读书于此。此后,书院教育得到蓬勃发展。两宋至明清时期,衢州地区先后建有大小书院七十余所。名噪一时、影响深远者有柯山书院、清献书院、衢麓讲舍、明正书院、正宜书院、逸平书院、包山书院、定阳书院、鹿鸣书院、青霞书院等。书院广泛收徒授教,聚徒讲学,不仅加强了各地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而且极大地促进了衢州地方文化的发展。当时的柯山书院,先后邀请朱熹、徐存,学者卢襄、冯熙载、赵令衿等理学大家前来讲学,一时间“四方之士云集”。宋末元初,著名文献学家马端临亲自出任柯山书院山长。
衢麓讲舍建成之后,“东郭邹公守益,明水陈公九川,绪山钱公德洪,龙溪王公畿,尝偕六学师生讲学于斯”,为儒学在衢州地区的广泛传播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包山书院由“听雨轩”发展而来,信州“鹅湖之会”后,朱熹、吕祖谦、陆九渊、张栻转道包山,寓轩教学,论道赋诗,盛况空前。听雨轩一时成为传道之薮,风雅之归。书院以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为主要教学内容,旁及文史,兼设适应科举考试的课程。在当时的理学家看来,正是由于北宋官学的功利性,缺乏道德培养和伦理教化,致使学者社会责任感下降,社会风俗败坏。因此,朱熹所拟定的《白鹿洞教条》特别强调伦理教化以及修身养性方面的内容,首先要求做到的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然后要求的才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在修身养性和处世接物方面,则提出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目标,在修身方面要求“言忠信,行笃敬,惩愤窒欲,迁善改过”;在处世方面要求“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接物方面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白鹿洞教条》深刻地折射出朱熹的教育理念,具有丰富且深厚的人文意蕴。这既是一种理念,体现了对传统儒学的复归,又是一种实践,它使儒家伦理更为全面地走向社会。因此,《白鹿洞教条》极大地影响了此后书院的发展走向,当然也对衢州地区书院产生了重要影响,衢州书院学规也大抵与此相同。
书院与理学的发展互为因果,“宋、明理学所以特别发达,一方面固然因为它本身价值有扩大的可能性,而一方面还因为它有宣扬的凭借之所,足以养成风气。因此在清以前,书院之升降与理学之升降互为因果”。尤其是书院的伦理化、规范化趋向,更使儒家文化走向民间,有学者指出:“儒学至南宋以后随书院的广被而盛,并随书院的传播而深入民间,遂取佛老之说而代之,再度发扬光大。同时亦因书院讲学的推崇孟轲的学说,使孟子在学术、教育界的地位,逐渐高升至仅次于孔子之位,这种情形历元、明而不衰,使儒学家思想再度控制了此后千余年间的社会。”书院得到蓬勃发展的同时,学塾教育也开始勃兴。学塾又分为义学和私塾两类,“比闾术党之间创设义学,以推德意而广教育”。义学一般依靠大宗族的祠产或个人的捐助集资而设立,主要教授本族子弟,同时教授乡里子弟;不仅免除学费,甚至还可免除食宿费用,使“贫不能举贽者皆肄业于此”。私塾在不同时期又不同叫法,如乡校、家塾、冬学、族塾、村塾、蒙馆等,一般较大的自然村都有设立。学塾教育无固定地点,也无固定学习年限,大多采取单人面授的教学方法。
学塾以进德、修业为宗旨,以养成忠、孝、节、义等伦理为目标。学塾虽不具备官学、书院那样的规模,但其分布范围十分之广,乡闾村舍随处可见,是面向平民和贫民的教育,从而对儒学向社会的全面推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总之,学塾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重要教育形式,为广大普通子弟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对此,有学者作了如下评价:“宋代以前,学校教育基本上只是士族地主的事情,庶族地主接受教育的机会都很有限,而对于农民阶级来说,读书受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宋代族塾义学的发展不但为地主阶级各阶层接受学校教育提供了充足的条件,而且也使农民阶级读书受教育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