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全国学联及时总结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经验,1984年5月,团中央在辽宁召开了规模较大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场观摩会”,在会上交流了该省将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化,构建社会与高校双向联合、统一分工、经常服务的网络化经验,进一步推动了高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1984年9月,中宣部、教育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若干规定》,对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作出明确规定和妥善安排。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对青年学生成才的作用。1986年暑假,团中央和全国学联又制定了名为“社会实践建设营”的行动计划,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统一领导。1987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把“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作为一个重要方向。为贯彻中央的精神,1987年暑假前,国家教委、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广泛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强调了组织学生到建设、改革的第一线去,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向工农学习,向实践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在这一阶段,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有了规范性的文件和明确的要求,高校逐渐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在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方面、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蓬勃发展阶段(1989-1998年)
1989年8月,江泽民同清华大学的部分师生亲切座谈,恳切地希望青年学生向广大工农群众虚心学习,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努力克服自身的弱点。在国庆4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71周年的大会上,江泽民代表党中央反复强调,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应该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成长道路,不断从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活动中汲取营养,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1991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转的《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他们自觉走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这为高校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带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也进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全方位深化发展的新阶段,展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和强大的生命力。1993年12月,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提出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作为实施两个重点工程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大学生科技文化服务”活动,成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
1995年,团中央开始实施“中国大学生志愿者五年扫盲行动”,计划每年扫盲200万人,五年达1000万人。当年组织了15000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农村、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活动。
在这个阶段,高校普遍加强了实践环节,注重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组织青年学生深入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了解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培养他们对人民的感情和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
5.深化完善阶段(1999年以来)
1999年6月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3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深化改革、积极发展的新阶段。
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也进入深化完善的阶段。《决定》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志愿者到城乡支工、支农、支医和支教。”为响应中央的号召,1999年,教育部、团中央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组织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每年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2000年,团中央组织了以博士生、硕士生为主的“博士团三下乡”服务队,通过高学历的人才把科学技术送到农村,在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对这些高层次人才进行了教育;2001年,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全国高校组织了“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2002年,为了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又组织了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队,全国每年有几十万大学生参加了这些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青联又下发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针对目前高校素质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要求,配合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工程的实施和为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入提供实证经验,决定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试点工作,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制度。
把高校社会实践活动与对大学生科学创新精神的培养、指导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结合起来,是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团中央、教育部等单位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了两年一次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社会上进行问卷调查,到科研单位、工厂企业检验自己的科研成果,开展创业计划设计和实践,提高自己的创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了高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完善发展,发现和培养了一批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2004年暑期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展开之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致信参加“三下乡”的大中专学生,对他们的做法予以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温总理在信中指出:“看到你们参加2004年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消息,甚感欣慰。你们选择的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大学生走出校门,走进农村,在同农民接触中,会进一步了解国情,懂得社会,认清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会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培养实际工作的能力。这将对你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产生深远的影响。希望你们把这项光荣而有意义的活动坚持下去。”
200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为了贯彻上述意见精神,2005年2月1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全面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探索经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领导。
2007年底,浙江大学四名学生将他们参加当年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农村调研的成果和心得寄给了温家宝总理。2008年4月,温总理在百忙之中给这四位同学回信,他指出:“大学生开展农村调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回想60年代我上大学时,几乎每个假期都到农村去,结识了许多农民朋友。在中国不懂农村就不会真正懂国情。对大学生来说,无论将来从事什么工作,了解农村都是不可或缺的一课。”温总理的回信再一次指明了当代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和方向,勉励青年学生实践在农村、锻炼在基层。
三、国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简介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思想引领这一青年工作根本任务的有效载体,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4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在2005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中,就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意义、原则、形式、内容、机制、保障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了详细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代西方着名的教育家杜威提出“在做中学”、“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等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杜威的教育思想对欧美当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皮亚杰继承和发展了杜威的许多思想观点,进一步概括为“个体的发展实际上就是联系、经验、对环境的作用等意义上的大量活动的产物”,提出了实践教育可借鉴的原则和方法。
1.以专业实践促进课程学习
在欧美许多大学,专业实践或实习大多是正规的教学计划,并要求给予一定学分。美国有的工科院校规定,大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要花15个月的时间在工厂、企业实习。在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的学生可以到联合国旁听席上“听课”,学经济的可以去华尔街实习。在许多其他大学,学历史的要去档案馆、博物馆见习,学法律的要去立法、司法机构见习,学政治的要在政治机构或公共决策机构工作见习。在苏联及一些东欧国家,专业实习的情形与美国类似,在德国,专业实习也受到高度重视。如工科院校规定学生参加实践或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26周。理工科学生在学完一至三年后参加“中间考试”,合格后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性实习,然后才能撰写毕业论文。以上这些活动,不仅与专业密切相连,同时也在客观上必然对学生起着隐性的道德教育作用。
2.以社会实践推动道德教育
国外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非常广泛。在韩国,很多大学已将社会服务列为必修课,每学期安排48个左右学时,大学生必须在孤儿院、养老院等场所从事服务工作,工作单位就献身性、诚实性、自觉性与工作态度等指标加以考评并给学分。在墨西哥的大学里,也开设了类似的社会服务课,并作为必修课进行考评和记录学分。在日本的大学里,普遍设有学生自发组成的各类活动团体,名称不一,活动内容从文艺、体育、学术,到社交、修养、社会生活等,应有尽有。
在德国,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形成了一整套全国性的制度,最富有特点的是德国的义务民役制。对于青年人来说,服民役既是一项义务,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青年们从中了解了社会的真实情况,锻炼了洞察社会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义务民役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服务活动,对于青年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确定,良好的道德品性,如富有同情心、爱心的养成,以及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养成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是一种很有教育价值的道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