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人才学基础
一、人才结构类型理论分析
(一)人才的概念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高等护理教育是培养高层次护理人才的社会活动,它的发展不仅要能够不断地适应社会需求,而且要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什么是人才?什么是护理人才呢?社会上一般将德才兼备的人或有一定专长学问的人叫人才。教育学上将经过学校教育,在德智体诸方面具备了一定的素质,基本上可以适应某种工作的人叫人才。人才学则把以其劳动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一定贡献的人叫人才。但不管如何界定人才,人才是有类别和层次之分的,其本质是创造性、进步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护理人才则是指具有系统的现代护理学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才能和业务专长,并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护理事业作出一定贡献的护理专业人员。
(二)人才结构与分类人才结构是随着生产发展而演变的,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各级各类人才组成一定的人才结构,而一定的人才结构是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人才结构的演变起源于社会的分工。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人才结构也随之愈来愈复杂。20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生产领域,形成了很多新的职业,社会人才结构达到空前的复杂程度。可以预见,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人才结构还将不断变化。
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实际需要,与一定时期的社会人才结构相适应。这种适应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社会发展时期,分析确定相关学科人才的类型;二是根据人才结构的不同层次,确定相应的教育等级;三是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才能力结构确定教育的质量标准。高等护理教育也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新时期护理人才的类型,确定教育的等级层次,从而确定高等护理教育的质量标准。
从生产或工作活动的过程和目的来分析,有学者将社会人才类型总体上分为四大类,即将人才分为学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四类。其中,学术型人才主要从事研究和发现客观规律等工作,如哲学社会科学,以及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学者和科学家;工程型人才主要从事与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有关的规划、决策、设计等工作,如工程师、律师和医师等;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是在生产第一线或工作现场从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工作,使工程型人才的规划、决策、设计等变换成物质形态。技能型人才与技术型人才的区别在于后者主要应用智力技能来进行工作,而前者主要以操作技能来完成任务,技术工人属于这类人才。另有学者将人才类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现和研究客观规律的人才,另一类是应用客观规律为社会谋取直接利益的人才,前者称学术型人才,后者称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中,尚需再划分为三类,即工程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这种人才分类法目前得到了理论界和学术界的一致赞同。这几种人才类型还可以再进一步细化,比如,在工程型和技术型人才类型中,随着工程和技术理论知识体系的逐步完善,工程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又可以再细分,如工程型人才可再细分为工程研究型、工程规划型和工程应用型(主要在于运用工程理论和技术手段去实现工程目标);技术型人才又可分为技术研究型、技术开发型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又如,工程应用型人才,是一种学术与技能、工程与技术相融合的工程技术型人才,即中间型人才;技术应用型人才中,还可以根据所运用技术的复杂程度,再分为操作型、技能型与高技能型人才。
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分类法,反映了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指向性:学术型主要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才,应用型主要培养适合于技术、开发、推广、经营、管理、社会服务、教学等类型工作的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进行人才分类时,不能否认人才分布实际上是一个非匀态的连续带,在这个连续带上,虽然都按知能结构进行分类,但究竟如何分类,采用什么名称,各国大同小异。而且,不管分成多少类,在附近两类人才的交界区总是模糊的。再加上某些工作岗位人才的知能结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动态变化,这种变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将会改变这个工作岗位的人才类型。这些变化也是人们在人才类型上出现观点分歧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实际工作中,各人才类型(特别是应用型人才类型)之间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如工程型和技术型人才之间可存在任务上的交叉。
(三)人才的知能结构理论
不同的人才类型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不同的社会功能要求导致不同的人才知能结构,不同知能结构的人才要求有不同的教学内容及其相应的课程体系,因而决定了不同教育类型的不同质量标准。
学术型人才要求基础理论深厚,有较好的学术修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特别应在某一专业方向上有较高的造诣;工程型人才要求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应用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换句话说,工程型人才是在科学原理(客观规律)形成或转化为社会的直接利益的过程中产生的,在这一转化的生产或工作活动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从事的转化工作是将科学原理演变为工程(或产品)设计、工作规划或决策;技术型人才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更应强调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则要求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以及必要的专业知识。正是由于社会上客观需要这四种社会功能不同、知能结构各具特征的人才,才相应地产生了四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学术教育、工程教育(有时也称专业教育)、技术教育和技能教育(有时也称职业教育)。一般来说,培养学术型人才的学术教育和培养工程型人才的工程教育都由大学本科和本科以上层次的教育机构实施,属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见本章第二节)中的第三级教育,大多颁发学位。技能型人才通常由第二级教育培养。技术型人才则相对复杂一些,有的在第二级教育中培养,有的则在第三级教育中培养。
不同人才的不同知能结构,要求有不同的衡量人才质量的标准。
对学术型和工程型人才的要求是能系统地掌握某一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在工作或生产活动前对活动进行预先考虑并做出全面安排,且能对本学科进行科学研究以增加或发展本学科的学科知识。
而对技术型人才的要求是能具体地从事某一种职业的工作,能运用已有的、成熟的、规范化的技术和管理规范直接生产现实的社会物质财富或提供各类服务,把学术型和工程型人才的理论、设计、规划和决策变成具体的物质形态。
二、对高等护理教育质量标准构建的启示
(一)进行护理人才类型定位的目的和意义
在制定教育质量标准前,首先应正确把握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和结构。培养目标按学校组织结构来划分,有学校培养目标、院系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按人才层次来划分,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按人才的功能来划分有学术型、应用型等等。但人才培养目标从内部结构上应反映以下四方面要求,即人才的层次(专科、本科、研究生),人才的类型(学术型、应用型),以及人才的智能结构和功能等。
因此,对护理人才类型进行分析和定位十分重要。只有明确了护理人才的类型,才能与一定人才的知能结构相对应,从而确定相应的教育类型和课程类型,这对高等护理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护理人才类型定位的依据
首先,根据我国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国家学科专业目录,护理学是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属于应用学科性质,其培养的人才类型应该属于应用型人才。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慢性患者增加、保健需求领域扩大、卫生服务资源相对不足、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的重要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疾病谱的改变都使得护理专业的服务对象从单纯对生病的人扩展到整个人群;护理工作的领域从单纯在医院扩大到整个社区;研究的范围也从单纯的研究对疾病的护理扩展到所有影响人的健康的领域,现代护理人才已被赋予更多的责任。
护理学是研究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和潜在健康问题反应的科学。毋庸置疑,人类对健康问题的反应必然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要诊断和处理这样复杂、多样的反应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必然涉及医学、药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美学等多学科领域。
这就决定了护理学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兼具自然、社会、人文学科特性。
护理人才在为护理对象的健康问题反应实施诊断和处理的过程中,实践了其护理提供者、健康管理者、教育者、咨询者和患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功能。护理人才所遵循的工作方法是按护理程序的方法进行的,需要在全面评估护理对象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护理诊断,并根据患者情况考虑各种可获得的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在此基础上做出科学决策,以解决护理对象的健康问题,提高患者的健康水平。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护理工作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层面的工作。根据现代护理人才的角色功能和相应的知能结构来看,将护理学人才类型归于工程应用型比单纯技术型更合适。
从中国护理教育的发展来说,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约30年)以中专教育为主。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被分成3B和3C两类,换句话说,中专层次护理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类型属于技术型和技能型。受我国护理教育发展历史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尚不能完全消除人们对护理人才类型和层次的传统看法。但受国际国内护理相关学科发展形势的影响,我国护理学科从20世纪80年代恢复高等教育以来已有了飞速发展,开办本科护理教育的院校从1998年的18所增加到2003年的133所,近几年,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升。在发展过程中,护理学科人才知能结构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总之,从国际视角和我国护理学科发展的需要看,将高等护理人才定位于工程型是比较合理的。当然,鉴于人才类型的划分存在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在现阶段(发展过渡时期),我国在提倡工程应用型护理人才培养的同时,也不排斥技术应用型护理人才的培养。可以考虑不同层次类型的高等院校可以有所侧重地培养不同类型的护理人才。本科护理院校以培养工程应用型护理人才为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在临床护理人才选用中启动能级对应的政策和制度,提高和完善我国护理人才的培养和可持续发展体系。
第二节教育学基础
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与高等护理教育及标准的定位
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普及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教育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促使教育逐步产生类型的分化。在考虑构建我国的高等护理教育标准、分析和研究其他国际组织以及有关发达国家的教育标准时,我们发现,世界上许多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所制定的教育标准以及教育发展指标体系等,所依据和采用的常常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因为要制定教育标准,首先遇到的重要问题就是需要对教育进行全面合理的分类。虽然不同国家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教育分类法,并且不同的教育分类法也是由不同国家的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但是,应当看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共同问题日益增多,文化、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不容忽视,不同国家采用或借鉴共同的教育分类法,可为世界范围的教育工作和学术交流提供对话的平台。《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可作为世界各国教育领域相互交流的一种“术语”发挥其重要作用,从而为各国教育发展之间的比较,达到相互间取长补短的目的奠定基础。这也是为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被广泛采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各国的国情和教育体制不同,在借鉴和采纳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的同时可保留各自的特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不仅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和分类,而且还对有关教育标准问题作了充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应该说,它对于我国建立自己的教育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有必要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并分析高等护理教育相对应的教育等级,从而为高等护理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以“教育课程”为基本的分类单位,通过“教育的大类与学科划分”(指教育分为哪些种类以及每一类中有哪些学科)和“教育等级的划分”(指通过教育等级的划分来确定课程的等级,从而确定课程的种类)两方面的交叉,全面、完整地对教育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分类,并作了详细的说明。
“教育课程”是指按照其教学内容确定的,是为完成预先确定的某项目标或明确规定的一组教育任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