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出台以后,义乌市马上召集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锣密鼓地进行扩权试点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衔接、协调,共梳理出1000多项、共涉及40余个部门的管理权限,在上报金华市的同时单独上报省政府。要求下放的权限数量远远多于金华市上报的《义乌扩权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同意下放的管理权限数(包括金华市委托义乌市管理的权限,共147项;金华市向义乌市延伸机构的管理权限,共16项;需要省里决定的管理权限,共435项),而且对金华市需要保留的管理权限、文件报送、考核评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下达、经济利益分成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在不改变金华市行政管辖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领域享受地级市的管理权限。
2.金华市政府:现有利益格局维护者
义乌扩权改革试点对于其所属的地级市——金华市来说,无疑是一个权力和利益的削减过程。长期以来,由于发展路径的差异,金华尽管是地级市,但其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却不如作为县级市的义乌;而近年来,随着义乌国际小商品城的规模、地位和知名度的迅速提升以及“义乌商圈”的日渐形成,金华与义乌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义乌以其对周边县市强大的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浙中城市群事实上的龙头和区域中心城市。
2006年4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学习推广义乌发展经验的通知》(浙委〔2006〕34号),将义乌定位为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功典范。《通知》明确指出:“义乌的发展是浙江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义乌人民创造的发展经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功经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走上科学发展轨道的创新经验,是浙江人民创造的‘浙江经验’的生动体现和有机组成部分。义乌的经验,对全省各地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
这是浙江省有史以来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号召全省各地学习某一个地方的发展经验。由此可见,义乌市在浙江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已是不言而喻,而金华作为地级市,其角色之尴尬也可想而知。因此,义乌扩权改革的实施对金华市来说,不仅是管理权限的缩小和经济利益的减少,更将导致其在浙中城市群发展中地位的降低和区域统筹能力的进一步削弱。
市县之间利益的零和博弈,使得金华市在义乌扩权改革试点中必然通过各种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带来的利益损失。由于义乌扩权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设在金华市,并且由金华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在确定具体下放的管理权限过程中,金华市凭借其行政层级和组织上的优势,尽可能地减少向义乌市下放管理权限,以至于金华市上报给省里的《义乌扩权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管理权限与义乌市经过省、市、县三级部门协商确定、要求下放的管理权限在数量上相差甚远。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由于长期以来浙江一直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地级市与所辖县之间并无财政收入的划分,但由于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附属于具体管理权限之上,一旦管理权限下放,金华将损失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因此,那些含金量较高的管理权限被金华市截留,未能在《义乌扩权改革实施方案》中体现而上报给省政府。
3.省级政府:改革的主导者与利益平衡者
与前几轮“强县扩权”一样,省级政府(包括党委)是扩权改革的主导者和制度设计者,其对面临问题、改革时机、策略选择和改革力度的把握,直接决定了改革内容和最终走向。由于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在短期内对地级市会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地级市对此项改革必然会采取消极对待甚至反对的态度。省级政府既要从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出发,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又必须尽可能地把改革的力度控制在地级市可承受的幅度之内,避免影响地级市发展的积极性。因此,省级政府在义乌扩权改革过程中扮演了改革的主导者和市县之间权力、利益的平衡者的角色。
在扩权政策意见的表述上,《意见》的精神较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市、县兼顾的倾向。《意见》指出:“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重点,调整和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事权关系,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金华市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义乌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义乌市全面提高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切实改善义乌市的发展环境,促进义乌市加快发展、提升水平,在浙中城市群建设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实现义乌与浙中城市群的共同发展。”
在改革模式的选择上,把义乌作为扩权改革的试点,然后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开,应该说是现行体制下最为谨慎、稳妥的方案。解决经济强县管理权限不足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试行“省直管县”的行政体制。具体可有重点地选择辐射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经济强县(市),将其从原管辖市中单列出来,由省直接管理,在行政上与原管辖市不再具有隶属关系,并赋予其具有与地级市基本相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进一步扩大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即不改变现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在2002年扩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同时,将扩权的范围扩大到社会事务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等领域。第一种思路是一种“一步到位”的改革模式,减少了行政层级,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但这样的体制调整与这些经济强县(市)的原管辖市的利益矛盾突出,实施的震动和影响很大,搞得不好会在一定时期内影响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像嘉兴市这样经济强县(市)数量比较多的地区,由此带来的体制震荡会相当大。第二种思路是一种过渡式的改革模式,不突破现行的“市管县”体制,相对比较稳妥,且浙江已经过多次扩权改革,工作有基础,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省级政府最终选择义乌作为扩权改革的唯一试点,探索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应该说是一种最为谨慎、稳妥的方案。
在扩权改革政策实施的把握上,省级政府更多地起到了金华与义乌之间利益博弈的协调人角色。在金华市上报的实施方案中需要由省里决定的项目包括37个部门的435个项目,而义乌市提出的需要由省里明确的项目包括40个部门的1031个项目,两者的差距比较悬殊。最终,省政府在征求金华、义乌和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三方能够达成一致的472项需要省里明确的管理权限先行予以下放。此外,对于因管理权限下放而引起的金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问题,鉴于金华市有关机构人员短期内难以因放权而相应减少等实际情况,在省政府的协调下,由义乌市对金华市每年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
三、扩权改革的制度效应:市县政府间关系的变革趋势
在当前中国地方政府间关系模式中,上下级政府间关系主要体现在控制关系、合作关系与竞争关系三个方面。控制关系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层面,上级政府依靠行政权威对下级政府进行管理和指导;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公共事务层面,政府间通过平等的协调、沟通等方式,就跨区域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达成一致的意见;竞争关系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层面,利益独立化的地方政府以地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为目的,在人才、资源、资金和市场等领域展开了激烈竞争。
义乌扩权改革的实施使得市、县政府间权力配置模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而权力配置的变化将直接导致市县政府间关系的变革。
1.行政管理层面:层级控制趋于弱化
在“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直接控制着县(市)的财政、人事和其他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市、县政府间呈现出上级控制下级的特征。浙江省由于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持续的“强县扩权”政策以及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由省里直接任免的人事管理体制,使得浙江的省、市、县政府间关系兼具省管县与市管县双重特征的混合型体制模式。
随着义乌扩权改革政策的逐步落实到位,义乌市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享有了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县之间的行政地位趋于平等,金华凭借行政层级的优势控制义乌的能力将大大弱化。主要表现在: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直接下达给义乌市;在会议组织、文件发放等方面实行“11+1”模式,即省里召开的涉及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内容、参加范围到设区市的会议扩大到义乌;发到设区市的涉及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文件增发到义乌;许多项目的审批由义乌市直接报送至省,不需经过金华市,等等。因此,省、市、县政府间关系将更加接近真正意义上的“省管县”体制。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义乌扩权改革试点的实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垂直部门体制变革,进一步放大了扩权效应,使义乌市获得了不少省市级垂直管理机构的权限,甚至是“量身订制”式的管理权限。如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义乌市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权限,成立全省首家三合一知识产权庭。海关总署为义乌量身订制,改革海关出口监管模式,将原属小商品的8000多个税则号简化为98个,并享受家门口报关、简化申报等一系列通关便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义乌挂牌成立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用小商品可在义乌直接取得国家检验证书。国家有关部委还分别授予义乌市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和出国组展等权限,开通了全国县级市首个临时航空口岸和义乌至香港航班,民航旅客吞吐量同比增长53.4%。浙商银行在义乌设立了分行,深发展、兴业银行升格为分行,提升了义乌市的金融地位,活跃了义乌金融市场。2007年底金融机构存贷款分别达855.6亿元和595.7亿元,增幅比全省高2.5和7.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