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钱之议在当年终被准行。首先铸行的是当十大钱,每枚重六钱,相当于减重一半;当年八月铸当五十大钱,每枚重一两八钱,约减重70%;接着又铸当百、当五百和当千的大钱,并将当五十大钱的重量减为一两二钱,当十大钱减为四钱四分,后又减为三钱五分,再减为二钱六分。当千大铜钱重二两,规定值制钱一千文,但它的实际金属含量仅值三十八文,即每枚大钱被强行增值九百六十二文,获净利达780%。对此,王茂荫曾有过这样的计算:“……若奸人以四两之铜铸两大钱,即抵假一两官银,其亏国将有不可胜计者。旧行制钱每千重百二十两,熔之可得六十两,以铸当千,可抵三十千之用。”如此高额利润当然使私铸者趋之若鹜,各处私铸盛行,“查各省每百文小钱有多至七八十文者,且汕头、潮州各处有全用小钱,天津、上海既用短陌之钱,尚不免掺和小钱,福建全省则自二三十文至七八十文不等。求有纯用大钱盖亦罕矣”。到光绪三十年(1904),京城“几于无一钱非私铸者”。
至于铁钱,多数情况下是作为铜钱的代用货币。如果说在铜钱中掺杂锡、铅为利甚厚,那么,直接铸铁钱,特别是大铁钱则利更多。
据北宋欧阳修考察,康定、庆历间晋州铸小铁钱利至一倍有余,铸大铁钱利润高达十五倍以上。而泽州铸铁钱利润更大,小铁钱获利两倍,大铁钱则达到二十三倍多。铸铁钱既然利厚至此,难怪“虽有死刑不能禁止”。
宋代曾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铸铁钱尤其是当十大铁钱。铁钱单位价值很低,“市罗一匹,为钱二万”,不便于携带和交易。为此,真宗时开铸景德大钱,继又铸祥符大铁钱,前者每贯重二十五斤半,后者重十二斤十两,都是以一当十文小铁钱,当一文铜钱。不过这两种大铁钱发行较少,行用地区也有一定限制。仁宗以后,遂常铸大铁钱,庆历元年(1041)九月,命河东铸大铁钱;十一月令江、饶、池三州铸铁钱三百万贯充陕西军费。皇祐中(1049-1053),又在嘉、邛、兴三州铸大铁钱二十七万贯。铁钱本贱利厚,政府铸钱利润很大,即使在大铁钱贬值后,获利仍然很大。元符年间(1098-1100),铸钱费用包括铁、炭、人工、粮食的价格为每千大铁钱用五百文多,大致可获倍利。张世南在《游宦纪闻》载有北宋蕲春监铸造铁钱的情况:
“本钱四可铸十,铁炭稍贵,六可铸十,工雇费在内。”所以官铁钱一出现,立即引起民间私铸的泛滥。铁价甚低,庆历八年的铁价为每斤二十四至二十五文,而当时的铜价每斤约为二百五十文,铁价仅为铜价的十分之一,民间自然轻铁钱而重铜钱了。因此虽然政府有铜铁钱对等使用之令,但在市场上基本是一比三,一比五,甚至是一比十四使用,并最终定于一比十,这一比例大体符合当时铜与铁的实际比价,即铁钱的购买力与其实际价值相等。
如此,由于官铸法钱多为不足值的货币,因此铸币利润极高,历来是官府积累财富的首选方式。明朝经济名臣郑纪曾对铸钱的利润作过如下的分析:
铸钱之法,每铸料一百斤,内用薄饼南铜七十五斤,黑铅二十五斤,加番锡三四斤,下炉溶化,倾出铸料一百斤。
若所铸之钱只重一钱,则一百斤之料该钱一万六千文,计其铸料资本,该值银七两,并炭火油麻等项宽计作银一两,铸造刮磨至于精致可用,每钱一千文该工食银六分,一万六千该工食银九钱六分。通计物料工食,每一万六千钱节长补短,共享银九两。其钱依时价每七十文值银一钱,则一万六千文该值银二十三两,一本将及二息!况近日私铸之钱每文只重六分而铜铅相半,则一本将五息矣!岂能禁而不为耶?可见铸钱利润之巨!至于偷工减料的私钱则币值更虚,因此尽管私钱的交换价值远低于制钱,私铸者仍可以从铸钱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由于私铸钱利润如此丰厚,不但百姓私铸人犯众多,地方官府也大规模进行私铸。清末文人黄钧宰在其《金壶七墨·大钱》中记咸丰五年(1855)秋在清江县之所遇,可见一斑:
道过清江,闻车声辚辚来,视之,钱也。问:“何为?”曰:“铸钱。”曰:“何为以钱铸钱?”曰:“帑金不足,官府费用无所出。今毁制钱为当十大钱,计除工资,十可赢四五,则何为而不铸?”是年冬,再过清江,闻车声辚辚来,视之,大钱也。
问:“何为?”曰:“铸钱。”曰:“何为又以大钱铸钱?”曰:“大钱不行。报捐者买之,当十只值一二。今毁大钱为制钱,而又小之,和以铅砂,计除工资,一可化三四,则何为而不铸?”
县衙在经费不足的时候,即动歪脑筋,私自销毁制钱改铸为不足值的当十大钱,而一旦当十钱因贬值而无法流通的时候,又熔毁大钱,掺以铅砂杂质,铸造成较法定制钱更小的铜钱。原先的制钱被改制成大钱之时可获利百分之四五十,而大钱复改为小铜钱后一枚又可得三四枚,这样反复套利,得利也颇为可观。作为管理部门的政府官僚机构都这样公开地反复铸钱求利,更何况普通的小民。
至于宋以后的纸币,已属于信用货币的范畴,成本极低,面值较大,较之铜铁铸币获利更大。“裂纸为币,符信一加,化土芥为金玉,奈何不使人奔而效之也。”难怪南宋高宗朝前期翰林学士胡交修极力反对通行交子,认为交子和大钱相比,“无铜炭之费,无鼓铸之劳,一夫日造数十百纸,鬼神莫能窥焉”。事实也的确如此,无论是北宋交子、钱引,还是南宋的会子、小钞,以及金、元等朝的宝钞,都时时伴随着伪钞的问题。宋代在南宋以后,随着纸币发行量的大增,伪钞的制作也日益泛滥,虽然政府对纸钞的印制进行过多次整治,但伪钞的盛行在宋代一直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元代是以行钞为主的朝代,纸币成为流通中的主币,因此伪钞问题比宋代更严重,民间作伪与官方反伪的斗争也更尖锐。尽管政府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和严酷的惩治手段,但是伪钞犯罪从未间断,且日益猖獗。在大都的一起伪钞案中,竟有百余户富民被指控犯罪!元朝立法向来非常严苛,但因利之所在,伪造者仍前赴后继,正如当时民谣所说:“岂期俗下有好弊,往往造伪潜隈隅,设科定例非不重,奈此趋利甘捐躯!”
二、货币的流通存在供需矛盾
伪币问题始终困扰着历代的封建政府,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毒瘤,政府虽采取多种手段,严令禁止,终不能禁绝,除了追逐利润的动机以外,还有一个基本背景,即官府铸币量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商品流通的需要。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货币征敛的扩大,都对货币提出了更大的需求;而另一方面,由于币材等因素的限制,官府铸币的供应有限,导致流通中货币的供需矛盾日趋尖锐。这是私铸现象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之一。
伪币出现后,必须进入流通领域,盗铸者才能实现利润。那么为什么不足值的伪币能进入市场呢?
1.货币不足使伪币有隙可钻
在我国古代经济发展史上,总体来说,铜钱的数量都显得相对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它的增长总是跟不上商品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常常会出现“钱荒”,即流通中货币不足的现象。
早在魏晋六朝时期,就已出现了通货紧缩的“钱荒”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魏晋时期的商业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而南方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迅速,一大批新兴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繁荣的商业经济极大地推动着流通领域的扩大,不但商品交换中需要货币的支付,而且政府的财政、税收也多用钱币。如六朝正税(粗布)已折收货币,齐时并已明文折半收钱。商税更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有“估税”、“市税”、“津税”、“牛埭税”等。这些税种,都以货币的形式来征收。另外,政府的行政经费及官吏俸禄,相当部分是以钱来开支,如宋时太尉司徒府即“岁给资费三千万”,梁朝凡百官俸禄,“可长给见钱,依时即出”。当时还出现了“私市”,即政府出钱购买所需物资。齐永明年间(483-493),政府曾一次“出上库钱五千万,于京师市米,买丝棉纹绡布”。“和雇”措施也开始被施行,政府出资雇佣工匠,在梁武帝时,“凡所营造,不关材官,及以国匠,皆资雇借,以成其事”。如此,官、私双方对货币的需求都日益增加。而两晋时期铸钱之事罕见有记载,即使有也是民间的私铸。南北朝时虽有铸钱,但政府为财力所限,铜矿开采得很少,铸钱数量不多,还常常因为成本、费用过高而停铸,造成铜钱的供给不能相应地扩大。新钱既极少,前代的旧钱又被人销熔而日益减少,加之南方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又大量地买走铜钱做铜鼓。因此,整个六朝时期的流通领域始终处于用钱不足的困境中,对货币有着巨大的需求。
唐代是我国货币史上“钱荒”问题最为严重的朝代之一。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统一币制后,广废旧钱,行用开元通宝钱。但新钱本身数量不足,旧钱又废而不用,不久就渐感货币不足。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初,由于铸钱数少,铜荒问题就十分严重,到玄宗天宝时(742-755)全国铸钱有九十九炉,铸钱数量为三十二万七千贯,是唐代最高铸钱量。尽管铸币量已有很大增加,但在工商业日益繁荣,财政上货币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仍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对货币的需要。当时全国人口已由贞观初的不满三百万户增加到八百九十余万户,五千二百余万口。随着社会生产的进步,商业交换的扩大,货币经济发展起来,人们也要求有更多的货币用于流通。而当时铸钱虽多,但从总的铸币量来看,即使在铸钱最多的年份,每年每户也只能摊到三十多文,人均仅六枚,“公私之间,给用不赡”。
随着政治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商业活动也获得新的发展,落后的实物货币绢帛已不能适应商品经济更高水平的要求,客观上需要更多的铜钱投入流通。由于铸币地位的提高,国家赋税中货币征敛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从高宗起,正式的货币税收开始出现,永徽中(650-655)始开征户税充官人俸料,此后税额不断增加,到天宝年间,每年达二百万贯左右。同时,以纳资纳课代替服色役的代金也逐渐普遍化,各种杂课杂役也多征纳钱币。德宗以后,由于两税法的施行,铜钱被大量地输纳到中央政府,使民间所存的铜钱数量更加稀缺,甚至又倒退回民间交易多用布帛的境地。铜钱本已不足,政府又大量地毁钱。开元初年,宰相宋璟主持毁私钱,把收缴来的轻小恶钱集中到少府销毁或沉入江湖。原来民间之所以私铸不绝,就是仰仗于政府的官钱不能满足流通需要。货币本已不足,现在政府为了掌握货币铸造权,大规模地毁坏私钱,无疑增加了钱币的紧缺局势,为私铸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空间。
官铸钱由于受到成本和技术的限制,不能相应发展,有时还在减少,以至于流通领域内的货币量自唐初就感不足。盛唐以后,铸钱量开始下降,自宪宗元和年间(806-820)至文宗大和年间(827-835),年铸量长期徘徊在十万贯至十五万贯之间。由于铜钱短缺,唐政府不仅严禁民间制造铜器,而且还规定交易达一百贯以上的,须“匹帛米粟居半”,将实物货币与铜钱相杂使用,可见问题之严重。铸钱既少,再把财政收敛、国家库存、民间贮藏以及流通中损耗等因素考虑进来,实际流通的钱就更少了。故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说:“夫钱重者,犹人日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再加上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铜钱外流逐渐增加,玄宗后期就出现了“钱荒”。肃宗时,因经费不给,加上“钱荒”严重,铸钱使第五琦竟然采用饮鸩止渴的手段,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旧钱五十,结果引起物价狂涨。第五琦被罢后,刘晏任铸钱使,把从江岭诸州征收来的实物赋税,不是沿袭成法输往京师,而是“积之江淮,易铜铅薪炭广铸钱”,获得了“钱益增”的效果。
但刘晏以后,钱币紧缺局势又复严重,一直延续到武宗时毁佛像改铸“会昌开元”钱,才略微缓和了“钱荒”局面。由于通货短缺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就给私铸恶钱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伪币更严重地泛滥开来,史称“天下盗铸益起”,“江淮偏炉钱数十种,杂以铁锡,轻漫无复钱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