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宏观调控的中国涵义
什么是宏观调控?在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宏观调控是有特定涵义的,就是指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提出的宏观需求管理政策,以及上世纪供给学派经济学提出的供给管理政策。
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价格和工资具有充分弹性以至于市场可以立刻出清,因此,经济体系无须政府干预就能自动地达到长期、充分就业的均衡。
由此可见,在古典体系中,并不需要政府实施调控政策,政府的角色就是“守夜人”。
上世纪30年代席卷世界的大萧条催生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凯恩斯学派认为市场机制本身不存在自动趋于均衡的机制,反而认为在总需求不足时会产生大量的失业,而当总需求过旺时又会导致通货膨胀。于是,凯恩斯学派提出,政府可以通过采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需求施加收缩性或扩张性管理,从而影响实际经济活动,并熨平经济波动周期。可以说,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对古典经济学的革命。
上世纪70年代出现的“滞胀”对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挑战,形成供给学派经济学,各国开始重视供给管理政策。供给学派强调通过减低税率的方式来刺激经济、增加就业,实现均衡。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宏观需求管理针对需求者不同,供给管理政策则针对供给者,着眼于改变包括企业和劳动者在内的生产者所面临的激励。由于当时里根政府大量采取供给学派的政策并未取得预期的成效,加上经济学对“滞胀”的理解逐步深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宏观需求管理政策又重新占据了西方主流宏观经济政策体系的主导地位(刘伟,2007)。
但是,当历史进展到上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技术革命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的深刻变化,针对长期经济增长的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长期供给管理政策,再度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到今天,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供给管理政策已经不再单纯着眼于短期经济波动的调节,而是发展演变为一种长期经济增长管理政策。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在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市场的矫正、弥补,而不是对市场的替代。西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试图改变对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激励,而不是干预其具体行为,其目的是通过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激励体系的变动,影响投资、消费、出口、就业、GDP等经济总量的变动。宏观经济政策并不关注或者并不期待引导出整体划一的个体行为,宏观经济政策追求的是总量效果。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与宏观经济政策相配合的是微观规制政策。微观规制政策以强制性的手段干预个体行为,它关注和追求的是整体划一的个体行为。也就是说,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干预政策体系中,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规制政策的价值追求、运行机制和政策工具是截然不同的,两者分工明确而又相互配合。
总的看来,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对本国经济的所谓宏观调控在总体架构上大都没有超越宏观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的范式。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也不尽相同。
反观中国,自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这一期间中央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职能体现在无所不包的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上,其特点是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1978年到1992年,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起步和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市场因素逐渐增加,但计划经济还是其基本特征。1992年以后到现在,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因素迅速增加的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西方主流宏观经济理论大举引进到中国,先前的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开始称为“宏观控制”。1992年我们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市场经济意义的宏观调控才真正走上历史舞台。
1992年至2002年,中国经济经历了正反两轮的宏观调控。1992-1993年,我国出现经济过热,1992年经济增长率达到14.2%,1993年为13.5%,直至1995年经济增长率都在10%以上。针对这一轮经济过热,中国政府从1993年起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市场经济意义的紧缩型宏观调控。这一轮紧缩型的宏观调控,大约持续到1997年。1993年6月,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出台十六条措施,全面、大力度的治理经济建设的过热问题。在十六条措施中,仅货币政策措施就有十一条,其他五条措施为财政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组织措施。
1993-1996年,经济增长率平均每年回落1个百分点。经过三年多的努力,GDP增长速度由1992年的14.2%,降到1997年的8.8%,CPI年上涨率由1994年的24.1%降到1997年的2.8%,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国内需求不足的严峻挑战,1997年、1998年、1999年我国经济增长率连续三年又继续下滑,分别为8.8%、7.8%、7.1%。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有效需求的不足,1998年中央开始进行扩张性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轮宏观调控中,中央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经过这一轮扩张性的宏观调控,GDP增长速度由1998年的7.8%提升到2003年的9.1%,CPI年上涨率由1998年的0.8%上升到2003年的1.2%,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上升周期。
200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出现了局部经济过热现象,钢铁、水泥、房地产、城建等一些部门投资过度扩张,引起了相关生产资料的供应紧张,价格猛涨。而农业、西部开发、环保、社会服务和保障等一些重要部门的投资则严重不足。针对局部经济过热,中央开始了不同以往的宏观调控,按照果断有力、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把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两个闸门,控制投资需求膨胀,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