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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凤凰涅槃(10)

当出现一个问题,你解决不了,那你还担心什么?再担心也解决不了!

做,永远比说重要。伤要一道一道地自己去承受。受了伤会流血,流了血会结痂,结得越多,就越厚。厚了,就麻木了。待到痂落时,也就是康复之日。

越是躲避,就越心虚。放大后果的危害,轻视自己的承受能力,那么,你就会变成一个畏首畏尾,只知给自己找借口的失败的人。

2011年夏天的成都,很热,听到同事在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喊着热,我只有微微一笑。

在5年前的那个夏天,10年来成都最热的夏天,我却在最热的时候,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在3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在那个靠近海的城市里,经受了22天的非人般的折磨。

在父辈的眼里,似乎我们已经生活在天堂里了。

非也,非也。首先,我们要面对高房价,工作节奏快,技术更新快,需要不停地学习。而回想父辈,一般一辈子就是重复一些简单的东西,不必面对今日之不断更新。

其次,是工作强度。像母亲最喜欢和我说的,工作最辛苦的东西,便是早上要到哪个村去考查,要在太阳下走一个多小时,要么就是晚上八九点天黑了,还在哪个水电站检查。这些东西,比起我们现在的工作之艰辛,实在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饿着肚子加班到凌晨,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苦处,不必做太多的比较。

10.24 热火夏日

2006年那个夏天,是10年来成都最热的夏天。

小丰搬到我的寝室来住,我们一起出去做兼职。亦晨在外面租了房子,在学校赶毕业生前,提前搬了出去。

我陪亦晨去看了租的房子,是在楼顶单独搭出来的两间。亦晨租的是左边这间,右边住了一对夫妻。我帮着亦晨收拾了房间,打闹了一会,叮嘱亦晨注意安全,晚上锁门,有事打电话,就回到了寝室。

第二天亦晨对我说,昨天晚上她好害怕。旁边的一对夫妻打架,打得特别凶。她在旁边看着,又不敢去劝架。我说:“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忘了,当时很害怕。我在旁边不停地喊,不要打了。那个女的胖,力气大。那个男的个头虽然小,还是把女的打倒在地上了。” 好可爱的亦晨,那种时候还有心情观战。

我玩味着亦晨对昨晚发生的事情的感慨,突然耳朵一阵剧痛。“说!你以后会不会打我?”亦晨双眼瞪着我。“把手拿开,快点,听到没有。”我捂着快要断掉的耳朵,痛苦地央求道。“以后会不会打我?”亦晨咬住问题不放。

我连忙回答道:“不敢,不敢,我哪有那个胆子打我的亦晨嘛!” 亦晨不依不饶:“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说:“真的,真的,要是说假话,就让狗咬!”这是我发过的最毒的誓了,哥最怕狗了。

在7岁的那一年,我到邻居家里去找人。他们家里躺着一条巨大的蓬松着毛的黄狗。一见我出现,它就开始慢慢地低吠着。我抬着头,对主人说:“可要牵住哦。”

哪知道刚一说完,这狗一下蹦起来,向我扑来。幼小的我,出于本能,一路狂奔,另加一路狂嚎。我狂奔着,直到奔到50米外的另一户人家的厨房里,急急地把门关上。门外,那条大黄狗还在狂吠。狗的主人,一个10多岁的孩子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过来了,把狗牵住。他说:“你别跑啊,你越跑,狗就越追。幸好,我还在后面唤着狗,要不早就咬着你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进过这一家人的屋子。

怕狗的我,此时耳朵比狗咬了还痛。如此的野蛮女友,我哪敢打啊。今后能少挨几顿打就不错了。女人的温柔善良都是装出来的。我很纯洁,于是更纯洁地考虑着亦晨的安全:“你那边这么不安全,要不我晚上过来陪你吧。”

“好吧。”亦晨犹豫了一下,还是默默地答应了。

曾经在我们学校,有一个狂人把学校的被单披在身上,四处狂奔,把床单做成内裤,录视频传上网,成为一代网络红人。

哥在这一天,扛着一个枕头和一床被子,到饭馆去吃饭。食客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似乎觉得我无是家可归来讨饭的。是的,只有流浪汉才会一边抱着枕头和被子,一边吃着东西。

可今天,我是要去保护我的小亦晨。这是多么拉风的造型,足以和多年后的犀利哥相媲美。在武侠片里,大侠总是有住不完的房子,就算杨过和小龙女沦落到活死人墓,里面的条件也是很好,一会儿这里一个洞,一会儿那里一个厅的。现实和小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光年。

在这个最热的夏天,在亦晨租住的这个屋顶的小房间,就是一个字,闷热。不,两个字。

傍晚我们把水泼在屋外的地面上,感觉凉快一些了。我和亦晨并排着坐在椅子上,仰头看碧蓝的天空,盼着流星划过天际。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嘻笑不断。两个活宝在一起,生活就又活又宝。

如今,在这个繁华的都市,我却依然过着繁忙的生活,已经多久没有再像那样,可以放松地抬头仰望碧蓝的天空,数着闪烁的星星,在流星划过时许愿。生活太忙,工作太累,走在大街上,也要注意着不知什么时候冲出来的车辆和行人。我们就是这个大都市里的过客,如蚂蚁一样卑微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用小小的身躯去扛起比身体还要重的食物,房租,话费。

2006年的这个夏天,那闪烁的天空和陪在我身边的这个女孩,都是最美丽的。夜深了,该休息了。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我悄悄地把随身带的安眠药拿出来,准备干咽下去。“你在做什么!”我一惊,亦晨的手已经把药抢过去了。

“我睡不着,吃点药,没事的。”我解释着。亦晨心疼地说:“不要吃这些,吃多了,会对身体不好的。”

“睡不着,更不好啊。”我答道。“慢慢适应啊,我陪你聊天,聊着聊着就睡着了。”亦晨轻轻地搂住了我。我放弃了拿回药的念头。

这个夜晚,我把我的童年,我的家庭,我和母亲之间的那些事情,慢慢地讲给亦晨听。这个美丽的女孩,靠在我的胸口,静静地听着我的诉说。

那白若羊脂的光滑的皮肤,散发着淡淡清香的秀发,柔若无骨的身体被我拥在怀中。

“我以后会好好对你的,你会越来越快乐的。”亦晨对我说。多年的石头在心中渐渐地搬开,本以为,亦晨会嫌弃我,为此离开我,因为我不够强大。

在静静的夜晚中,如水一般的诉说,慢慢地,我累了。我拥着亦晨,睡着了,香香地睡着了。

10.25 亦晨的求职季

亦晨毕业了,之前实习的工作也辞掉了。这又是一个求职的暑假。

虽然离我毕业还有两年之久,我还是提前感受到了求职的那份艰辛。而我做的兼职,公司分配给我们的活也是越来越少。并不是我们不想做,而是公司那边没有业务让我们做。

很多时候,亦晨出去跑招聘会,我就在寝室里待着,玩玩电脑。亦晨没有找工作时,我就陪着亦晨。

我不会在租的房间里陪她。因为顶楼太热了。有时在图书馆前的树林里。有时在图书馆里,图书馆有空调,这是最好的避暑地方。

亦晨啥都好,除了一点:野蛮。她喜欢扭耳朵,掐人,扭人。她经常冷不丁地给我一把,痛得我像杀猪一样地叫起来。在我感冒头痛的时候,她也会冷不丁地给我来上一把,痛得我哇哇叫。“好了吧,不痛了吧?这叫疼痛转移法。”她还非得说这行为是治疗感冒的良方!

除此之外,她真是一个贤淑的女孩子。收拾屋子,井井有条,衣服包括我的也会一起洗得干干净净。在这个时候,我总是悄悄地问自己:这个女孩,会陪我走到最后吗?会成为我的妻子吗?

在成都,有两个招聘会,其中一个叫宇辉,在春熙路的边上。亦晨总是朝这个招聘会跑,最后往往又失望而归,很是沮丧。我常常买零食,逗亦晨开心。多少年后,直到我毕业一年后再次找工作时才知道,好的工作不会像白菜一样在人才市场上卖,相对好的途径则是在几个大的招聘网站上投简历。

直到一周后,亦晨终于找到了一分工作,在一个汽车修理厂做前台,负责处理各种汽车保险。这是一个很小的企业,大约二三十人。

可上了一周的班后,亦晨不打算去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不做呢,还是可以学到东西的啊,汽车保险类的。亦晨说里面的人钩心斗角,工作环境实在不适合她。

当时我对于职场的理解,仍然仅仅停留在《读者》之类的杂志上写的面试故事。亦晨决定辞职。我说:“要辞也行,那就先把这个月的工资拿到了,再辞职。免得拿不到钱。”亦晨坚持说:“不会的,给老板工作了多少天,就应该算多少天的工资。”

我气急了:“你太单纯了,他不给你,你又能怎么样?”

亦晨也有点犹豫不定,给父亲和朋友打了电话。所有人都反对,只有亦晨的父亲支持她。亦晨很善良,一直善待着身边所有的人。我很担心,在这个险恶的社会,这个纯洁得像水一般透明的女孩子,会被现实打击得遍体鳞伤。

早上,亦晨去向公司请辞。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下午,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怎么样了?”我着急地问。“嘿嘿,嘿嘿。”电话那头是亦晨的标志性的傻笑。“我拿到钱了,回来和你说。”还好,这次天使没有受伤。

亦晨为什么这么单纯善良,跟她的家庭和父母是分不开的。

在这个夏天,我和亦晨在闷热的廉价出租屋内,过上了情侣的准同居生活。之所以是准,那是因为你心中所想的那种事并没有发生。

每天要么一起去图书馆,要么就到大街上走走。亦晨帮我洗衣服,除了内裤和臭袜子。这两样,我必须自己洗。

按亦晨的话说:就没见过比你的袜子更臭的。我必须每天换袜子,剃腋毛,刮胡子了。女人真是麻烦啊,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呵呵,那哥就成全你吧!

亦晨辞职后,每周都要去买华西都市报周日版,上面会有几个版的招聘广告。一天她看到了一家著名的外资零售企业招储备干部。亦晨像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去参加了面试,笔试,直到最后拿到offer。她兴冲冲地把QQ签名改成了:嘿嘿,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工作,这一次一定不要浮躁。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只要是工作,都怕入错行。什么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什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那些都是扯淡。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就是一句废话。只要不是均等的,必须会有一个最大数。但是,这句话的实际意思却是:不管做哪一行,只要做得好,都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那么,我们首先得承认以下两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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