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身心发展不仅具有顺序性、阶段性,还具有不平衡性和个体差异性。父母应依据孩子的个体差异不断调整教育内容与方法。因此,家庭教育不仅要做到因时而异,还要做到因人而异。
因人而异就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及身心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适合孩子的教育内容、目标、方法。
重新认识
儿童的个别差异性表现为:
1)不同儿童存在认知差异。比如,有些孩子的认知方式倾向于深思熟虑,称之为沉思型;有些孩子的认知方式倾向快速,称之为冲动型。又比如,有些孩子对事物的判断更多的是利用自己内部的参照,不易受外在因素影响,有些孩子则相反。
2)不同儿童存在性格差异。比如,有些孩子性格比较外向,有些比较内向。有的孩子比较独立,有的孩子比较顺从。有的孩子比较理智,有的比较情绪化。
3)不同儿童在某一方面的发展差异。比如,同为八岁儿童,有的孩子抽象思维发展得快,已能掌握数的概念,并能顺利进行简单运算,而有的却还不能脱离实物进行运算。
4)不同儿童的志趣差异。比如,不同儿童对不同事物有着不同兴趣,孩子们的爱好和志向也各不相同。
家庭教育必须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人人都有可能在某一领域问鼎,但显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成就。正因为人人都有可能达到顶峰,因此对待每个孩子都要鼓励、支持和尊重;正因为并非每个人都能够达到顶峰,因此对待任何孩子都不必强求、逼迫、压制,也不可无视、轻视、鄙视。
人人都有自己的擅长,而又并非每个人都能在同一领域成就卓越,所以教育的出发点永远都应该是孩子自身的特点、潜能和志向,而非父母或其他什么人的喜好与偏见。正如蒙台梭利所说:“教育必须符合儿童发展的自然规律,而非出于成人的主观偏见。”
提高认识
家庭教育,绝不能一味攀比而无视孩子的个性特点和差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孩子,在充分认识和尊重孩子个别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进行个性化教育:
1)尊重孩子的性格特点,以此作为亲子接触和教育态度的基础。
2)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不可拔苗助长。
3)尊重孩子的志趣与潜力,不把分数看作唯一。
4)善于发现孩子的闪光点,不要总拿孩子与别人比。
5)善于发现孩子的潜能,并重点加以培养。
6)以孩子自身能力和发展水平为依据提出要求,不要随大流或盲目攀比。
7)允许孩子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当然,家庭教育的大原则必须始终贯彻,比如理性施爱、循序渐进等。事实上,本文所讨论的“因时而异”、“因人而异”正是必须贯彻的家教原则。
但就家教内容、方法等具体方面而言,家庭教育不是死教条,而是灵活的、动态的,必须依据教育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发展变化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