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雇工的现象,古已有之。在古希腊罗马有记载的历史中,那些通商港口的大街小巷,到处充斥着各式各样靠出卖体力来换取报酬的劳动工人,包括码头工人、工匠、理发师,等等。在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商业城市,这种情形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前现代的欧洲城市并未形成大规模的工厂生产,即使存在生产性的雇工,也为数寥寥,相比后来的自由雇工,其在身份上有天壤之别。由于工人群体不成气候,相对于数量庞大的农业生产群体,工人并不被认为是一支主要的社会力量。
在东方帝国,则是另一番景象。中世纪中国的城市雇工制度更趋于成熟,产业工人队伍也庞大和复杂得多。宋代京城,生产和市场网络极其发达,雇工甚多,有《清明上河图》为证。明清之际,江南一带的丝织产业十分发达,用工自然也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不过,中国城市的生产并不以牺牲农村为代价,如英国“圈地运动”那般。中国长达千年的漫长“封建生产”史中,城市和乡村如同姻亲,进退与共。换言之,中国城市工业的发展并未造成以农为本的社会的根本转型,或者取而代之。城市雇工始终不是决定性的社会力量,工人政治也就无从说起。
黑死病、纺织技术的发展、高利贷的产生等因素,加速了西欧农业经济的破产和农业社会的解体。托马斯·莫尔笔下“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不过是资本消灭乡村社会这一历史过程的生动写照。英国破产的失地农民为了寻找生计,纷纷流向城市。而城市中找不到工作的流浪汉,将面临国家暴力的严厉制裁,“在亨利八世时期有72000名大小盗贼被处死”;在伊丽莎白时代,“成队的流浪者被绞死,每年都要绞死300或400人”(《资本论》第1卷:845)。经过国家暴力推波助澜,诞生了一支新的产业大军——工人。马克思用“原始积累”来描述这一血腥历史过程:“英国工人阶级没有经过任何过渡阶段就从自己的黄金时代陷入了黑铁时代。”(《资本论》第1卷:
826)工人的产生不是自由市场选择的产物,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而是与国家强权紧密勾连的政治问题。换言之,产业工人天然就是政治的产物。
第一节革命
已有研究表明,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和政治体系酝酿于中世纪,而不是通常所以为的文艺复兴时代之后(斯达克,2011; Strayer,1970)。不过,在现代化早期的欧洲城市,非熟练技术工人占去了城市雇工的很大部分,他们流动性大,人际关系松散,几乎没有以工人为符号建立的组织。统治者对于工人也存有戒心,如马克思所言,工人结社当时被认为是一桩严重的罪行(《资本论》第1卷:848)。
根据E·P·汤普森和卡兹尼尔森的考察,塑造早期工人政治意识的,与其说是工厂,倒不如说是社区。当时除了采矿业和纺织业达到一定规模,形成恩格斯意义上的“工厂政体”
外,其他工业企业的生产组织都还停留在粗放管理阶段,组织松散,监管不力。前者,由于工厂政体严密的集中化监管,使工人难以在工厂中进行组织;后者,工厂制度的不成熟也造成了工人斗争的不成熟,他们的斗争更类似于詹姆斯·斯科特所谓的“弱者的武器”的日常化抗争,以偷懒、磨洋工、小偷小摸、捣毁机器为主。
天意弄人,也许是工厂主为了更有效率地监管工人,更可能是资本主义的社会排斥在城市居住模式上的必然反映,工人最终在城市街角聚居在一起,并且在这种共同的聚居中形成了共同的生活、习性、文化,构建出日常化的互动网络。不过,按照工人政治经典的解释模式,形成共同的利益、生活和文化,还只是工人阶级的“客观存在”,彼时工人尚处于“自为”
状态;工人从“自为”走向“自觉”,外部政治力量的介入是不可或缺的。恩格斯与E·P·汤普森不约而同留意到在英国工人阶级形成中卫斯理宗所扮演的角色。教友们在工人聚居区中开办夜校、传教,无形中凝聚了工人的集体意识。除了宗教,其他政治的(政党)、社会的(形形色色的社团)力量,当然也可以利用这一工厂政体的“缝隙”向社区渗透,其“意外后果”就是工人组织性和政治性的发展。
然而,早期工人的集体行动不应高估。如果“社区建构工人”一说可以接受无误,那么这一文化建构过程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即它造成了部门性(基于工厂)和地方性(基于社区)的严重分割,于是“不同工人有不同的政治”(裴宜理语),而不是“不同工人有统一的政治”。早期工人的大部分斗争是基于工厂待遇,或者是社区事件如房租、疾病、卫生、防火等。“社区建构”多以英国工人为例,而英国的工人政治恰恰被认为是倾向于保守的。换言之,若以“理想类型”推之,工人政治实应“工厂建构”与“社区建构”交互影响,才能呈现出“统一的战斗性”,这其实是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渐次走向成熟之后才产生的社会后果。
至于工人阶级究竟形成于何时,学术上仍有很大的争议。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以英国宪章运动为工人阶级形成的标志。
根据马歇尔的说法,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工人斗争的重大转折,即不再单纯追求特殊利益,而是对政治权利提出诉求。宪章运动的后续政策效果意义更大,运动成功争取到英国工人平等的公民身份,使之从“阶级”转化为“公民”,当然这也意味着英国工人被国家吸纳。E·P·汤普森是马歇尔的有力支持者之一,他向来把宪章运动视为英国工人阶级形成之分水岭。在汤普森看来,随着英国工人投身于国家与法律层面的斗争,便在国家立法体制与工人之间建立了互动,工人阶级于是成为一个“政治”阶级。于是,汤普森将英国工业化早期称为“英国工人阶级创造的时代”,这引发了众多的批评(曼,2007:576)。
艾瑞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对上述说法不以为然。在霍氏看来,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人群体,可谓鱼龙混杂,根本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共同的生活和文化,太多的东西阻碍了统一的工人阶级意识和组织的发展,比如国籍、语言、文化、宗教、工业结构本身,等等,彼时工人阶级远非一个均质的群体。事实上是到了第二次技术革命后,社会化大生产体制臻于成熟,工人才拥有了相近的生活、趣味和文化,他们对政治形成了相对比较一致的态度。此时方称得上形成了一个“工人阶级”。1875年至1914年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工人阶级的意识趋于统一了呢?霍布斯鲍姆认为这是一个多种力量共同促成的结果,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力量的干预以及大规模工人运动。他尤为重视组织性力量的灌输和建构:
没有这种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工人便不能以一个阶级的形式存在。而通过组织,他们得到一群发言人,这些发言人可以清晰地表达出男男女女原本无法自行表达出来的感情与希望。这些人也就拥有或发现了可以表达他们所感觉到的真理的言辞。这种认知始于他们从新的发言人口中听到下列讯息的那一刻:你们是一个阶级,你们必须表现出你们是一个阶级。(霍布斯鲍姆,1999:153-154)霍氏指出,只有到了这个阶段,工人阶级形成才万事俱备,劳工的世界愈发突显出来,劳资双方的冲突愈发成为具有支配性的现实(霍布斯鲍姆,1999:154)。
姑且撇开汤普森与霍布斯鲍姆之争,工人确实是在宪章运动中破天荒第一次显示出政治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想必给工人政治的思想始祖马克思和恩格斯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事实上,如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所发现的,除英国“圈地运动”消灭农民外,欧洲其他国家中,工人就其人数而言从来不占社会多数,其政治影响力实不应以人数众多计。如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所言,马克思最终选择工人阶级作为资本主义体制的掘墓人,不是由于工人贫困,比工人贫困的阶级比比皆是,包括农民、流浪汉、流氓无产者,马克思从来就不认为他们是革命的力量(伊格尔顿,2011:167)。若非工人展示出非同寻常的政治力量,他们迟早也要被埋没,与一般的底层劳动群体无异。那么,工人的政治力量到底在哪里?
从理论上说,在于工人斗争的“总体性”倾向——向国家提出政治性诉求的能力;从经验上说,无疑来自工人的组织性和不懈斗志。
马克思与恩格斯预言工人的联合将迎来一场彻底颠覆资本主义体制的革命,并在接下来一个世纪中以一种波澜壮阔的方式被应验。工人政治运动的兴起,既是工人力量成长的结果,也是那个时代激进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法国大革命之后,整个欧洲都笼罩在革命的氛围中,由于历史悠久的统治权威一朝之间崩塌,每个人都想做自己的主人,这个时代的民众是如此充满激情和易于动员,没有什么比革命本身更具有正当性。在这种政治文化下,任何一种政治权威都难以确立,国家只能一味依靠暴力镇压来维持秩序,但这样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反而迫使工人加强了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工人的激进程度有增无减。
不过,在那个“革命的年代”,工人并不是唯一的激进派。
当时资产阶级仍然在扮演着“革命性的角色”,工人还没有发展到与资产阶级分道扬镳乃至最终为敌的阶段。工人单独发动的革命,在法国大革命和俄国革命之间,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多。但是由于工人身处城市,为数众多且相对集中,对当权者的经济破坏力强,常常便成为被动员的对象,卷入到一场场的革命运动之中,并且变得越来越不可或缺。
其中,法国工人的斗争最为夺目。这个国家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洗礼,继而历经多次王权复辟,但是在拿破仑之后没有一个政权能够确立权威,革命与反革命两股力量始终处于拉锯战的胶着中,这给法国工人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使之终于“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
不过,据马克思的解读,在法国,资产阶级尚未成熟到可以让无产阶级充分发展的地步,这就造成了两个政治后果。
第一,在法国,资产阶级分化的状况特别严重(Cohen,1995),资产阶级上层即金融资产阶级趋于反动,他们与暴虐的国家机器沆瀣一气,使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权力脱颖而出,支配了市民社会;面对这个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资产阶级下层即工业资产阶级、小布尔乔亚和工人阶级都沦为专制的对象,这反而促成了它们之间的联合;第二,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始终处于欠发展的状态,这限制了无产阶级的成长,但是也正因为资产阶级的不成熟,给了法国工人阶级引领革命的机会,使工人获得了革命的话语权。
法国工人斗争最终导致了巴黎公社的建立,这是工人革命史的一次伟大成就。巴黎公社革命动因十分复杂,当时巴黎城市中的国家机器在普法战争中已经崩溃,工人不得不自行组织起来扞卫巴黎的安全。参与这场保卫战的不仅有巴黎的工人,也有为数众多的小布尔乔亚。从动员的角度,罗杰·顾尔德(Roger Gould)指出这场运动的动员模式主要是街区动员,而不是阶级动员,法国大革命之后巴黎城市的大规模更新运动改变了工人的居住模式,使之更有利于动员(Gould,1995)。巴黎公社按28区划分的制度,也是这一街区动员模式的反映。
尽管存在诸多因素,使巴黎公社革命不如人们想象中般是单纯的“工人政治”,但这丝毫无法抹杀它对于工人政治的意义。马克思将巴黎公社誉为“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97)。工人终于找到了替代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政治形式——公社。无论是取消常备军、用代表制取代代议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6),还是去官僚化,建立廉价政府,公社的一切建制,都与现代国家截然对立,“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5)。巴黎公社的核心政治理念是自治,而非简单的民主。公社实现“议行合一”的直接民主制,规模限制在确保人人都能参与政治的程度,用汉娜·阿伦特(HannahArendt)的话来说,巴黎公社真正建立了一个“参与者的政府”。可以说,巴黎公社的实践充分满足了马克思对于工人自治的想象。
在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英格兰,工人斗争并未激化为法国式的革命,但这并不是说英国就不存在工人运动。工联主义的发展是英国提供的另一幅工人政治图景。宪章运动的政治遗产之一,就是英国工人的集体结社权利在法律上得到承认。马歇尔称之为“工业公民权”,认为是工人运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在此基础上,工会组织获得了迅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