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065600000026

第26章 法律法规(5)

第三十一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三十二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记录,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阅:

(一)作品许可使用情况;

(二)使用费收取和转付情况;

(三)管理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权利人有权查阅、复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财务报告、工作报告和其他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十三条权利人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的加入条件要求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会员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的;(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按照规定收取、转付使用费,或者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的;(三)权利人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四条使用者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三)使用者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五条权利人和使用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并应当对监督活动作出记录:

(一)检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本条例及其章程的规定;(二)核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及其他有关业务材料;(三)派员列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第三十八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将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的;(三)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超出业务范围管理权利人的权利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与使用者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给权利人、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罢免或者解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绝与权利人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会员退出该组织的要求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取管理费的;(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转付使用费的;(五)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或者其他有关业务材料的。

第四十一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或者连续中止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吊销其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撤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使用者能够提供有关使用情况而拒绝提供,或者在提供有关使用情况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中止许可使用合同。

第四十四条擅自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审批和监督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将其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

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使用者查询。

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会员大会决定的该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费的比例减半提取。除管理费外,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条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受本条例保护。

权利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四条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第五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第六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第七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第八条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九条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著作权人的作品后,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间的报酬。

依照前款规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

第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

(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六条至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而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二)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三)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四)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查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

第十四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同类推荐
  • 最受欢迎的领导致辞写作技巧及范例

    最受欢迎的领导致辞写作技巧及范例

    本书以条目的形式,将各种格式的讲话稿的写作技巧罗列出来,并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列举最新最典型最有代表意义的范例。
  • 国际传播策划

    国际传播策划

    新世纪以来,国际传播政策、责令及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作为提高国际传播效果、优化国际传播策略重要途径的国际传播策划日益受到关注。由张艳秋和刘素云主编的《国际传播策划》由学界和业界专家联手打造,是国内第一本关于国际传播策划的综合性研究著作,采用了理论梳理及案例分析相呼应的编写方式,以求深入浅出、举一反三。《国际传播策划》既可以作为国际传播人才的培训教材,亦可作为媒体从业及研究人员开展国际传播策划与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 孩子你慢慢来:中外精彩教育故事选读

    孩子你慢慢来:中外精彩教育故事选读

    孔子曰: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在新课改的今天,这话是如此地合适。当我们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中走来,我们要珍惜眼前盛开的每一朵花。抬头仰视它,千万不要低头的刹那间碰落。因为,每一朵都有它盛开的理由。“悲剧是永恒的”,人们常说这话讲得颇有道理。诚然,童年的许多次欢乐已随时间的流逝而渐渐褪色,而许多的痛苦永久异常清晰地萦绕心间,挥之不去。曾经看过这么一句话:宽容是生活的一种香味。多美啊!学生的任何一个错误,老师不可小视。为了不使他们的心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应细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宽容地给他们一个改错的机会,而不是一顿粗暴的打。
  •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全书共八章。内容包括:憧憬与求索、凯歌行进中胜利与曲折、改革与剧变、改革与辉煌、继承与创新、让历史告诉未来等。
  • 欧美公共广播电视危机与变迁研究

    欧美公共广播电视危机与变迁研究

    公共广播电视制度自80多年前在英国问世以来,深受各国政界、学界和公众的关注。与私营商业广播电视相比,公共广播电视具有抵御不良政治和商业势为侵蚀、维护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制度特点。本书以市场化背景下欧美公共广播电视的危机与变迁为研究命题,揭示了传播制度背后的政治经济思潮和权力影响,探索了公共广播电视与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热门推荐
  • 全息网游之神宠大神

    全息网游之神宠大神

    “虹膜扫描身份,绑定限量版游戏仓。欢迎玩家进入武侠全息网游命运之江湖,请建立账号。”颜歌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虚拟NPC,不由得感叹现在的科技发达,只是单单扫了她的虹膜,竟然就知道了她的姓名,甚至连国籍都扫出来了。那……是不是连她另外一个隐秘的身份也知道了呢?
  • 如果真爱有颜色,那么一定是蓝色

    如果真爱有颜色,那么一定是蓝色

    参加一个生日会的夜旭,在结束后离奇失踪,但他本人却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让他不得不接受这里,就是异世界。
  • 天地剑主

    天地剑主

    渡轮回,转生死,玄天大陆,强者如云,凌家分支凌云因丹田被废而战气全失,却因祸得福,发现无上神剑;败强敌,建宗门,乱世之秋,谁主浮沉。
  • 蛇先生

    蛇先生

    因为母亲是人类,父亲是蛇仙而难以对自己的身份有一个明确认同的常贞,在自己的冠礼上和涂山家的小狐狸纠缠在了一起,从此两个人开始了探寻生命的本源和意义的修行之路?!好像是这样。
  • 驳痕

    驳痕

    当弹痕划破天际,他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还是誓死捍卫正义的旗帜?辉煌过,落寞过,当斑驳的弹壳铿锵落地,一切从头开始……
  • 酒吧狂徒

    酒吧狂徒

    在这里,在自由小镇!没有怜悯!没有善良!有的是随心所欲!你的软弱只会给你带来死亡!你的忍让只会给你带来屈辱!这里!奉行四个字:强者为尊!
  • 轩萧之恋:豪门千金归来

    轩萧之恋:豪门千金归来

    她,沈家大小姐,以前不仅拥有绝世容貌,而且懵懂可爱。但是,家中的变故,使她坐拥亿万家产,变得冰冷如石,待人刻薄。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对于亲人、爱人、朋友却是真心的。直到她遇见了命中注定的他。
  • 三世情缘之鹿晗是我爹

    三世情缘之鹿晗是我爹

    又名《我的爹爹是偶像》女主:林小小男主:鹿晗,张翊峰,沐骁男配:夏钰,百里羲女配:夏琦
  • 无尽仙兵

    无尽仙兵

    他愿栖身一隅,只求永生,而不得;他愿携手道侣,双宿双飞,亦不得;他愿归隐凡尘,静看轮回,仍不得。“若是天道无情,我便铸就无尽仙兵,斩断这无情天道,自己争得!”许安如是说道。
  • 赛尔号之王者传说

    赛尔号之王者传说

    “我---擦---嘞---!”一个精灵在一片空地大喊着。再次穿越,来到赛尔号,自己却是一只无属性精灵!想要加入战联却要参加考试,考官竟是暴躁狂盖亚!获得系统结果是一个逗逼……感觉不会再爱了啊喂!大家好,我峰峰又来了!请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