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14日)
建国初期,在1950年进行过第一次全国工矿普查,对摸清当时工业状况起了积极作用。以后30多年来,虽然有工业月报和年报,定期反映了许多情况,但没有再进行过工业普查。现在,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十二大提出了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当前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比如,工业内部的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资源很丰富,但采掘工业很落后,开发利用很不够,而加工工业的能力又过大,常常形成能源和原材料的供应紧张;在不少行业内部,存在着重复建设、重复生产,技术先进的骨干企业不多,“野战军”力量不强,而落后的小型企业过多,专业化的企业不多,“小而全”的企业不少;性能先进、新型号、耗能低的产品少,性能落后、老型号、耗能高的产品多。同时,许多企业技术和管理都相当落后,设备陈旧;能源利用效率低,浪费大;工业经济效益差,多数产品质量低、消耗大、成本高;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业务水平低;等等。为了逐步地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为了编制长期计划的需要,必须摸清我国工业的基本情况,而现有统计资料远远满足不了上述需要。因此,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十分必要。这是继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为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为编制长远规划和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提供比较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
这次工业普查,除了调查全国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产、供、销,人、财、物的主要指标)以外,重点调查以下三个方面:
1.工业装备的技术状况,包括各种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的数量、生产能力、利用程度、使用年限、技术状况、耗能高低,以及半机械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等。
2.经济效益,包括净产值、物资消耗、成本、利润、税收、资金和各种定额等。
3.工业内部的结构,包括企业结构、产品结构、专业化协作程度等。
这次工业普查的范围和方法:
工业普查的范围,为全部工业企业和个体手工业。但以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工业企业(尤其是5000个大中型企业)为重点。
这次工业普查,要区别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对于县以上工业企业和农村社办工业、城镇街道工业,拟采用发“表”调查的方法;对于队办工业和城乡个体手工业,拟采用根据有关资料进行估算的方法,不直接制发基层调查表式。对于纳入发“表”调查的工业企业,拟根据不同的调查目的,分别制定繁简不同的统计表式。
这次工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比较强,各地区、部门、企业,要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把这件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