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素质》中所历叙的中国人的特性,不但是一个事实,为明氏一班明眼人所见到,并且,就生物淘汰的学理言之,也确乎是一些无可避免的结果。淘汰的理论而确,则有到中国的特殊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便不能不发生一种特殊的淘汰作用;有到此种淘汰作用,便不会不形成种种特殊的品性。种甚因,食甚果;种麻的,必得麻,不得黍,此种特性的演变而成,当然也不是例外。明氏单单把果和盘托出了,并没有讲因,恐怕他实在也不大明白因之所在;不过讲淘汰学说的我们是明白的;拿我们所明白的因和明氏所描摹的果,联系了看,便恍然于因果的不爽了。这是第四层。因为理有固然,势所必至,所以也可以说这是最有力量的一层。
潘光旦认为史密斯虽然未能追溯中国国民性何以如此的“因”,但是他至少将这“果”给我们和盘托出,也就是全面而又准确地展示在了读者面前。他断定史密斯未必知道“因”者为何,而我们中国的学者恰好是有条件追究其“因”的。潘光旦首先用了种种理由告诉我们,史密斯的描述是很可靠、很权威的;然后进一步告诉我们,他所提供的只是“果”,我们正可以缘果推因,在史密斯的启示下,认真研究我们民族的特性及其形成原因,以为疗救者提供开方下药的依据。这才是潘光旦如此重视《中国人的素质》的原因。
李景汉与《中国人气质》
潘光旦所提到的李景汉先生,曾经跟晏阳初一起,到河北定县进行过乡村调查和改造,是当时致力于中国国情研究的极有作为的学者。他应邀为潘光旦的《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写序,一写就是洋洋洒洒一万多字。李景汉的序言主要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介绍史密斯善良、诚实、高贵、活泼的人格,以及他在美国社会的崇高声望,第二是介绍李景汉本人接受《中国人的素质》的过程,即先是“不大以为然”,对于书中有的描写还要发出“岂有此理”的抗议。后来跟作者本人有了接触,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对他的着作也不再有抵触之心。后来自己亲自从事社会调查,跟底层人有了切实的接触,这时再读史密斯的着作,“就觉得此书的意义与从前大不相同了”,不得不佩服“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象,可谓观察精密、独具慧眼,而且他那描摹入微、写实逼肖的能力,岂但在西洋人中没有几个可以与他比拟的,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间恐怕也是少如凤毛麟角吧”。
这个由抵触到认可到佩服的过程,饶有意味,近代以来中国整个士大夫阶层跟西洋文化、西洋势力、西洋殖民者接触的心路历程,在李景汉这个个案身上得到了完整的体现。完成这个心路历程之后,自然就会出现下一个惊心动魄的历史选择:按照西方人对于中国人的批评和期望,全面改造中国人及其国民性。鲁迅所做的工作正是如此,但是鲁迅并没有像李景汉那样介绍过自己的心路历程。套用潘光旦的话说,鲁迅的国民性批判是“果”,李景汉所描述的接受《中国人的素质》的心路历程向我们展示了鲁迅这么做的“因”。就此而言,李景汉的自我描述至为重要,与中国现代思想史关系至密,值得我们多多引述并认真咀嚼:
我初次得读明氏的这部书,约远在二十五年以前。所读的不是英文原本,大约是日文译本,因为记得书名是《支那人之气质》。我也记得在那本书的许多页的空白处,有不少铅笔写的批评,其中大部分是别的读者在读时发生的反感,还恍惚地记得有“胡说”和“放他娘的……”等类的话。我那时是一个很幼稚的初中学生,读了译文,再读了种种怒发冲冠的批语,自然对于明氏的描写也就不大以为然。虽然没有在书中写下什么,但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不免要发作几声“岂有此理”!后来有不少的机会,得亲聆明氏的讲演。他的身体,在西洋人中间,要算是比较矮的,但精神却颇健旺。他那充满着力量的躯干,再加上他那天然有趣的面貌,一站在台上,就立刻引起听众的注意。在他讲演的时候,带些山东的口音,声调或高或低,或长或短,极变化之能事,且好引用古今格言、民间谚语,全身随时都是表情,往往双手同时以指作声,助其语势,可谓出口成章、娓娓动人,使听众永无倦容。
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演说家。及至与他接触谈话,则又发现他不但风趣横生,且极和蔼可亲、待人诚恳;总而言之,他是一个使人敬而爱之的长者。
十五年前,我在美国求学的时候才得细读《中国人的素质》(犆犺犻状犲狊犲犆犺犪狉犪犮狋犲狉犻狊狋犻犮狊)的英文原本。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未能赞同,也有些地方使我不愉快。这一方面是因为我那时为祖国顾全体面的心正盛,至于究竟他说得对不对未加深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氏的材料都从农村里得来,我虽是中国人,但对于祖国的农村社会就没有用心观察过。但因为我欣赏这部书的文体,我就买了一本带回国来。一回国就开始我的都市社会调查研究的工作,与民众接触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多,遂渐感觉到此部书的意义。
后来不久就转入农村,从事于实地调查的工作。我就把这部书和他的《中国农村生活》(犞犻犾犾犪犵犲犔犻犳犲犻状犆犺犻状犪)都带到乡间去。说也奇怪,因为农村开荒的工作过于紧张,我就好久把它们留在箱子里,没得闲空理会它们。
直到过了足有几年的时间,才又忽然想起这部书来。及至再打开一读,就觉得此书的意义与从前大不相同了。明氏毕竟是过来人。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象,可谓观察精密、独具慧眼,而且他那描摹入微、写实逼肖的能力,岂但在西洋人中没有几个可以与他比拟的,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间恐怕也是少如凤毛麟角吧。
有了这种由抵触到佩服的接受过程,下一步当然是照单全收,当然是按照史密斯的眼光来全面评估和改造中国的国民性。李景汉序言的第三方面内容,就是概述史密斯原着的主要观点,并一一表示认可和赞同。由于李景汉的想法极具代表性,而且具有非同一般的思想史意义,所以,我们不忍割爱,不得不连篇累牍地引述。潘光旦自己所选译的十五章,分为描写生理与心理方面的品性(五种)、描写经济方面的品性(三种)、描写社会方面的品性(七种),李景汉对三方面每一种品性的描写都予以评论和赞赏。这里引述其对史密斯描写中国人社会方面七种品性表示呼应和称赞的文字:
最后我们来看关于社会的品性。这一部分是明氏描写得有声有色的一部分,也是使中国的读者容易发生反感的部分,但也是对于我们的当头棒喝、使我们反省的部分。读这一部分时,我们多少需要一些修养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一)关于“有私无公”这一点,我们虽欲掩饰否认而不可得。民族之所以到今日,虽有种种原因,“私”却是我们民族的致命伤。到处表现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四十年前,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公共意识的缺乏,必尤甚于今日。具有国家思想和公共精神的西洋人在当日岂能不理会到我们的这个使民族散漫无力的缺点?
(二)关于“无恻隐之心”,原题是“同情心的缺乏”。明氏一直地说:“中国人目前最缺乏的一种品性,就是恻隐之心或同情心。”他指出我们对于残废的人、心理上有缺陷的人、遇难的人、陌路生人、妇孺以至于牲畜都表现了同情心的缺乏。本来中国现有的一些社会团体和慈善事业,大半是近数十年来的产物。这也是使明氏在四十年前更容易理会我们的同情心的缺乏。
(三)关于“言而无信”,原题是“诚意的缺乏”。这一章尤其叫我们读了不舒服。明氏直白不客气地指出中国民族善于撒谎,大都轻诺而不践约,认错的本领和揩油的本领都很大,并且对于孔孟二圣的假装害病大有可议之处。他所举出的种种例证,极值得我们注意。
(四)关于“尔虞我诈”方面,明氏指出中国人彼此猜疑和倾轧的态度,甚至于到“一人不进庙,二人不窥井”、“李下不正冠,瓜田不纳履”的程度。
这在乡间实在是常见的现象。
(五)关于“爱脸皮”,这是明氏原书的第一章,也是极见精彩的一章。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佩服他观察的透彻而深刻。例如他说:“中国人心目中的脸皮,并不指头部前面的那一薄层,却是一个综合的名词……我们西洋人就根本懂它不得。”老实说,连我自己有时也莫名其妙。他又说:“中国人的问题,永远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格式问题,不是事实的对不对,而是格式的合不合……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只好和西洋人分道扬镳……中国和事佬最大的任务,便在研究出一个脸皮的均势的新局面来……各不伤脸……至于公平的处断是不可能的。饭碗可以不要,脸皮却不能不要……至死也要救他的脸皮。”这的确是一种一般的现象。
(六)关于“婉转”一章,明氏也极尽了描写之能事。他上手就说:“中国人是有婉转的天才的。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没有这种天才。不但没有,并且以能够单刀直入、开门见山自豪。”他又说:“在中国,你也转弯,我也转弯,彼此都能心照不宣。”他最后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你不能从一个中国人所讲的话里,知道他要说的究竟是什么”。又在一处说:“有天才的中国人有一种本领,使你挨了骂还不晓得,使你吃了亏还以为他正在恭维你。
这是一种艺术。”明氏幸而是常与心地比较忠厚的冀鲁人接触,若是在江浙一带,不知他更要作何感想。
(七)这最后的“客气”一章,我认为是最精彩而又是最有意义的一章。
章内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使我们不能不承认。虽然我感觉到不应当多占篇幅,但我止不住要引述他指出的几点:“中国人善于客气……我们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喜欢称赞自己的种种美德……东方人大都擅长一种艺术,可以使人与人之间,冲突日见其减少,和气日见其加多,我们便自愧弗如……他们已经把客气的艺术推进到一种登峰造极的程度……我们西洋人认为不可思议,决非人力所能办到。客气本身早就成为生活中间不可须臾离开的一部分,客气就等于生活,就是生活……中国人客气的用意,似乎并不在要使人舒服愉快,而在表示他是一个懂规矩与守规矩的人。要是客人不舒服,那是客人不懂规矩的自作自受,和主人无干。”明氏在他最后的结语里说:“我们终究得承认,在社会交际方面中国民族毕竟是过来人,有许多地方值得西洋人的效法。我们的客气固然很注重诚恳这一点,但有时也太老实,太不留情面,要是加上一些婉转而无碍于诚恳真挚的程度,岂不尽美尽善……客气虽小道,讲究起来却也不易;谁能够把东西方人对于客气的见解与方法融通之后,节取其中的精髓,不偏不倚地走上那又窄又崎岖的中庸之道,谁便是世界上第一个有福气的人。”这段话不但值得直爽的西洋人想一想,更值得我们过于客气的中国人考虑一下。
李景汉在全面认可了史密斯对于中国国民性的十五种批评之后,意犹未尽,还针对国内一些批评意见,为史密斯辩解。有国人认为,史密斯“所描写的不过是一些社会表面的现象,是一些拉杂的、平常的、肤浅的叙述”。李景汉辩驳说:“世间最平常的东西,往往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例如日光、空气和水都是最普通的东西,但也是与人类生活最有利害关系的东西。明氏的贡献就是他能够把农村社会在日常生活里人与人之间种种现象和为我们民族自己所未注意而实际上乃是左右社会行为的种种潜在的势力,以庄谐并用而极有力量的文体描写出来,使每个读者都能如身临其境地得到清楚的认识。这比一般笼统的、主观的、玄想的、去事实生活很远的大议论,有价值多了。”有国人引述中国典籍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证明中国人并不是没有同情心,并不是那么自私,李景汉辩驳说,那不过是“古圣先贤的理想”,而史密斯描述的恰好是“客观的现实生活”,我们从他“许多片段的、琐碎的叙述里可以发现”与那些空洞的理想正好相反的“一般的原则与真理”。
李景汉对史密斯的肯定和为他所做的辩解,就是告诉读者以及更大范围的国人,对于史密斯的描述、观点和结论,我们没有质疑的理由。
“作新社”与《中国人气质》
中国学者刘禾在哈佛燕京图书馆珍本书库意外发现了1903年由“作新社”翻译出版于上海的史密斯着作,其准确书名是《支那人之气质》,比日译本书名多一个“之”字。出版者“作新社”自称是翻译者,但是没有指出究竟是谁翻译的。该书根据涩江保日译本《支那人气质》译出,连涩江保的注解也不放过。可见译者很看重该书价值。
“作新社”翻译出版《支那人之气质》的时候,鲁迅正在日本留学,所以不知情,劳他对该书汉译问题白牵挂了一辈子。但是,鲁迅回国之后,跟文化界和出版社具有那么广泛的交往,竟然没有一个人告诉他曾有这个译本。那些读者看到鲁迅对该书魂牵梦绕的文字,也没有一个人指出已有汉译本的事实,由此推见,作新社翻译出版的《支那人之气质》,在中国读书界未曾产生广泛影响,虽曾出版却基本上无声无息,以至于几乎没人知道。就此而言,鲁迅一辈子的牵挂是有足够理由的,因为他的愿望是这本书对中国读者产生影响。
2006年,这本作新社《支那人之气质》由新一代学者黄兴涛校注,在中华书局重新出版。该书署名方式为:“〔美〕明恩溥着佚名译黄兴涛校注”。这是“第一代”中国学人的工作,得到了“第三代”学人的认可和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