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十年,西方语言哲学仍然十分活跃,研究的成果愈益丰富,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大,人们不再偏执于逻辑分析或日常语言分析中的一种,比如,乔姆斯基和蒙塔古用形式化方法研究日常语言的逻辑结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美国的蒯因、戴维森、克里普克,英国的达梅特等人在意义理论、真理问题、分析和综合、先天和后天、可能世界等一系列重大的哲学课题上都提出了有影响的见解。语言哲学家们开始重新对传统的哲学问题感兴趣,改变了以往人们对他们的“捡芝麻,丢西瓜”的印象。
以上是就着名的语言哲学家和学派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而作的简介,就语言哲学的内容和研究课题而言,我们可以说,它包含了传统哲学的所有论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崭新的课题。
语言哲学的中心课题是意义问题,因为语言之所以具有传达功能,语言之所以能体现或代表思想,就在于语句本身具有意义。我们为何能理解别人说的话,为何能把握其中关于世界的信息,我们如何根据少量的已知语句而理解其他从未见过的语句?意义理论的目的就是要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要对语言的意义作出明晰的、一贯的说明是极其困难的。几乎每一个着名的语言哲学家提出了自己的意义理论,从逻辑的角度,语词和外物关系的角度、语言的用法以及表达、支配力量的角度探讨意义问题。意义问题实际上和本体论、认识论、逻辑是密不可分的,至今还没有一种公认为正确或占统治地位的观点。
真理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也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这个问题。就拿我们熟悉的“符合论”真理观来说吧,我们常说,判断和事实一致则为真。
可是,如果精确地为其中的三个要素“判断”、“事实”、“一致”下定义,就有一个语义分析的问题。有的语言哲学家把判断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描述事实的判断,一类是伦理道德判断,他们认为前一类判断可以参照经验事实断定其真假,有认识意义,后一类只表达人们的道德信念和情感,具有劝诫作用,没有事实内容和认识意义。还有人认为判断包含两种因素,经验事实的因素和语词自身意义的因素,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命题仅含一种因素。比如:“水在摄氏零度结冰”是一个经验判断,我们只能依据事实来检验其对错,而“单身汉就是不结婚的男人”这种命题可以仅分析其中的语词是否同义就能断定其真伪。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别、命题的必然真或偶然真、先天为真或后天为真等等,是语言哲学近期的热门话题。
语言哲学还具体构造理想语言,即以数理逻辑为手段人工制造的符号语言,罗素、卡尔纳普等人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并详细解释了这种语言在消除哲学混乱方面的优越性。乔姆斯基则用逻辑方法研究自然语言,他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既对语言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又对哲学、心理学有巨大的意义。蒙塔古则主张,自然语言和逻辑学家的形式语言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他的研究使用了高度复杂形式化方法来构造一种既适用于形式语言,又适用于自然语言的逻辑-语法理论。
语言哲学家对于像“实体”、“因果性”、“心灵”、“知道”、“善”等一系列基本哲学概念进行了语义学分析。甚至有人把古典哲学家的理论(如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说)当成一个语句系统进行分析。这些研究的结论有许多是我们不能同意的,但对于阐明哲学概念仍然有一定的价值。
三、我们需要哲学的语义分析
如果说,西方语言哲学界的突出弊病是热衷于形式主义的、过分复杂烦琐的语义分析,那么可以说,中国哲学界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完全忽视了必要的语义分析。过分冗长空洞的分析令人厌倦,但缺乏分析则使哲学论证基础薄弱,而且往往言不及义,在表面热闹的哲学争论中不能包含实质性的交锋。当然,哲学的语义分析绝非万应良药,大多数哲学问题的本质也不局限于哲学概念的正确定义,但重视语义分析可以使哲学研究更有效率,这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让我们举几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比如关于对“物质”定义的研究,这显然是一个包含有语义学意义分析的问题。我们在试探性地用“场”、“基本粒子”等现代物理学的概念为“物质”下定义之前,或者是在论证列宁的物质定义无须变动或补充之前,恐怕有必要详尽地界说一番一般下定义必须满足的恰当性条件,对于“物质”这个定义应该满足的特殊的必要条件,还要探讨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角度下定义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当然,这仅仅是研究的预备性程序,做好了这一阶段的工作不一定意味着肯定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它显然是认真研究“物质”定义问题的必要条件之一。
再比如关于“美的本质”的争论,我们发现主张美的本质在主观、客观、主客观统一的各种持论者之间,除了基本观点的差别外,还有对美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断言,对争论的出发点,即“美”这个概念本身的含义没有统一的或大体一致的认识,在争论中又缺乏语义分析,是造成争论中时有混乱产生的原因。让我们看一个典型的例子吧。最近有人主张,可以借助于观赏着名的风景区,用眼前的景物来断然解决美学界争论多年的问题:肯定美是不容置辩的客观存在,既非人的心灵创造,亦非主客观的统一。这是一个明显的语义错误的例子,因为,如果山岳河湖的存在就等于美的存在,那么我国美学界的长期争论将会成为多余的,哪一派可能会居然否认山川之类物体的存在呢?
哲学和逻辑学中有一类“悖论”问题,简单的例子是“说谎者悖论”,假设一个人说:“我说谎”,请问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如果说他说假话,那么他就不是说谎,即他说真话,如果说他说真话,那么他说谎成立。所谓悖论,就是这样的怪论,你承认它是将推出它非,你假设它非又立即要推出它是。这种出现在朴素的日常语言中的悖论可以通过对语言的分析来消除。但我们必须对之有所认识,不然会产生类似问题。比如,如果我们不注意就会遇上“辩证法悖论”
“辩证法断言世界上的一切都有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由于辩证法也是存在于世界上的东西之一,因此辩证法也要消亡。也就是说辩证法所断定的内容也有不真的情况,这意味着有不发展不消亡的东西。”请看,悖论使辩证法的前提推出反辩证法的结论。类似这样的错误,在近几年的哲学争论中也是时有发生的。
还可以举出其他一些例子,但仅此几例就足以说明,哲学的语义分析对于哲学工作者是一项基本功,就像考据对于历史学家是一项基本功一样。提高自己对语词表达式意义的敏感性和分辨力,通过学习逻辑和现代语言学加深哲学语义分析的素养,是广大哲学工作者必修的一课。理论家自身要体现现代思维的特征和气派,他的哲学文章才够得上现代思维的水准。我们都认识到,现代化的社会是由具有现代思维类型的人开创出来的,我们还可以不无偏颇地主张,具有现代思维特征的理论工作者是受过现代语义分析训练的人。
四、任务和展望
要在我国开展哲学的语言分析研究,在目前阶段应该首先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研究现代西方语言哲学
我国的哲学研究工作可以说还没有正面涉及过从事哲学语言分析的问题,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白手起家,从建立概念框架做起,我们必须在研究和分析批判西方现代语言哲学的基础上大力吸收和借鉴一切有用的东西,特别是需要复杂的逻辑技巧的东西。我们应该看到,语言哲学虽然不像某些西方学者宣称的那样,是完全中立、与意识形态无关的东西,但它确实是和语言、逻辑、科学知识联系最为密切的哲学分支,其中确实有不少纯属科学的成分。我们可以说,语言哲学是西方现代各种哲学中可资借鉴的内容最多的哲学。
这种研究本身就是哲学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语言哲学本身就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思潮之一。现代西方各哲学流派五花八门,各行其是,我们很难归纳出它们的共同之处和带趋向性的特征,但高度重视语言却是国内外大多数学者公认的现代西方各哲学流派的共同点和特征。重视和加强语言哲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西方现代哲学的精神。
毫无疑义,我们对西方语言哲学中唯心主义的谬误必须批判,这也是一项严肃的任务。我们认为,批判的重点应该是其中取消哲学研究,把哲学的全部任务等同于语言分析的观点。
对于中国学者而言,西方语言哲学最触目的缺陷是过分注重形式和烦琐,对此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捡芝麻而丢西瓜”,这是搞语言分析易犯的毛病,我们不应重蹈某些西方哲学家的覆辙。但缺乏逻辑意识,忽视形式分析却是中国传统文化遗留给我们的先天不足。缺乏严密论证,使我们的哲学研究软弱无力。王国维曾对西方哲学表示过这样的不满: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文化素质似乎崇尚可爱者而轻视可信者,因此一遇严密细致的分析论证就大不耐烦,斥之为形式主义。也许,加强哲学的语言分析会对医治我们传统的文化软骨症有所裨益。
(二)初步形成自己的意义理论
意义理论是哲学的语言分析的核心,没有自己独创的意义理论便说明在这一领域未能作出重大贡献。较为完整或有说服力的意义理论将为语言哲学打下坚实的基础,亦对哲学研究的其他部门产生有益的影响。我们要从根本上批驳某些西方哲学家取消哲学的错误主张,也需要提出能与之对抗的意义理论,因为他们的论点并不是任意胡诌出来的,而是建立在某种较为深刻的(同时也是有片面性的)意义理论的基础之上。
从长远的目标看,我们的意义理论应能有一种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递归”性质,它最后应能容纳和说明哲学语词。也许这种意义理论应该是多元化的,它除了说明可以“实指”地定义的语词外,还可以说明另一个极端,如诗歌,象征的意义。
西方语言哲学从弗雷格、罗素到当今的戴维森、克里普克的一系列意义理论,总趋势是日益合理和完善,加强研究、注意借鉴是当务之急。
(三)加强对语言的形式化研究
语言哲学为应用语言学的研究提供了某些深刻的原理,特别是在语言的形式化方面。我国已经有一些计算机专家指出,我们在计算机程序设计、机器翻译、人机对话等领域面临的困难和落后的原因之一就是对中文的形式化语法的研究薄弱。
从长远和战略上看,我们不应该局限于仅仅学习国外一些先进的算法语言。
要创新,要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科学水平,应从基本原理的奠基工作做起。在60年代,当时的世界计算机协会主席齐玛纳克就将计算机科学的巨大成果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联系起来。在70年代,有人评论说:“乔姆斯基在句法理论的形式化方面的研究,构成他对科学地探究语言所作出的最独创的、也可能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贡献。”着名的科学哲学家斯台格谬勒评论说,蒙塔古完成了既可用于自然语言,又可用于人工语言的句法学的普遍理论,他的工作是在西方文化史上树立了一座里程碑。遗憾的是,现在国内深入了解这些语言哲学家研究成果的人似乎不多。我们应该首先了解他们的着作和成果,然后在他们开辟的领域——对语言的形式化研究中取得相应的成就。
五、扩展和应用
语言的哲学研究并不局限于意义理论和对语词的分析,还有其他大量的任务。在西方哲学界已经扩大到对于语言行为的分类、对语言的用法和作用的分类、对各种隐喻的分类的研究,对语言、思想、文化相互关系的研究,对诗歌、宗教、道德的说明特征的研究等广泛的领域。我们也可以在创立完善的系统理论之前,将一些显而易见有价值的成果推广到语言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等领域。这样做,既可以很快地取得一批新成果,也可以促进这些领域的研究。
事实上,西方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已经在上述领域(甚至包括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语义分析论证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可资利用的材料是十分丰富的。
最后,为了精确地澄清本文的基本思想,我们应该说,就总体而言,哲学的语言分析对于深化哲学研究是一种必要条件而并非充分条件,它在本质上是避免错误,而不能代替创造性和灵感。这种态度也是我们和西方语言哲学家的原则区别之一。
原载《现代外国哲学论集》10,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