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教处的检查分三个档次,总分为100分。第一档次加5分;第二档次不加不减;第三档次扣5分。标准为:(1)上交及时(25分);(2)与学校考核基本相符(50分),学校考核是指校级值周,政教处考核、保卫科考核及其它检查;(3)班级考核有特色(25分)。
4.量化结果与学生违纪的处理相关联进行(除违规违纪按相应标准扣分外),标准为:(1)扣分累计达20分者,通知家长,停课两天,回家反思,家长配合教育;(2)学期累计扣分达30分者,停课一周,家长配合教育并记过处分一次;(3)学期累计扣分达40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一次,与家长签留校察看协议书;(4)学期累计扣分达50分,视为屡教不改,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5.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先做到严格要求到位,关心到位,教育指导及时,深入公开地实行量化考核,扣分要学生知情或签字。
6.高三年级学生在下学期有对班级学习风气造成重大危害的,比如闹课堂,引出公愤的可直接令其离校,保证高三年级的良好教学秩序。
7.班级周量化、月量化考核信息表。
7.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与措施
一、制度
1.立校长信箱三部:教学楼一部,艺体楼一部,机关楼一部,每日开箱一次。
2.生会主席要把学生对学校管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面呈政教处、校办或校长办公室。
3.教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每班至少两名代表参加的全校学生代表座谈会,并将座谈情况向主管校长汇报,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4.教务处、艺体处定期对全体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视情况自定。
5.校长室设立学生热线电话一部,校长在非特殊情况下接待每一位学生问访者。
6.每位学生都有对学校的食堂、宿舍、后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教辅人员的服务态度,教师的师德,教师的教学过程,学校的收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进行监督的义务,有权质疑或提意见,建议。
7.投出的信件或递交的书面材料若无音讯可重复进行反映。
8.任何部门或个人,要高度重视学生反映上来的意见或建议,不许拖延或扣压。
9.严禁在校园建筑墙面上及其它公共设施张贴小字报。
10.学生反映出的问题,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具大的效益或避免了重大损失影响,给予物质奖励。
二、措施
1.校办负责每天开启校长信箱,并把信件做归类、整理,于当日或次日早八时前上交校长或主管校长。
2.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应在收到之日起两日给予答复,若答复不了或解决不了的,应向学生说明原因。
3.学生会及时把学生提出问题,学校的答复,解决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发到全校各个班级。
4.校长热线电话的号码向全体学生公布,校长出差由主管副校长向学生公布临时热线电话。
5.鼓励学生参加学校管理,食堂设立伙委会,宿舍设立学生检查组。
6.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培养学生主人翁精神及参与意识,为学生会领导下的“六制”提供舞台。
画室管理规章制度
1、师生严格遵守授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严禁在专业课时间串画室、回教室或办其他事情。
3、爱护画室一切公共设施及个人物品,保持画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
4、文化课上课期间严禁进入画室或将其他人员带入画室。
5、专业教师上课期间禁止接打电话或接待其他客人。
6、上课期间专业教师不许中途回办公室或办理其他事情。
7、专业教师有义务对画室的文化建设,画室的安全、卫生负责。
音乐学生琴房使用制度
一、琴房使用要求:
1.琴房开放时间:早:5:50~6:30
午:11:20~12:1512:15~13:10
晚:17:00~17:4017:40~18:20
2.排琴房时不准代替他人挂琴房领取钥匙。
3.使用琴房时不准擅自离开或提前退琴房,在琴房和走廊内打闹停三天。
4.使用琴房是一人一房制,不准其他人入内(允许他人入内停琴3天),练琴或练声时须关门,室内他人小件器乐不准擅自动用(动用者损坏个人赔偿)。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房三天。
6.琴点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好灯、关好窗户、锁好门带好个人物品(如损坏丢失责任自负)方可离开。(违反规定者停琴房3天)。
7.琴房排满时,小件乐器须给练钢琴或练声乐的学生让琴房,小件乐器学生可把乐器拿到琴房外练习,算琴点。
8.琴房不满时第二个琴班无人,经琴房管理人员同意,第一个琴班的学生可在琴房继续练琴或练声,不再排其他人。
9.琴房值日按各班任安排执行,经检查不合格,当事人停练两天,查不到当事人停全组人员。
10.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11.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房一周。
二、琴房管理及处罚:
1.机关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二年九班、二年十班、二年十一
班负责,艺体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一年八班、一年九班负责。
2.凭证件领取钥匙方可使用,使用完毕换新锁或交新锁费和
安装费20元,并停琴三天。
3.琴房卫生承包到班、到人,不打扫卫生者或打扫不合格者、
物品摆方不整齐者,停琴三天。
4.擅入其他琴房者,练琴时间串琴房者,停琴三天。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三天。
6.练完琴后,不关窗、不关灯、不关门者,每项停琴三天。
7.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一周。
8.不是练琴时间在琴房楼道滞留、戏耍者,每人次扣2分,并停琴三天。
9、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灯管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以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际的原则,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做出该生停用琴房一天至五天的处罚。望音乐专业学生严格遵守执行。
体育馆管理制度
1.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专用场所,由学校政教处集中管理。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主管校长审批方可使用。
2.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在政教处的领导下负责对管内的设备、器材、卫生、防火等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管理。
3.所有进馆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违者罚款20元-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样。
4.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制定安全及物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确保其他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5.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他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馆内器材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6.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室内的地板,严禁穿皮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罚款50元,造成的磨损、破坏需按原样修复,并责令其立即退出。
7.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入馆,违者罚款100元。
8.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内,不得带入场馆内。
9.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每天早晚打扫馆内卫生,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定期喷洒消毒药水,投放灭鼠药。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10.体育馆钥匙要严格管理,政教处掌握钥匙的数量,私配钥匙者大会批评并重罚。
使用音乐厅、体育馆安全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学校室内集会人身安全,基于我校音乐厅、体育馆为重大集会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在使用音乐厅、体育馆开展师生大型活动前,要认真检查厅或馆内的设施是否牵固;室内物品摆放是有安全隐患;墙上的附着物、天棚悬挂物是否坚固。
2.使用音乐厅时必须把前后大门打开,确保畅通无阻;使用体育馆必须把正门全部打开,两侧安全门打开,并安排专门人员看护大门。
3.师生进入会场后,组织领导必须向师生讲明出现紧急情况,离开现场的方式、方法,并安排指定人员负责指定大门的出厅或馆的秩序。
4.在厅或馆内禁止燃放礼花、爆竹;禁止吸烟。
5.使用完厅、馆后,要切断电源,接受厅或馆负责人验收。
“校园之星”评选细则
依据2007.1.14日校务例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生教育管理出现了非常好的势头,在得到社会、家长普通认可的大好形势下,我校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好学生,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将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把学生中的优秀分子评选出来,作为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为了使“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现将评选细则指定如下:
一、组成评选小组
组长:金忠奇
成员:梁润辉赵公宣牛志录李文才卢学研阚志学
张连军桑伟黄如想各班班长、团支书及学生
会骨干6人
二、评选步骤及过程
1.将各年级、班级上报的优秀学生进行第一轮评选,每一项只剩下5人;
2.将12项平均分成4组,一组3项,利用中午或晚自习之前的时间,进行公开评选;
3.在公开评选之前由申请的学生准备3分钟的演讲,之后分学生评和老师选两项,学生评的权重为0.7,老师评的权重为0.3,合计出该生的总得票数;
4.审核、公布预选结果
5.对纳入预选名单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同学们的反应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生“校园之星”的资格。
三、要求
1.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所谓弄虚作假指演讲时所举事例不真实,有拉票现象等舞弊行为;
2.每位优秀学生的三分钟演讲由参评者个人执笔,班主任把关,演讲内容应以事实为依据,举自身实际的先进事例为主,不要大而空,将表现突出的地方展示在评委面前;
3.所有评委要按时参加,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
1.本学期评选之后,在大屏幕上公布结果;
2.下学期开学初开表彰大会,“校园之星”在假期写好优秀感言和事迹材料,各年级对本年级评选上的“校园之星”组织人力进行典型事迹总结整理。
3.所评“校园之星”将在校园内专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还会在石油高中报、大庆教育报、其它的报纸或电视台进行宣传;
4.在石油高中的学生中掀起学习的高潮,学习身边人、身边事,将德育教育具体化、鲜活化。
希望各年级、各班级重视起来,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选出来,引导学生向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牵引有不良习惯的学生革弊推新,尽快成人成才,为自己、他人、家庭、社会争光。
政教处值周制度
1.值周检查时间
早6:45到校查学生违纪及迟到,间操组织学生会学生对各班考核,中午检查通校证到12:00,晚上放学查通校证,17:30带领值周生到院内巡查到18:30,如有紧急情况随时安排。
2.值周检查记录薄
要及时添写,写明班级、姓名、事件过程以及处理意见,每天一登记,一个月一汇总,以便各年级、各班任查询,不许丢失记录薄。
3.值周教师要认真负责,认真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同时也将学生中的好人好事以及各班级的临时任务记录清楚,以便汇总时用。
4.要求值周生认真负责,仪容仪表要起到表率作用,检查到位。及时提供学生中的信息,以便将重大违纪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5.每周周一9:10分至9:30分值周人员进行交接并接受培训。
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教委1992年19号文件《关于颁发(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校园环境、教室环境管理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关于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1.全体学生作为学校主体,要自觉维护校园的环境的整洁,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爱惜和保护校园内的绿地、花草、树木等;自觉维护良好秩序,保持楼内肃静,在楼内严禁追跑打闹、喧哗和不宜进行的文体活动。
2.全体师生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在校内第一次见到老师、来宾、同学要主动问好;离校时要与老师同学道别;要敬长尊师,诚实可信,友爱互助,礼貌谦让。
3.各班所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区在每日7:00前打扫干净。做到:水泥路面无渣土、无废弃物、无痰迹;绿地内、花池内等无废弃物;清扫出的垃圾灰土不要倒进雨水口或下水管口。人人注意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要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各班值日同学每日对负责的环境卫生区做两次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