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渔业经济研讨会,围绕着体制改革、水产品流通和渔业经济发展战略三个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将会对我省渔业经济的发展起积极作用。我听了许多同志的发言,看了20 多篇论文,很受教益。现在我想就“系统清‘左’,全面改革”为题作个发言,求教与会代表。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近30年的今天,为什么提出全面地、系统地、彻底地进行体制改革?这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否矛盾?这是在当今改革浪潮中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和弄清楚的问题。
首先,系统清“左”,全面改革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规律要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既对立,又统一,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然而,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并起决定作用的。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只能以当时当地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为转移。近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大大解放了生产力,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某些环节不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的状况日益明显,以致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特别是在长期“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所形成的一套体制,存在许多弊端,严重束缚着生产力发展。例如,搞单一的公有制,忽视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的作用,采取集中统一的、单一的经营形式;在经济管理上,政经不分,政企不分,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集体与个人,权责利分割,集中过多,管得过死,企业缺乏自主权和活力;流通方面,按行政区划和行政层次统一收购和供应商品的流通体制,排斥市场调节的作用,否认价值规律,不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市场竞争,渠道单一,环节过多,流通不畅,市场需求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反馈;在分配上吃“大锅饭”,不承认企业之间存在经济效益高低、经济利益多少的差别,不承认劳动者之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差别,贡献大小一个样;经济组织上条块分割,忽视按经济的内在联系或经济流向,建立相应的经济组织形式,而是行政管理和长官意志至上,严重存在官僚主义现象,办事拖拉,互相扯皮,效率很低。然而,这些“左”的条条框框,不仅推行的时间较长,并且已经形成完整的一套体制,以致造成落后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先进制度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尖锐。这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上的严重障碍。正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所以,只有系统清理“左”的影响,冲破“左”的条条框框,全面地、系统地、彻底地进行体制改革,才能加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建设速度。
其次,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它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改革就是在实践中探索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在,我们进行的全面体制改革,不是对事物细枝末节的改良,对具体环节的完善和改进,而是涉及经济体制模式的变革,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范围内,从一种经济模式到另一种经济体制模式的变革,从旧经济体制到新经济体制的变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是实践的过程,也是改革的过程。我国30多年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不改革,就不能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不改革,就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改革,就不能使社会主义由不发达到发达、由不完善到完善,从而为最后过渡到共产主义准备条件。因此,体制改革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应该抓紧抓好。
再次,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同时又是商品经济,计划经济是建立在广泛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固然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本质的不同,然而商品经济有它一般的固有特征和它自己的运动规律。不论是经济体制,如生产体制、流通体制、分配体制和消费体制,还是行政体制、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不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等等,都要从社会主义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基本特点出发。我们的一切体制和各种管理方法,要适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规律,要有利于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计划管理必须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决不能与价值规律相违背;那种背离价值规律的计划管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但不能起促进作用,相反地只会起阻碍作用。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在过去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条件下形成的,是在过去不承认或不完全承认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的“左”的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因而,这种经济体制本质上不是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兴旺发达,恰恰相反是限制或束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这已被近30年来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所证明。所以,对现行经济体制一定要进行根本性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
系统清“左”,全面改革,联系渔业经济的特点,渔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当前,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改革?我认为,在渔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实行三个根本性转变:一是从单纯地抓生产、抓经济转变为注重研究生产关系如何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如何适应经济基础,系统清“左”,彻底改革大公平统、权责利脱节、封闭式的经济体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权责利统一、开放式的经济体制,努力探索体制改革的新路子;二是从重捕轻养、重产量轻质量、重产值轻效益转变到一保(合理捕捞,保护近海渔业资源)二增(大力增养殖,发展渔业资源)三打(打出去,发展外海、远洋渔业,开发新的渔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实现优质稳产,持续发展,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三是从传统渔业转变到现代渔业上来,改造落后的捕捞、养殖、储存、加工、运销等生产技术,重视发展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和新的科技知识的应用,使渔业生产向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只有在指导思想上实现这“三个转变”,才能够正确制定渔业经济的发展战略,才能够使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有明确的方向,才能够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和总目标,开创渔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当前,发展渔业经济的指导思想要实现“三个转变”,为此要进行如下十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改革所有制结构。要冲破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一大二公”、单一经济形式的模式。逐步建立有国营渔业、集体渔业、渔工商、合作渔业、家庭渔业以及中外合资渔业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以适应渔业生产力的发展。当前,普遍实行对船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效果显著,但仍存在一个突出矛盾:对船是基本的作业单位,而渔船是大队所有。实践证明,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统一,对渔船的保养、维修、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渔船的经营水平十分不利,对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带来严重影响。因为渔船同土地不同,它具有可移位性和易损耗性,不像土地那样有不可移位和永久使用的特点。所以,土地采取延长承包期,可以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向土地追加投资,提高土地的生产力,然而,渔船的这种特点,通过延长承包期,不可能提高渔船的经营水平,不可能稳定和完善对船大包干的联产责任制。况且,渔业的对船大包干是由30个左右劳动力组成的一个不小的集体,同农业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应该把大队核算改变为对船核算,把渔船大队所有制改变为对船所有制,这是进一步完善对船大包干联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当然,有一部分渔业大队主客观条件较好,群众愿意,保持大队所有制也是可以的。
第二,改革分配制度。要打破平均主义,改变吃大锅饭的现象。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承包制和岗位责任制;把生产经营好坏同劳动者的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允许一部分渔民先富裕起来。
第三,改革派购制度。现行的派购制度是在过去实行统收包销的情况下采取的,现在水产品实行评价和议价两种价格的条件下,普遍发生派而难购,甚至派而无购的状况,派购已是名存实亡。要用换购合同制取代指令性派购制,换购可以平价对平价,也可以议价对议价。建立计划换购和自由换购相结合的购销体制。这既符合等价交换原则,渔民乐意接受,又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水产品收购任务。
第四,改革价格体制。现在对水产品完全用行政办法来统一管理价格,统一定价、长期不变,不考虑价值规律的要求,不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严重影响以流通促生产。实践证明,价格统得越死,水产品上市量越少。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生产经营单位自定价格出售,随行就市,随着供求关系变化上下涨落。这样即发挥价值规律作用,以流通促生产,又保证市场供应,价格一时可能涨高,但从长远看,水产品上市量迅速增加,鱼价会趋向平稳。
第五,改革水产品供销公司统一收购、独家经营的贸易体制。要建立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贸易体制,改变水产供销公司统一收购、独家经营的贸易体制。各级水产供销公司都应办成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相互之间是平等的经济业务关系。同时,相应地建立水产品贸易中心,实行大量批发与小宗买卖相结合、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相结合,不论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单位,不论哪个地区和部门都可以参加交易,相互竞争。贸易中心还可以为渔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各种服务,以及资金和技术服务。这种贸易体制的建立,有利于减少环节,产销直接见面,有利于打破地区、部门之间的界限,疏通流通渠道,是加速水产品流通的好形式。
第六,改革单一抓渔业生产的产业结构。要打破渔民只准捕鱼、“劳力归船”的传统陈旧观念;要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走渔工商联合体的新路子,从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要把船上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陆地上来,“离海不离乡”,大办乡镇企业和各种服务业,从而使渔区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提高经济效益,使渔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第七,改革资金来源单靠国家贷款的办法。这也是一种“大锅饭”,以致全省拖欠渔业贷款达1.5亿元之巨。信用贷款成为变相财政拨款,结果越借越多,造成许多单位业不抵债的严重状况。要多方面开辟资金来源,不论是捕捞、养殖和加工,还是举办渔工商联合体,不论是发展乡镇企业,还是创办各种服务业,都要鼓励个人入股,也可以完全由群众集资经营,改变渔民用信贷、吃信贷的局面。
第八,改革渔业生产物资供应体制。现行的供应体制是石油归石油公司供应,木材归木材公司供应,网具归供销社供应。这种多头供应的体制,条条分割,条块分割,供应物资和收购水产品脱节,不利于合理使用有限物资,不利于提高物资投放效益。这种物资供应体制,只适应过去统购和派购的购销制度,完全不适应现在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为了适应换购和自由销售相结合的购销体制,渔业生产物资供应归水产供销公司统一支配,把物资供应和水产品收购联系起来,有利于推行换购合同制,更好地体现等价交换原则。
第九,改革水产行政管理体制。要实行政经分开、政企分开,小行政大企业,简政放权。要把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改变为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尊重经济规律,按价值规律办事,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使水产行政管理更好地适应渔业经济的发展。
第十,改革水产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渔业现代化的关键是智力开发,培养人才。浙江水产学院要实行一般招生和定向招生相结合,招生和代培相结合的制度,尤其是捕捞专业应全部或大部分定向招生,改变一方面捕捞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捕捞专业毕业生大部分不愿下海或下不了海,学非所用,造成人才严重浪费的现象。同时,要大力提倡由群众集资办渔业中学,改革渔区普通中学教育,增设水产职业班,提高渔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以适应渔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需要。水产科研要面向社会,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对内实行课题承包制,变“科研型”为“科研经营型”。同时,要抓好两种科研,既要重视水产的科研,又要重视渔业经济的科研。渔业经济的科研要同水产的科研一样,要有相应的科研机构、经费和人员。省水产局和舟山地区更应如此。最近,黑龙江省水产局建立渔业经济研究所,这是适应改革之举,值得我们借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开创水产工作的新局面。
(此文系1984年6月在金华召开的浙江省第二次渔业经济研讨会上的发言,并刊于1984年7月《渔业经济研究通讯》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