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的功绩是历史无双的。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7年,它以自己强大动力奇迹般地推动着世界东方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蓬勃振兴,也同样奇迹般地推动着这个世界东方大国东南沿海小省———浙江省经济的发达繁荣。以往的,将永垂史册;未来的,将更加辉煌。对于改革开放,浙江人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情深愿坚,他们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一如既往地与全国人民一道,沿着已经开通的改革开放航向,为达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厦,义无反顾地全力奋进。
一、改革的理论依据
改革的成功是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的,否则,改革必然导致失败。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改革开放的科学理论依据和伟大实践指南。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这是摆在马克思主义者面前的重大的历史性课题。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改革开放的科学理论和实践指南。邓小平同志的改革理论体系是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坚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这一思想脉络展开的。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自己的路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战略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对外开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保证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事业依靠人民力量的理论,等等。这一科学理论,阐明了改革的性质和意义,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衡量标准,规定了改革的目标和范围,制定了改革的原则和方法。中国改革正因为是以这一科学理论为依据的,所以,在改革实践中,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其优越性越来越充分地得到发挥,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大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国的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
不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而坚持一套“左”的理论,把社会主义搞成僵化,丧失生机和活力,必然导致失败。1989年,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演变,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历史地看,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开始创建社会主义制度,推翻沙皇政权的反动统治,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大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优越性,随着生产力的新发展、国民经济规模的日益庞大、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日趋繁杂,高度集中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成为严重障碍,致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不到发挥,造成没有生机,没有生命力。长期以来,而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坚持一套“左”的理论,加之,在政治上采取一系列“左”的错误政策,致使苏联人民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期拥护苏联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逐渐消失,久而久之,对苏联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丧失信心。这就是导致苏联解体和东欧演变,造成社会主义失败的根本原因。前苏联解体和东欧演变之后,共产党失去了执政地位,揭竿而起的“改革者”上台执政,他们推行的改革,由于违背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缺乏科学理论依据,实行全盘西化,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加之,方法失当,使改革走入歧途,造成经济严重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社会极不稳定的混乱局面。于是,“改革者”总结经验,调整政策,改变某些错误政策,然而,由于没有确立社会主义改革的科学理论,至今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困境。而失去政权的共产党人,开始全面总结检讨失败的严重教训,研究探索社会主义改革的科学理论,制定提出改革纲领,于是,重新得到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拥护,这就是目前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失去政权几年之后,通过大选重新走上执政地位的重要原因。诚然,重新执政的共产党能否取得改革成功,还取决于是否能创立马克思主义的改革理论。否则,有重新失败,得而复失的危险。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仅右会葬送社会主义,而且“左”也会葬送社会主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同志在领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提出和反复思考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他说:“我们冷静地分析了中国的现实,总结了经验,肯定了从建国到一九七八年三十年的成绩很大,但做的事情不能说都是成功的。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青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但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5-116页)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真正搞清楚;改革开放17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取得空前的巨大成就,最根本原因也就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其优越性日益充分发挥出来。浙江17年改革取得成功,主要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南,结合浙江实际,依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结果。
二、改革的轨迹与评估
改革开放17年来,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越来越广泛深入地和浙江实际结合,全省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创造,浙江的改革是取得成功、并具有特色的,因而,改革推动着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同时,在改革前进过程中,也存在某些不足和失误,表现在农村改革一度滞后和对外开放一度滞后。各级领导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克服工作中的某些不足和失误,改革步伐日益加快,改革成效日益显著。这就是总的评估。
坚持实事求是,对浙江的改革仅作总的评估是不够的,还应对其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这样,有利于深入总结经验,更好地继续前进。浙江的改革开放,就其发展过程而言,是与全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基本一致的,大体可分为如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是以农村改革为主和农村商品经济兴起的阶段。
这个阶段的农村改革是分两步进行的。第一步重点是改革农业经营体制,即改革“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集中劳动、统一分配”的人民公社制度,全面推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大变革。广大农民由于吃够了生产“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苦头,对这场改革有特别高的热情,而不少干部对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存在的弊端缺乏切肤之痛,思想上受“左”的影响较深,因而在改革中表现得疑虑重重,清规戒律甚多,曾在一段时间内处于被动状态。浙江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过程,也是逐步解放思想,不断克服阻力的过程。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0年秋,部分农民首先起来冲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体制,开始实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责任制。但相当多的干部却担心联产到组会导致“分小小队”,动摇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因而以浙江“现有生产队规模不大”为理由,强调“稳定所有制,加强责任制”,主张搞“定额管理,小段包工”,一般不准搞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广大农民并没有受此束缚,许多生产队还是偷偷地实行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有的开始实行农户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办法。
到1980年秋至1981年春,部分生产队进一步突破了“集中劳动、统一分配”的管理形式,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联产到劳的责任制。但是,有些领导干部把包产到户看成是一个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方向问题,因而片面强调浙江绝大多数地区社队集体经济比较巩固,“不需要也不应当推广包产到户”,并且对“包产到户势在必行”的观点进行批评,以致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强行“纠正”包产到户,出现干部与群众顶牛的情况。1981年春,中共中央领导人对某些地方强行“纠正”包产到户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同年4月,中共浙江省委对前一段不赞成联产到组和“纠正”包产到户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农民群众要求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已成不可阻挡之势,一部分地、县领导干部也开始转向支持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于是这种“双包”责任制得到迅速发展,在1981年7、8、9三个月形成了第一个高潮。结果,凡是实行“双包”责任制的地方,第二年春天都获得了春粮大幅度增产,事实证明了“联产比不联产好,包产到户比联产到组好”。1982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遵照中央指示精神,联系浙江实际总结了经验教训,以鲜明的态度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提出在经济发达地区也要推行这种责任制。于是,“双包”责任制就出现了第二次高潮,到这年12月底,全省大田生产实行“双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90%以上,全省基本上完成农村第一步改革。1983年和1984年,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是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普遍延长土地承包期,加强社会化服务等,从而巩固和发展了第一步改革的胜利成果。
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千百万群众在改革中发挥了首创精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上面事先设计好了,然后自上而下贯彻执行的结果,而是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中共中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加以肯定,加以推广,并且根据群众的实践不断修改,补充原来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引导改革一步一步向前发展。浙江省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发展过程,生动地体现了中共中央所坚持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在这场改革中之所以会出现领导落后于群众、思想落后于实际的情况,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老框框比较多。突出地表现在三个问题上:一是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看做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唯一模式,突破了这个框框就认为是动摇了公有制,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二是把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经营方式与私有制小农经济等同起来,认为包产到户就是退回到私有制小农经济老路上去,与社会主义大农业是不相容的;三是把公有化问题绝对化了,总以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并且把平均主义分配看做是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认为包产到户,联产计酬是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改革的实践教育了干部,领导要在改革中取得主动权,就必须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否则就有可能成为改革的阻力。这个经验教训为广大干部所记取,在此后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第二步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逐步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较大幅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首先是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历史上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它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了。最主要的问题是,它切断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使得他们无法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这种统派购制度不改革,不利于改变流通渠道单一、流通不畅的状况;不利于解决购销价格倒挂,财政补贴越来越多的矛盾;不利于实现等价交换原则,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总之,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是很不协调的,改革势在必行。1982年初,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决定把原来实行统派购的50种农产品在1982年先后放开,分别实行合同定购、议购议销等办法。其次,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就农业产业结构来说,1978年以后第二产业发展很快,比重大幅度上升;第三产业也有发展,但相比之下,还很落后。就农业内部结构来说,一般还是以种植业为主,林牧渔业比重很小,仍然是三条“短腿”。就种植业结构来说,广大农民要求调减粮食面积的呼声很高,但各级领导一直持谨慎态度,因此,变化很小。1984年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粮食获得大丰收,为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创造了条件。在这种情况下,1985年浙江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一方面,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另一方面,对农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也作了调整。从当年情况看,调整的效果是好的。这一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调减6 .1%(21 .2万公顷),又遭受较大的自然灾害,而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1621 .29万吨,是历史上第三个高产年;经济作物和水果、蔬菜等,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3%,其产品除了棉、茶减产外,其他都有大幅度的增长;林牧渔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上年的36.7%上升到42 .1%;乡镇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1%。广大农民从调整产业结构中得到了实惠。这一年,由于多种经营和乡镇工业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02元。
农村第二步改革,要比第一步改革复杂得多、深刻得多。第一步改革主要是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关系问题,而第二步改革涉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以及生产与消费的关系。1985年,浙江农村进行的第二步改革,总的方向是对的,成效也是主要的,但由于对粮食形势估计过于乐观,对流通问题的复杂性又估计不足,步子迈得大了一点,这就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如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一些外贸出口产品和重要工业原料国家收购不起来,给城市工商业和城市人民生活增加了困难;有的农副产品,由于各方抬价争购,给农民提供了错误的信息,造成生产大起大落,农民和国家都遭受损失。这些新的矛盾,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它逼着人们去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深化改革,加强计划指导,加强宏观调控,改善经营管理,逐步建立新体制。
浙江农村两步改革的胜利实施,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全省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突破了单一种植业的发展模式,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全省粮食产量上了一个历史性的大台阶,由1978年的1467 .20万吨跃进到1984年的1817 .15万吨,年产量增加350万吨;农业总产值中,农(种植业)林、牧、副、渔业的产值构成由1978年的74 .36∶3 .03∶14 .34∶2 .98∶5 .30调整改变为1984年的60 .97∶4 .52∶18 .29∶8 .75∶7 .46.二是乡镇企业崛起,迈开了农村工业化的第一步。农村的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服务业蓬勃发展。全省乡村两级企业个数1984年比1978年增加23426个,从业人员增加152 .98万人。乡镇企业产值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40%上升到1984年的53%,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接近农业总产值,1979年则超过了农业总产值。三是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随着农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产出率大大增加,农产品的商品率也迅速提高,尤其是由于农业内部结构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农、林、牧、副、渔和多种经济作物的全面发展,大大提高了农副产的商品率;另一方面,农村非农产业,特别是高度商品化的农村工业的迅速发展,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这标志着浙江的农村经济开始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全省整个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 年的 123 .72 亿元发展到 1984 年的 314 .21 亿元,年均增长为13 .7%。
第二阶段,1984年10月至1988年10月,是以城市改革为主和经济高速增长的阶段。
这一阶段是以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改革由农村为主转入以城市为主。中共浙江省委于1984年12月初召开七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会议根据中央的《决定》精神和浙江的实际情况,加快了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的步伐,并提出“两改、两开”的方针(即体制改革、技术改造;对内对外开放、自然资源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主要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的:一是城市改革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扩大企业自主权,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二是坚决贯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提出“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几个轮子一起转”的改革思路,形成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三是改革计划体制,扩大市场调节范围,与农村工业发展相适应,积极兴办和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开始向多渠道、多形式、少环节的流通体制转变;四是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还进行了劳动、工资、财税、职工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此外,科技、教育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这一阶段的改革带来了如下的深刻变化:
第一,工业企业扩大了自主权,增强了活力。传统企业体制的主要弊端是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形成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这种惰性局面,企业缺乏生机活力。通过企业改革,致力于改变这种状况,确立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的正确关系。省政府根据国务院陆续出台的有关政策,结合浙江的省情,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改革的侧重点来说,1987年前,着重于给企业“放权让利”,1987年至1988年着重于探索转换企业机制。给企业“放权让利”,主要是在1983年完成第一步利改税的基础上,全面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以调整企业和国家的关系;在试点的基础上实行企业投入的拨改贷,以增强企业的投资风险责任;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以建立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利益、职工贡献大小与职工分配的利益相结合的利益分配格局;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生产指令性计划和产品购销价格的控制范围和比重,以扩大企业在产供销方面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企业广泛发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横向经济联合,允许企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逐步试行和扩大厂长(经理)负责制,改变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在部分企业中推行“放开经营”和“工效挂钩”的试点;着手改革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退休保险制度,逐步推进用工合同制和职工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等。到1986年底,全省已有131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与上缴税利挂钩浮动,35家建筑、铁路、建材、公交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与产值、实物销售量或工作量等挂钩浮动的办法,1180多家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发展到4000多个;全省企业合同制工人达30 .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对供销社实行“官转民”,恢复其集体经济性质。到1986年底,全省2700多家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中已有81 。7%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或者转为集体所有制,或者实行租赁经营。杭州市龙翔股份有限公司还进行了全省首家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试点。1987年以后,重点转入企业机制转换的探索和实践,在工商企业中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到1988年底,全省1584家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中,实行承包经营的达1454家,占91 .8%,其中大中型企业134家,占大中型企业总户数150家的89.3%。一部分承包企业还引入了竞争风险机制,实行了招标承包、抵押承包和抵押租赁等。同时,广泛推行“工效挂钩”办法,并在一部分企业内部进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结构工资、浮动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和劳动优化组合的试点。到1988年底,全省实行“工效挂钩”的独立核算企业达5132家;进行劳动优化组合的试点企业100家;放开经营的预算内国营企业增加到 50家;股份制试点企业增加到52家。企业兼并也发展较快,1988年全省(计划单列市宁波除外)实行企业兼并的就达200多对。黄岩、洞头县还在一批经营不善、亏损微利的乡镇企业中进行了企业拍卖的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
第二,所有制单一化的状况得到了改变,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长期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不从生产力低水平、多层次的实际情况出发,片面追求“一大二公”,重全民、轻集体、卡个体,不断割“资本主义尾巴”,想把社会主义搞得纯而又纯,这种“左”的倾向,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改革中,浙江坚决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这个重大的变革从农村开始,逐步扩张到城市,从农业、商业、服务业,逐步扩张到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文教卫生事业。这样,就在全省逐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互相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到1988年底,全省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所占的比重由1978年的60 .89%下降为26 .06%;城乡集体工业所占比重由39 .11%猛升为68 .25%;城乡个体、私人工业所占比重从无到有,达到4 .39%,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其他经济成分的工业比重也达到了1 .31%。在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各种所有制所占比重也发生明显变化:1978年国合商业(注: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其他集体商业、个体私营商业所占比重分别为88 .62%、10 .57%、0 .03%到1988年分别改变为59 。91%、17 .93%、22 .16%。饮食业、修理业、建筑业、运输业等行业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三,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体系的发育,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开放型的市场机制。浙江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型经济。一方面,能源、原材料短缺,主要来源于省外、国外;另一方面,加工制造的产品,60%以上销往省外和国外。因此,流通体制的改革,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运用,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对浙江经济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而传统的流通体制基本上是排斥市场机制的,其主要弊端在于:独家垄断性经营,缺乏竞争活力;流通渠道分割封闭,中间环节多,产销脱节;价格不是市场形成,控制很死,违背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不仅生产要素市场是基本被禁止的,而且消费品市场也是狭小的、封闭型的,以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省政府按照国家的部署,先后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除了前文所述的对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对供销合作社实行“官转民”,大力鼓励支持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发展以外,主要还有:(1)改革购销体制,下放二级批发机构,实行“站司合一”,逐步放宽对批发经营的限制,打破独家垄断经营,打破部门、所有制和地区分割封闭,允许工商企业多渠道购销,允许生产企业自销计划外产品,允许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批零兼营;(2)鼓励兴办各种农贸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以及综合商场、贸易中心等,积极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之间的联销经营;(3)逐步建立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要素市场;(4)逐步缩小计划调节范围,放开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不断扩大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沿着扩大运用市场调节机制这个方向推进;(5)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市(地)、县(市)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引进外资方面的审批权,扩大市(地)、县(市)在生产计划管理、物资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这些改革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体系的发育,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开放型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979年至1988年,全省的消费品商业网点和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分别以4.79万人和7.8万人的速度增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了5.3倍。工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产值比重减少到4 .34%,国家定价的工业产品减少到三分之一左右,国家统派物资减少到27种,全省70%以上的煤炭、75%以上的石油、90%以上的钢材和水泥的社会消费,都是靠市场调节和省际协作来解决的。全省各类市场迅速发展。自从1979年4月开始全省放开包括大中城市在内的农副产品市场、1982年10月放开工业小商品市场之后,城乡消费品市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到1988年底,全省各类集贸市场达3632个,年成交额达120亿元,占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6 .3%。其中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309个,年成交额31 .9亿元,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1032万元,其中年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市场39个,上亿元的5个。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1988年场内摊位达5300个,年成交额超3亿元,温州永嘉的桥头纽扣市场兴办于1983年,很快发展成为闻名全国的纽扣交易中心,被誉为“东方第一纽扣市场”。1988年,全省各类生产资料市场发展到290多个,年成交额达40亿元。资金市场也有所发展,各银行普遍开展了同业拆借业务,净拆入资金不断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本省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也已起步,证券交易机构发展到150余家;杭州、宁波、绍兴建立了综合性的交通银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逐步建立和扩大,对于活跃金融市场、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技术市场也开始建立,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亿元,还有大量处于无形市场的技术交易活动,这对于促进材料技术与经济结合,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特别是对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劳务市场初露头角,全省各地建立的职业介绍所达240余家。全省还有上百万的能工巧匠活跃于全国各地。此外,全省还建立了50多个房地产交易所。但总体上说,生产要素市场仍然是微弱的,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
第四,改革外贸外经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新发展。浙江在改革外贸体制,促进外贸发展上,面临着的任务是极其艰巨的。传统的外贸体制,主要弊端表现在:中央过分集中垄断,地方一直是充当“收购站”的角色,影响地方发展外贸的积极性;外贸企业则完全吃国家“大锅饭”,不仅缺乏活力,而且国家补贴包袱沉重;出口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基本隔绝,严重障碍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再加上西方国家对我国的长期封锁,浙江省的对外贸易一直发展缓慢。到1978年,浙江的外贸收购额仅11 .66亿元,自营出口创汇只有5240万美元。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上,除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主要是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一些经济技术援助外,其他的外经活动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浙江的外贸体制改革,是从1978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浙江为对外贸易口岸省起步的。但从总体上说,1987年以前,基本上是属于外围性的小改小革,如给外贸企业实行某些“简政放权”措施,试行出口代理制,提倡工贸、商贸、技贸结合等;1988年开始,着重转到外贸企业机制的改革,按照“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原则,对外贸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省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外汇和上缴外汇等指标的基础上,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县和外贸企业、出口生产企业。到1988年,浙江的自营出口比重已占到全省出口商品收购总值的90%左右。同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扩大各市(地)县和企业的外汇留成比例,并设定了外汇调剂中心。
浙江的对外开放起步较早。1979年,经国家批准宁波、沈家门、海门等港口首先实行了对外开放。1984年4月,宁波、温州两市被批准列入全国沿海开放城市。1985年春,嘉兴、湖州两市及其所辖的嘉善、海宁、桐乡、德清等县(市)列为长江三角洲对外经济开发区。1987年底,全省对外开放地区进一步扩大到37个市、县,开放区面积为4 .4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的43 .9%,开放区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63%,开放区的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79 .9%,国内生产总值占到75 .1%,外贸收购值占到86 .5%,地方财政收入占到79 .6%。与此同时,省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交通、通信设施建设,简化办事手续,改善外商投资的硬软环境。
外贸外经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扩大,促进了浙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外贸易方面,到1988年底,浙江已同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万家客商建立了贸易联系,其中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20个;年外贸收购值达60 .95亿元,比1984年的23 .54亿元增长1 .59倍,比1978年的11 .65亿元增长4 .23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外贸收购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上升到5 .3%。出口商品扩大到1500多种,出口创汇达16.2亿美元,比1984年的7 .36亿美元增长1 .2倍,比1978年的5240万美元增长29 .9倍。二是利用外资方面,到1988年底,累计协议利用外资7 .29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 .59亿美元,政府借款3 .9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 .84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9214 万美元,政府借款3 .22亿美元。“三资”企业达281家。三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新发展,1988年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营业额达1265万美元;在境外举办的合资企业累计21家,总投资1984万美元;四是国际旅游业也有较快发展,1988 年接待境外游客38 .33 万人,比1984 年的21 .3 万人增长79 .95%,旅游创汇5624万美元,比1984年的1900万美元增长1 .96倍。
此外,这个阶段的农村改革,主要是改革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除了粮食、棉花、蚕茧、络麻等少数产品继续实行合同定购外,其余基本上都已放开;同时,在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愿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双层经营”(即家庭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的发展;进一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乡镇企业得到进一步迅速发展。
这个阶段的市场取向改革,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量,促进浙江经济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经济发展旺盛、综合经济实力增长迅速、人民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1984年至1988年,累计国民收入积累总额达690 .11亿元,比前5年的249 .43亿元增长1 .76倍,年均积累138亿元。国有固定资产投资,5年增加为1984年的5 .68倍。如果加上前5年,1979年至1988年10年累计新增国有固定资产共达242 .5亿元,相当于1950年至1978年29年总和的3 .1倍,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0.5万千瓦,为前29年总和的1 。4倍;新增港口吞吐能力3031万吨,竣工房屋建筑面积6985万平方米,均为前29年总和的1 .8倍。1988年国内生产总值765 .76亿元,比1983年256 .23亿元(按可比价格算)增长2 .06倍,比1978年的123 .72亿元增长3 .65倍,(按可比价算)10年中年均递增13 .8%,比1953年至1978年的26年年均递增5 .29%快8 .5个百分点。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达85 .55亿元,分别比1983年和1978年增长1 .04倍和2 .11倍,为改革前26年总和的1 .5倍。10年中,全省高等教育本科毕业人数累计达102 .8万人,超过改革前26年总和的44%;重大科技成果超过前26年总和的2 .5倍。1988年底的医院床位数比1978年增加46 .1%。这一阶段改革的后几年,尽管物价上涨幅度较大,但由于生产的迅速发展,就业面的扩大,工资制度的改革,加上价格补贴等,198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1453 .31元,比1983年增长1.87倍,比1978年增长3 .8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递增8 .8%;农民人均纯收入902 。36元,比1978年增长4 .5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递增13 .6%。1988 年末,全省城乡居民银行储蓄余额达144亿元,分别比1983年和1978年增长2 .85倍和17 .63倍。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1979年至1988年中,全省新建的职工住宅面积相当于前29年总和的2.5倍,用于城市公用设施的基建投资接近于前29年总和的9倍。1988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80年的5 .77平方米增加到9 .3平方米;农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从1981年的14 .02平方米增加到29 .71平方米。
然而,这一阶段的改革也存在某些不足和失误。主要表现在:一是一度宏观失控,某些改革措施失当,固定生产投资年增长率和居民货币收入年增长率超过经济发展年增长率,造成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出现通货膨胀,经济秩序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二是城市改革以企业为重点,而企业改革难点未有根本突破,停留在局部性的小改小革;三是城市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关系未处理好,造成农业生产连年下降;四是对外开放尽管起步较早,而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够快,尤其是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与沿海兄弟省市相比差距较大,规模小、层次低。所有这些都是改革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但改革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依然是主要的,这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事实。
第三阶段,1988 年10 月至1991 年底,是治理整顿和经济低速增长阶段。
在1987年以后,全国出现了货币总量失控、价格上涨过快、重复建设过多、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经济秩序有些混乱等突出问题,加上“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社会腐败现象滋长。中共中央针对当时出现的严峻局面,从1988年9月开始,国家开始实行紧缩银根,加强投资规模和信贷规模控制,着力于经济结构调整,整个国民经济转入治理阶段。到1991年底,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发展逐步走出困境,重新转入正常发展轨道。在这个阶段中,浙江的改革力度与全国一样,比前一阶段明显减弱,整个改革步伐放慢。但是在某些局部性领域,改革仍有所推进。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组织实施第二轮企业承包,进一步改善企业承包经济责任制。到1990年,浙江的第一轮企业承包已基本到期。当年2月,省政府专门召开了二轮承包工作会议,并形成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继续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采取“稳定政策,兴利除弊,分类指导,多作贡献”的方针,实施第二轮承包,针对第一轮承包中的某些缺陷,合理调整了承包基数,并改善了承包考核体系,在一部分承包企业中还强化了风险机制。到1991年6月底,全省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中有1221家企业签订了第二轮承包合同。
二是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1991年6月,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制订和实施了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一系列措施,并重新核定了全省地方大中型企业519家,其中省重点技术改造企业73家,采取政策倾斜,除了检查督促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外,主要是提高企业折旧率、新产品开发费用提取率和自补流动资金提取率,按企业销售额算,大约都增提1%或提高到1%左右,称之为“三个1%”。据财政部门统计,1991年底止,省重点技术更新改造企业这“三个1%”的政策都已基本到位,其余大中型企业到位率在50%左右。当年10月开始,省政府还选择12家大中型企业进行“两制”(即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打破企业内部的“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以求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增强企业内部的竞争活力。与此同时,各地还抓了中小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联合提高工作,二轻系统还专门抓了“小、穷、亏”企业的治理。在流通领域,针对市场疲软和国合商业企业主渠道作用弱化的状况,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于1991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和完善国营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的意见》,并仿照重庆的经验,选择了20余家国合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活”的试点。
三是通货膨胀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体系建设有所进展。1990年、1991年,浙江的零售物价指数增长率分别降到了1.9%和3%,相当一部分产品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供不应求的严重失衡有所改变,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价格改革创造了较好的条件。这期间,省政府除了执行国家统一调价以外,还适时调整、放开了一批省管产品价格。国家统一调价的产品主要有:石油、电力、煤炭、有色金属、冶金产品、铁路运输、水运、邮政资费、棉花、油料、糖料、食糖、肥皂、洗衣粉等近20种;省调的产品有石油液化气、柴油、米醋、铁锅、灯泡等10余种,并放开了一部分收费价格,调价品种之多、幅度之大是前几年所没有的,而且达到了震动小、收效好的目的。在此期间,市场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专业批发市场有了较大发展,到1991年底,全省各类商品市场累计发展到3802个,年成产额204亿元;资金市场也已见雏形,资金拆借市场成交额累计达699亿元,年底证券发行余额达61 .9亿元,证券转让成交额累计达15亿元。
四是积极推动兼并和组建企业集团,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的进程。为配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改变浙江企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布局分散的企业组织结构落后状况,适应发展规模经济的要求,1989年省经济研究中心和省体改办等部门共同制订有关加强组建企业集团的若干规定,经省政府批转下达实施,1991年,省体改办和计经委等部门共同制订了《浙江企业兼并暂行办法》,推动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到1991年底,累计全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集团74家;共有791家企业兼并了871家企业,消化亏损企业476家,扭亏3028万元,转移存量资产4 .6亿元,重新安置职工6 .5万人。股份制试点企业增加到96家,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14家。按照国家规定,1991年下半年对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重新办理了登记、审批手续,到年底有4家通过省级审批,其中兰溪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已进入上海股票交易市场。
此外,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有所推进。1991年,金华、椒江、兰溪3个城市进行住房改革试点,新昌县房改方案已正式出台运转,还有20多个县(市)的部分单位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单项改革。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向,着重抓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到1991年底,全省76个市(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都已实行了以县(市)为单位的退休费统筹。集体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统筹也扩大到90%以上的县(市)。全省参加退休费统筹的职工达251万元。参加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职工近40万人。还有2 .15万个企事业单位、近300万职工,参加了职工待业保险。温州市实行了全市范围内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社会养老保险。
1988年10月治理整顿以来,由于国家宏观紧缩政策、改革步伐放慢和某些措施失当,这个阶段的浙江经济发展势头锐减,其发展轨迹出现一个明显的“马鞍形”,由高速增长转入严重滑坡、低速徘徊和缓慢增长,同全国比较,滑坡早、降幅大、持续时间长。1989年8月开始大幅度滑坡,工业生产月度同比增长率,长达10个月的负增长,至1990年6月才重新出现增长,到1991年第4季度逐步转入正常发展。1989年浙江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0 .59%,这是自1975年以来的首次出现负增长。1990年调整了治理整顿某些措施,开始摆脱滑坡局面,但整个经济仍未得到恢复,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 .9%,到1991年基本恢复到改革以来的平均发展趋势上来,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5 .4%。这3年中,年均增长6 .98%。
这一阶段,一方面,紧缩银根,调整了价格改革措施,克服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的是在改革方面,不适当地强化了计划控制,放慢了改革步伐,甚至出现某些不必要的倒退,这不能不说是造成经济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阶段,1992年至1995年,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整体推进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
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标志,浙江的改革开放同全国一样,进入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改革目标更加明确,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改革力度显著加大。这个阶段的改革呈现如下主要特点:
一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改革已由单项进行转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在宏观体制上,大力进行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工商税制、外贸体制等五大改革,加快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
二是深化企业改革,以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全省确定100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实施联合、兼并和股份合作制,加快组建企业集团。到1995年,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逐步进入实施阶段,大多数企业已完成试点实施方案拟订和论证工作,其中35家已正式上报批准。杭州汽轮集团、中国轻纺城、宁波敦煌股份有限公司3家国家级试点企业,浙江冶金集团、杭州西湖电子集团、杭州制氧机集团、杭州玻璃集团等省级试点企业已正式挂牌,开始运转。《公司法》在全省得到贯彻,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新建和改制企业的重要形式。1995年,除中外合资企业外,全省新组建有限责任公司14233家,比上年累计数6490家增加1 。2倍。新批股份有限公司11家,总股本5 。7亿元,累计达201家,总股本128亿元。全年新组建企业集团379家,相当于上年底累计数的90%,其中省批集团82家。1995年,全省中小企业被兼并达337家,老企业被改造为股份合作企业2267家,实行租赁经营2323家,拍卖(含协议出让)1023家,企业破产126家。
三是市场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面向国内外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以商品市场为基础的市场运行机制。浙江人多地少,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经济循环“两头在外”,大部分原材料来自省外,大部分工业品也要销往省外国外,因此,搞活流通,培育市场,对浙江的经济发展显得更为重要。到1994年底,全省各类专业市场已发展到4300多个,年成交额达1480亿元,其中,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有206个,超10亿元的市场有30个,义乌小商品市场年成交额100亿元,绍兴轻纺市场年成交额88亿元,路桥日用品市场年成交额80亿元,分列全国专业市场的第一、二、三位。浙江还有上百万外出经商队伍遍布全国各地。专业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当地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尤其是极大地推动了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加快了城镇建设的步伐。办一个市场,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群众,兴一座城镇。同时适应商品市场发展的需要,金融、劳动力、房地产和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及其功能的发挥,极大地促进了浙江经济的迅速发展。
四是农村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农村改革在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又在改进农产品购销体制、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和推进股份合作制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1995年,在全省农村推行了“两田制”,扩大了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粮食生产实现了恢复性增长,总产量达到1430 .9万吨,比上年增长1 .9%。建立粮食工作分级负责制,适当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恢复实行粮肥挂钩办法。在抓好粮食的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都有了比较明显的增加。
五是对外开放得到较大发展。1992年,省政府确定了“三市(杭州、宁波、温州)先行,突出重点,依托港口,拓展两翼,梯度开发,全面开放”的方针,为了强化与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相呼应,继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又新设立了温州、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杭州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之江旅游度假区。还新设了一批省级经济开发区。同时将金华、衢州、丽水三个市列为浙江省对外开放城市,享受有关政策。一个以宁波、温州沿海开放城市和杭州国际旅游城市为先导,以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骨干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已基本形成。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91年的34 .5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4 .6亿美元,增长了2 .3倍,其中外贸出口总额由29 .13亿美元增加到83 .8亿美元,增长了1 .9倍。在出口总额中工业制品所占比重已达到81%。1995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达47亿美元,比1991年2 .8亿美元,增长了15 .8倍。
在这一阶段,由于加快了改革步伐,加大了改革力度,强有力地推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实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50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0 年增长1 .4 倍,平均每年递增18 .8%。财政总收入达到248 .5亿元,比1990年增长1 .4倍,平均每年增长9.6%。工业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乡以上工业企业户均固定资产净值由1990年的84万元上升到271万元,涌现了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由29 .5%提高到31 .5%。商品流通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以及房地产业、信息咨询业等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57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6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分别比1990年增长58 .3%和43 .2%;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到3138元,比1990年增长了3 .3倍。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全省多数地区群众生活已达到了小康水平。这一阶段发生了巨大变化,是17年来改革中最好的时期。
然而,这一阶段的改革,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改革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企业进度还处在试点阶段,远未在全省多数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目标。二是商品市场较发达,要素市场培育滞后,经济秩序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如商品市场秩序和金融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三是物价仍处于高位运行,通货膨胀潜在危险仍未根本消除。
回顾浙江改革开放17年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浙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变化。浙江由原来经济基础薄弱的农业省份,转变为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轻型加工工业和贸易较为发达的经济强省。1995年,浙江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50亿元,总量列全国第4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列全国第3位。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浙江国内生产总值仅123亿元,只相当于1995年的3 .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331元,居全国第14位;工业增加值53 .52亿元,只相当于1995年的3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47亿元,只相当于1995 年的3 .5%;自营出口总额5240 万美元,只相当于 1995 年的0 .6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04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浙江一直不是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省份。1952年至1978年,浙江国有投资总额人均410元,仅为全国平均数的二分之一,列全国各省市末位。浙江17年来的巨变是得益于改革,靠改革推动取得的。
三、改革的基本经验
浙江17年改革既有正面经验,也有反面经验,然而,改革取得成功的正面经验是主要的,在改革实践中,及时总结吸取了反面经验,使之也变成为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我认为,浙江17年改革的基本经验是:
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首要前提。其关键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以“三个有利”为标准。实践证明,凡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问题上,思想比较解放,工作实事求是,改革就顺利、步伐就较快,反之,改革滞后甚至出现曲折。同时,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凡是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坚持“三个有利”的标准,就能解放思想,做到实事求是,反之,以“左”的框框去看待和衡量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去分什么姓“资”姓“社”,改革必然受阻,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浙江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滞后和市场取向改革的先发效应,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这一基本经验。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改革模式,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根本问题。国内外正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凡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坚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积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为突破口,培育市场为重点,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改革进程顺利、改革成效显著,反之,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或者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否定市场经济,或者认为搞市场经济,就要全盘西化,搞私有化,否定社会主义,这都会导致改革的夭折或走入歧途,造成重大曲折和失误。
第三,坚持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宗旨。这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的问题。改革的成功和失误的历史事实证明,凡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上层建筑各领域的改革都服从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加人民群众实惠,改革就有强劲的动力,改革就能全面地深入地开展,胜利实现改革的总目标;反之,改革不利于经济发展,甚至造成经济发展滑坡倒退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至造成人民群众收入的下降,改革就失去动力,改革也就难以进行下去。
第四,坚持一切改革都要通过试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以渐进方式分步实施的改革原则和方法。这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改革是一场社会革命,决不是靠少数几个人的行动能完成的,而是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人民群众进行有目的、有步骤的社会实践才能实现的。我们的改革又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既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又没有现成的路子可参照,不仅认识要有一个实践过程,而且经验积累也要有一个实践过程,因此,一切都需要我们全面系统地去开创和探索。历史经验证明,凡是通过试验取得经验,由点到面推广,重点突破,综合配套,分步实施,渐进方式,改革一般都是取得成功的;反之,不从实际出发,急于求成,甚至采取所谓“休克疗法”,必将导致改革受挫和失败。
(此文系1995年12月在浙江省计经委、省经贸委、省党史研究室和省当代史学会联合召开的浙江省改革开放回顾展望研讨会上的发言,刊于《浙江改革开放之路》1997年8月,杭州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