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借杭州市经济学会举行发展保险事业促进杭州经济理论讨论会这个机会,就“要重视保险事业发展战略研究”问题发表三点意见,向与会同志求教。
一、要充分认识保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保险事业经历曲折发展的过程,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面临当前新的形势,对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保险事业的战略地位,把它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这样,才能使保险事业发展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几十年来,世界保险事业发展十分惊人。据统计,世界各国的保险费收入(不包括苏联和东欧国家),1950年是210亿美元,1983年猛增到4740亿美元,其中美国、日本、西德、英国、法国等国家保费都超过200亿美元,而我国从1980年到1985年6年内共收保险费85亿元人民币,说明我国的保险事业落后。发达国家的一切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都离不开保险。苏联和东欧国家近年来保险业也有发展。我国保险业和发达国家相比大大落后,和发展中国家比较也是差距很大的。
我国保险事业为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各级领导尚未解决保险业的战略地位和战略指导思想。那么,应该怎样认识保险事业的发展战略地位呢?
第一,发展保险业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之一,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这种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结构,必须要有与它相适应的保险制度来配套,否则,难以确保这一特色。特色之二,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保险制度。这是因为商品经济决定了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必须有保险配套;商品经济具有横向联系性,普遍存在的契约或合同关系是这种横向联系性的反映。而这种以合同制相联系的经济发展要求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这就需要保险;商品经济具有竞争性,企业在等价交换原则基础上,优胜劣汰,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这就需要有相适应的保险制度,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商品经济还有开拓性,商品生产者是在不断开发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中得到发展的,所以,商品经济发展必然存在风险。可见,发展保险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二,发展保险事业是国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保险的职能是积聚分散的社会资金,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进行补偿的一项经济制度。保险具有三方面的功能:(1)它能发挥可靠的经济补偿作用,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运转;(2)它能防灾防损,减少社会财富损失,促进“四化”建设的进程;(3)它是现代化经济管理不可缺少的科学方法,有助于加强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使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新水平。
第三,发展保险事业是保障全社会公民的生活安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国民经济发展出现起伏和曲折是很难避免的,至于地震、水灾、旱灾、风灾等特大自然灾害,这必然对人民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对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威胁,然而,发达的保险事业,完善的保险制度,可以顺利地克服这种严重困难,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必须将保险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讲深、讲透,只有各级领导对保险战略地位的认识端正了和重视了,保险业的发展才能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二、要明确杭州保险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
杭州保险事业发展目标和方向是什么?重点放在哪里?对此,我侧重提如下几点意见:
第一,继续大力发展城市保险的同时,要积极开拓农村保险。特别是乡镇企业保险,使保险普及化,像经济发达国家那样一切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都离不开保险,保险深入到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它在各方面的作用。农村保险,尤其是乡镇企业保险应作为重点来发展。
第二,继续大力发展传统保险业务的同时,要开拓有杭州地方特色的保险。杭州是全国旅游城市,要考虑发展旅游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包括旅游设施保险、旅客住宿安全险、市场景观和人文景观保险,还有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和农业产品保险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要有一个新的发展。
第三,继续大力发展财产保险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包括母婴安康保险、师生平安保险、就业保险和养老金保险等。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要有一个大发展。
第四,继续大力发展国内保险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国外保险业务。国外保险的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国外保险应有一个大发展。
三、改革保险管理体制,增强保险事业的动力、活力和实力
在这方面有几个问题:一是要解决保险的理论问题。保险的性质问题,应从理论上搞清楚。现在领导思想上把保险当作“第二财政”,把它作为积累资金的手段。事实上,保险费是补偿准备金,不是利润,积聚保险基金是为了经济补偿,而且这种补偿还是不等价的,赔款往往要超过保险费的几十倍。现在,保险公司要上缴税款和利润,这种做法对积累保险基金很不利。这既是个理论问题,也涉及保险的体制问题。保险基金不应当是筹集资金的渠道,它只是筹集补偿基金的制度,并且现在将保险费全部上缴中央财政,致使地方收入减少,挖了地方财政。这就势必使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困难,缺乏实力。对这个问题要大造舆论,这个理论问题要解决,要发展保险业,这是个要害问题。二是要改革保险体制。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多成分的保险结构,使保险能适应多方面的要求,不能搞独家经营,以加速保险事业的发展。要搞活保险事业,应广设服务网络,将保险服务渗透到各个方面,要迅速改变现在社会上对保险的影响还不大的状况。三是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来培养保险管理干部和业务干部。要加强培训专业干部,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庞大保险队伍,以适应保险事业大发展的需要。可以采用短期的,或长期的形式来培训,现有大学包括电视大学可以增设保险专业,或创办保险专科学校,保险主管部门还可以利用党校、干校的阵地举办保险干部短训班和保险知识讲座。
(此文系1986年11月在杭州市经济学会举办的发展保险事业促进杭州经济理论讨论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