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法医师提出的要求,无疑给刑庭出了一道难题。但用杨庭长的话说,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为了给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他们没有顾虑,继续为解开那个“结”而奔波着。那段时间,在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杨庭长马不停蹄,分别向区政法委、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反映了情况,达成一致意见:为查清死者死因,重新开棺验尸。2002年2月28日,法院审判委员会确定由刑庭负责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
在平凉农村,有一种迷信说法:挖亡故长辈的坟会殃及子孙。所以,杨庭长他们给死者家属和亲戚做工作难度很大。
2002年3月3日,来自公、检、法及医院的近20名工作人员,冒着飞扬的大雪来到白水乡孟寨村死者的承包地准备进行验尸工作。当时,考虑到平凉方面给死者颅脑拍照有可能效果不佳,市区公、检、法有关负责人经协商决定:将死者颅骨取下,直接送交公安部拍照鉴定。
就在这时,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死者的儿子和儿媳又突然改变注意,吵闹着不让人动死者的坟。见此情景,副院长朱武魁、庭长杨鸿斌又耐心地对其做了两个多小时的工作,才将这一家人劝退 二次上京鉴定2002年3月11日,杨庭长和法警朱军平携带装有死者颅骨的木箱,二次踏上去公安部的路途。在火车上,为防木箱丢失,他俩只能轮换着睡觉。到了公安部后,法医师舒永康和王坚及时对他们送去的死者颅骨和医院的病理切片进行了专业性鉴定,于3月13日就拿出检验意见书。其结论是:
一、平公刑技(2000)312号尸体检验报告中所述及尸检照片所示颅骨骨折线,以及补送卷内照片所示颅骨骨折线均为正常人体颅骨共有的骨缝(冠状缝或颞鳞缝),并非骨折线。因此,可以排除死者颅骨存在骨折。原脑组织剖验照片上脑沟回清楚,脑沟无变浅、脑回无肿胀,且平凉地区人民医院病理尸解报告单记载脑组织切面未见出血及明显病变。故可排除死者孟某系因颅脑损伤死亡。
二、死者一左眼眶部青紫肿胀,皮下软组织出血,为生前受外力作用所致。
三、平凉地区人民医院病理尸解报告单记载死者心外膜下脂肪组织较多,右心前壁脂肪组织占1/3,左心室壁肥厚;冠状动脉、主动脉壁见条索状灰黄色斑点。镜下见部分心肌呈波浪状、棒状改变。对补送的24张病理切片作镜下观察见心肌间质水肿、瘀血,心肌纤维断裂……综上材料表明死者心血管系统确有病变,结合肺瘀血、水肿、灶性出血及肝、肾、脾瘀血等病理改变分析,死者死于心血管系统疾病急性发作的可能性难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