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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每日江头尽醉归(1)

今天讲《曲江》二首、《九日蓝田崔氏庄》、《独立》、《赠卫八处士》。

曲江二首

(乾元元年长安)

其一

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

其二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曲江》二首是杜甫返回长安后写的,肃宗回到长安,杜甫也跟着回来,在作此诗之前,有一系列在朝廷写的诗,比如《和贾至早朝大明宫》,贾至的诗,王维、岑参都有和作。这个阶段杜甫有好几首诗写朝廷,也有表示歌颂的,直到乾元二年写《洗兵马》为止,这个阶段杜甫也有一些应酬诗。杜甫的诗无论哪个阶段都有好有坏,晚年也有不好的,我不同意把在长安做官这段时期概括成杜诗的低谷。不能按照在朝做官还是流落在外,来判断其诗歌创作的高潮和低谷,这是很皮毛的看法。杜甫任左拾遗被贬官,做华州司功参军,“久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老夫怕趋走,率府且逍遥”(《官定后戏作》),从这诗里看出,他薪俸很少;在长安时也很穷,所以要“朝回日日典春衣”(《曲江》)。按生活穷困、环境优劣来判断诗歌高低,持这种论点的人有官本位思想。杜甫到成都以后,环境有很大改变,诗风也有很大变化,写了不少近于闲适的诗,“闲适”这个概念是白居易提出的。杜甫住在成都时写的闲适诗都很好。

《曲江》的背景是至德二载九、十月间,唐肃宗回长安,又把玄宗接回来。杜甫也就在这个时候回到长安,仍做左拾遗,第二年暮春三、四月间写此二诗,六月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请参看仇注卷六的一首诗,题目很长,《至德二载甫自京金光门出间道归凤翔乾元初从左拾遗移华州掾与亲故别因出此门有悲往事》。这就是自传,说明他作《曲江》诗没多久,就被贬谪。在华州辞官,带家眷赴天水,又从秦州走栈道,入成都。从这个很长的题目看,杜甫在长安的处境不是很好。《曲江》二首是名作,浦江清先生选杜诗也选了这两首,王嗣奭《杜臆》说两诗是“忧谗畏讥”之作。可见,此诗不能光看表面,而且我认为杜甫写曲江的诗,这两首最有名,前后还写了《曲江对酒》、《对雨》等,皆不如这两首有名、精彩,但毕竟从同时的作品中也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比如,《曲江陪郑八丈南史饮》:

雀啄江头黄柳花,鵁鸂鶒满晴沙。自知白发非春事,且尽芳樽恋物华。近侍即今难浪迹,此身那得更无家。丈人才力犹强健,岂傍青门学种瓜。

其中“近侍即今难浪迹,此身那得更无家”,意思是自己已经当了拾遗,不像过去那样漂泊,自己也不愿再过漂泊的生活,但还是有担心。《曲江对酒》:

苑外江头坐不归,水精宫殿转霏微。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纵饮久判人共弃,懒朝真与世相违。吏情更觉沧洲远,老大徒伤未拂衣。

这诗很有名,其中“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是名句。诗中说自己放纵地饮酒,反正别人都不爱搭理我,已经懒得上朝,我与这个世界合不来。很想去过隐士那样闲散的日子,自己岁数这么大了,还是没有拂衣而去。这和前面的“近侍即今难浪迹,此身那得更无家”,都很明显,作者是一肚子牢骚。

回头看《曲江》第一首。首句“一片花飞”有个争论,王嗣奭讲成“一片花瓣”,这太死了。我认为“花飞”有两种理解,一种和下面的“风飘万点正愁人”联系,是指柳絮,我认为“花飞”是“飞花”,“万点”是“万点”,“花飞”还是花,“万点”是柳絮。大历十才子韩翃“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这里的“飞花”,恐怕也不是柳絮。杜甫第二句是说柳絮。春天花先落,柳絮后飞。“一片花飞减却春”,花盛开时春天最好,花飞则春意不足。柳絮飞则春天已过去了,所以“风飘万点正愁人”,见飞絮满眼就更让心中愁闷。尽管花已经没多少,但树上还有一些,“且看欲尽花经眼”,虽是残春,我还是要多看几眼,“莫厌伤多酒入唇”,心中别扭,喝多也未必就舒服,但尽管别扭,还是喝吧,不要嫌过量。伤多的意思是,不要嫌酒喝得过量对自己不好。伤有怕的意思,伤多,苦多也。“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李白《菩萨蛮》)。“伤心碧”就是碧得要命,不是伤心的意思,俞平伯先生就这么讲。

《丽人行》写到的曲江犹如北京的香山、颐和园,社会兴旺的时候,是高官贵族也去的地方,大乱之后,再回到曲江,杨妃这样的外戚家庭已经衰落了,玄宗的宠臣也落魄了。《秋兴》“王侯第宅皆新主,文武衣冠异昔时”,一朝天子一朝臣,“江上小堂”不知是当初哪个贵族的别墅,可是,如今“巢翡翠”,当初是很豪华的,现在没人了,却有了鸟窝。“翡翠”,说翡翠是绿色的,其实,翡翠不是一种颜色,翡是红色羽毛的鸟,翠是绿色羽毛的鸟。我以前听周祖谟先生在课堂上讲过,是两种鸟。琲,是红颜色的玉;绯,是红颜色的丝织品;所以桃色新闻,又叫绯闻。有人考证,翡翠是一对鸟,有雌雄不同,是一个品种。当初华丽的房屋是豪华人家避暑游乐之地,现在成为鸟筑巢的地方,这一句是正面写的,杜诗还有“小堂”,刘禹锡“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连“堂”也没有了,鸟只能去寻常人家去搭窝。周汝昌先生讲“朱雀桥边野草花”,这个“花”是动词,野草有的开花了,不是经过人工整理,是荒凉的景象。“乌衣巷口夕阳斜”,阔人所住的地方,如今荒凉了。我同意周先生的讲法。不要认为中唐诗就比盛唐差。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假的名胜古迹,像南京把一个旧房子题匾“王谢人家”,试问两家如何住在一起?我在上海,去一个饭馆,进到雅座,上有五个字,竟然写“灯火阑珊处”,饭馆根本不懂“阑珊”是什么意思,饭馆要是灯火阑珊,离关门大吉就不远了。回到杜诗,“苑边高冢卧麒麟”,那死的人当初一定是贵族,不然坟前不会有高大、豪华的石麒麟,然而现在只剩下坟前的这些。今昔沧桑之感不用多说,“巢翡翠”、“卧麒麟”就够了。与《玉华宫》的“故物独石马”是一个意思。曲江当年就是贵族流连的地方。

“细推物理”指仔细琢磨事物的道理,就是今昔沧桑之变很快,当年玄宗在位时一片歌舞升平,安史之乱,太子跑到西北,皇帝跑到西南,长安沦陷了,变成了“黄昏胡骑尘满城”的荒凉景象,现在回来了,再看看小堂只有鸟,没有人了,贵族的坟那么讲究,但也只剩石兽了。思来想去,人事无常,干脆还是及时行乐吧,“何用浮名绊此身”。这里王嗣奭讲得好,“名”不是名利之名,而是名位之名。为何要为做拾遗这么一个小官,把自己绊住呢?我以前念这两句诗,觉得杜甫这两句诗也平常,或者干脆说是有点俗气,我和吴组缃先生聊过,吴先生说这诗很有名,但“细推”这两句也平常,这么写容易念。这回再读,我觉得要注意两个字,一个是“细”用得好,仔细琢磨社会上的道理,下一句“绊”字好,浮名把自己捆住了。我觉得这两句诗不是孤立的,最好还是参考杜甫同时写的其他曲江诗,明显可以看出,他不想久在朝廷。对照“纵饮久判人共弃”、“懒朝真与世相违”、“吏情更觉沧洲远,老大徒伤未拂衣”,牢骚之意很直接了,这里“细推”两句没有直说,实际就是不想在朝廷了。古典诗词里及时行乐的情绪很多,比如《古诗十九首》“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究竟是真的放纵,还是有牢骚,要具体分析,用二分法来看。

再看第二首,“每日江头尽醉归”,浦起龙《读杜心解》有一个见解,认为“日”当作“向”。我一开始觉得改得还可以,后来一想,似乎又不好。杜甫连用三个“日”。这句是说自己,过日子拆东墙补西墙,上朝的衣服值点钱,今天喝酒没钱,下朝后就把朝服给当了。我联想到杜甫五律《端午日赐衣》,端午节皇帝赏了一件宫衣。俞平伯先生讲这首诗也讲错了。“宫衣亦有名,端午被恩荣”,俞先生认为宫衣是有名的衣服,我跟父亲玉如公说了,父亲说不是衣服有名,而是名单里有杜甫。朝廷赏赐朝官的衣服,也有我一份,我在名单中。端午节我也受到额外的恩宠。“意内称长短”,赏赐的衣服,一般没那么合适,没想到赏赐自己的这一件,穿上尺寸正合适,是“意内”,不是“意外”。别看这只是一首应酬诗,写得挺好。

如果是“每向江头尽醉归”,就不是天天喝酒,隔几天都可以叫“每向”,“每日”则是天天喝。“酒债寻常”,七尺为寻,八尺为常,或倍寻为常,“寻常”是度量词,所以“寻常”对“七十”。走个七八步、十来步,就有个酒馆,便有酒债。换句话说,我喝过酒的地方都欠了酒债。通俗也是诗的好,“人生七十古来稀”,一千年来,这就变成了成语。一个人的诗能有一句传诵千年,也是很荣幸的事,不要说我们自己,许多大诗人也没有这样。这诗写得真好,把心情全都刻画出来了。李白是阔喝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是不是说大话且不论,口气在那里摆者,“陈王昔时宴平乐”,总是与高高在上的贵族相比。这就是李白。杜甫有些穷酸--“酒债寻常行处有”。为什么如此颓唐呢?因为“人生七十古来稀”。杜甫不到六十岁就去世了,一生穷困,即使在成都日子好过的时候也不宽裕,他这一辈子,好比一个一辈子唱戏的艺人,唱得非常精彩,但就是不上座儿,死了以后却享大名。

“穿花蛱蝶深深见”,见(读xiàn),发现,叶梦得《石林诗话》说,“深深字若无穿字,款款字若无点字,亦无以见其精微。然读之浑然,全似未尝用力,所以不碍气格超胜。”他讲得比较抽象,要我讲,就是花都开在叶子上,穿花,可见蝴蝶飞得浅,就在表面,所以容易被看见,但有时也飞到低处、花丛的深处去。“深深见”即是有时见蛱蝶在花丛深处。蜻蜓点水,速度肯定很快,款款则是慢,在水面上徐徐地,从容不迫地飞。杜甫高明。叶梦得见其好,说“见其精微,读之浑然”,但没说出为什么。我这里求个甚解。

“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这两句不太好讲,前人注解言之不详,我认为这一句是承五、六句而言,让蝴蝶和蜻蜓跟春光传语,“流转”即是流连,请活跃的蛱蝶和蜻蜓,跟风光传语,让它不要走得太快,让它像你们一样在这里流连徘徊吧。我这里看你们很享受,请你们给春光带个话,一块儿多流连流连,多欣赏欣赏,“相赏莫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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