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全球化对人的自由还有负面效应。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全球化使自由主体的地位受到侵蚀,人们追求自由的进程受到阻碍。具体表现为:(1)在政治上表现为众多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出现及其作用日益强化,使民族国家的主权地位下降,它作为一种民族国家的异化力量而居于其上,并借口“全球化问题”的重要,迫使民族国家的国家主权让渡,其结果必然是民族国家在实践中的独立性被忽略、自由要求被淡化,陷入一个新的不自由境界。特别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全球化是无意识形态边界的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扩张,或者说就是美国模式在世界范围的增长。〔33〕所以全球化是否真的就能促进人的自由,还需拭目以待。(2)在经济上表现为国际经济规则是由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制定的,他们在遵守市场原则和自由、平等竞争的口号下,进行着贸易、金融、技术等方面的霸权主义和新的经济殖民主义活动。全球化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扩大了经济势力范围,达到了谋取最大经济利益目的,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由于国际经济秩序本不公正、合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此处于不同的话语权力地位,所以发展中国家为迎合经济一体化不得不作出许多有损于自身利益的让步,从而给这些国家带来了许多经济和技术压力,也使国家安全和稳定受到威胁。因此,经济一体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对人的自由的危害与对人的自由的促进是等同的。(3)在文化上表现为“文化殖民化”或“文化贩卖”现象的出现。随着资本输出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文化也进入了国际化过程,形成了一种所谓的全球文化,究其实质,这种全球文化是一种霸权主义文化,它体现的仅仅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理念,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殖民和贩卖,其结果改变了各种文化原有的特点,各种文化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的附属,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由于文化与自由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文化独立性的丧失也必然意味着自由的丧失。(4)在交往上表现为人的生存数字化、网络化造成了人的生存缺憾,没有了幸福感,缺少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人与人的交往发生了异化,犹如信息技术一样,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编排和需要而已,完全失去了情感、理想、信念的内涵和意义。全球化使人变成了一部数控机器,人与人的交往也只不过是一种数字程序,不需要人性的合理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又回到了“人是一部机器”的时代(只不过这部机器比19世纪时期的机器先进了一些,并无本质差异)。如果人完全变成了这样,那么自由对人也就失去了存在和追求的意义。总之,“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是加快经济增长速度、传播技术和提高富国和穷国的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但也是一个侵犯国家主权、侵蚀当地文化和传统、威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有很大争议的过程”。〔34〕因此,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全球化,它将导致主体地位的侵蚀和主体自由的丧失。
三、网络带来的自由变化
(这个问题本应在科学技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双重性中去讲,但由于它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已实在太重要,影响也太深刻,而且它还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代名词,故将它单独列出来论述。)网络是指由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等技术联结世界各个国家、地区、部门以及个人的高速信息交换系统,它已成为我们地球上的另一种(非地理意义)经纬网,现代社会的人,甚至包括万事万物都生活在这个网中。网络的出现证明了人的生存能力的提高,它跨越了现实的地域和时间限制,呈现出空间上的倍加和时间上的二维。如此的时空变化并没有给人带来任何不便,相反它使人的生活更加便捷,人与人的距离大大缩短,巨大的地球也应此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地球村”。
(一)网络给人自由的影响
网络的出现给人的自由观念和实现形式也带来了新的变化,其作用同样也具有正负两面性。
首先,网络给人的自由带来的正面影响有:(1)网络有助于形成自由的政治环境。网络的广泛应用正改变着民主国家的政治习惯,人们利用网络可以充分参与政治决策和民主监督。如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参与讨论、修改和表决各项议案,直接进行民主批评和监督,直接表达个人意志和愿望。所有这些都不受任何组织、群体和他人的影响、限制,都能完全、充分、真实地反映、表达个人的自由意志。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它最广泛地唤起了人参与政治的意识和热情,而政府也可以利用网络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建立起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形成有利于人的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2)网络有利于开展公平的经济活动。在经济领域中,网络的产生造就了新型的经济活动关系,这种经济活动关系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公平,而公平正是经济自由的必备前提。通过网络终端的延伸,使每个经济活动者无论地位高低,距离远近都可以以平等的身份,自由地进行各种经济贸易活动。网络提供给经济活动者的是思维的延伸、信息的增殖、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各经济活动主体都可以不出家门便跨出国门快速、有效地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充分体验到作为经济“自由人”的自由与独立,最大程度的发挥出主体的自觉能动性。此外,网络的产生也为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提供了技术保障。(3)网络有利于文化的自由交融。网络的出现使各个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本土文化通过互联网联结到一起,自由地进行着异质文化之间的碰撞和交融,形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文化——网络文化,其中既有东方文化的人文特征,又有西方文化的科学理性;既有发达国家的现代文明,又有传统社会的礼仪风俗;既有科学的文化精神,又有大众的文化品位。总之,网络文化是集全球性与地域性,现代性与传统性,科学性与大众性等于一体的自由文化模式,富有“天下一家”的文化情怀。在网络文化中,人们可以尽情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自由地创造属于自己的个性文化,并能以不同的文化人的身份参与各种文化互动和交流,体验各种文化的不同魅力。(4)网络有利于自由、平等的社会交往。在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可以不受任何时间、地点、民族、身份、地位的限制就某个共同关心的话题或爱好进行自由、平等的交流。此时他们不象在现实中面对面的相互顾及彼此的感受,而是通过网络设备,即机器,进行的一种“人——机器——人”的交流,他们可以毫不掩饰个人的任何情感和意志,完全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体现个人的意志;完全处于一种“自我实现”的状态。从这一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很多人迷恋网络,沉醉于聊天、游戏等各种网络活动。当然这些都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是在心理压力释放和健康教育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其次,网络给人的自由带来的负面影响有:(1)网络带来了政治独立困难。网络的出现与普及大大降低了不同国家、民族和信仰的人们进行交流的限制,正因如此,它日益成为政客擅用的政治工具,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应用此工具对非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政治危害。有人认为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已变成了“控制论资本主义”或“数字化资本主义”,这表明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利用网络数字技术进行意识形态的控制和侵蚀,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尤其是美国的意识形态扩大到全球,并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重点宣传,还以它们(美国)的政治模式、民主标准来衡量、控制其它国家。这势必要造成其它国家,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和民主进程的干扰和破坏,也必然要给这些国家人的自由带来危害。自由始终都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相同的政治模式和民主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绝对带不来相同的自由。(2)网络使世界性贫富分化加剧。网络的产生、发展和应用首先开始于发达国家,而不发达国家网络的建立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发达国家网络系统的延伸。因此,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分别处于不同的层次和水平。发达国家利用其网络优势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其社会总产值成倍增长,综合国力亦越来越强。而不发达国家由于网络发展滞后、缓慢,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上处于被动和劣势,因此,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如此状况,在经济发展上导致了强的更强,弱的更弱的局面,世界经济呈现出贫富两极分化的态势。这种经济发展态势对不发达国家的人来讲追求和实现自由就变得更加遥远。(3)网络导致民族文化走向衰落。正因为网络始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确切地说始于美国,因此英语自然是其主要的文本文化,这就使网络深深印上西方文化特点,从而使文化霸权主义滋生,民族文化逐渐走向衰落。西方国家控制网络“制高点”,使网络中的文化交流失去了平等性,变成了一种不平等的单向渗透过程。他们将其价值观、意识形态输入到非英语国家和民族中去,冲击他们原有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形态,造成他们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困惑,并逐渐接纳西方文化,最后形成以西方文化为主体的世界文化。随着民族文化的衰落,非英语国家人的自由也开始退减,他们开始生活在一种非自我意识支配的文化环境中。(4)网络引发主体行为自我迷失。网络的普及改变了人际交往方式,人际交往由人与人的直接交往,变成了人与机器的交往,这样直接的情感交流减少之后,群体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松弛,最终导致群体意识淡薄,群体结构松散。人际关系这样变化的结果是人与人的关系冷淡,关怀不够,缺乏家庭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行为放纵而不讲道德,对人不信任是躲避交往,通过虚拟时空寻找情感寄托,这些都是对现实的真正的自我迷失。失去了自我,现实中所有的一切对人来讲都将变得毫无意义,自由也如此。如果世界变得真象这样,人就成了网络的奴隶,网络主宰世界将会变成现实,这决不是什么奇谈怪论、危言耸听。
(二)网络自由的追问
上面从正负两方面论述了网络对自由的影响,可以看出网络对人的自由的影响非同一般,它缩小了一个世界——现实世界,又增添了一个世界——虚拟世界,从而使人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中。既然如此,那么有一个问题必须要追问——网络中的自由究竟是怎样的自由?(到底是丰富了自由的内涵?还是对自由进行了扭曲?)对这个追问,可以按照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从这样四个方面进行思考:
1、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矛盾中的自由。网络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活,它所提供的虚拟空间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自由。但是这种虚拟空间的自由与现实世界的自由并不相同。如主题语境不同,实践模式不同,主体身份不同等等。与现实中的自由相比,网络中的自由是虚拟的,但又有合法资格;语言的,但又能满足人的需求;在场的,但又带着网络面具。虽然如此,虚拟空间的自由与现实世界的自由又有着一定的联系。如虚拟空间的主体就是现实世界的人;虚拟空间的主体关系就是现实世界人的关系的写照;虚拟空间的主体精神状态就是现实世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反映等等。这些联系又决定了虚拟空间的自由取决于现实世界人对自由的认识与追求,其自由度的大小也取决于现实世界人的素质高低。
2、人身和人格分裂中的自由。人身与人格本为一体,既使分裂也是暂时的。但在网络中可能完全不是这样,它可能长期存在人身与人格的分裂。人身即人自身的现实存在,偏重于指人的自然存在属性。人格就是人的主体地位,即法律所赋予人的社会活动参与权。在网络中,由于网络的无限制性和虚拟性,人完全可以做到只带人格进入虚拟空间,而将人身留在现实世界。因此,进入虚拟空间的人可以完全不等同于现实世界中的人。在这里人体验和享受到的是人格的自由,而非人身的自由。如进入网络之后,一个人可以以任何身份和名义参加任何一种能让他(她)感到自由的活动,而不用顾及现实中任何人身的约束。虽然网络可以满足人一定的需要,获得一定的自由,但人必尽还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如此以往,就会造成人格分裂症。
3、他我与自我对抗中的自由。在现实世界中,很多人感觉到只有他我,没有自我,究其原因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着许多约束,这些约束改变着自我,使自我只能以他我出现。而网络却不同,任何人进入网络之后,都可以以不同的面孔出现,没有人认识、知晓我是谁,也不用担心会受到来自现实中的约束,我也可以以任何身份和名义参加任何一种真正能表现自我的活动。所以现实世界中的自由带有他我性,虚拟空间中的自由带有自我性。正是在这样一对矛盾中,许多人为逃避现实世界,寻找、实现自我而沉迷与网络。这是许多现代人患有网瘾的主要原因。网络所造成的这种自由状况,对现实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非常不利,需要现代社会很好的引导和校正。如此普及的网络,如此众多的网民,如果都以此种认识对待自由,那么自由终将失去本来意义,而变得不自由。
4、道德与欲望冲突中的自由。网络的确极其自由和平等,为人的个性提供了一个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现实世界的道德规范在虚拟空间无存在基础,因此,虚拟空间就成了个人欲望发泄场所。人类历史证明当人的欲望战胜道德,甚至当人的行为中只有欲望而无道德的时候,人类的悲哀也就到了。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虚拟空间有待网络道德的建立与完善。无论怎样,虚拟空间确实是现实世界的产物,其中任何一种自由行为都是现实世界人的意志和愿望的反映。
总之,虚拟空间应具有相对于现实世界的道德规范,而不应该是道德的空场。那么如何建立与完善网络道德的确是一个难题,“要对待力量所带来的邪恶结果,需要的不是智力行为,而是伦理行为。”〔35〕本着这样一种理念,网络道德建立与完善的突破口应该是在现实世界中提高人现有的道德素质,使道德素质不仅仅体现在人的行为上,而更应变成人的精神需要和精神内涵,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虚拟空间中具有科技理性、价值理性和道德理性的统一,并扼制因欲望的无限蔓延,而带来的人类悲哀,乃至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