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待在笼子里,爪子扒着栅栏,伸着舌头看着天。砖厂的围墙也不知是哪个能工巧匠修的,视野好得不得了,这堵墙早晨能看得见日出,中午能看得见大太阳,到了傍晚则能看到落山的夕阳,我现在正趴在这里看夕阳。
自从来了这里以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没有了狗娘的庇护,也再没有奶水一类的饮食,有的只有肉,只有饭,我被真正当成一只大狗来养。而我来了这里认识了大黄和小黑以后,眼界开阔了许多,心也越发地野了,想离开笼子的愿望也变得越来越强。
无数个夜晚的跳跃,无数次从笼顶摔下去,终于,我的爪子能够碰到笼顶的栏杆了,这意味着我离走出笼子又近了一大步,因为笼子是没有封顶的。
有一天,我觉得差不多了,这一天的晚上,我决定走出去。大黄长得壮,得给主人看家,这一天晚上只有小黑来到笼前,等我出来。其实我的心里明白,与大黄一样,我的夜晚也是应该留在这里看家的,哪怕老王的砖厂雇了专门打更的。可是我没有,我没有选择老实地留在这里,我要出去,我知道这是有悖狗的忠诚和藏獒高贵血统的,可我还是在钢筋铁笼里一次次用藏獒那强悍的身体、用韧性的肌肉高高跳起。
我跳得好高,有好多个小黑那样高,我跳得漂亮,在空中舒展了我藏獒威武的身体,项上的鬣毛,半含半吐的刀牙闪着银光,驳杂的眸子映射出琥珀的光泽,我的身体我的血统就是我狗娘的骄傲,是狗族的最高荣耀。
啪的一声,我摔在地上,晕头转向,我连忙清醒了脑子,四下望望,栏杆依旧,空间未变,我还在笼子里。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看似触手可及,甚至你的爪子已经沾上了它的气息,可你就是不能真正地掌握它、征服它,只能在你只差一点点就碰到它的时候重重地摔回去。
这一次摔得好像重了些,我似乎摔得傻了。钢筋,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囚笼,它才是人类最了不起的东西,它打败了我。我能承认,它打败了我,我不愿承认的是它打败了藏獒。
看到我失魂落魄还在家里就摆出了一副丧家犬的样子,小黑心里挺不是滋味。它是小狗,在人类的判断中不具备行凶的能力,所以受到的拘束相对少些,它看到过不少被铁链拴在门口的大狗,性情越发阴鸷、畸形。看到我这个样子,它真的很难过。
小黑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一矮身子,从空里钻了进来,粗糙的舌头舔着我的鼻子。
关于那一夜,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我到底是怎么从笼子里出去的,只知道我确实是从笼子里出来了,我在大世界里撒欢儿奔跑。
这个晚上,在我藏獒骄傲的生命中是个不平凡的晚上,我离开了我一直离不开的笼子,到了笼子外面的世界,我要看看它到底什么样。
都说白天是人的世界,晚上是鬼的世界,这话说得其实有点夸张,因为我不知道世上有没有鬼,也有可能见过了我也不知道那是鬼,不过我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夜晚是走兽的世界。
可是在这镇子的夜里,看得到猫,看得到老鼠,看得到虫子蚂蚁,甚至松鼠野兔,就是看不到几只狗。狗把白天献给了主人,本该属于兽类的夜晚也归主人支配,对于主人来说,世界很大,狗只是世界的一部分,可对于一只狗来说,主人就是整个世界。人类赞誉狗的忠诚,可这赞誉对于我们究竟有什么用?我不知道,不过没关系,藏獒之血很快给了我答案,主人的赞誉就是荣耀。
由于晚上少有狗出没,我和小黑倒像是两个稀罕物,在白天人走的大街上游荡。
“小黑,这是不是白天你跟我说的超市?”
“串儿,这是饭店,人类超市里是没有这么浓重香味的,那里都是一股塑料的味道,没什么生气。”
串儿?谁是串儿?一时间我有点发愣,不过马上我就反应了过来,我的名字就叫串儿。
夜晚好像无穷无尽地漫长,不过这长夜刚刚好,也只有这长夜能让我们游遍整个镇子。
小镇不大,也没有什么小溪河流之类可以痛快玩耍的地方,有的只有坑,一个土坑连着一个土坑,坑里藏着坑,我和小黑就在坑里闪转腾挪。小镇没什么产业,最有钱的主要就那么四家,王寡妇的豆腐坊、张大妈的超市、屠户的杀猪作坊,还有就是我的主人,老王的砖厂。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可恶水穷山何尝不是生长英雄的所在呢?豆腐坊养的小花狗身子骨儿就像豆腐渣一样,甚至还不如小黑,是全镇狗的笑柄,而杀猪作坊里整天磨刀声霍霍作响,血腥扑鼻,吓得人和狗都心惊胆颤,可就是这杀猪作坊,养着本镇的狗王。
小黑带着我游遍了整个镇子,无论是人类的店铺还是我们狗的秘洞我都记在了心里,眼见永远也不结束的黑暗,说明离天亮还早,想起了那日大黄和小黑一脸崇拜的描述,我不禁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我想去看看它,看一看我们这个镇子里的狗王,生活在杀猪作坊里的狗王,没有藏獒血统的狗王。
“小黑,离天亮还早,我想去看看狗王。”
小黑停下了步子,怪怪地看着我道:
“串儿,狗王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见的,狗王只在集会上出现,平时它是不让我们去它家找它的。”
“为什么?”
小黑甩了甩尾巴,轻巧地说道:
“你觉得你要是狗王的话,每天都有一大群狗在你家里出去进来进来出去的,你会开心吗?”
这倒也是,如果是我,我肯定也是不乐意的,可我真的好想见见传说中的狗王,小黑这么说了,我想见它的感觉更强烈了:
“小黑,我们去看看它怎么样,偷偷过去,只看它一眼我们就跑!”
小黑连犹豫都没有犹豫,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不行不行,狗王的鼻子比雷达还要厉害,我们一接近它就能闻到的!”
小黑个子小,胆子更小,可它架不住我个子大,胆子更大。最终的结果是我们都滚了一身味道很重的蒿子,之后小心翼翼地向着杀猪作坊潜去。
夜里的湿气很大,因为是人类城镇的缘故,道路一马平川,天然掩体少得可怜,小黑还好些,个子小,让人扫一眼到它脑门上都注意不到它,可我的体型太大了,我走在路上无论多么低调都会把野猫吓跑,这时候,我还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后来我才明白,这不是因为我长得大,而是因为我身上藏獒的味道。
杀猪作坊满是血腥气,所以离镇中很远,砖厂也是这样,巧的是砖厂与杀猪作坊恰好分别位于整个镇子的南北两端。
去看狗王的路很长,但并非都是新路,相当一段是刚刚已经游荡过的,另一段路上各种狗的味道多了起来也重了起来,因为狗王在镇北,整个镇子里狗的主要活动范围也在镇北,我们刚才一直逛的是镇南。
“看,那边那些棚子和猪舍就是杀猪作坊了,狗王的窝就在作坊门口的地方,再近一点就能看到它了。”
我血管里的血浆已经沸腾了,我迫不及待地要看看狗王,我忘记了小黑不能靠近的忠告,三步并两步地跑了过去,不争气地发出了嗷嗷的低叫。
杀猪作坊不愧是人间的修罗场,只站在门口就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化不开的血腥味。但吸引我的不是这个,而是这股血腥味也冲淡不了的狗味。
狗总是喜欢到处撒尿,到处闻尿,通过尿液的味道狗可以判断同类的体型、力量等等信息,而狗王的味道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团雾,根本就看不透,更别提看出什么形状,我只能隐约感觉到它的强大,比我要强大。藏獒的血统告诉我应该勇敢地冲进去对它进行挑战!
可我在它出来之前用风一样的速度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