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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好狗群狼

果不其然,离开了那片美丽的草原,离开了我和主人都爱的李若兰,我和主人又一次踏上了寒风凛冽、猛兽遍地的雪山。

说起来,这已经是我们第三次进山了。

“嗷嗷!”

藏獒的吼叫震动山林,也震动了那些闻到生人气味蠢蠢欲动的东西。本来生人的气味没什么,不会让野兽发疯,更不会让它们发狂。可是因为上一次主人对这些野兽的大范围捕杀,使得主人身上染上了一点淡淡的血腥味,虽然很淡,但却躲不过山上那些嗜血野兽的鼻子,刺激它们攻击的本能。

说起来我和主人都是比较幸运的,我们遇到的都是零散的野兽,一只熊,一只狼,最多也不过三四只野狼的小群体罢了,凭我的勇猛和主人手里的枪都能对付。若是我们真的遇上了狼群围攻,我们就会连骨头都剩不下,那群披着白色或是灰色皮毛的嗜杀魔鬼会把我们的血都舔得干干净净,连味道也剩不下,它们会把血腥味全部嗅进它们肮脏的肺里,酝酿更加令人作呕的气息。

我是讨厌狼的,从骨子里讨厌,不光是藏獒血统里斗争了几百年对手的讨厌,更是几十上百次把刀牙刺进狼皮,狼肉,割开狼筋,咬碎狼骨,满嘴腥臭的厌恶,狼肉难吃,但咬死那些杂碎,有一种快感。

不知怎的,这一次我和主人在山里走了好几天,什么猛兽都没有遇到。不只没有遇到熊这类少见的、狐狸这样狡猾的,就连常见的狼也没见到。这不科学,广阔无垠的雪原上怎会没有它的霸主,狼在哪里?我想狼一定在酝酿一场大阴谋,可狼又确实不在,就像一场大规模的人间蒸发。

主人的皮靴结了一层厚厚的雪壳,阻隔了它原本防滑的功能,使得主人走一步就要滑上一步,最后不得不就地安营扎寨,在暖和的帐篷里清理靴子上的积雪。篝火还是那么暖,哔哔剥剥的,就像一出热闹的堂会。我趴在雪地上,身上的毛蓬松开来,拼命地从篝火里汲取温暖,以预备明天在寒风中的行进。

不管外面有多冷,风有多大,我的舌头总是热乎乎的,热乎乎的舌头舔在冰凉的脚爪上,融化冰凉的雪。以前的夜晚,也是这样冷,风也是这样大,夜里总是能够听到灰熊低声的咆哮,好像在发泄着什么不满,还有野狼向天的沉吟,那些灰毛畜生真的蛮会装诗人,把雪山吟得多了三分清冷,让我浑身哆嗦。

说起来,今晚没有狼嗥啊。

月亮很圆,很清,很亮,很大,或许是在雪山上的缘故,格外清晰。雪山上的风刮起地上的浮雪,刮起一阵雪雾,迷了我的狗眼。真冷啊,冷风直往皮毛里钻。真静啊,为什么什么声音都听不到,狼嗥呢?熊咆呢?四周静得吓人,好像整座雪山都静止了,除了呼呼的山风,一切都停滞了。

主人倒是没觉得什么,难得有安静的夜晚,他可以睡一个好觉了。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两只耳朵支棱着,妄想听到根本听不到的声音。太静了,静得让我害怕。现在哪怕有一声狼嗥,或者是万马踏地的巨响,这些都会让我紧绷的神经放松不少。可是没有,依然这样静,静得可怕,让我紧张。

安静的夜晚,我原以为会发生点什么,可是没有,就如一个普通的夜晚,就那样过去了。天边射来一缕晨光,照亮了沉寂的大地,照得主人醒来,在这雪山上继续寻找猛兽的踪迹。

虽然我预感到这安静背后的事情一定很糟糕,可糟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一切都是那么正常,仿佛安静是理所当然一样,仿佛这里亘古就是这样安静,从来都没有什么猛兽。

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只要是活着的生灵,都要不断地去习惯这个世界。或许是我逐渐习惯了这安静的夜晚,遗忘了以前那危险的狼嗥。

远方的东北大地,有一个破破烂烂的砖厂。砖厂里有一个老王,整天等待儿子回乡。王兵离开家到西藏做生意已经有几个月了,这几个月里老王除了收到过两次王兵寄回来的钱之外,再没跟他有过别的联系,就是打电话也是不在服务区,天知道西藏的环境为什么这么恶劣,连手机信号也收不到。

王兵两次寄回来的钱已经有几万块了,靠着这些钱还有一些家底,老王的砖厂购置了几台新式制砖的机器,停工的砖厂慢慢运作起来,又开始盈利了。可是老王已经不再是那个坐在食堂门口啃大肘子的老板了,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指挥着工人制砖,他已经不再需要自己的儿子往家里汇多少钱,为家里做多少事,他需要的只是儿子回来,回到他身边,仅此而已。

砖厂的生意一日日好起来,有些恢复了当年的兴盛。随着砖厂生意的回转,老王也愈加思念自己远在西藏的儿子。

而王兵,正面对着他开始猎人生涯以来最艰难的一次战斗。

我从没有想过绿色是这样讨厌的颜色,绿色,让人恐惧,让人生厌,让人失去战斗的勇气,让人……不知所措。

我一直以为绿色是树的颜色,绿得清凉,绿得油亮,让人和狗神清气爽。可今夜这绿色却让我从骨头寒到毛梢。

绿色,到处都是绿色,一点一点的,像灯笼一样,一盏又一盏绿色的灯笼,都是鬼火,冷到骨子里。

“嗷呜——”

我和主人靠在一起,主人端着枪,我龇着牙,绷紧了肌肉,我们的周围起码有二百只狼,围着我们转着。

“嗷嗷!”

狼嗥和犬吠,好像天生的对头。狼和藏獒,更是纠缠了几百年的敌人。一直以来,藏獒都是西藏这块土地上最强大、最神圣的存在,没有什么能撼动藏獒的尊严,哪怕主人也不能。可今天,藏獒可能要败在狼的手上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只好狗,可就算我是一只好狗也斗不过这么多饿狼。

这群雪狼围得紧密,让人连突围的空隙都找不到,我只能瞪着我那火一样的眼睛跟这群混蛋对视,我的眼大,它们的眼小,小眼睛眯缝着,里面全都是奸邪诡诈。

“嗷呜——”

说真的,这群狼还真是让我佩服,竟然远远地跟了我们好几天,让我都毫无察觉,直到今天这样一个适宜的机会,我们才遇上了这群雪狼。它们是怎么做到的?

但凡有狼群,必有狼王。狼王,一个狼群的核心,绝对领袖,狼群的一切都归狼王领导,而能够领导这么大一群狼的狼王,可想而知,它的能力该是有多么强、多么大。而且从这段时间我们看不到狼,也看不到熊,看不到其他的猛兽来看,这只狼王的影响力不止停留在狼群之中。

“你们这的狼王是谁?嗷嗷!”

就算面对这样一群猛兽,我也不能丢了藏獒的气势!我是一只藏獒,我要比它们这群嗜杀生物高贵得多。

一只全身雪白的雪狼走了出来。看它一身皮毛,没有一点杂色,眸子全都被某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染成了绿色,墨绿墨绿的,深不见底,让人心生寒意。

这只狼比其他雪狼要高上一头,身体没多健壮,但却极匀称,流畅的曲线激荡着无形无相的强大爆发力。

“嗷呜——”

狼王一嚎,群狼皆引颈向天而嗥,这种威势,百狼齐嗥,的确震人心魄,不过又能抵得上几只藏獒呢?我没有半分惧意,更没有理由惧它。

“嗷嗷!”

狼王眯着它那双狭长的眸子扫了我一眼,轻蔑地扭动了一下丑陋的长嘴道:

“藏獒,我是它们的狼王,我叫白爪,在这雪山上还算有几分薄面。”

王兵手上的枪攥得紧紧的,牙根也咬得没了知觉,面对这么多的狼,他能仰仗的有什么呢?手上的枪吗?子弹再多,多得过狼吗?到最后也不过是一个变成碎肉最后连血迹也剩不下的局面,到了这个时候,真正能仰仗的,怕是只有身边的串儿,还有自己人的头脑。

人,总要比畜生聪明。真的是这样吗?

我眼睛里看到的,是狼,好狗也架不住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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