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译文”
孟子说:“人世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不勤,不管父母的生活,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父母的生活,这是第二不孝;贪图钱财,袒护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这是三不孝;放纵自己的声色欲望,使父母因此蒙受耻辱,这是四不孝;喜好打架,因此连累父母,这是五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