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和总结我们党90多年纪律建设的经验,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中共十八大第一次在报告中提出“纪律建设”这个概念,十八大党章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新内容,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充分反映了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实践经验,也表明了我们党对加强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坚强决心。
纪律建设的基础是纪律制度建设。讨论党的纪律建设问题,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党的纪律。因此,本章先从这个问题入手,对党的纪律的含义与特点、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以及党的一些主要纪律,进行简要介绍。
一、党的纪律的含义
简要地说,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理论上,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上的党的纪律泛指党内各种行为规则,体现在党内各种法规之中。党内法规就是党的纪律。党的章程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根本大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也是党内的重要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发布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省部级以上党的组织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和一定范围人员而制定的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也都属于党内法规的范畴。所有党内法规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组织、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这就使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成为党的纪律。
狭义上的党的纪律,则专指党中央制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也包括中央今后对该条例做出的补充规定。对于应受到追究和处分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条例”做出了具体、明确、集中、系统的规定。
党的纪律涉及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经济纪律等。
二、党的纪律的特点
党的纪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体现。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平等的纪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使得工人阶级形成了共同的经济地位和共同的利益要求,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经济上的不平等,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密切联系起来,并可以打破行业、地区以至国家的界限,联合成统一的整体。工人阶级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其政党的成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的地位,决定了其政党的纪律是真正平等的纪律、统一的纪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在党的纪律面前都应当是平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平等的、统一的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党的纪律对于党内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是平等的,党内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纪律之上的特权;二是党内任何人、任何组织违反了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决不允许任何容忍和纵容少数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决不允许干扰党纪执行的行为;三是各级党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所作出的某些更加具体的规定,必须以贯彻执行党中央统一制定的法规为基本依据,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一致。
第二,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是工人阶级政党制定纪律的目的。党的纪律又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员及其代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是集中了全党意志的纪律。这个党的成员都是本阶级的优秀分子,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和政治目的,是自觉自愿地献身于无产阶级的事业中,深深懂得严格的纪律对保证事业成功的必要性。对于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来说,不管在残酷的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不管是否符合自己意愿、是否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之下,都能够自觉地服从组织决定,遵守党的纪律。因此,维护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靠的是其成员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靠其成员对本阶级事业的忠诚和对共产主义信念的追求,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因而具有自觉性这一鲜明特征。我们党的历史上许多共产党人为遵守纪律而甘愿献出自己的热血和生命的事实,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道理。正如陈云同志所说,“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而不会感到是一种约束。这是就其基本方面而言的。当然,党内也存在着不自觉遵守纪律,以致违反纪律、破坏纪律的现象。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教育,严格执行纪律。
第三,党的纪律是科学的纪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以这一科学理论为指导产生的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一定的民主程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党的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护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民主、科学的纪律。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的科学性,还表现为它不是一经制定就永恒不变的僵死的教条,它的具体内容能够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而与时俱进,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得到调整、充实、丰富和完善。
第四,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铁的纪律”指的是党的纪律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的特征。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有严密的统一的组织,而这种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则有赖于在政党内部实行极严格的铁的纪律。当某种建议和意见一经党的会议上讨论通过,形成了决议,对整个党的组织和党员都适用,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党的每个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否则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党的纪律的显著特点表现在:它是建立在党员高度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与铁的纪律的辩证统一。它有强制的一面,又有自觉的一面。因此,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过程中,既要有严格的要求,坚决维持纪律的严肃性,又要立足于调动广大党员的自觉性,不要束缚党员开拓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三、党的纪律的功能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它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管束力。党的纪律的基本功能,主要体现为:
第一,作为保障机制的调适功能,规范和协调党的各级组织及每个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行动上一致;
第二,作为预警机制的警戒功能,党的纪律规范能使人警醒,不犯过错,党内成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绝不容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
第三,作为整肃机制的惩处功能,对于严重违犯党章和各项准则的组织和个人,都要实行党的纪律的处分,以严肃党纪,纯洁队伍,增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
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是党的真正优势,是克敌制胜的有力武器和战胜困难的伟大法宝。因此,毛泽东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革命是如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是如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强调:“一靠理想,二靠纪律,革命和建设才能成功。”
马克思主义政党总是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提出党的纪律建设的具体要求。当代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旧社会脱胎而来的,它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各方面还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同时,社会主义国家又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中生存和发展着,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新生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都有赖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严密组织性和钢铁一般的纪律性。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核心,考虑比较多的就是中国共产党怎么坐稳江山,不当李自成。所以,他从巩固执政党地位的战略要求出发,狠抓党的纪律建设。最典型的例子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坚决果断地处决了贪污腐化的原天津市委书记张子善、刘青山,收到了杀一儆百、严肃党纪的政治效果,有力地警戒和防范了“糖衣炮弹”击中,有效地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为了使全党吸取“文革”时期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深刻教训,他以忧国、忧党、忧民的政治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党的生死存亡高度,十分重视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问题,并把党的理想与纪律作为我们党的真正优势,在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作了深入探索,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推动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变质的大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特别是苏东剧变之后,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处于低潮之中,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共中央遵循邓小平同志的政治交代,聚精会神抓党建,咬住纪律建设不放松,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政治忧患意识。党中央一方面非常尖锐地指出:有的同志严重缺乏政治警惕性,对国内还存在和平演变的条件和土壤缺乏正确认识,往往埋头业务,对于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不重视,不关心,也不研究;另一方面,对某些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现象深恶痛绝,在列举和批评党内违纪违法和吏治腐败的种种表现之后,从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考虑,使用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殃国殃民,危害无穷”、“误国误民”、“败国败家”、“亡党亡国”等振聋发聩的措词,痛陈党内违纪违法现象将会造成的严重政治后果,并狠下决心标本兼治,从严治党,通过大张旗鼓地抓党的纪律建设,从根本上加大反腐防变的力度,确保党经受住执政的考验。
一个政党的纪律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这个党的兴衰;如果是一个执政的政党,其纪律建设的状况,又直接关系到它所领导的这个国家和人民的长治久安和政治信赖程度。在新世纪之初,面对历史赋予的重大责任和人民寄予的殷殷厚望,中国共产党及时地在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上制定了包括党的纪律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广大党员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四、党的主要纪律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日起,就制定了党的纪律。随着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不断前进,随着党的队伍的不断壮大,党的纪律建设也在不断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共产党特点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它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方面。这里,择其要而简介之。
(一)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统一的基础。其核心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就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党的政治纪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根本要求。
我们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中共中央反复强调,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力。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强调:“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违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另外,党组织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而制定的一些具体制度和规定,如集体领导制度、选举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罢免制度、监督制度、交纳党费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党的组织纪律。
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各级党委都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那些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于跑官要官的,不仅不给,还要严肃批评,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于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认真查处一件,并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对于骗官当的,要从严惩处,并且一定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群众工作纪律是党为保持党员和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中明确要求党员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党员自觉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要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或做出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要动员和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更加需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绝不能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党的宣传纪律
宣传纪律是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和党对从事新闻、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所规定的工作准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一条严肃的纪律。
宣传纪律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社会主义宣传工作无条件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各项决议,保证宣传舆论工具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喉舌”。
(五)党的经济纪律
经济纪律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活动中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由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相当数量的党员都活动在经济领域内,在经济活动中要求一般工作人员遵守的纪律,党员必须遵守。此外,对党的干部还有更高的特殊的要求,比如在经济活动中党政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买卖股票等,都是党的经济纪律的重要内容。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能否不断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经济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经济工作,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干扰这些工作。无论哪一个领导班子,哪一个干部,不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对于负有检查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如果不去检查,监督不力,出了问题也要追究责任。
(六)党的其它纪律
党的保密纪律。保密纪律是指党为确保秘密事项不向外泄露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党内现行的保密纪律,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章中关于保密的规定等;另一类是党的工作中规定的具体保密制度,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年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等。
党的人事纪律。指为在党的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而制定的纪律。主要是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录用和选拔干部,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增设机构等。
党的外事纪律。指党的工作在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守的纪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党和国家的涉外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涉外活动中党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外事方面的纪律就变得越来越突出和重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相继制定了很多外事活动方面的条例和规定,诸如《涉外人员守则》、《中共中央关于同外宾接触中要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几项内部规定》等,都是外事纪律的重要内容。
此外,党的纪律还包括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有关要求,反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有关规定等。
以上各个方面的纪律,在党的整个纪律体系和纪律实践中是紧密联系的,有些是互相交叉的,比如,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是密切相关的,违反了政治纪律,必然违反组织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本身也包含有组织纪律的内容。因此,我们在纪律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中,特别是在工作实践中,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区别,又不能忽视它们之间的联系。中共十八大在谈到纪律建设中,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三是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干部来说,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集中体现。每一个党员所处工作岗位看似平凡.但都是同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党的整个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必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始终树立严明的纪律意识,通过不断努力,为党增光、为民谋利,以实际工作成效回报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