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并不足以让一个人的生命消亡,它只是让一颗曾经向往过爱情的心,彻底死了。
那一晚,我躺在某条道路上被厚厚的大雪覆盖,幸运的是我没有被车轧死,也没有被雪冻死。我睡到半夜的时候醒来,然后爬起来一个人在路上走了很久。
我扔到了我的手机,因为它不停地响,来电姓名几乎是我电话薄里联系人的一半,江晨西的,叶未央的,林北风的,程飒南的,学校班主任的,甚至薄云天,叶淙灵居然也给我打过电话,难道已经天翻地覆了么?他们以为我死了么?
天亮的时候,我跑到了中环集团大厦楼下,还不到上班时间,只有保安开始上岗。我缩在大楼入口旁的墙角里,默默地等待。
太阳渐渐升起来了,昨夜的一场大雪让城市交通发生堵塞,来上班的人进门时无不纷纷抱怨。他们说,这场该死的雪。
看,不下雪的时候,他们期盼雪赞美雪,而当它稍稍给他们造成一点麻烦,自私的人们就开始咒骂抱怨。人心,是多么的难测。
当程飒南那辆蓝色的保时捷在大楼前的停车场缓缓泊住时,我站起了身。他从车上下来,仍穿着上次见时的那件黑风衣,司机递给他一支盲杖,他拿好,步履沉稳地向门口走来。
我走至他面前,小声地叫住他:“程飒南。”
他顿住,戴着墨镜的脸迅速转向我所在的方向,“薄砂?”他的声音里满是惊喜和讶然,“你怎么在这里?”
我猛地扑进他的怀里,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肩头,我说:“你可以带我走吗?”
程飒南的办公室在十六楼,宽敞通透,阳光非常充足。真皮沙发很柔软,坐上去之后几乎整个身子都陷了进去。空调开得也很足,捧着一杯热咖啡,身上的寒意终于稍稍减退。
他在我身边坐下,没有焦点的眼睛黑漆漆地望着我,侧耳聆听着我发出的每一丝声音。
“你说你要离开北京?”他轻轻地问,声音温和似水。
我木然地点点头,喉间发出暗哑的声音:“我没办法在这里待下去了,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想起昨晚那一幕,我控制不住地浑身发颤。我不能容忍背叛,即便我是如此卑微地爱过他,但既然答应了一生一世不相负,我就绝对不会原谅他的欺骗和背叛!
眼里不觉间又噙满泪水,他的指尖拂过来,触到我的泪水,声音里便满是心疼:“虽然你不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答应你。一定带你走。”
他话音刚落,办公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来接住,问:“你好,哪位?”
“哦,是你。”他顿了一下,捂住听筒对我低声说:“是林北风。”
我连连朝他挥手,但他看不见,我急了站起来夺过他的手机,啪地一下摁断。他叹气道:“你这样他岂不是更怀疑?他问你在不在我这儿。”
胸口被怒气涨得满满,我冷冷地笑:“我既然要走,就永远不会让他找到。你要是怕我给你惹麻烦的话,我自己走。”
说罢将咖啡杯放在茶几上,转身时手被程飒南牢牢抓住,他把我轻轻抱住,含着宠溺的低叹响在耳畔,“傻瓜,我求之不及。不过,你想去哪个地方呢?国内还是国外?”
我不吭声,因为心里乱作一团,只想离开,去哪都无所谓。
他沉吟了一下,缓缓道:“芝加哥怎么样?我在那有一栋房子,还开了一家小咖啡店。等我把你这边的休学手续办好,你在那边找个学校,可以一边读书,一边帮我经营咖啡店。我看就这样,行吗?”
这时,我靠在他的肩头,几乎昏昏欲睡,我说:“好。”
接下来的两天,我宅在程飒南家里,哪儿也不去。他自己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风格简约时尚,每日三餐按时有阿姨来做饭,家里卫生也有钟点工来打扫。家里的阳台上养了很多绿植,站在那里可以俯瞰半座城市的风景,然而我却无心多欣赏一眼。
常常是我一人待在安静的房子里,我想了很多,心里纠结挣扎,却终究无法释怀。我曾试图给林北风打电话,心想,或许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解释,但每次按完数字却迟迟按不下那个通话键。
第二天下午,程飒南回来,把两张机票摆在我面前,语气十分轻松:“一切都搞定了。明天一早的飞机,今晚好好休息。”
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怅然所失,我喃喃地说:“这么快就办好了?休学手续办好了?护照呢?”
他脱掉大衣和皮鞋,摸了一下我的脑袋,笑着说:“一切妥当,不相信我的能力?”
相…相信。我木木地转身坐进沙发里,一言不发。
吃完饭的时候,我突然对程飒南说:“我要回去拿点东西。”
他愣了一下,问:“回林北风哪儿吗?”
我点点头,看他有些失落的样子,安慰地拍拍他的手背:“你陪我去。”
对面男子清俊的脸上立刻绽出明媚的光彩。
晚饭后大概是七点半,出门听到对面邻居家中传出百年不变的新闻联播结束曲,我对程飒南说,到了美国,只怕再也看不到新闻联播了。
他笑笑,说,只不过有时差。
车子很快到达林北风的楼下,我却在车里坐着迟迟不肯下去。程飒南无声地握住我的手,在手背上拍一拍,像是安慰。
“走吧,我和你一起上去。”
我同意了,隐隐觉得,但有他在,我就不会反悔。天知道,我有多担心自己见到林北风之后会心软,会反悔,会泣不成声没有出息地扑在他的怀里,求他不要抛弃我,求他一辈子好好地爱我。
三层楼,54个台阶,走了无数次,却从没有今天这么漫长。
门牢牢关着,我抬手敲了几下,没有人开。程飒南说,也许不在家。
拿钥匙打开门,客厅里仿佛还是我离开时的样子,茶几上吃了半袋的薯片还放在那里,难道这几天他都没有回过家吗?
那天心血来潮拆下的照片被风吹得满客厅都是,我一张张捡起来,藏进了大衣内兜。
这期间程飒南安静地站在客厅,而我回到卧室,慢慢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些衣服、护肤品、感冒药、胃药等零七碎八。和他有关的一切,除了照片,我一样也没留下。
左手无名指上他亲自为我戴上的玫瑰银戒,我轻轻地摘下,放在床头。低头时不小心落了泪,泪水打在手指上,那里竟已有一道浅浅戒痕。
整个过程中,他一直没回来。
也好,林北风,果然是风一样肃飒的人物,不想要的时候,连头都不回一下。可见,果然,他从未,深爱过我。
即便有,也可能只是浅浅的喜欢。如这指上戒痕,用不了多长时间,自然就退了。
“好了吗?”觉察我走出卧室,程飒南轻声问,“要不要和他…告个别?”
我冷笑一声:“没必要了。走吧。”
第二天我早早醒来,用程飒南为我新买的手机给很多人发了短信。我对薄云天说,我爱他。对叶淙灵说,对不起。
给林北风的短信原本写的是我爱你,在最后即将发出时,却被我狠狠删掉,迅速打出一行字:林北风,从不后悔爱你八年。但绝不会因为深爱,而原谅欺骗和背叛。再见!
发完短信我关了机。
司机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待,我拿好随身东西,跟着程飒南下楼,赶往机场。
一路上我很安静,闭着眼,脑中却在经历一场无休无止的挣扎。我真的要和程飒南走吗?
会不会这样一走,就是一生?
我爱程飒南吗?我可以和他共度一生吗?我能确定自己对他的感情不是愧疚和依赖,而是真爱吗?
我当然不能确定。
机场到了。身材壮实同样戴着墨镜的司机把我们的行李从越野车中搬下来,为了照顾我和程飒南,专职开保时捷的司机小张和我们一起去美国。
当然,程飒南这次去的名义是出差,他说,他以后可以经常“出差”,做一只芝加哥和北京之间的“空中飞人”。
离登机还有十分钟,程飒南说,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会儿,要不要喝点东西?
小张立刻机灵地说他去买。
我脑袋里的战争还没结束,心里乱糟糟的跟猫抓了一样难受,我对程飒南说:“要是我不乖,你会怨我,恨我吗?”
他宽和地笑笑,抓抓我的头发,低语道:“你为什么不乖?我对你不好吗?”
我摇摇头,干笑了一声,不知说什么。候机大厅里有很多人,旁边坐着一对母女,年轻的母亲抱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孩子不知饿了还是怎地一直张着嘴巴哇哇大哭。
我觉得脑袋都快炸了,霍地站起来,说:“我要去洗手间。”
程飒南点点头:“我在这儿等你,快一点,登机时间快到了。”他没有发现,我带走了自己的行李包。
走了好远之后再回头,只见小张已端着两杯热咖啡回到程飒南身旁,两人说着话,我却趁机一转身,闪进了大厅的某个角落。
很快登机时间到了,大厅的广播一遍遍地提示着飞往芝加哥航班的乘客请登机。我看到程飒南站了起来,小张提着行李四处张望,他们一定在找我。
我选择了躲起来,选择放弃。
然而当我背靠墙角看着程飒南茫然无措地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焦急地呼唤着我的名字时,我的心痛了,我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然而眼泪却快将自己淹没。
小张把东西全部放下,在大厅里跑来跑去,我看到他跑往女洗手间的方向找去,这时,我仓皇地从墙角冲出去,随手拉住一名正往登机口走的乘客,我对他说:“Can you help me?”
我的外语不足与同他有更多更复杂的交流,我压低声音用中文急切切地告诉他:“我必须离开这里,但我不能和那个男人走,他会毁了我一生…”我指着站在离我不足十米远却完全看不到我的程飒南,对面前被我扯住胳膊的年轻男人说。
他是个外国人,背着一只奇大无比的旅行包,身材很高大,一头淡棕色的鬈发,如琥珀般透亮的灰色眼珠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带着审视和好奇的意味。
他用略显生硬的汉语说:“可是小姐,你的机票是芝加哥,我要去温哥华。”
我紧紧揪住他的袖子,可怜兮兮地乞求他:“请你带我去温哥华,真的先生,我只要登上去温哥华的飞机就决不再麻烦你,求你帮我…你看他,马上要找过来了…”
这时程飒南已经拿出盲杖小心地在大厅里试探着往检票口走。
外国男人眯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发出一声叹息:“Oh,a blind man.”目光又转到我的脸上,这时我已经泣不成声,眼泪将原本略有几分姿色的脸搞得一塌糊涂,就当我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冷漠,可能不会帮我的时候,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居然点点头:“Ok,follow me.”
这就是我认识安东尼的过程,戏剧性到几乎不可思议。但人在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偶然地出现在你人生的某个重要转折中,而后彻底地改变了你的一生。
那一天,我成功地跟随一个陌生的德国男人安东尼踏上了北京飞往温哥华的航班。因为他常来北京自助游,已成为机场的常客,以至于连其中几个工作人员都和他成了好朋友。而我就是扮作他的女友,牵着他的衣襟,在机场人员善意的笑容和祝福声中登上了温哥华的航班。
临走时,我回头看了一眼,程飒南仍然站在人群中央,拄着盲杖,一脸茫然,一脸无奈,一脸失落,一脸冷清。
跟他走,我不甘心。这一点,他必定,心知肚明。
再见,程飒南,再见,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