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敢把程飒南给我买的衣服拿到林北风那里,先回宿舍把东西放下,然后给他打电话。
手机又不通。
小气鬼,小心眼。我在心里把他骂了一遍,自己打了辆出租车去他住的地方。
这几天降温,只穿了件薄线衫的我一下车就被冻得打了个喷嚏,抱着胳膊哆哆嗦嗦地进了小区,爬上三楼到林北风家门口的时候,我已经手脚冰凉。
门铃按了好久,他才过来开门,一股暖暖的气息迎面扑来,我像只见到主人的小狗哧溜钻进他的怀里,一个劲儿地嚷叫:“好冷,好冷。”
他一脸别扭的表情,把门关上,任我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他走到阳台、客厅、厨房,我就搂着他的腰跟着,寸步不离。
厨房里煮着面,他伸手去揭锅盖,我还贴在他的身上,一股热蒸汽扑到脸上,我啊的一声捂住眼睛,他连忙把锅盖扔掉,一把将我拽到一边,慌道:“烫着了?”
我用手捂住半边脸,不动,也不说话。
他急了,先自放弃冷战,把我拽出了厨房按到沙发中坐下,拉住我的手腕:“手放下我看看?谁让你老跟着我,我煮面呢知道不知道…”
我还是不说话,他真是急坏了,连连嚷着眼睛上的伤可不能小看,拿起手机竟要叫救护车。
我一把夺过手机在脸前晃了一下,还冲他做个鬼脸,哈哈大笑道:“骗你呢,没事!”
“薄砂你!”林北风的脸瞬间又从焦急变成阴沉,一甩手坐在沙发上,扭过头再不理我。
我厚着脸皮蹭过去,手攀在他的脖子上,嘴唇在他脸上唇畔轻轻游走,温柔的呢喃低低送进他的耳朵。“别生气了亲爱的,今天真是你误会我了。程飒南是我初中同学,他眼睛看不见,又要出席个很重要的宴会,所以才让我陪他去选件礼服。你不会这么小气吧?嗯?”我轻轻啄了下他的嘴唇,“我知道,亲爱的是在乎我,所以才生气的对不对?”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还不是你已经认定我会生气,我是个小心眼么?”他依然气鼓鼓的,但终于肯和我说话。
“当时情况突然…我…”
“要不是未央打电话告诉我,现在只怕你们还在逛珠宝店呢。”他复又扭过脸,盯着窗台上花瓶里已经开败的百合花。
“呵呵,果然是叶未央。”我一下放手,敛起笑容站起来,“她说的一切,你必然都深信不疑。罢了,我知道,在你心里,我永远比不上她。”
我转身出了门,楼道里的寒风瞬间将刚刚温暖的身体吹得彻骨冰凉,他没有追出来,可能是在生气,也可能是默认了我说的事实。
在劝别人时,我们常说不要因小事而吵架生气。但真正发生到自己身上才明白,那些看起来很小的事情,都有一个强大的根基在背后,它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嫉妒,可能是不满,可能是欲求,争吵可以平息,但若根基不铲,它便会再次繁衍,并且随着时间枝繁叶壮,直到将两人筑起的爱情世界冲破,分崩离析。
一点也没想到,第一场雪,来得这么早。
整个周末都关着手机,我在宿舍里蒙头苦睡。直到周日的傍晚,我把手机打开,一条条提示未接来电的信息蹦出来,林北风的只有一条,而程飒南的则不下十条。
我的心凉下去,打开玻璃窗,趴在窗台上远望,却看到阴沉沉的天空开始飘起棉絮状的碎片。
它小心翼翼地来到人间,仿佛是为了给人们一个惊喜,却又怕惊动他们,所以无声地徐徐飘落。
第一场雪飘落的时候,我和林北风有个约定。我把手伸出去,掌心触着那些冰凉,突然决定原谅他。其实,这次争吵原本也是因我而起。
手机在我准备拨出去之前响起,程飒南的声音带着几分焦急:“这两天怎么一直关机,你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我懒懒的说。
“心情不好?和他…还在生气?”他问的小心翼翼。
我笑了,“没有,我们好着呢。”心底其实有些酸涩,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所在吧,让你哭让你笑,忽悲忽喜却不可自拔。
“那就好。”他淡淡的,“宴会快开始了,你那里可以吗?”
“没问题。你来接我吧。”
“好的。穿得漂亮点,待会见。”
挂了电话,给林北风打电话的念头却搁下了,我盯着手机屏幕又有点生气,凭什么每次吵架都要我先道歉?今天是第一场雪,他说过的话,难道忘记了吗?
我换上那套宝蓝色的礼裙,外面又穿上长款羽绒服,至于那条标价一万多的项链,我原封不动地放在盒子,装进包中,打算晚上见面时还给程飒南。
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一小时,程飒南在宿舍楼下等我时,天已经黑了。路灯下那些雪花如梦似幻地跳着舞,程飒南穿一件黑色的毛领风衣站在车旁,黑亮的头发上落了一层薄雪。
“下雪了。”我告诉他。
他伸手牵住我,唇角挽着恬淡的微笑:“冷吗?有没有穿得漂亮?”
我低头看看自己,“假小子穿礼服,你能想象出什么样子么?”
俩人一起笑起来。
晚宴在某家五星级酒店举行,主办方是程飒南老爸的公司,受邀来参加的也都是些商界名流。
进门脱掉羽绒服,当胸前后背的肌肤一大片露在空气里时,我紧张极了,跟在程飒南背后畏畏缩缩不敢向前。
“挽住我胳膊。”他在耳畔低语,“这里没人认识你,你也不认识他们,所以别紧张。”
“我怕给你丢脸。”
“你跟着我,少说话多微笑就行。”
照他说的做,我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宴会是自助餐式的,巨大的水晶吊灯投射出五彩光芒,上百号来宾衣香鬓影觥筹交错,语笑盈盈。
我和程飒南一人端一杯香槟,因他视力不便,我们索性找了个角落站着,但仍有不少人主动上前和他打招呼。
“程总好。”
“程少晚上好。”
“程总怎不去跳支舞。”
宴客厅右侧有乐队,钢琴小提琴合奏的华尔兹令不少男女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他侧首问我:“会跳舞吗?”
我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会。我觉得站在这里像被展览一样,好难受。”程飒南是此次主办方老总的儿子,也就是中环集团的正式接班人,我站在他身边,几乎已经吸引了大半场宾客的目光。
“对不起。再坚持半个小时,待会我爸致辞结束后,咱就走。”他说,“要不,去吃点东西?”
“算了。我去下洗手间。”
第一次穿这种紧身的晚礼裙和高跟鞋,我走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撞到人。偏偏洗手间在一百多米远的最西边,我用了几乎用了几分钟才到达洗手间。
拿出手机看看,还是安安静静。窗外还在飘着雪,我有些惆怅地想:不知林北风这时候在干吗?
上完厕所站在洗脸台前的镜子前,我几乎不认识里面的自己。面前这个肤色白皙,眼神柔媚,穿着宝蓝低胸裙透出几分性感和高贵的女子,是曾经短发瘦削、眼神倔强的少女薄砂吗?
左侧锁骨上的蝴蝶露了出来,我告诉自己:即便是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也会在12点变回原形。而你,自始至终都是薄砂,在颠沛流离中长大的薄砂,深爱林北风的薄砂。这里的一切富有、高贵、上流、纸迷金醉、灯红酒绿,与你无关。
我不能失去林北风。这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他对我的唯一性和重要性。
我拨通了那个烂记于心的号码,幸好,他在。
“北风,你在哪儿?我很想你。”握着手机,我的眼眶忍不住一阵酸热。
“薄砂,你还好吗?我现在在外地…路上信号不太好,你说什么?”他在那头用力地讲着电话,声音听起来却依然很远,不时还有嘈杂的风声、车声灌入我的耳朵。
“你去哪儿了?外地?!”我叫起来,放在大理石洗脸台上的手攥成拳头捶了一下,又冰又疼。
他说:“我在北京到…的车上…昨天给你打电话…”我没有听清他还说了什么,通话中止,再拨过去,一片盲音。
我呆呆地站在镜子前,氤氲的蒸汽将镜中的人影模糊掉,我的心像被谁突然挖空了一样,瞬间不知该往里面填充上什么。失望、愤怒、悲伤,仿佛都有,又都不足以表达。
木木地转出洗手间,脑袋沉沉的,也没注意看路,脚下不知被什么一绊,一头撞到了一位女士的身上。
她端着酒杯,红酒顺着我的肩头流入胸前,我惊叫一声,下意识地捂住胸口。
“你怎么不长眼睛…”那女的栗色长发、红色短裙,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一句责骂刚出口,就被身旁的男伴轻轻一扯,拉至身后。
他低声对她道:“闭嘴。”
这个穿黑西装、银灰衬衫长相帅气的男人,居然又是江晨西。
他迅速轻揽住我的肩头将我带走,一直走到宴会厅门口的僻静地方,他停下,我使劲拨开他的手。
“要你管!”
“哟,又自讨没趣一回。”他挑眉笑得不以为意,朝静静坐在台前一张桌子旁等我的程飒南扬了下下巴:“程家二世祖的人?
“你认识他?”我盯着他问。
“一面之缘吧,商场上的事,互相捧个场而已。”他低下头朝我笑,眼中满是探究的深意:“你到底是谁的女朋友?或者说你还没确定自己要选择谁?”
我瞪着他,伸出手试图将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推得更远一些,口中愤愤道:“这关你什么事?我就不明白了,你总盯着我干嘛,对我的事这么感兴趣干嘛?先生,我有惹到你吗?”
他大概喝了酒,呼出的气息有淡淡酒味,我扭过头,不想与他对视,但后背却在逼迫间已紧紧靠在了墙壁上。江晨西一只手撑住墙,一只手抓住我下方不停推他的手,深邃的眼睛突然眨了几下,然后他带着一丝漫不经心地说:“你说的对,我对你,很感兴趣。”灼热的五指将我的手紧紧包裹其中,他的眼神也变得有几分迷离,“或许你也可以把我考虑进去。”
“考虑…考虑什么?”他的步步逼近让我十分紧张,我紧紧闭着眼睛,生怕他碰到我。
“考虑选择我。”
“江晨西你神经病!”再也忍受不了,我用力一推,整个人逃离他的禁锢,看到程飒南还在台下坐着,我拎起裙子飞快地往那边跑。
他在身后发出一声奇怪的笑声。
一晚上心里乱七八糟,坐在程飒南身旁我想,江晨西的女伴并不是叶未央,他对我说这样的话,难道是和叶未央分手了?
那未央她会不会…
心里顿时不安起来,林北风不知身在何方,我在这里一刻也坐不下去。好在一个又高又胖被人称作程董事长的人在台上热烈洋溢地讲了一番,我对程飒南说:“我不舒服,能走吗?”
他点点头,在我的搀扶下起身,然后静悄悄地离开了人群。
江晨西举着酒杯遥遥地向我露出深意一笑。
雪,还在下着。坐进暖融融的汽车里,程飒南伸手捉住我的手放进掌心缓缓地揉搓:“怎么样,还好吧?”
“还行。”我无声地抽回手。
“刚才没吃好吧,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去?反正时间还早。”程飒南说。
“我不饿。”心情很糟糕,若不是对他心里抱着深深的愧疚,我早不耐烦地发脾气了。
程飒南让司机开车,他说:“可是,我饿了。你不会不陪我吧?”
我…陪。
这辈子欠你的,程飒南,我告诉过自己,但凡你提出的要求,除了背叛林北风,我一定,尽力做到。
在一家叫“老锦记”的店里吃饭时,林北风的电话打了进来。我说了声抱歉,低头走出店外接电话。
雪花已由小变大,一层层落下来,不一会儿就沾满了我的头发和衣服。
“我在杭州。”他说,“昨天你干什么去了,电话一直关机。老家一位姑姑病危,爸妈都在甘肃赶不回来,所以我先来了…亲爱的,你现在在干吗?”
他去了杭州,几千里远的地方。我的声音低落下来:“我在外面吃饭。”
“哦,一个人吗?”
“嗯。”想了一下,我还是骗了他。
“哦,那你吃吧。看情况这边事情处理完我就回去。没事的话,我挂了啊…”
“林北风!”我叫住他。“今天,北京下雪了。”你答应我这一天要陪我,却全都忘记了吗?
“薄砂--”程飒南的叫声突然清晰响亮地传过来,那头也听到了,林北风警觉道:“你和谁在一起?”
“没…没有。”我转过身,冲程飒南连连挥手,却忘了他是瞎子看不到。
“薄砂。”他的声音冷下来,“我最担心的,不是你爱上别人。而是你骗我。”随后他啪塔一声挂了电话。
第一场雪,怎么可以这么冷。浑身几乎像刚从冰窖里捞出来一般,心里的难过缓缓地涌汇成河流,慢慢地湿透了眼眶,我在落了一层厚厚白色的雪地上蹲下身,无声地哭。
“薄砂,薄砂!”他一声一声地叫着我,没戴墨镜,清秀的脸庞上写满了焦急和无措,他站在饭店门口,手里拿着我吃饭时放在座位上的羽绒服。
“我在这里。”我哽着喉咙,哑哑地回应一声。
他听到了,摸索着向我走过来,雪地湿滑,作为盲人他走得很艰难,可是此时心中有无数委屈充斥的我,却无力走过去扶他一把。
终于,他走到我身边,双手摸索着找到我,心疼地道:“多冷啊外面,你在干嘛?”
脸庞的泪湿润了他的手指,他弯下腰,轻轻说:“薄砂,你哭了?”
我一下扑进他怀里,哇的一声哭出声音。
在雪地里,在他的怀里,我使劲地哭,拼命地哭,好像心中有无穷无尽的悲伤和委屈,这么多年过去了,有多少苦多少痛,我一个人都挺了过来,心里清楚眼泪是最无用的东西,能做的,只是做一个独立、坚强、骄傲到卓尔不群的薄砂。
然而,在爱情里,我一塌糊涂。面对林北风,我一塌糊涂。他让我变成了最平凡的女子,一个会哭会笑会爱会恨会嫉妒的小女人,一个和世间任何一名跌进爱情河流中的女子一样的俗人。
而可怕的是,这种改变是在无形之中,它如蛊虫自我和林北风在一起那天起就深种在我的体中,我无法摆脱,甚至以此为荣。而某一刻当我突然意识到时,我不安我恐惧,我挣扎抗拒着,却无力地眼睁睁看着当初那个自己渐渐远去。
我在林北风的爱情里,失去了自己。
程飒南一遍遍叫着我的名字,轻拍着我的背,他用羽绒服紧紧地将我裹住,他抱住我,说:“薄砂,乖。我们不哭。”
泪水几乎将脚下那一片雪地融化了的时候,我终于止住哭泣,拖着酸麻的身体和程飒南回了店里。
我说:“我要喝酒。”我要喝很多很多的酒,我想醉,我知道林北风最讨厌我喝酒,我喝醉的时候,他一定会跑到我身边,然后骂着将我揪走。
可是程飒南不会拒绝我,就如同我也无法拒绝他的要求。他温柔地说:“好。”
那晚,我成功地灌醉了自己。不知道喝的什么酒,也不知喝了多少,唯一能确定的是,程飒南问我晚上住哪,我报的是林北风家的地址。
“林北风。林北风。”我记得,我喊了他的名字,在那个怀抱温暖的男子将我送到门口的时候,我抱着他的脖子,深深地吻上去,我喃喃地说:“林北风,我爱你。”我是如此爱你,今生今世,情深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