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和林北风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他家三居室的房子,因我的加入多了几分温馨和热闹,当然也多了不少的零食袋子和脏衣服。幸福的是,我并没有如所承诺的那般当他的小保姆,反而是他,每天除了被我扭耳朵亲脸想抱就抱想亲就亲,还得帮我做饭洗衣服。
初冬的阳光晒得人昏昏欲睡,林北风家的大阳台上放着一把竹藤躺椅,他半斜着身子躺在里面看书,我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悄悄走过去,一个“饿虎扑食”钻进他怀里,八爪鱼一样迅速将他遍身缠的牢牢实实。
林北风惨叫一声:“看走眼了,看走眼了!真没发现你还是个小缠人精。”
我得意地笑,张嘴在他的脖子上胳膊上咬下一个个圆圆的牙印,“薄砂之印,盖章完毕!”
他被我挑逗得也起了玩性,扔掉书本双手捧起我的脸,一个吻正要落下时,我放在客厅里的手机叮铃叮铃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的号码。
“你好,薄砂吗?”一个男子的声音,沉静的,年轻的,有几分熟悉。
“我是。你哪位?”我撩起浴巾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朝阳台上的林北风做鬼脸。
“今天下午能不能见个面,到时你就知道了。”
“你到底是谁?”我停下擦头发的手,略微提高声音。
“下午6点,你学校门口的爱乐咖啡厅见。”
电话戛然而断,林北风问:“怎么了?”
“没事,可能打错了。”隐隐的,我感觉打电话这人我一定认识。
明天就是周一,按照惯例,我和林北风都要在头天晚上赶到学校,好上第二天的课。挨到下午五点,我简单收拾了下自己,对林北风说:“我得去学校了。”
林北风打开冰箱正准备找可以做晚饭的材料,见我换了衣服出门,惊讶道:“不和我一起走吗?待会吃完饭我送你。”
“六点班里有会。吃完饭走怕来不及了。”不知怎地,谎言脱口而出。
林北风把冰箱关上,走过去取下壁柜上的外套,“那我不吃了,开车送你吧。”
“不用,不用,不用。”我连连摆手,说话间已开门走了出去,“你在家吃完饭再去,我打车就好了。亲爱的,明天见!”
我一溜烟下了楼,跑出小区后,按照下午的号码给那个人打了电话。
“薄砂。”他轻快地叫出我的名字,“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吧。”
“不必。”我握着手机,飞快地往前走着,风呼啸地灌进听筒,我冷冷地说:“你认识我,也就是说我见过你?”
“对。”
“你是那个盲帅哥?”我心头一动,突然想起来。他的声音却并没因我想起他而显得惊喜,反而有几分寥落:“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个瞎子。”
六点整,我踏进爱乐咖啡厅,一眼就看到那个常年戴着墨镜的帅气男子静静坐在靠窗的一个卡座中。
“你来了。”
“你能看见?”我伸手在他眼前晃晃,他摇摇头,“感受到了属于你的味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没发现么,你的身上始终有种薄薄凉凉的清香味道,是薄荷吗?”
“我从来不吃薄荷。可你到底是…”
他颔首示意我在对面坐下,微一低头,轻轻取下了墨镜。
天…当他的整张脸清晰完美地展现在我面前时,我惊讶地紧紧捂住了嘴巴。
“是…是你吗?”
没有焦点的双眼轻轻眨动,他安静地“看”着我,微微地笑:“是我,程飒南。薄砂,你还记得吗?”
那一刻,我几乎哭出来。自打为了我而伤了眼睛以后,他如在人间蒸发,八年时光,毫无一丝音讯。
几秒之后,我冲上去,拿手中的小包用力拍打着他的胳膊,憋不住喉间的哽咽,“八年了,该死的,该死的臭小子你究竟去哪了…”
他伸手捉住我的手,关节微微颤栗,指尖冰凉,他笑着,却语带酸楚:“我去了好多地方。八年的时间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地球,一直想把眼睛治好。但可能是我命不好,怎么治却始终不见成效,手术做了不知多少次,连原本那只好着的眼睛也莫名奇妙地慢慢地看不见了。”
“对不起,都是我害的你。”多年前的往事陡然被揭开,面对双眼俱盲的程飒南,已经封存多年的旧伤赤裸裸地被揭开,我不得不直面年少时自己所犯下的错。
因为我的年少轻狂,一个无辜少年失去了整个世界的光明。可是,我无法弥补,只有无力到苍白的愧疚。
他握住我的手腕,拉我在对面坐下,身子微微前倾地对着我微笑:“没关系。我现在已经不在乎是否看得见,因为已经习惯了在黑暗中生活。”
面前的男子,和记忆中的痞子少年程飒南,实在是差别太大。纵然双目失明,现在的他却不乏优雅沉静的气质,加上一身做工考究的衣衫,一看就来自上流社会。
“薄砂,你还好吗?”他的指尖微动,触到我的手,我不禁往回缩了缩。虽然无法用眼神交流,但看得出来,他很真诚,也很激动,他慢慢地向我叙说着这些年来他曾去过的地方。纽约、东京、济州岛、巴黎…他说,治病期间,他辗转于不同的学校,知识没学到多少,却对这个世界加深了几分认识。
人总是在孤独飞行。他说,生时一个人来到世上,死时一个人孤独离开,无论是亲人朋友还是金钱地位,都不属于你,不过是人生路上的过客和风景。
虽然他说的很深奥很超脱的样子,但我望着他,总会没来由地感到一阵悲哀和酸楚。我认为,那是从程飒南内心深处所无声散发出来的东西,尽管他一再地竭力掩盖,可是我懂。
因为他的悲哀,是我一手造成。
“那天在马路上差点撞到你,回去之后我查了你留下的号码,才知道真的是你。”程飒南说,他现在在中环他父亲的一家公司上班,有空的话,我可以到他办公室去坐坐。
“好。”我说,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随时打电话,我一定会出现。
他站起身,把墨镜戴上后,微笑着说:“那我要是想你了呢?你会出现在我面前吗?”
我愕然,从他脸上也看不出真假,半天结结巴巴地说:“别,别开玩笑。”
他收敛微笑,轻叹了口气,手忽然轻轻放到我肩头,“我只是希望你能多来看看我。我有好几年没看到过这个世界了,对你的印象还留在14岁,那时,你像个假小子。”
手指顺着肩头慢慢地往上移动,他触到了我的长发,便咧开嘴很欣喜的样子:“真想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一定特别美丽。薄砂,这个周末我公司举办宴会,你愿意当我的女伴吗?”
“我…”我犹豫着,手指紧紧抓住咖啡杯,感受着里面的咖啡一点点冷掉。
静默让气氛略显一丝尴尬,过了一会儿他轻笑出声,“罢了。为难的话…”
“可以!”我打断他,咬咬嘴唇,“只是我从没参加过正式宴会,怕给你丢脸。”
他双手轻击一下掌心,“放心,没人会笑话你。到时我去接你。”
天已经彻彻底底黑下来,隔窗望去可以看得到学校大门口亮起的灯光,程飒南叫来服务员点正餐,我站起来,说:“我得赶回学校自习,改天再一起吃饭行么?”
他挥手让服务员离去,“好。”
逃也似的走出咖啡厅,手机在兜里响起来,林北风的名字像冬夜的小火苗,一闪一闪点亮了我的眼睛。
“在哪呢宝贝儿?”他含着笑,声音像这咖啡厅内舒和的温暖。
“在…在教室啊。”为了弥补上一个谎,我一不小心竟又对他撒了谎。
“到大门口来吧。天气预报说明天降温,我给你把围巾和手套送过来了。”
“啊?你不去自习吗?”我大惊,站在咖啡厅外的马路边上,果然看到对面的校门口停着一辆白色雪佛兰。
“我看到你了。”他突然说,然后电话断了。
我顾不得身后的咖啡厅里还有程飒南,只好硬着头皮穿过马路往他身边走。
林北风从车里走下来,握住我的手在掌心里搓了搓,温柔地问:“冻坏了吧?”
“还好,刚去…刚去喝了杯咖啡。”我低下头,任他把围巾细心地围在我的脖子上。
“一个人去喝咖啡?”他的手顿了一下,扭了捏我的脸蛋,笑道:“今天怎么了这是?遇到麻烦了?”
“没有。就是心情不太好。”我嗡着鼻子,把头浅浅地埋进他的怀里。
“乖,去教室吧。周末我陪你逛街,你不是想要买一件大衣吗?”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又在我额角轻吻一下,说:“走吧。我看着你回去。”
我恋恋不舍地跨进校门,走了十来步,回头再望,他还站在那里,靠着车,低下头为自己点了一支烟。
从没见过林北风抽烟,此刻他在夜色里抽烟的姿势,无比落寞。
一晃一个星期便过去了,如往常那般,我收拾了几样简单的随身用品,给林北风打电话,让他来学校接我。
周五的下午五点,天色虽然未黑,但也有了暮色。我懒洋洋地躺在宿舍小床上玩手机游戏。林北风没接电话却发来短信说,下午他们系里有篮球赛,五点到七点,等球赛结束后他再来接我。
我郁闷地把电话回拨过去,趴在床上嗷嗷直叫:“该死的打球赛为什么不叫我去看啊!”
“来不及了,我要上场了,等结束联系。”他急急挂掉电话。
该死,该死!我气得拿手使劲砸了几下床,惹得正窝在被子里睡觉的下铺伸出头来乱嘟囔。
思量着要不要去先吃点东西,手机突然又吱哇吱哇地响起来,一瞥间屏幕上的名字,我的心忽地悬起来,好半天才接电话。
“在哪呢?”程飒南声音轻快。
“学校。”
“有点小事想请你帮忙,不知道你这会儿方不方便。”话虽说得客气,语气里却透着一股自然而然的亲昵。
“什么事你说,我尽力办到。”
“十分钟以后,在宿舍楼下等我,见面说吧。”他挂了电话。
变化真大!我嘟囔道。从前毫无心机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程飒南现在说起话来总是这么拐弯抹角,好不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