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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还别说,这散钱也是个累差事,谁让我不想敷衍了事,而是想做的富有艺术性呢?

我把银子包在一块布中,然后拿条绳子悬挂在房梁上,让他一开门,就撞到头,这叫抬头撞喜!当他摸着头上肿起来的小包,懊恼的打开布片,看到里面白花花的银子时,又会是一副什么样的神情?

我把银子放到高高的砖头上,然后放到门前,让他大清早一出门,就被银子绊一跤,保证他摔的又痛又开心,让他真正体验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的滋味;

我把银子藏到母鸡下蛋的鸡窝里,当母鸡下完蛋“咯咯答,咯咯答”的向主人汇报时,主人在鸡屁股下一掏,就掏出个银元宝!那不可置信的表情一定很值得去看——可惜我看不到。

我把银子藏到水缸里,酱缸里,铁锅里,臭鞋中……所有能想到的地方,而且每一家绝不雷同……

当然最后还要恶作剧的留下我的大名:神秘男女到此一游!

终于搞定了最后一家。哎,原来搞创意竟然如此累人!

想象着明天清晨会有多少张开心的笑脸,只是想象着,我就已经忍不住傻笑连连了。

我蹲在地上,带着白痴般的傻笑,想象着自己的“丰功伟业”,血玲珑终于看不下去了:“你一个人笑够了没有?我可要回客栈了。”

我赶紧收起那白痴般的笑容,下意识的抹了抹嘴,还好,没有口水。

心情好,不自觉的出口成章,豪气干云的大声唱到:“千金散尽还复来……”

千金散尽?我还没到那境界,我只是散了一小半而已,但已足够让我感觉自己崇高。

我做不到那样无私,毕竟我也是需要钱的穷人。我始终认为,人只有自己活好了,才有可能,也才有那种心情去帮助别人。

不帮是本分,而乐善好施则是崇高。我离崇高还差那么一点点,但也可以算个好人,我沾沾自喜的自我总结。(读者:偷人东西做好事,也算好人?女主:当然算好人。你若能偷来赃官的钱,盖个学校,建座桥,谁不说你是英雄?读者:算了,我偷不来……)。

“这首词听起来令人感觉豪气干云,是你做的么?”血玲珑眼放异彩。

我抬起头,扶起酸麻的膝盖站起身,想说:“你猜呢?”

可还没等说出口,也不知是累的,还是什么原因,只感觉头晕晕沉沉的,眼前星光灿烂一片,其中夹杂着血玲珑如辰星般闪亮的双眸,我冲着那双眼睛笑了笑,那片星辰就如流星般全部坠落,幻化成黑暗的一片,我只感觉眼前一黑,嘴角兀自带着那抹微笑,然后干脆利落的倒了下去。

等我睁开双眼,马上就看到了一双通红的,几欲滴血的双眼,吓的我一激灵。

“终于醒过来了,生病了,怎么也不说!?”血玲珑深锁的眉头含着焦躁。声音有些嘶哑,却难得的含着一丝的温柔,一丝的怜惜。

这个冷血动物,今天,是不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看着血玲珑有点发愣,不知该如何反应。

“是不是脑子烧坏了,头还疼么?”一双大手覆到了我的头上。

“你脑子才烧坏了呢?”我把大手打开。突然的温柔让我很不习惯。

看到我牙尖嘴利的反击,血玲珑却喜上眉头,神情顿时轻松下来。

“饿了吧?这粥刚熬好不久,还热着呢,快趁热吃!”说完拿起身边桌子上的粥,很自然的就要喂我!

不会吧,这小子今天真的很不正常。

我赶紧“腾”的一下坐起,几乎是把那碗粥“抢”了过来:“我自己吃,嘿嘿,我身体好着呢,嘿嘿……”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今天的表现很反常啊?这么冷酷的人,还会给人喂东西吃?

粥里放了迷药?不可能,他不是那种人。

无事献殷勤,必有求于人。可他能有什么事能求到我的,不可能是这个原因的……

我疑虑重重的喝着粥,低头胡思乱想着,全然不知粥是何味道。

我低头偷看他一眼,难道是他动情了,喜欢上我了?我的眼睛刚好对上血玲珑那双关切的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我赶紧做贼心虚般的把眼神拽了回来。

那布满血丝的双眼,那憔悴的面容,已经昭示了一切,我应该任他继续发展吗?我的眼前出现了宇清远和玉潇风的身影。

只是两个人,我就已经疲于应付了,再加一个,岂不是成了乱世三国?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要睡了,你也回去睡吧。”我把粥喝完,放到桌子上,装作很疲倦的样子,又缩着身子躺回了床上。

等了良久,依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我只好睁眼抬头,血玲珑依然端坐于木椅上,憔悴着脸,顶着血红的双眼直直的看着我,眼里仿佛隐藏着看不清的情绪,默默的想着自己的心事。

我感觉头皮一阵发麻,他不会固执的一直这样守下去吧,静静的黑夜,一躺一坐,感觉有点像守夜的……

这样子我怎么可能睡得着!

“我不习惯有人看护着,这样我会睡不着的……这个,血大哥,你也回去歇着吧,我醒了,自然会叫你的。”我干笑着,客气的下着逐客令。

血玲珑沉默不语,沉思片刻,竟然一转身就这么走了出去。

这么好说话!我本以为要费些口舌的。我瞪着空空的木椅发愣。

我本不是娇气的人,充分睡过后,已经感觉好多了。静下心想想这些天发生的事情,仿若犹在梦中一般,理不清,剪不断。

现在应该是和血玲珑分别的日子了,以宇清远的眼线,相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找到我,血玲珑若和我离的太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要走,就必须尽快走,晚走一分,血玲珑危险就会多一分。

我把银两分成三份,一份留给客栈老板,一份留给血玲珑,最后一份我放入怀里,留给自己。四下扫视了遍屋子,竟然没有一件属于我的可以带上路的行李,这样也好,少了不必要的累赘,正好落的一身轻松。我自嘲的笑笑,我还真是穷的只剩下钱了……

我贴着门倾听了片刻,周遭一片静寂,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天刚刚拂晓,天色还没有完全亮透,但小镇上的人一向生活简单,习惯勤劳早起。

街头上不时穿过为生计辛苦奔波的忙碌的身影。早起的小商小贩们早已升起了炉火,大大的蒸笼里呼呼的冒着热气。各种包子,馒头,红薯一应俱全,散发着浓浓的香气。

商贩们并不急于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淡然的立于炉火旁,对着街上走过的三三两两的熟识的人打招呼问好,或忙碌的干着手中的活计。偶尔来个顾客,也只是淡淡点头一笑,热情的递上要的馒头,包子,红薯之类的,顺手接过零散的铜板,绝没一句多余的废话。清晨的小镇一片祥和宁静,完全不同于晚间夜市时的喧嚣与热闹。

我不知道下一站该去哪里,心中全无计划,但我知道,我必须尽快离开血玲珑,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要想走的快,当然要借助交通工具。我不会骑马,所以只能买辆马车了。我不知哪有租车行,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用银子来问,当然是最有效的。

不远处有个卖包子的摊位,摊主是一个黑脸儿年轻小伙子,笑起来习惯性的摸摸头,露出满嘴的白牙,看起来很憨厚的样子。年轻人,腿脚快,办起事来应该更有效率。

我笑着走过去,要了两个包子,递上一块大大的银锭:“给我找一辆马车,再请一个年纪大的车夫,剩下的归你。要快!”

卖包子的小哥惊的嘴都合不上了,我不理他,笑着吃我的包子,我知道,这事儿成了。

吃完了一个包子,这小子兀自发着呆,还没动地方。我柳眉一竖:“还不快去,慢了我就找旁人了!”

“我马上去,马上去!”小伙子一溜烟跑没影儿了。我满意的笑着,吃第二个包子。

很快,黑脸小伙子就架着一辆崭新的带着车厢的马车回来了。见了我,轻快的跳下马车,喜爱的不停的摸着马头,马车,腼腆的说道:“这是那马车行里最漂亮的一辆马车了,也不知道小姐是不是满意?”

说完,伸出紧攥的右手,摊开手掌,手心里躺着几个晶亮的小小的银珠:“这是买完马车剩下的……”

还真是个憨厚实惠的人儿,我笑笑:“刚才不是说了,剩下的归你了。”

我围着马车转了一圈,恩,还不错,车很新,也很干净,坐在里面,应该很舒服……可怎么总觉得少了样儿东西?对了,是驾车的车夫!

想想,自己孤身一人还从未出过远门,这具体的路线我也不清楚,最重要的我还不会架马车,总不能我自己坐在车厢里,让马儿自己随意跑吧?

“我让你找一个会驾车的师傅,人呢?”我急道。

“如果工钱优厚,小姐看我可不可以?……”小伙子毛遂自荐着,可脸却红红的,声音低低的,仿佛在说着多么难以启齿的事情。

有什么不好的?看他那模样,又憨厚,又老实,这种人若还信不过,那就没什么人可信了,那就等着自己驾车吧。

“那你的家人……我可是急着要赶路的……”我犹豫,这若和家人再来一场告别仪式,血玲珑还不早就找上门儿来了?

“我和我妈说一声就行。”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焦急,小伙子痛快的说道。

说完,小伙子走到旁边卖馒头的摊位前,和那位卖馒头的大婶嘱咐了几句,把手里的银珠交给了大婶,就笑着走回来了。

这就完了?也太简单了吧?这可是出远门啊?

“小姐,上车吧,我们可以上路了。”小伙子打开车门,憨憨的站着傻笑。

“这个,也许要跟我出门很久的,你就不怕我讹你工钱,或者把你卖了?”我有点惊奇,这素不相识的,事情也有点太顺利了吧?还是古人真的都这么单纯。

“刚才剩的碎银已经不少了,小姐就是不给我工钱,我也不赔的,至于要把我卖了,这世上只有卖女人的,哪有卖男人的道理?”黑脸小伙子一边习惯性的挠着头,脸上流露出茫然不解状。

还真是个呆子,不过,倒是有趣的很。这一路上,倒是有人可以捉弄捉弄,不会寂寞无趣了。

“好,我决定就用你了,先认识一下,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小伙子,小伙子这样叫吧。

“我叫季强。”很普通的名字,季镇当然是姓季的多了。

“我叫……”想想我的闺名被这么个黑不溜秋的傻小子叫着,感觉就怪怪的。我灵机一动:“你就叫我姐姐吧,对外我们就姐弟相称。”

其实季强看起来比我大的,可是难得的不置一词,丝毫没感觉到我是在占他的便宜,很乖顺的就点头答应了。

“我要去京城,需要几日行程?”想了想,确实无处可去,宇清远现在也不知在哪儿,但我若是在京城,他一定可以更快的找到我。

“京城在季镇的北方,至少也要半月的行程。”季强想了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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