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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纯真年代(1)

文/凡小土

1

一直以来,我都在思考来生的问题。倘若真有来生,为何我必须竭尽全力在这一生完成自己各式各样荒唐或者说可笑的梦想?而且,倘若没有来生,为何我还要努力做一些事情?反正也不能带走。当然,这可能并不是我真想思考的。如果说我真的在思考,只能说我在试图用来生来麻痹自己对于生活的失望。至于来生能否给我的生活带来希望,我不抱希望。事实上,我所看到的是,那些在功成名就以后的人总是宣扬着所谓的来生。

所以说赌博是件很恐怖的事情,输的想翻本,赢的想继续。剩下的人,基本都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参与着。

可是,我依然希望是真有来生,因为这样,此生,我就是顽主。

看着火车在轨道上“哐哐”地奔驰,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感到的不是一路变换的风景带来的奇幻,而是永远未知的下一秒带来的困惑。我看看坐在我对面的叶子,她已经睡着了。从窗口刮进来的风将她的刘海一直托着,没有挂下来的趋势。我想倘若她此刻醒着,她一定会为我一直盯着她看而感到脸红,如果不脸红,她一定会羞涩地问我:你看什么呢?

不过想到这儿,我的思绪就断了,我也不知道我该如何回答她。难道告诉她我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耐心和好奇?虽然,我的确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耐心和好奇。我想我不是喜欢这个女孩,我只是喜欢那种体验喜欢一个人时所带来的耐性和疑惑。当一切恍然大悟或者豁然开朗的时候,我就不再喜欢这个女孩了。纵然我觉得这样让叶子显得很无辜,我依然希望她一直那么无知。

“旅客朋友们请注意,火车马上就要进站了,要下车的乘客请做好准备……”从破旧的车厢的某个角落传来一点都不人性化的声音。不幸的是,我们坐的这班车叫“和谐号”。

叶子依然没有醒来。我突然想起上车时她问我:“我们为什么要坐火车?”

我说:“因为它比飞机安全,比公交能跑。”

叶子问:“这班车会到哪里去?”

我说:“大概是广州吧。”

叶子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这辆车跑的是京广线,除非春运换班,不然它这辈子都会在这条线上,直到报废。”

叶子同情道:“那它不是很可怜?”

我说:“它不可怜,虽然一直在重复,但是一直知道自己的位置,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位置。”

叶子笑着说:“我们不是在火车上吗?”

我说:“我们在地球上。”

叶子一脸崇拜:“你真厉害——我们要去哪里?”

我说:“我们买票了吗?”

叶子说:“对了,我也想问你,我们为什么不买票啊?”

我说:“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反正等我觉得我们可以了,我们就下车,补票——当然也许不用补票。”

我没说完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我想,也许我就喜欢她这样的不会纠缠不休吧。

此刻的她还是没有醒来,不过刘海已经垂了下来。没准她醒了,就可以下车了。

火车一驻停就是来来往往的人流,不过我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人买了我们坐的座位。虽然每次停车的时候,我都可以看见有人拿着车票站到我的面前,然后一脸不解地看看我和墙上的号码。出于礼貌,这时我也会一脸友好地冲他笑笑。我试想过如果他问我是不是占了他的座我应该怎么回应。是应该一拍桌子说老子就占座了你丫有意见吗?还是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后脑勺说真是对不起我坐错位子了?抑或是爱理不理最后不解地问:“Excuse me, can you speak English?”关于最后一个方案,我打算如果是看上去没什么文化的话就用,如果看上去很有文化,我就打算问:“Excuse me, can you speak Spanish?”当然我还可以说Japanese什么的,这就要看我当时的精神状态了。

不过令我不解的是,所有和我相视而笑的人,无不选择了挠挠脑袋走开。我记得小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微笑是化解人与人之间隔阂的最强大的武器。纵然我以为那人觉得我是个疯子,但我还是美妙地希望是我真的感化了对方。

很庆幸叶子现在睡着了,不然以她的性格,只要对方走近她估计就当成公交车让座了。我记得小学的时候,老师教育我们,在车上应当主动让座。导致那会儿我从没有听说哪个孕妇和老人在公交车上摔倒,倒是常常耳闻一些人由于抢着让座而大打出手。而我为什么没能加入他们的行列,因为我那时才一年级,虽然我也很想让座,很想因此周一可以在学校广播里被表扬,但我实在打不过那些高年级的同学。

那时在我眼里,高年级的同学永远是那么与众不同。在我们整天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他们在看圣斗士星矢;在我们开始圣斗士星矢的时候,他们在看灌篮高手;在我们开始看灌篮高手的时候,他们在看名侦探柯南;在我们开始看名侦探柯南的时候——奇怪,我记忆中怎么完全没有印象了——对了,他们毕业了。

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思绪——对不起,请问这个位子是不是37号?

37号,这是一个很奇妙的数字。在我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三个人被大家公认为美女。他们是陈玲玲、孙菲菲和徐婷婷。而且她们是我们年级仅有的名字是ABB型的人。那时的我一直美妙地以为,只有漂亮的人才可以享有这样高尚的名字。

陈玲玲是我们一班的班长,像大多数小学的班长一样,平时除了要帮老师做事以外,班长们最大的爱好是就是打小报告。不过小报告是我们私下里的称呼,老师对班长这个职责的叫法是来监督我们。虽然陈玲玲有着天使的外表,不过我一直觉得她有着一颗魔鬼的心灵。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特意等陈玲玲上车,才把我的座位让给了一个刚上来的老爷爷,自信地以为第二天可以得到老师的表扬。结果陈玲玲跟老师汇报的情况是我欺负了低年级同学。

在我看来,在通往正义的路上,势必有人要牺牲的。在我低年级的时候,就是为了不白白牺牲才一直不和正义为伍。本以为长大点就可以投身正义了,谁知正义的定义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后来我明白了,不是我走错了道路,只是我也不过是炮灰。至于陈玲玲,至少在那时看来,她是红旗手,她是我们的榜样。

作为榜样的对立,也有人被定义为反革命和反面教材。比如我的邻居刘向阳。他比我大五岁。在有人的时候,我都叫他向阳哥哥。没人的时候,他让我叫他刘向阳。他告诉我,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没有名字,名字是我活着的意义。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给了一个名字。这辈子就是这个名字了。你可以用我的名字吗?你不能。你有自己的名字,记住,张小飞,你要用一生守护自己的名字。

刘向阳说的话我基本没听进去,因为当时我正努力睁大眼睛看他操纵手中的奥迪遥控赛车。在我还在学习“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课文被教育要节约的时候,他已经用从工地上偷来的废铁换来了一辆崭新的遥控赛车。而那时电视里流行的动画片是《四驱小子》,在我心目中最最厉害的车子就是天皇巨星。可即使天皇巨星这样的四驱车,也是不能遥控的。而刘向阳已经可以操纵车子的方向了。他一边玩着车一边说,这才是我要的车子,我不需要轨道。那时和刘向阳在一起的另一个人是我们隔壁班的陈冲,我们都叫他虫子。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永远管刘向阳叫向阳哥哥。

私下里我向刘向阳抱怨为什么要跟这样的人一起玩,刘向阳说:“你看,不管我怎么教,他都不会改变他的,而你立马就改变了。这就是你们两个的不同。在我的世界里,你们可以相安无事。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会有一个被这个世界抛弃。”我说:“你觉得会是谁?”刘向阳突然把遥控器交到我的手里,看了这么久,你玩吧。

虫子总是喜欢跟我追问徐婷婷的事情,相比陈玲玲的冷艳,徐婷婷才是当时的大众情人。因为徐婷婷的身高比较高——当然可能是她发育比较早,徐婷婷在四年级的时候成为了我们的领操员和我们的护旗手。而我们的护旗手是有制服的。因为每次升完国旗就是广播体操,而护旗手又不好意思趁我们在唱国歌的时候跑去换衣服,所以每次徐婷婷都是升完国旗就给我们领操。每周一都要在大众面前秀一次制服诱惑,想不红也难。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对她从来没什么感觉,想来应该是她是我同桌的缘故,而且令我不爽或者是羡慕的是,整整六年同桌,我一直比她矮。

相比之下,我最喜欢孙菲菲。为了成为一个成功的爱慕者,我利用我当时的一切能力去知道孙菲菲的所有信息。而她的学号就是37.

同时让我感到这就是所谓冥冥中缘分的是,我的学号是36.

只差了一点。那时我觉得这一定是上天的安排。可是如果真的是上天的安排,我们应该是同号。如果说差那么一点,我们永远是差那么一点。

不过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微笑得有点尴尬的脸,我想她一定热切地渴望我的回复。我指指我边上的空位,不是的,我的是36,这个位子才是37.

2

从我知道有异性的存在的时候,我一直试图寻找这样一个女孩。我还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去形容她。只是希望,当我从茫茫人海中发现她的时候,我可以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种久违的惊喜。事实上,倘若我真的能在茫茫人海里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她的眼神中势必只有茫茫人海。而作为茫茫人海的一员,我实在不能确保给她什么惊喜。倘若我非要给予她什么,大抵会是惊讶。倘若我真能给予她惊讶,那势必所有人都会惊讶。

然后我设身处地为那个女孩思考,如果有一个女孩抱着和我一样的感觉看到我,我难道非得报以什么?这样的想法让我矛盾不已。

叶子是我的一个女性朋友。

奇怪的是,我可以跟她交合却无法跟她交心。

我甚至无法描绘我是如何成为她的男友的,纵使我脑海有无数个千辛万苦跌宕起伏百转千回的爱情故事模板,我依然不得不承认,真的没什么印象了。正如我似乎从未承认我是叶子的男友。

同陈玲玲、孙菲菲和徐婷婷一样,她们都是闯入我生活的人。当然,她们用了不同的方式。虽然那时我很讨厌陈玲玲,但不得不承认,她是我每天讲话最多的人。因为我的职责,我是数学课代表。一般我们的对话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陈玲玲:张小飞,你的作业有没有交给数学老师?

我:交了。

陈玲玲:张小飞,老师让你去他的办公室拿批改好的作业。

我:哦。

陈玲玲:张小飞,今天的试卷你去老师那边帮忙拿过来。

我:好。

……

奇怪?为什么她说那么多我只有这几个字?——而且,为什么数学老师这些事不直接自己来告诉我?后来我才知道,无论我是什么课代表,大多数时候,他们依然觉得事情得交给班长才比较牢靠。

困顿之余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刘向阳,他只说了一句话就让我豁然开朗。这句话是:“你丫真傻逼,这样就算错了也好有人顶着。”

虽然这样让我对陈玲玲内心多了一点歉疚,可是奇怪每次和别人批评班长时,我总是兴致勃勃意犹未尽。

因为家里不让我总去刘向阳家里玩遥控赛车,唯一可以聊以慰藉的就是看《四驱小子》了。在我看来,无论从外观和性能看来,天皇巨星完全是一辆让人可望而不可即的车子。在得知虫子在我们镇上的书店买到一辆大炮特使以后,我马上跑过去问,结果得知只剩下一种车型:舞蹈天使。

本来我觉得虫子很没眼光,作为一部四驱车,大炮特使的设计基本不值一提。而且最令人不解的是,大炮特使的马达居然是安置在车子的前面的。我觉得,一辆车如果要跑得快,车身必须足够轻。而不管我怎么绞尽脑汁,马达放在前面显然要比马达放在后面重。而且,这是当时我们所有四驱爱好者的共识。

但是就算大炮特使再怎么不堪入目,它依然毫无疑问比舞蹈天使要好上几十倍。因为,舞蹈天使是一辆女孩子用的四驱车。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用的是一辆女孩子用的四驱车,完全是一件比让座被人打了更丢脸的事情。

一周以后,本以为老板能进到货,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这五款车型都断货了,只有什么飓风音速、旋风冲锋这种在当时还默默无闻的车子。这就意味着,连舞蹈天使也没有了。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我突然发现无论我多么讨厌舞蹈天使,它好歹是《四驱小子》里出现过的,而飓风音速这种车子,什么都不是。

从书店里出来,看看手上这辆不知叫冲锋战神还是别的什么的赛车,我无限地失望。抬起头,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我看看书店店门上面用低质量的染料写的字:为民书店。

一瞬间,我感觉我的血液有一种东西碎裂的声音:不是新华书店吗?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这家我来买过铅笔圆珠笔钢笔橡皮包书壳等等的书店就是我们神圣的新华书店。我以为我们所有的书店都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新华书店,这才是我们获得知识的地方。

那么,我是因此而困惑吗?我想不是。我只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不叫新华书店的名字的书店居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履行新华书店的义务,而荒谬的是,我从未发觉。但是此刻,在我身体中有东西碎裂的时候,我也可以清楚地体会到一种崭新的东西在诞生。徘徊了无数的日子,我觉得,这一天,它会是一个非凡的日子。它将见证一些东西——可是,见证什么呢?

环顾左右,这家书店占了三间店面。最左边是课外书和教科书的,中间是学习用品的,我刚刚从最右边这间出来,这间是卖玩具的。这个房间的门口,老板摆了一个四驱车的双赛车轨道。看着手中无法确定名字的赛车,我蠢蠢欲动,难道这里会见证一代四驱之神的诞生?

张小飞?——背后传来一个声音,我连忙迅速浏览我的大脑确定声音的来源。我觉得这个声音来自一个女孩,只是我无法确定是不是那个女孩。

转过身,我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孙菲菲——怎么是你?

你来看书吗?孙菲菲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的微笑,这样的微笑我以前见过。那天,我和刘向阳在路上遇到他的两个同学的时候,他就露出这样的微笑。刘向阳一脸骄傲地跟我说:“跟你说个秘密,她们中有一个给我写过情书。”其实,他还有一个秘密没有说。

就是这个秘密,让多少年以后的我后悔不已。

我慌忙地把自己的四驱车塞到身后的外套里:“是啊,你也来看书吗?”

这是一个很好的回答,因为这样不仅表明了我是一个好好学习的学生,也暗示了孙菲菲是个天天向上的学生。

结果孙菲菲给我的回答是:“不是,我只是路过。嗯,你看书吧,我先走了。”

以上是我和孙菲菲第一次谈话的全部内容。

“嗯——对面的女孩是你的女朋友吗?”也许是缓解一直以来的沉默,身边的女孩开口了。

我转过头,夕阳透过玻璃窗投射进来,衬得她的脸金光闪闪,如同一尊佛。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变得很虔诚:“不是,我不认识她。”

也许在我真实的心里,我和对面的女孩真的很陌生。

唯一让我有所担心的是,她会不会醒来。

“怎么称呼你?”——女孩警觉地看着我——“我叫张小飞。”

“我叫楚楚。”

哇,好名字。我看着眼前这尊佛,楚楚动人。

佛说:“其实她是你的女朋友吧?”

我大吃一惊,但还是一口咬定:“不是,真的,我不认识她。”

佛说:“看来我是猜错了。”

我说:“其实你不叫楚楚吧?”

佛的嘴角微微一扬:“不是,我叫楚楚。”

我认真看着佛,如果她有意识的话,她应该已经脸红了,不过因为夕阳的关系,她依然如同一尊佛。我决定对佛坦诚。

“楚楚,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我是一个大学生。大三。呵呵,这个时候,11月,学校可能都要考试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是在别人安排好的轨道上行驶。你看,就像这列火车,沿着轨道。跑啊跑啊,跑死也不过在轨道上。突然在某一天,我发觉我很可笑。于是我就逃了。其实我也不确定要逃到哪里去,也许就是下一站吧。”

佛看了看我,我想现在她的脸肯定不红了:“其实,我叫吉利。”

“我还是叫你楚楚吧,”我看了看佛,“你已经很吉利了。”

佛喃喃:“我从来没有吉利过。”

这话的声音很轻,我只能装作不听见。而自夕阳洒在从书店出来的我的身上时,吉利的确开始降落到我的身上,虽然我没有成为一代四驱之神。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满怀沉重告诉我们一个消息:我们的班长不知道生了什么病,需要请很长很长的病假。在听完这个消息以后,我这才发现今天班级里果然少了一个人。随之而来的是一点隐隐约约的同情。而为了响应身边的人,我跟每个对我示意的人都报以理解的微笑。

消息宣布完,就是我们的语文考试。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不过是一堂本来应该用于自修但是被班主任强行占据而被迫进行单元测验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考试,每个在有生之年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都不会有什么怨言,虽然可能唯一的疑问是:我们的体育、音乐、美术老师这个时候都在干什么?作为一张单元测验的卷子,这不过是一张充斥着平时老师填鸭式的教导所夹杂的问题和一些可能连老师本人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字有好几个读音而我们必须选出一些这辈子都不会用到的词语的正确写法、读法之类的问题。

但对于我而言,这张考卷就如同此刻坐在窗口的我眼中的风景,随着“哐哐——”的列车,无限的风景和未来开始在我的眼前慢慢展开。

在考卷的结尾,有这样一个作文题:的问题。

我无法确定以我当时的阅历会不会写出类似“四驱车怎么改装可以更快的问题”之类的作文。我所记得的是,在卷子交上去的三天以后,我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首先,她对我的作文表达了十分满意,与此同时,她也顺带表达了我能写出这样精彩的文章完全是拜她教导所赐。其次,她表达了纵使我在写作上很有天赋但依然不足以有所成就,与此同时,她顺带暗示了像她这样的世外高人不是我辈能够比及的。最后,她告诉我:一星期以后有一个征稿作文大赛,你之前把作文写好给我。

在这一个星期里,无论如何动用我的思维,我依然不能写出一篇能够见人的文章。但是为了不让人失望,我从新华书店——不对,是为民书店——买来了一本作文选。基本一字不变地抄给了老师。

正是这篇抄袭,我得到了市里的作文一等奖。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居然还获得了去省里现场作文比赛的资格。

在省里稀里糊涂地得了一个二等奖以后,学校开始沸腾了。上至小学校长下至门口大爷,统统有一个疑惑:张小飞是谁?为了让一些人准确同时迅速知道,比较统一的回答是:就是经常因为没戴红领巾而在校门口罚站的那个。得到答案的一般会说:哦,原来是他啊。但是,这样的形象,不应该是一个差点让学校沸腾得蒸发的人的形象。

得奖一周后,我被举荐进入了红领巾监督岗。红领巾监督岗的职责是检查大家的红领巾佩戴情况和做操情况。这个职务的特权是,不用佩戴红领巾。

“其实——我本来是一个空姐,不过,我现在是个售楼小姐。”佛没有看我,只是顾自说道,“我不做空姐是因为我不想出卖自己。结果发现,其实,我还是在出卖自己。你别看我工作这么多年,其实我跟你差不多,不过我没上过大学,我上完职高就工作了。听说大学很大很大的,呵呵,我那个职高,还没我小学大,操场也没有——哎,不知道现在拆了没有。”

“嗯——”叶子长长地舒出一声,换了个姿势,继续沉睡。

一辆送餐车开始在过道里徘徊,佛不知道怎么,没有饥饿的意思,果然不同寻常。我看看她,金色正在慢慢褪去,可以慢慢看清她的真实容貌。暂时找不到什么形容词,而且因为刚刚的金色,我还有点唯唯诺诺。就在金色彻底消失的时候,楚楚说:“好饿啊,你呢?”

3

目送楚楚离开车厢,我突然想起应该告诉她给我带个饭。转念想想,作罢。叶子如此安详地睡着,如果没有我在她身边看着,天知道她被扔出车窗会不会醒来。

这样的想法很自私,我总是故作聪明地帮别人着想,其实不过是在为自己找借口。

车子在慢慢地南下,可惜我们起点站是北方。车厢里面的暖气让我的脸涨得通红,如果此刻有人看见我红着脸看着叶子,肯定以为我起了邪念。虽然当着自己的女朋友和其他异性聊得很欢的确说明我是一个很邪恶的人。我决定开窗。年代久远的窗户,很困惑为什么看上去还算现代的车厢会有这么陈旧的车窗。不过,好歹是开了。

外面一切漆黑,没有月亮,不见星光,唯一能证明火车在前行的只有车身经过电线杆时“嗖嗖——”的声响。

这样的感觉,就像刘向阳带着我在隧道里开摩托一样。我可以感受到风在我耳边呼啸,我觉得我的身体似乎不是属于我的。当风在四周围绕的时候,我甚至可以体验到自己要离开自己的感觉。我不知道哪个自己才是自己。

刘向阳告诉我:“这就是我要的感觉,开摩托是对人生的洗礼。”

因为当时刘向阳的技校就在我们小学边上,我有幸经常能坐着他的摩托穿越隧道回家,所以经常能接受洗礼。

在很多年以后,我知道刘向阳的摩托不是摩托,而是助动车。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的车发动的时候声音很轻,而作为一辆好摩托,必须有响彻云霄的声音。

而在我那个时候,虽然我到学校要穿过一个隧道,但是我到学校只需穿过一个隧道。我甚至没有借口买辆自行车。等到上了初中,我到学校连隧道都不用穿过了,学校就在家门口。准确地说,是我家在学校门口开了一家小店,主要卖些零食和学习用品。

也因此,到了初中,我基本没机会去接受摩托的洗礼了。还有一个原因,刘向阳有女朋友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见过他的女朋友。在他有女朋友期间,我去他家会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他人在,车不在——借女朋友了;一种是他人和车都不在——接女朋友了。

虽然后来我发现还有一种结果,就是他人和车都在,但是女朋友不知道在哪里了。

这个女朋友跟了刘向阳——也许是跟了他的车子三个月以后跟另外一个人跑了,我和虫子私下觉得那个女的肯定是发现刘向阳口口声声说的摩托居然是助动车,内心觉得受到欺骗了。而她跟着跑的男人不管其他如何,肯定有一辆真正的摩托。

纵使这样,我依然惋惜不已,当时我的想法,两人在一起三个月,孩子都要有了。虽然那时我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有孩子,但是我内心觉得这么久必须有个孩子。同时我相信不远的将来我就会去喝他们的喜酒,当然,主要是可以拿红包。

得知刘向阳分手以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在干什么?!

接着我提高审视问题的高度,我的第二反应就是:他们在干什么?!

就在我为拿不到红包沮丧的时候,刘向阳说:“来,上车!”瞬间,我意识到什么才是我想要的,我的第三反应就是:他们关我什么事?!

和虫子坐上车,刘向阳潇洒地发动,他说:“来,明天会更好!”

关上窗,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迷迷糊糊地看着我。我问:“你醒了啊?”

叶子眯了眯眼:“你怎么哭了?”

我抹抹眼角,果然湿了:“风太大了。”

叶子求助地看着我:“我饿了。”

我问:“你想吃什么?”

叶子突然茫然地四处张望:“我们到哪里了?”

我说:“不知道,也许过江了吧。”

叶子说:“我在想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了,忘记了,你还记得吗?”

我思维停顿了半秒:“我也忘了。”

于是,漫长的沉默。我内心祈祷楚楚现在千万不要出现,不然我肯定无法解释,当然我也懒得解释。

过了好久,叶子看着我说:“我饿了。”

我赶忙说:“好,你等着,我去买点东西。”

4

推开餐车的门,稀稀落落地散着一些人。

我突然有种很亲切的感觉。距离我第一次坐火车,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可以想起每次我都是直奔餐车找座位。而且我从来没有买过带座的票。相比拥挤得甚至恐怖的车厢,我更喜欢餐车。而且可笑的是,似乎除了吃饭时间,餐车也都是人。——至于为什么,因为吃饭时间是要收钱的。

虽然大多数肯花50甚至100看一场电影的人对此的看法是,15块钱坐餐车太亏了。

不过和大多数人的看法不一样的是,我觉得这样很值得,因为好歹真能吃到点东西。

当然这不是我所需要关注的——其实没有买票的我一直尽量避免和列车员之类人的过多接触。我要寻找楚楚。

这不是一个困难的事情,因为她已经主动向我招手了。

“你怎么也过来了,我正在想要不要给你带个饭什么的。”

我看了看她的面:“你吃完了?”

“嗯。”

“那我就不买饭了。”

带饭,这个在我大学里常用的词,用英文可以叫Bring meals。

之所以记忆犹新是因为我总是发短信让我的室友带饭。而且为了节约时间,我一般只发一个“带”或者一个“B”。

虽然我内心很想自己去一次食堂,但是每当我醒来的时候,寝室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考虑到我没有自行车,如果自己走去食堂的话我走到那里肯定已经关门了,当然,我也很可能已经饿死在路上。再看看我的室友,或者五点不到起床自习,或者九点左右被女朋友叫醒出去玩,或者七点半准时起床翘课去实习,我所以想到的只有:找人带饭。

考虑到不能打扰别人的正事,我会发短信给那位此刻不知道是在自习还是在上课的室友。令人欣慰的是,一般我在短信发出15分钟以内就能看见他满载而归。倘若不幸,我也会在短信发出1分钟以内看见他空手而归。

此刻吃着楚楚的面,我突然在想,我的室友是不是还在教室里自习?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离开。虽然一直以来我内心都很抵触这样的人,但是我依然希望能得到他们的认同。这是一个很矛盾的想法。

“你的胃口好大。”楚楚有点目瞪口呆。

我把最后一口汤吞下:“现在有活着的感觉了。”

“对了,你要去哪里?”

“嗯,我也不知道——你呢?”

“喏。”楚楚递上一张车票。

在她给我看车票的一瞬间,我甚至想过如果我拿着车票直接跑她会怎么样?显然地,她肯定追不上我。然后如果我躲进厕所的话,她基本就找不到我了。再如果这个时候来查车票,估计楚楚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样她肯定会想找我报仇,倘若她有点背景的话,我很可能会被黑道白道一起列入名单。那中国是不能待了。倘若她非弄死我不可,那我基本就只能过上流亡国外的生活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而楚楚的车票上清晰地印着:青山至凤凰。

5

青山,是我出生的地方。自我记事起,青山似乎像一个跑步的人,一刻不停地向前奔。有时候我想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跳出来跟这个小城说:休息,休息一会。但是很快我就得到了答案,因为现在的电视已经不播《聪明的一休》了。而我身边的人,都活得异样地匆忙。在大街上走的时候,我总是不经意间就被各色的路人超越。我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我觉得我也挺忙的,忙着思考我应该忙些什么。

而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在我小学的时候已经初露端倪。

那时候,我基本总是最后一个进校门的人,有时候因为真的迟到了,有时候难得早到却因为没有戴红领巾不让进去。

不过,四年级的时候,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红领巾监督岗的成员。

这件事情基本没有改变我依然是最后一个进校门的情况——我总是要忙着找我的袖章——但是这个使我省去了我最讨厌的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这不是最令我兴奋的,最令我兴奋的是,我还可以去监督别人,比如去三班看孙菲菲。

不过这是我的一个秘密,甚至连刘向阳都不知道的一个秘密。当我把这个秘密告诉徐婷婷的时候,徐婷婷哈哈大笑,然后说:“我还以为你喜欢陈玲玲的。”

我说:“你看,我应该怎么样才能获得她的好感?”

徐婷婷说:“你看你擅长什么?”

我想了想:“没有。”

徐婷婷说:“那就对了,你只能先获得她的注意。”

我说:“这个我不懂啊,你是怎么获得你喜欢的人的注意的?”

徐婷婷举起手,指着我:“班长,张小飞捣乱,吵我睡觉了。”

过了午睡,是我们下午的第一节课,过了第一节课就是第二节课——而第二节课是要做眼保健操的——我度过的一节很艰难的课,我想过很多和孙菲菲不经意间相见的可能,当然,这些可能都是基于孙菲菲没有好好做眼保健操的前提。同时我还不停地祈祷她一定不要好好做眼保健操,虽然退一步说,像很多电视里的男二号一样,如果能多看一眼女主角,哪怕女主角当时正躺在男主角怀里或者睡在大反派床上,也可以心满意足地挂了。

等到第二节课铃声响起的时候,我的忐忑一瞬间就释怀了。甚至我都觉得好笑——原来孙菲菲也是红领巾监督岗的。

“你笑什么?”楚楚困惑地看着我。

“嗯,青山——我是青山人。”

“哦,青山怎么样?”

“怎么说呢?你不是从青山出发的么,你觉得青山怎么样?”

“不清楚,我大多数时候接触的都不是青山人,你知道,本地人是买不起房的。基本上我接触的都是炒房团。他们大多数时候不看房子,不需要我介绍,不需要回家商量要不要买,不需要和我们讨价还价看能不能便宜一点,他们需要的只是问价钱,然后看看要买几套。”

“那他们一般买几套?”

楚楚警觉地看着我:“你知道这个干什么?”

我说:“呵呵,没事问问。”

楚楚没有理会我:“以前做空姐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活着不真实,觉得那些在头等舱里给我留电话号码的人不真实,觉得经济舱那些问我要号码的人不真实。”

我喃喃:“其实你如果接受了其中一个,你的生活就可以真实了。”

“可能人飘在空中,很难有真实的感觉吧。所以——”楚楚深吸一口气,“我做了售楼小姐,怎么说房子应该可以给人真实的感觉。”

我深表遗憾:“你真是失足少女啊。”

楚楚一脸不解。

我也愣了一下:“我本来想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

楚楚继续她的回忆:“其实我想通了,做什么工作,都是卖。”

我打断道:“你这个境界很高啊——”

“只是卖的东西不一样——不过至少没有出卖灵魂。”

我说:“如果没有被卖,主要是因为没人买。”“旅客朋友们请注意,火车马上就要进站了,要下车的乘客请做好准备……”“我们回去吧,估计等进站,我们的位子就保不住了。”

6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列车已经缓缓驶进了站台。广播里传来“请旅客们按秩序上车……”,我想这句话真够废话的,虽然有些废话是不得不说的。

我离开初中的时候,参加了我们学校的毕业典礼,在典礼结束的时候,我们校长在台上一边和身边刚刚凑够一桌麻将的人示意过会儿去棋牌室消遣,一边语重心长地跟我们说:“同学们,我活了50多年,虽然基本一无所长,但好歹是一家之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我想同你们共勉。人生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给了你尺就不给你笔,给了你笔就不给尺。”

以上的事情是基于我此刻的回忆,我也不能保证哪些是我个人揣测的。不过就当我记错了吧。

而从校长所说的话里我也悟出两个道理:

第一,有时一无所长就是一技之长。

第二,怪不得校长总是一脸严肃一声不响地在学校里晃悠,原来他普通话不行啊。

而我身边的人无一不以为校长是在说考试一定要记得带好尺笔。

而我们几乎一年见不到一次大多数时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校长在毕业典礼的第二天被发现死于洗头房。当时的我对此很惊讶,我以为我们的校长如果死了,应该是为了学校操劳过度。我觉得,如果老师是园丁,校长就是园长;如果老师是红烛,校长就是寺庙。作为权威和信仰一般的存在,校长应当是高大和神圣的——纵使我们的校长只是一个黑瘦的秃头——只是他的形象应该如此。

这件事情对我产生巨大的打击,一度让我对未来失去信心。这样打击就像我发现新华书店不是我们唯一的书店一样。时隔多少年,当我再想起我们的校长,我只能说:“他只是用死履行了他对我们的教导。”

而他当时真正所说的:“人生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给了你此就不给你彼,给了你彼就不给此。”

这是一句废话,虽然有些废话是不得不说的。

正想着一个人坐在我的面前:“你好,你们去哪里?”

我说:“不知道。”

楚楚说:“凤凰。”

那人愣了一下:“凤凰?奇怪,这车不是去青山么?”

我和楚楚异口同声:“不是。”

然后那人就消失了。

我安静地目送此人离开,楚楚眯着眼睛说:“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佛的境界就是高,我深吸一口气说:“你看,这就是人生。他只不过是一个过客。你我不过也是人生的过客。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寻找答案。大抵这个世界没有正确答案,我们总是希望自己能给出最好答案,其实我们给出的只是我们喜欢的答案。当然有时候,就像那个人,他的答案是错误的——不过总有对的时候——其实我也一直在寻找我人生的答案。我,你,和那个人,都不一样。他找到了错误的答案,你有了正确的答案,而我,哈哈,我没有答案。或者说,我觉得什么都可以是我的答案,我从来不需要正确的答案。我要的,只是寻找答案的过程。”

说完以后,我看着楚楚,眼神里自信满满信誓旦旦壮志雄心睿智聪慧。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她想的,不过我想我肯定足以让她满意了。

楚楚看着我,眼神流露出一丝我不能形容的东西。

就在火车缓缓开动的时候,楚楚指指对面空空的座位:“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误解,对面原来似乎有个女孩。”

7

叶子就这样离开了,离开了我。

我曾想过无数个方式跟她分手,甚至想过如何躲避她的纠缠。结果,居然是我被她抛弃了。

难道是她一直都没有睡着,难道是她一开始就是打算好的?

我已经不记得怎么和她在一起的了,谁料到我也无法知道是怎么和她分开的了。

叶子是我在大学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我只记得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在一家小面馆里做服务员。当时我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走进面馆时巨大的温差让我的眼镜瞬间就模糊了,一个女孩走到我面前:“您好,您要点什么?”

我掏出我身上仅有的两块钱:“你能给我什么?”

在她端上一碗热腾腾的拌面的时候,我看见她衣服上的名牌:叶铮。

对于我们的相遇,记忆仅限于此。

在此以前,我遇到过一个女孩,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思考我和她的关系,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思考我究竟有没有喜欢她,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思考我究竟应不应该和她表白。

这些时间,花了我三年。

然后她只用了一分钟告诉我不要瞎想,你是一个好人,我们是好朋友。

之后,我又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思考我和她的关系,用很长一段时间思考我究竟是不是依旧喜欢她,用了很长一段时去遗忘这段回忆。

这些时间,花了我三年。

此刻距离叶子给我端上那碗面已经过去了三年。而就在叶子离开我之前,我刚刚吃了一碗楚楚的面。

我好奇,这是不是一个巧合?

楚楚看着我:“你在想什么?”

我说:“想一个人。”

楚楚说:“是离开的那个女孩么?”

我问:“你曾经有过一个喜欢过你的人么?”

楚楚哈哈大笑:“不要太多——我毕竟是空姐。”

我问:“真心的。”

楚楚想了想:“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有这么一个吧。我觉得他应该是喜欢我的,我觉得我应该是不喜欢他的。所以,在他向我表白以前,我把他叫出来,跟他说不要瞎想,你是一个好人,我们是好朋友。”

我哑然失笑:“就这样?”

楚楚一脸不解:“就这样。”

我说:“然后呢?”

楚楚说:“然后他就消失了——其实一个世界上的故事总有千篇,结局大抵不变。”

我喃喃道:“不一定。”

楚楚:“你还没说你在想谁呢。”

我有没有喜欢过叶子?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自己,答案是否定的。我觉得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承认什么。虽然我心里有一个疑问,这三年我们都在干什么?

在刘向阳第一次失恋的时候,他用他的助动车带着我和虫子去吃了一顿羊肉串,虽然说是一顿,其实也就是一人四串。那时羊肉串是很奇怪的地位,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不停地跟我们说这是垃圾食品;在路边,我们无一不被羊肉串的香味吸引得流连忘返。

那时我每天的零花钱是一块钱。而校门口的饭团是五毛,所以我真正的零花钱是五毛。一般我会花两毛买一个冰袋,再称三毛钱的话梅。冰袋是在放学路上或者体育课上吃的,而话梅一般会和我的同桌分着吃。

而当时羊肉串是五毛一串。我一天的零花钱就够买一串,虽然好吃,但是不值。

所以当刘向阳提出请我和虫子吃羊肉串的时候,我们都异常的兴奋。与此同时,刘向阳还买了一瓶啤酒。用刘向阳的话说:“失恋了不喝酒,失个屁恋。”

虽然,酒醒以后,除了发现自己依然失恋,地球照样自转公转以外,还会感觉无比头疼——不过我对此乐此不疲,以至每次想吃羊肉串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想刘向阳怎么还没有失恋。

此刻我不想喝酒,甚至没有什么悲伤。我想叶子走自然有她的原因,而我,更多的是困惑。没什么懊悔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不知道她离开的原因。

看着楚楚求知的眼神,我回答道:“我在想刚刚走的人有没有来得及下车。”

8

当孙菲菲一脸微笑地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也变得可笑起来。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我对她已经没有了爱慕。

我很难形容我的感受,也很难说明白我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我只能说,这是我的真实感觉。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刘向阳还有我的同桌徐婷婷都对我的感觉抱以失望。甚至连一开始不看好我的虫子,也跑过来跟我说:“你小子怎么这么懦弱?毛主席教育我们,所有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应该迎难而上啊!”

现在想想,可能因为每天都能看见她,我实在提不起兴趣了。

作为红领巾监督岗,我们一共有四个成员,分别是刘雄飞、方思言、孙菲菲还有我。

刘雄飞是二班的,孙菲菲是三班的,而方思言和我是同班的。

直到方思言把我叫出去并且以组长的身份告诉我下午要去检查眼保健操,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们班也有红领巾监督岗的成员,居然还是我们的副班长。可笑的是,我曾一度以为此人怎么每次做眼保健操都要跑出去上厕所。

因为是四年级的缘故,我们属于中年级。当时的情况是,低年级检查中年级,中年级检查高年级,高年级检查低年级。也就是说,其实如果孙菲菲不是红领巾监督员,我也就不会每天见到她,因为我只能去检查五年级和六年级。

这个是我最不想看到的情况。那时我的身高比徐婷婷都矮,大概不到一米四,而那些高年级的人,有些都已经超过一米七了。我实在无法捍卫红领巾监督岗的威严。很多学生根本就是无视我们,直接睁着眼睛做眼保健操,加之他们老师的宽容,我们的监督作用收效甚微。不过后来,我看见我们家后面那家屡禁不止的排污厂的时候,我就豁然开朗了。

虽然同是红领巾监督岗,我和刘雄飞就远没有方思言和孙菲菲来得认真。我基本只是觉得能看见美女,能不做眼保健操,就挺好了。至于检查别人,我的原则就是不扣分。因为我以前为了看方思言怎么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而被红领巾监督岗的人记录下来扣过分。

这让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我没有作弊没有睡觉没有欺负小同学就被定义成了害群之马班级后腿?怎么我睁了一下眼睛就影响了班级的荣誉了?而且我们老师包括我们学校总是强调的我们的班级荣誉又是什么?为什么神圣的班级荣誉可以用分数体现出来——而且满分也就10分?

讽刺的是,这些监督我们的人,在我闭上眼睛一声不吭认认真真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居然堂而皇之地睁着眼睛。

所以每天的这个时候,就是我和刘雄飞聊天的时候。作为男人最热衷的四驱车就是我们必聊的话题。与我不同的是,雄飞有一辆天皇巨星。在动画片的有一集里,天皇巨星被雷劈了一下而搞得面目全非,为此雄飞还痛下决心把自己的天皇巨星的壳在火里烧了一半。这一行为让我身心鼓舞,我想这样的人就是中国未来的脊梁啊。

结果不幸的是,第二天的动画片里男主角就给车子换了一个更帅更新的车壳,取了个更牛逼更霸气的名字:超级天皇巨星。

当然刘雄飞不是最不幸的,最不幸的是我还在用冲锋战神。

可怜的冲锋战神,无论我重复看多少遍《四驱小子》,我都没有看到过它的身影。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它是在《四驱兄弟》里的车子。而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有什么冲锋战神、飓风音速,更不知道在一年多以后会成为我们心中无敌的存在的巨无霸,我们也不懂什么叫充电电池,不懂什么叫金超霸、银超霸或者模王的马达,不知道一个带滚珠轴承的铝合金轮胎会比我两个月的零花钱还贵,我只知道不是动画片有的四驱车就不是好车子。

虽然我也曾困惑为什么我们的车子外形跟动画片一样,但是我从来没见过我的车子跑得多快,更不敢想象我的车子有一天能开过一个带过山车的跑道。

只是每次看见车子开的时候,我会很开心,然后心里默念:冲刺吧!冲锋战神!

“你有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我看着楚楚,问道。

“也许有吧,不过我很健忘的。”

我说:“不是人,我是说东西,有没有什么东西让你很喜欢的?”

楚楚警觉地看看我:“恋物癖啊,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爱好——”

“不是……比如洋娃娃啊什么的,我也不懂,就是让你有很美好的回忆?”

“哦,”楚楚沉思片刻,“有的,乒乓球。”

“你还会打乒乓球啊?”我有点小小地吃惊。

“哈哈哈,你没有看出来吧,我不说肯定没人知道,我以前上过体校,结果越长越高,不适合打乒乓球了,就去了艺校。”

我感慨道:“很幸运么,没有上过正常的学校。”

楚楚好奇道:“对啊,你们读书是什么样子的?——我听说很有意思。”

我大吃一惊:“你哪来的消息?”

“电视上看的。”

我痛心疾首:“给你一个告诫,有了孩子,别走我的路。”

9

到了五年级的时候,我的身边突然冒出一些人,这些人可能其貌不扬,可能性格孤僻,可能鲜为人知,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有特长。那个时候,所有人都热衷于谈论着谁谁谁书法六级谁谁谁钢琴八级。虽然我很高兴看到我们的学校能够从洋溢着学术的氛围变成洋溢着艺术的氛围,但是我着实不能相信艺术是有等级的。

因为某些反正不是热爱的原因,我有幸地得到了一本书法的四级证书——这本证书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尴尬。每次有人问起的时候总会忍不住要一睹我的书法风采,然后我只好坦诚地告诉人家我练的是钢笔,然后对方就不再纠缠了。估计和我一样,都不觉得钢笔算什么书法吧。

相对于我这样,那些会钢琴、会国画的人就不同了。他们在学校里属于国宝级的。每年的艺术节都是他们展示才华的时候。我现在都清清楚楚地记得五年级我们学校举办第一届艺术周的场景,那是一个拉二胡的人面前都可以围上里三层外三层的年代。虽然估计在场的人都没听明白他在拉什么,但是所有人都争先恐后乐此不疲,甚至于可以为挤到一个更前面的位子而大打出手。我怎么没见大街上拉二胡的盲人会引起这样的轰动?不过就像一部电影,过了高潮也就趋于平淡了。到了六年级,只剩下那些表演者还在坚持着。

他们中应该是有真正热爱的人的,不过大多数,都是无奈。而他们如此几年几十年地为所谓的艺术献身,得到的回报最好的不过是高考的时候加了几分。

而迄今为止,我也没有听说他们中有一个人成为艺术家。

至于我所热衷的,除了四驱车,还有乒乓。可惜一直属于刚刚入门无法提高——虫子在这方面倒是很有天赋,以至于他初中读到一半就被选拔去了省队。而我之所以常常打球的原因是孙菲菲很喜欢这项全民运动。

令人奇怪的是,在我喜欢她的时候,我几乎无法和她交流。而当我对她没有感觉的时候,她却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和徐婷婷不一样,大多数时候孙菲菲都是不被人关注的。当然可能大多数时候她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当时都闭着眼睛。而当我慢慢和她熟识起来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她。孙菲菲是一个电脑高手,在我还在电脑课里学怎么用Excel的时候,她已经会自己做网站了。当然,有一个原因是,我家买不起电脑。

虽然我曾想过倘若我那时也有了电脑,我会怎么样?想来想去,我只能挖地雷。

孙菲菲一次打完球跟我说:“总有一天,我要全国的人都知道我。”

我听完哈哈大笑。全国,那时对我来说是个很遥远的东西。纵使我以前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科学家,我也不过只是希望我可以让全校的人都知道我。

这句话在她六年级的时候就兑现了。孙菲菲上了《中国少年报》,整整的一版。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实现她让全国的人都知道的愿望,我看到的是,全校的人都知道她了。这样的效果和当年我作文拿奖一样,所有人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孙菲菲是谁?

“楚楚?”

“嗯?”

“楚楚,我突然想起以前一直跟我打乒乓的一个女孩,我觉得你和她有一些地方很像。你们都不是我能理解的。你们都遇到了我。你们的人生里谁都是看客,谁都不能左右你们。”

“哦?”

“你说你去凤凰干什么?”

“售楼呗,老本行。”

我说:“我突然有点好奇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你不做空姐了。”

“原因很多吧,主要是工资呗。”说完楚楚就哈哈大笑起来。

在孙菲菲火了以后,我被顺带火了起来。班里经常有一些男生为了从我这里套出孙菲菲的喜好而帮我做事,比如帮我做作业,比如帮我收作业。我基本都是坦诚告知,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谁最后牵上了孙菲菲的手。

久而久之,我被敬而远之。纵使我一脸坦诚,大家依然抱着看待汉奸的态度觉得我肯定有所隐瞒——其实汉奸是不会隐瞒的。甚至,有些人在追求孙菲菲时反其道而行,这些人基本也没希望牵上孙菲菲的手了。

所有人都在私下争论,到底是谁能第一个和孙菲菲牵手成功?

有幸的是,不幸的是,这个人是我。

10

关于爱情的问题,大抵可以忽略过程。大学的时候,我偶尔会遇到我的室友突然一天垂头丧气地跑回来跟我说“兄弟我失恋了”,或者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哥们我恋爱了”。

在此之前,我自始至终没有见过他们口中的女孩,甚至没有听他们提起过。

我所能做的自然是安慰或者恭喜。唯一让我困惑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毫无征兆?

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完全记不起和叶子的故事的原因吧。

在一个人恋爱成功以前,倘若他运气够背或者他志向过高,他势必要经历失败。而对于孙菲菲,我们好奇的是,她要让多少人经历失败以后才会心软接受一个配不上她的男生?在大家的观念里,孙菲菲已经是女神一样的存在。

即使找遍全校的人,恐怕也很难找到一个能跟孙菲菲在电脑和网络的问题上面聊天超过五句以上的人了——我突然很好奇当孙菲菲为梦想奋斗的时候,我们都在干什么?——哦,我们都在搞艺术。

因此,要接近孙菲菲,只能擅长乒乓。但是就我的经验看来,我和孙菲菲打了很久的乒乓,我并没觉得孙菲菲会和我牵上手。

我觉得倘若这是一个娱乐节目,孙菲菲肯定是热门。而每期上去的嘉宾估计有很多都是选择了孙菲菲,当然,都被孙菲菲灭掉了。虽然孙菲菲让这个节目火了,但是孙菲菲如果再不找一个人牵手,估计大家就要审美疲劳了。所有的人都预感能和孙菲菲牵上手的人马上就要出现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个转校生——对于一个农村小学,能有一个从城镇转过来的学生,完全就是新闻。我们都觉得,就是他了。

这个转校生名叫万宝路。——那时我们都惊讶,怎么有个人叫一条路的名字?

万宝路似乎成绩很好,好到我读了五年只见过不超过三次的校长都来看他了。当校长走进我们教室的时候,大家普遍没有认出他是谁。只有班长紧张地对着我们说:“大家安静,校长来了。”结果这句话立马被我们班的最矮男生反驳:“别乱说,上次校长演讲我坐在第一排的,校长是秃子。”

事后不久,这个男生被全校点名批评并记过处理。虽然我忘记当时广播里说记过是为什么了,不过理由肯定不是因为这件事。

一年以后,我们班长被评了青山镇五四好少年。全校一共就两个名额,据说是校长经过公正合理地考虑再三推选的。

当时校长对万宝路说:“同学,在这里生活习惯不习惯啊?”

万宝路说:“习惯。”

校长说:“同学,在这里上课习惯不习惯啊?”

万宝路说:“习惯。”

校长说:“同学,好好学习,有没有信心学好啊?”

万宝路说:“有。”

然后是第二天的期中考试,万宝路考了第一。

我们都私下觉得校长少问了一个问题:“同学,有没有信心拿下孙菲菲啊?”

而万宝路的答案应该是:“废话。”

正当所有人都为万宝路应该如何接近孙菲菲而担心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刘雄飞因为收钱帮别人做作业而被老师知道了。这是一件比较严重的事,因为这个涉及了思想品德和社会认知两方面的问题。不过主要是社会认知,收钱这种资本主义的东西,是受到我们所有人批判的。不过雄飞后来跟我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比较气愤的是那些出不了钱就去举报的人。

校方估计也正愁不能给全校第一名一个交代,第二天,就让万宝路顶替刘雄飞进入了红领巾监督岗。

本来大伙儿就觉得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是东风都备,只欠成功。

大伙儿包括我,都密切地关注着万宝路和孙菲菲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说话,第一次玩笑……就是没有第一次牵手。我们都相信,肯定就在下一次。大概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一次万宝路和孙菲菲单独聊完天以后,万宝路跟我说:“我放弃了。”

没有人知道这次聊天的内容是什么,我们看到的,是全校第一一脸落寞地消融在夕阳里。

那一天以后,人群里开始流传这样一个秘密:孙菲菲是同性恋。

这个秘密颠覆了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观。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是第一次听说有同性恋这个词,很多人可能要去查词典才能大致了解。而对我而言,这同样是让我崩溃的一件事,因为我有生之年居然喜欢过一个同性恋,我不知道这是让我的人生得以完整还是更加残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孙菲菲不知道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从来没有从孙菲菲的口里听到任何关于这个消息的结论。

如果这是一档娱乐节目,那它肯定是搞砸了。搞来搞去,居然让台上的女嘉宾自己牵手了。

11

入夏的夜晚,我可以听见车厢外隐隐约约的知了声。

坐在我边上的楚楚也睡着了。我在想,假如这时候又出现一个女孩,我肯定坚定地和楚楚撇清关系,然后楚楚可能也意外地消失——这样,我就陷入了轮回之中。这跟谈恋爱很像,在不同的人之间发生相似的事情,直到遇到最后的人。

我们很多人这一生都遇不到我们正确的人,因为我们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等到再遇到下一个人以后就懊悔为什么没有坚持选择前面一个。无奈之下,只好寄希望于下一个。当打击次数多了以后,回头看看,当初那个孩子都上小学了,只好接受了最后一个。

正确的那个都是用来回忆的。

这个理论是我在大学停自行车时总结出来的。众所周知,大学里停自行车是一件锻炼脑力和体力的活。如果你想找到停车位,你一定要选择最佳的路径最快的方式,不然你看好的位子很容易就被别人抢先了。

我早上醒来比较迟,每天都是做选择题,要不要起床?要不要去上课?等到到了车库,基本上很难找到可以停车的地方。骑着车子在车库里寻觅,难得找到一处空隙,总会想肯定有更好的位子,结果空隙越来越少,回头看看,原来觉得可以接受的位子已经被比我更迟的同学占了。结果,错过。

正确的那个都是被错过的。

我看着楚楚,我想我对眼前这个女孩有没有非分之想?

答案是显然的。

其实我可以对很多人有非分之想。虽然,我内心有强烈的负罪感:叶子,你跑哪儿去了呢?

知了顾自喊叫着“知了知了”。

每年暑假的时候,我们都会被要求写暑期作文,数目不等。期中有一篇似乎永远不变的题目《最有趣的一件事》。

我觉得我对每个暑假发生的事情都记忆犹新,可是我实在不觉得有什么最有趣的一件事。

每天早上,我大概9点钟起床,看一小时左右的动画片,看完以后觉得很有感觉就会跑到家后面一间小庙前的空地玩四驱车。玩到一半的样子虫子也会出现,我们就会赛一下车。到了下午,因为我从来不午睡,而我身边的人仿佛都喜欢午睡,两点以前我都是无所事事。通常会看一会侦探小说或者被迫拿着课本发呆。两点以后,虫子会来找我一起去为民书店看别人比赛四驱车。看一会就去刘向阳家打小霸王。不过我打得很烂,经常只能做看客。到了晚上,看两集《还珠格格》,然后睡觉。

而暑假的作文基本都是在最后两天赶完的。每次回忆有趣的一件事,我总是觉得暑假总体都很无趣。

现在唯一的变化就是暑假我可以和万宝路一起玩。

万宝路的老头是镇上电力所的副所长,所以每当夏天停电的时候,我都想万宝路的老头又不知道在干什么了。当然,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去万宝路家里玩,他家似乎总是有电——而且他家还有空调。我是第一次在一个人家里享受到空调。以前,我只在市里的新华书店才能吹到空调——我一直以为空调这样的电器只有新华书店这样的大地方才能用——万宝路家装空调的房间才30平方米的样子,真浪费啊。

那时万宝路在很多人眼里就是资本主义的代表,不过奇怪的是,同样作为资本主义的代表的刘雄飞被打倒了,而万宝路却被大家崇拜着。

“几点了?”

我看看表:“11点多,你醒了?”

“嗯,火车上,真容易困。你怎么不睡?”

“你都睡了,我也睡了,多没有安全感。”

“怎么样算安全感?究竟什么能给你安全感?连安全套都给不了你安全感。”

我想了想:“我也不知道,我一直觉得没有安全感,小时候我睡觉都不敢关灯的,可能只有一直醒着,才能给我安全感吧。”

楚楚拍拍我的背:“睡吧,放心,我帮你醒着。”

我说:“还是你继续睡吧,我没事。”

楚楚说:“睡吧,少废话。”

12

闭上眼睛,疲惫一阵阵袭来,我这才意识到,我真的很久没睡了。

一个星期以前,一觉醒来,我收到一张明信片:

张小飞:

在干什么呢?我是宝路,我现在外国,到底在哪里?我也不清楚,他妈的这个导游是个广东人,说的什么,一句都听不懂。还不如说英语。哥打算去遍每个国家,你等着我的下一张明信片吧!

对了,帮我去看看孙菲菲。

那一晚,我,彻夜,未,眠。

(你看,所有的诗人都是扯淡的,而且扯得蛋疼。)

自从那次和孙菲菲聊天以后,万宝路基本算是放弃孙菲菲了。

虽然所有人都说孙菲菲真的是拉拉,不过我不信。

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

我相信万宝路一直都喜欢孙菲菲,因为没事的时候他总会和我聊起孙菲菲。

至于孙菲菲到底喜欢谁?或者有没有喜欢过人?我不得而知。

看完万宝路的明信片,我开始思考我的过去。我一直都在别人给我安排的路上走,别说出轨了,连跑偏都没有。——但是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么?我想不是。

问题是什么是我要的生活?

以上这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

而宝路给了我一件事情去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想做的,但是我觉得可以。

之后是三天的准备:我嘱咐我的室友如果点名的话就说我感冒了,如果考试了就说我骨折了;为了感谢我的室友帮我带饭,我主动帮我室友带了一次饭;我把电脑里一直留着不下的种子或者留着不看的动作片作为物质文化遗产,赠给了我隔壁一个一直有志成为全校最大片源的哥们;我把我最喜欢的乒乓球拍送给了班里一个喜欢打球的姑娘;我花了一个下午给我所有认识的朋友写了明信片,虽然我不确信他们能收到;我又花了一个晚上把我的人人豆啊Q币之类的东西送给了我的好友;我还心血来潮地把原来乱糟糟的寝室进行了一次大扫除;最后我把我所有不能带的东西都变卖了存在我唯一的银行卡里——如果卡空了我可能就要提前回来了。

之后我跟毫无准备的叶子说:“你现在有事么?”

叶子说:“没。”

我说:“我想去一个地方,可能要很久,可能马上回来。你去不去?”

叶子说:“行。”

现在想来,我真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我只给了叶子一天时间和她的世界道别。

可能我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回来,可能我一开始就注定了流浪。

我只是知道我应该去看看孙菲菲。

过了很多年,我觉得我已经忘记了那件事情。

倘若那件事情没有发生,我想我依然是我,虽然跌跌撞撞,依然按部就班。只是倘若没有发生那件事情,可能很多人会有截然不同的人生,比如虫子,比如方思言,比如万宝路。

13

六年级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红头文件,学校开始轰轰烈烈鼓励我们跳舞,当时的口号是:全校跳舞,身心鼓舞,万众一心,杯赛夺冠。

对了,我们是为了支持中国队世界杯夺冠才跳舞的。

那时虽然号召我们都去跳舞,但是并没有桑巴啊探戈啊什么可以选择。我们只跳集体舞。首当其冲的,我们的早操全部改成了跳集体舞。之后,学校还成立了舞蹈队,旨在参加市里的集体舞比赛。

那时,我对集体舞并不感兴趣,已经天天在操场上跳了,再抽别的时间跳,实在有点自找没趣。但是同学之间流传这么一个消息,这次的舞蹈不一样,是由我们新来的音乐老师编排的,更重要的时候,是男女搭配跳的。

当时的我们处在一个很奇怪的状态。

比如,纵然所有人对热衷于议论×××和×××是一对,但是大家又统统表现的男女授受不亲。那时如果谁超过了三八线,肯定会引发一场争吵——估计韩国和朝鲜看到我们争吵的场景会忍不住要合并。而如果某个男的一不小心和女的有了肢体接触,比如手臂碰了一下,双方都会触电一般迅速分开,接着好像接触的地方着火一样用嘴对着吹气。

但是,如果是跳舞要求两人牵手,肯定只能无奈接受了。

如果有人对此都不为所动,我想他就是真正的君子了。可惜的是,几乎全校的同学都踊跃地报名参加了舞蹈队。

毕竟不是报了名就能参加的,需要经过初试和复试,从外貌肢体到言谈举止——再加上成绩的全方位考评——当然,我们红领巾监督岗的成员是直接晋级的。

和我配对跳舞的,是孙菲菲。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孙菲菲第一次牵上了手。

大众对此的看法空前一致:这丫真能装,老是鼓动别人追孙菲菲,结果自己下手了。

我曾设身处地站在大众的立场上想过,我也赞成这个看法。

事实上,除了跳舞的意外,我从没有牵过她的手。

那时和宝路配对的是方思言。

我对此的看法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孙菲菲在牵手的问题上表现得异常淡定。至少比我淡定——纵然我已经放弃了,但是我也不拒绝这样的好事。

在六年级毕业的时候,孙菲菲曾和我说:“除了初吻和初夜,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喝水,她话音刚落,我只能呛水。我睁大着眼睛看着孙菲菲,不敢相信我所听到的东西。

然后孙菲菲哈哈大笑,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后背:“你等得起么?”

当然,答案是显然的。

不过事后我想这可能是孙菲菲的计谋。因为那时我正在和她打乒乓,她这么一说,我便一败涂地,而且我还要让着她以免我赢了她就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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