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典范
微软(Microsoft,美国企业,主营计算机软件)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微软位于第1 30位。
解释
蚂蚁傍大象法则,指的是小企业在创业之初,依附于大企业生存。
中小企业在市场经验、技术能力、抗风险能力、资金等方面都处于弱势,生存能力较弱,采用蚂蚁傍大象法则,有助于提高生存能力,迅速积累经验和资金。
经典案例
微软成功的契机,在于比尔·盖茨成功地抓住了与IBM进行软件合作的机会。当时,微软虽然也是小有名气,但是与蓝色巨人IBM相比,就只能算是一只小蚂蚁了。
合作背景是这样的。
一方面,IBM太需要个人计算机,但它必须有合作伙伴,IBM虽然十分强大,但要完成此项开发,软件上仍需合作;另一方面,盖茨及其微软公司在软件开发方面的名气和成果具有一定优势。于是,IBM给盖茨打电话,欲与之合作。这引起了盖茨极大的兴趣,即使到今天,比尔也是这么认为:IBM是大公司,与之合作,可以说是攀了高枝。
当时,盖茨兴奋地对合伙人艾伦说道:“伙计们,机会来了。”他们对与IBM合作倾注了满腔热情。他对IBM说,他的另一种操作系统同样可以用于IBM的新型微机。IBM责成微软提出一份可行性报告。考虑到当时帕特森的西雅图计算机产品公司已经研制出一种基于8086的称为QDOS的操作系统,微软决定以合适价格买下其使用权和全部的所有权。这足足节省了微软一年的工作量。之后,盖茨打算在此基础上研制出自己的操作系统。
要完成IBM与微软的合作项目,时间紧迫,软件须在l981年3月底以前完成设计。合同的第一项订货是操作系统。微软聘用帕特森来协助设计。据估计,需设计大约4万条指令,除了操作系统本身,这4万条指令只是软件的转换工作。尽管极为焦虑,但微软仍决定冒险拼一下。
微软和IBM一致决定采取开放的系统设计。这从根本上扭转了IBM的自大形象,如果没有这点,IBM在个人机领域独霸一时就无从谈起。微软想方设法使MS-DOS设计为整个行业所用的操作系统,因此力主开放型的设计。他认为,如果人们知道了操作系统的细节,便不难为其设计软件。尽管有非法复制之嫌,但他认为,索性公开设计技术比保密而被别人抢先的做法更明智。他对艾伦说:“只要法律还起作用,我们终会成功。”实践证明,这种开放设计相当重要,它很容易推向市场和形成市场规模,进而有规模效应和先人优势。
关键性的一步已经迈开,就看蓝色巨人IBM了。
IBM PC研制成功了,微软DOS也因之而成为行业的惟一标准。至此,由于IBM PC销量日增,MS-DOS的影响也与日俱增,为其开发的应用软件也越来越多,从而更加巩固了其基础地位,而微软最终成了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