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是炼丹家们在寻求长生不老的丹药时发明的。
早在公元前3一前I世纪的秦汉时期,炼丹家们就掌握了作为氧化剂的硝石的一些性能。早期的炼丹家们曾尝试将各种药物混合共炼来制成长生不老之药,当用硝石与三黄(硫磺、雄黄、雌黄)、炭、松脂等共炼时,就发生了易燃易爆现象,从而导致了火药的发明。公元300年前后,著名炼丹家葛洪把硝石、硫和含碳物质混合起来,制出了原始火药。火药发明后,逐渐开始在生产和军事等方面广泛应用。三国时马钧创造了火器,以后人们又陆续发明了喷火筒、火炮、火箭、突火枪等,应用日益广泛。但是由于原始火药是由几种无机物混合制成的,因此爆炸力比较低。
现代炸药的发明者是瑞典著名化学家诺贝尔,他为此花费了毕生精力。1859年,诺贝尔开始研究炸药,他首先改进了意大利人索布雷罗制成的硝化甘油,于1862年完成了第一次爆炸实验,1863年获得了瑞典炸药专利。虽然在炸药研制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事故,受到了传统势力的攻击和阻挠,但诺贝尔毫不气馁,排除一切干扰,继续顽强地进行实验。1864年他发明了雷管,1866年他研制成了稳定并且爆炸力非常强的黄色炸药。1875年他将硝化纤维和硝化甘油混合制成了胶状炸药,1887年又发明了无烟炸药。诺贝尔的发明在生产和军事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诺贝尔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