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如一个大舞台,谈判亦如此,谈判双方在这个舞台上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既然是演戏,就少不了黑脸和白脸之人。若想要演好这出戏,黑脸与白脸应该相互配合,成为舞台的主宰。
有一次,亿万富翁休斯计划购买几十架飞机,谈判开始时,休斯亲自出马与飞机制造厂商洽谈,但却怎么谈都谈不拢,最后这位大富翁勃然大怒,拂袖而去。
休斯仍旧不死心,他决定找一位代理人,帮他出面继续谈判。休斯告诉代理人,他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只要能买到他最中意的那十几架,他便满意了。
而谈判的结果是,这位代理人居然把他所要的那些飞机全部买到手。休斯十分佩服代理人的本事,便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代理人回答:“其实也没有什么困难,每次谈判一陷入僵局,我就问他们,你们到底是希望和我谈呢?还是希望再请休斯本人来谈呢?经我这么一问,对方就说,算了,那就照你的意思办吧!”
这位代理人的谈判技巧就是利用了“白脸”和“黑脸”的战术,而要使用这种战术,就需要有两名谈判者,两名谈判者不可以一同出席第一回合的谈判。
两人一块儿出席,若是其中一人给对方留下了不良的印象,必然会影响其对另一人的观感,这对第二回合的谈判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首先出现的谈判者唱的必须是“黑脸”,他的责任在于激起对方“这个人真不好惹”、“碰到这种谈判的对手真是倒霉”的感觉,如此,在认识问题上,就给对方一个高度。而第二位谈判者唱的自然是“白脸”,也就是扮演“和平天使”的角色,使对方产生了“总算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就这样,二者交替出现,轮番上阵,直到谈判达到目的为止。
不过,这样的战术,只能用在对方极欲从谈判中达成协议的场合中。当对方有意借着谈判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时,是不会因对第一个谈判者的印象欠佳,而中止谈判的。
所以,在谈判前,先设法探求对方对谈判所持有的态度,如果是“可谈可不谈”,那么“白脸”与“黑脸”战术便派不上用场了,还需要另谋出路。
“白脸”与“黑脸”战术的功效,实际是源自第一位谈判者与第二位谈判者的“起承转合”。第二位谈判者就是要利用对方对第一位谈判者所产生的不良印象,继续其“起承转合”的工作,让对方感觉还有继续下去的可能。
谈判的时候,参加者通常不止一人。在这种“以一对多”或“以多对多”的谈判中,最适合采用的方法就是抓住主要点,采取进攻。实际上,谈判对手中握有最终决定权的,不过是其中一人而已。在此,姑且称此人为“敌方组长”,称其余的谈判副将们为“敌方组员”。“敌方组长”是在谈判中需要特别留意的人物,但这并不是说要忽略“敌方组员”的存在。
谈判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你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说服“敌方组长”,在这种形势下,就应该转移目标,向“敌方组员”展开攻势,让“敌方组员”了解你的主张,再借由他们来影响“敌方组长”。这也相当于“白脸”与“黑脸”的相互配合与互换,这样的过程也许较一般谈判辛苦,但是,既然要谈判,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要持之以恒,再接再厉,才能获得谈判的最后成功。
如果无法说服“敌方组长”或者“黑脸”,就要另辟蹊径,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敌方组员”或者“白脸”。这正如古时候的攻城略地一样,只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可以围而攻之了。办事情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