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律度量衡之本”呢?
“本”,根也。“本”字为“木”下加一点。“木”是一株草木的象形字,地平线下三个根叉。在根上加一点,意为强调特指此处,当然便是“根”之“本源”所在,组词便是“根本”,以及“本源”“本来”“本身”等等。
“律度量衡,规矩绳准也”。
那么,律度量衡之“本”是什么呢?
唐礼乐志曰:“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敝,则又总其法而着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此古君子知物之终始”。
这里所说的分寸、龠合、铢两等,是度、量、衡的计算单位,在此即指度量衡。同时指出度量衡来源于黄钟,即横累黍九十粒为黄钟之管长,则一百粒为一尺。互相之间是换算关系,即“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其中:
律为音律,由此产生音调基准。律由黍定黄钟。
度为尺度,由此产生长度基准。度由累黍为尺。
量为容量,由此产生容积基准。量由积黍为斗。
衡为权衡,由此产生重量基准。衡由黍定权重。
“量”与“衡”看似意义相近,仔细分析却不同。
以羊头山(五谷畦)秬黍为准,六十粒为一圭,四圭为一撮(三指所捏之黍为“撮”,五撮为一龠,共一千二百粒黍),十撮为一合(黄钟律龠,容一千二百粒黍,二龠为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过去说地主大斗进小斗出剥削农民,“斗”即指此类器具。升斗类器具量出粮食的多少,与体积相关。不同种类的粮食,每一升或每一斗的重量是不同的,但升与斗的器具制作,都是以黍的体积为基准。假如现在去量一斗爆米花,并没有多少实际分量,体积却相同,所以“量”非“重量”。以斗来“量”粮食,操作简单方便,一直使用至近代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又因北斗星是定方向的标志指示星,而测量粮食的“斗”是基本测量标志,外形以北斗星为图案来制作,故使用同一个“斗”字。
“衡”就是权衡;“权”俗称秤砣,“衡”是平衡。以“权”即秤砣与粮食等物品取得平衡的方法测重量为“权衡”。而“权”的制作基准是:十粒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六铢为一锱,四锱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锱铢必较”“缺斤短两”“千钧一发”等成语都由此而来。
律度量衡的确定,对音乐的音调,物体的长度、体积、重量就有了测量的标准。有了标准,就有了科学计量,就有了规矩,市场交易就有了基准,市场交易才能谈“公平”。
“公平”之“公”,上为“八”下为“厶”(私),“八”是大数的通称,意为众多。“厶”是拢起臂勾回手的象形字,意为拢臂勾手抱住的物品是私人财产。那么“八厶为公”,即为众人财产总合即为公众财产。公众财产可以互通有无,互通有无的前提是称重量的秤杆要“平”。“平”字在甲骨文是一只手(爪)拿一段木在水面,因此是“水平”之意。在此是表示秤杆高低与水平面的木一般,即水平状态。秤杆水平即测量重量的标准状态,物体的重量就此秤量出来了。因此“秤”字就是“平”字加“禾”,即“秤”的标准源于禾谷类,而秤量最初又主要用于农耕产品即禾谷类交易。
有此衡量基准,公平贸易就产生了,这就是源于炎帝神农时代开始市场贸易的“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历代律度量衡的基准物,全部取自山西高平羊头山秬黍,明代朱载堉为此还专门写了《秬黍说》一文,特指“羊头山一处黍”。《羊头山新记》称“律家考秬黍率曰羊头山”。律度量衡的最初应用与历史发展,无一不与农耕有关。这就是中华农耕文化的一个极为独特的标志。
因此,《宋史·律历志》引程迥说:“体有长短,所以起度也;受有多寡,所以生量也;物有轻重,所以用权也。是器也,皆准之上党羊头山之秬黍焉,以之测幽隐之情,以之达精微之理。推三光之运,则不失其度;通八音之变,则可召其和”。为什么要用羊头山的秬黍定律度呢?这个问题不简单,绝非仅仅是炎帝神农氏在此获嘉禾。没有羊头山秬黍“黍定黄钟”与天地节气和声,与十二消息卦密合若符契,就不可能成为定律之唯一标准。那么,唯一成为“律度量衡”之本的秬黍产地羊头山,难道不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不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发源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