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夏天。这一年夏天的雨水特别多,三天两头就要下一场大雨。南面的小河涨水了,急湍流动的河水淹没了两岸的灌木丛,岸边的水稗草也像和河水上涨比赛一样,长得格外茂盛。
雨水使庄稼长得越来越好,起初人们还满怀喜悦,以为今年又是一个好年景。但是,渐渐地人们开始担忧了。连日大雨使低洼地块里的庄稼多日泡在水里,要涝了。老纳尔斯和亨利每天都要冒着雨到田地里去察看水势。小麦种在较高一点的地块上,地里没有水,玉米和大豆则种在低洼的地块上,那里积满了雨水,已经有五六天了,排不出去。祖父和父亲忧心忡忡的样子,小诺尔曼看在眼里,也跟着着急。
这一天,小雨不停地下着,祖父和父亲商量了一下,就到仓库里拿来两条空麻袋。祖父把麻袋沿着两个底角向一面翻转折叠过来,就成了有一个角的能顶在头上和披在背上的防雨用具,然后父子俩拿起铁锹,他们要冒雨到田里去设法放出淤水。这时,7岁的小诺尔曼也到仓库里取出一条麻袋,学着祖父的样子,弄好了披在身上,他要跟祖父一起到田里去。妈妈急忙奔过来,拉住他的手:“小孩子不能去,淋着雨要感冒。”说着就要拽下那条麻袋。小诺尔曼两手用力抓住麻袋两角,不让妈妈拽去,嚷着非要和祖父出去。祖父回过头来,看看孙子着急的样子,和那求助的眼光,祖父就说:“今天雨还不算大,不要紧的,还是让他去吧。小孩子经经风雨也好,越摔打越结实。”说着拉起小诺尔曼的手走出大门。不一会儿,三个人就消失在蒙蒙细雨之中。
三个人来到低洼的玉米地里,祖父和父亲用铁锹在田头挖起了深沟。泥土已经很软了,挖起来还不太费力气,不一会就挖了好长一段。他们选择田地边上最低的方向,在那里挖出深沟,沟的一头朝向更低的小河的方向。这样田里垄沟里的水就淌到沟里,再顺着沟流向小河的方向。这个办法是老纳尔斯想出来的,他几天冒雨观察地形,终于想出了这个办法。还真管用,不到半天的时间,玉米地里的水就排得差不多了。但是,土地不能那样平坦,还有些更洼的地方的水流不出来。这时,小诺尔曼就脱掉胶鞋光着两只脚丫,去到玉米地的低洼处用双脚顺着垄沟趟着积水,一点一点地把水推到田边的沟里。遇到横垄,水顺着垄沟排不出来,他就用脚在两棵玉米苗之间,沿着高低方向,横着把垄踩出一条沟来,一垄一垄地踩,水就顺着这条小沟缓缓流向深沟里。祖父看玉米地里的水也排得差不多了,松了一口气,招呼小诺尔曼快到河边去洗一洗,该回家吃晚饭了。
三个人进得屋来,奶奶和妈妈马上端来了姜汤,让祖孙三人都喝一些,暖暖身子。爷爷边喝边说:“小诺姆今天真成了我们的好帮手。”小诺尔曼从来没有喝过这带有辛辣味的姜汤,他有点嫌辣,不爱喝,就要把碗放下。爷爷又对他说:“这姜是驱赶寒气的好东西,它到肚子里就会往外发热,淋了半天雨,你无论如何要忍着喝下去。”小诺尔曼知道,祖父的话就是真理,双手捧着大碗,三五口喝下去,额头上就冒了汗珠。
第二天果真是个好天气,一家人早早就起来了。小诺尔曼和祖父、父亲一起到土豆地里去锄草。一朵朵白云在蓝天飘过,就好像雪白的羊群在缓缓散步。微风拂面,带来了清晨泥土的清香。一群群鸟儿从远方飞来,它们正等待时机,好从新翻开的土壤中觅食虫子。他们来到田地里,还听见羊羔要吃奶的叫声,听见马骡嘶叫的声音,这些声音在宁静的清晨,在山林里引起回音,显得悠长,经久不息。他们开始锄着垄上的杂草,土豆地本来就种在地势比较高的地块上,因为土豆是不耐涝的,雨水多了,根茎就会烂掉。虽然昨天下了大半天雨,但地里还不太黏,能够轻快地把草锄下来。锄头松动了土地,伴着清新而湿润的空气,更是弥漫着泥土的浓郁芳香。小诺尔曼拔了一会儿土豆秧苗中间的大草,不知不觉地捧起一把土,紧紧地贴在脸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令人陶醉的香味。祖父正站在一旁倚着锄把,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蓝蓝的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目光。他是那样专注地凝视着孙儿的面容。
祖父也蹲下身来,面对小诺尔曼,亲切地说:“诺姆,好孩子,你闻到泥土的香味儿了吧?多闻闻吧,好好地闻闻吧!要知道你现在闻着的是生命啊!你必须记住,人要是没有土地,那是活不成的!在地里能长牧草,牛吃了这些草,就为我们提供牛肉、牛奶、黄油和奶酪;土地使百花盛开,蜜蜂才能为我们提供蜂蜜;广阔的大地,使小麦和燕麦茁壮成长,为我们提供了粮食和面包。孩子,你看那些狡诈的人,他们总是虔诚地望着上天,祈求上帝保佑,希望给他们降下安乐。应该告诉他们,眼睛不妨还是往下看为好,看看脚下的大地吧!这哺育万物的大地才是我们真正的母亲啊!上帝不在别处,就在这大地上。”
看到孙子深情地闻着泥土的情景,不禁触动了老人的思绪,他想起了自己怎样地在这片土地上度过了令人难以忘怀的童年。他为自己走过了艰难的道路而骄傲,也为自己的孙子现在这样无忧无虑而欣慰。纳尔斯·布洛格已经在这片土地上度过了60年,斯奥德附近大地的芳香他是多么熟悉呀!特别是在夏季,当干旱的大地被一阵暴雨冲洗之后,空气里散发着泥土的芳香味和现在一样,实在是太令人神往了。当他的父母刚刚迁到这里的时候,就是这块土地使他们产生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这块土地养育了布洛格家的四代子孙。因此,他深深地依恋着这块土地。看到孙子对这片土地的依恋感情,心里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当然他也绝不会忘记他那创下这份家业的老前辈,像其他的老人一样,他也经常把昔日的一切告诉孙子。在几十年前,他的父母是怎样漂洋过海寻找肥沃的土地,开辟新的生活。在当时,向遥远的异乡迁徙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而他的父母就是这勇敢的移民的先驱者。他每当向孙子讲起这一段历史时,脸上总是充满自豪的神色。
纳尔斯·布洛格的故乡,是在挪威中部。直到19世纪50年代初期,他的父母才离开那里。当时,一方面是因为担心欧洲日益加剧的动乱,另一方面,是由于仅仅靠他们在家乡的那几亩贫瘠的土地已经无法维持一家人的温饱,他们终于忍痛离开自己的家乡,准备去闯一条生路。虽然他们还不清楚走这条路到底是不是生路,但他们还是要闯一闯。他们带领着两个孩子,就是纳尔斯的两个哥哥,和其他一些挪威人结伴,一起横渡大西洋。接着,他们从圣劳伦斯河逆水北上,到达蒙特利尔,然后再取道五大湖,最后到达密执安湖湖滨,也就是现在的威斯康星州米尔沃基附近的地带。路上的千辛万苦,那难熬的岁月,老纳尔斯听父亲讲过,如今又讲给孙子听,祖孙二人同时受到感动。
布洛格一家同其他几家结伴而行,他们赶着牛车,跨过广阔的原野,在麦迪逊附近定居下来。在这块新开辟的土地上,这几户人家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其中一户人家与布洛格一家的关系更为密切,那就是后来与小诺尔曼的祖父结婚的祖母的一家,他们是从挪威南部迁来的。
在麦迪逊定居后的第一年,纳尔斯·布洛格呱呱落地了。这一年,他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于是,在纳尔斯还不到一周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又打好行囊,带着三个孩子,坐在带篷的牛车里,又向西方出发了。他们在南达科塔找到了一片草原,但是这里也不是他们理想的地方。他们在这里住了一年,而且终年处于当地土著人侵袭的危险之中。纳尔斯的父亲不带枪就不敢外出一步,他根本不能离开他的小屋而到别的地方去。这里根本不是生存的地方,全家人非常苦恼,生活也非常艰难。过了一年,他收到了一封信,这信是曾经同他一起在麦迪逊居住的两户挪威移民写来的。信里说:他们已经找到一片可以开垦的土地,那片土地土质肥沃,地势平坦,并且既有水源,又有树木,是个谋生的好地方。只要肯卖力气,在那里会很好地生存下去的,希望布洛格一家前去同他们一起开垦。
当布洛格一家到达那里的时候,那两户人家早已盖起了房屋,开垦出了一些土地。他们按照挪威家乡的习惯,给这个小小的定居点取名叫斯奥德。后来,其他人家又陆续来到这里,其中就有后来是纳尔斯的新娘的艾玛一家。
纳尔斯的父亲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建造起了一座木房子。从此,他们就在这里定居了。这座木房子建造得很坚固,即使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还同它初建时一样,只是旧了一些。后来,他的大哥继承了这所房子。纳尔斯就在附近自己盖了一座木房子,比先前的房子更大、更结实。因为山林里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木材。纳尔斯是个既能干又要强的人,因此木房要建得更像样一些。这就是他们一家现在住的房子。
纳尔斯一年一年地逐渐开垦土地,扩大自己的农场,到现在已经拥有48公顷的土地了。诺尔曼的父亲亨利,就是在这座房子里诞生的。亨利在纳尔斯和艾玛的四个孩子中排行老二。亨利和他父亲纳尔斯一样,都在村外那所农村小学上过学,但是他父亲纳尔斯只上了三年小学,到能够看点书,写封信,算个小账的程度就不能再上学了,因为家里太需要劳动力,这也是当时一般贫苦农民的文化标准。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上学是一种奢侈的事,至于上中学,那更是极少数人才能享受得到的,而一般人根本就没有这种资格。
纳尔斯是个非常爱学习的人,因为家境不许可而被迫中途辍学,让他十分惋惜。这反而使他的求知欲望更为强烈,他决定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再像自己一样。他拼命干活,要为亨利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他让亨利坚持读完了农村学校的8年课程,而且还想方设法送亨利到48公里外的一所小型商业学校,读了两个冬季的课程。但是,在第二学期末的时候,亨利认识了克拉拉,两个人由相爱而结了婚。从此,亨利两口子就寄住在父亲家中,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
老纳尔斯家的这段勤劳、艰辛、创业的家史,是他断断续续地讲给小诺尔曼听的。他的用意就是:要让孩子明白创业的艰难,土地对于人们的重要性。小诺尔曼从这段家史中,更深刻地认识到祖父先前说的话:这哺育万物的大地才是我们真正的母亲。小诺尔曼直觉地感到,这散发着芳香的土地,就是全家人的生命,就是祖父的命根子。他又想到了小麦长势一年不如一年的事,于是,暗下决心将来自己一定要弄清它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让小麦一年比一年高产。让爷爷高兴,让全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小诺尔曼把自己的想法,断断续续地告诉了祖父,老纳尔斯听后非常欣慰,他的苦心没有白费,小孩子开始懂得了更多的东西,也开始养成了思考问题的习惯。但是,怎样解决小麦长势逐渐不好的问题,老纳尔斯凭着自己的经验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的。他已经做过多次尝试,效果都不大。他知道,这里面有学问,这个学问,对于他这个只读过三年小学的人来说,是没有办法弄明白的。他真的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了。他想,亨利念完了小学,专科又中途而废,很不称心。现在,要让孙子比他父亲更强,非要培养他上大学不可。老纳尔斯有了这种想法和愿望,对小诺尔曼的学习就更加关心了。
老纳尔斯一家年复一年的辛勤劳作,收成倒是还可以,但粮食的价格太低,换不了几个钱。家里虽然吃穿可以满足,但是钱却是非常紧张的。尽管这样,只要是小诺尔曼上学念书的花销,祖父都是毫不犹豫地拿出来,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小诺尔曼用的书包、文具盒、铅笔、小刀、本子,在同龄的孩子们中间都是最好的,也是供应最充足的。
晚上,祖父除了询问小诺尔曼的学习情况外,有时还把家中收支账本拿出来,放在孙子的面前:
“喂,诺姆,你的老师夸你算术学得不错,你看看在这本账簿里,我有没有算错的地方?”那时,小诺尔曼才8岁,祖父这样做,不过是促使他开动脑筋罢了。祖父虽然只念过三年小学,但字却写得又清楚又漂亮,记的账目也非常仔细。小诺尔曼仔细地看着,算着,他却有了进一层的想法。他了解到了家里全部收支的情况,那种节俭生活和精打细算给他留下了终生难忘的深刻印象。
他明白了祖父为他创造学习条件不惜花钱的苦心。他边看边想,原来全家一年的收入才只有120美元,也就是说,他们这个7口之家每周的收入才只有2元2角,这就是全家4个劳动力全年辛苦劳动换来的。消费的支出只用在生活必需品上,比如:
盐2美分
胡椒2美分
醋4美分
钱、针5美分
玉米红法兰绒1美元
罐装油20美分
有些开支没有记在账上,比如:靴子。一双靴子都要穿几年,坏了就缝一缝,后跟磨薄了就换后跟,靴面上经常打上兽油,除非无法再缝补了,才换新靴子。衣服、衬衫、裤子全是大孩子穿小了再给小孩子穿,衣服破了,祖母和母亲就在晚上补好。被褥都不知用了多少年,由于常盖和洗,也上了补丁,变了颜色,但是祖母和母亲还是把它们洗干净,再补好。至于窗帘,那简直更被看做是奢侈品了,平时根本舍不得挂。那时,他们过的就是这样俭朴的生活。
小诺尔曼自从看了祖父的账簿,就更明白了大人们为了这个家生活得不至于挨饿费了多少辛苦,费了多少心思。他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更体会到大人们的辛苦。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诺尔曼清楚地知道,这一切花费,都是从土地里来的,土地不仅只有芳香,它还是一家人生活的源泉。由此,他更加自觉地帮助祖父和父亲干力所能及的农活,不浪费粮食,不向妈妈要新衣服穿。他使用的铅笔,总是小心翼翼地放在文具盒里,直到用到手拿不住了的时候才更换新的。他的小本子正面写满了,再翻过来在背面写,在大字中间又写小字。他的学习也加倍用功,语文和算术都是学得非常好的,总是在学校里考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