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凌素兰可以胜任她所申请的工作,但是潜力欠佳。与前不久我们雇用的苏珊(见《她是怎样被聘用的》一文)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雇与不雇的决定我让你们去做。”我写完对刚刚面试过的凌素兰的评语,按了发送键,把面试反馈发给了雇用部门的主任。虽然我没有完全“枪毙”凌素兰,甚至可以说我的评语多少有点手下留情,反映出我对同在美国闯天下的中国同胞的同情,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的面试结果凶多吉少。好在她目前有工作,这让我的不安心理稍稍得到安慰。那是2006年夏天的一个上午发生的一件普普通通的日常工作,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应聘的是一个来自中国深圳的女同胞。
两分钟不到,主任比莉标题为“决定已做”的回电就显示在屏幕上。我打开电子邮件:“威尔逊,同意您的反馈意见,除了您以外一共有5个人面试了凌素兰,大家的意见都是不予雇用。我会与人事部门联络通知应聘人,谢谢您的时间和反馈。”
那么凌素兰究竟为什么没有被聘用呢?
第一印象先失分
凌小姐被我的秘书引进办公室时,映入我眼帘的第一印象,就是她消瘦单薄的身材和皮包骨头几近干枯的双臂。无疑这个“瘦”的形象立马就会与“弱”联系在一起,从而在主考官的脑海中留下不佳印象。在美国大家常常说对面试者用与不用的决定往往取决于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的形成往往就在最初的五分钟。我读过的一篇文章说得更玄乎,据作者称其实所有的雇用都在最初的十五秒内就形成了第一印象,也就是说一个应聘人的被雇用与否只有十五秒的机会。这种说法是否准确与科学姑且不去探讨,但根据我自己面试别人和被别人面试的经验来看,第一印象至关重要,而第一印象的形成往往就在一瞬间,这是不争的事实。
有趣的是在美国聘用决定被做出时,最常用的两句话就是:“我喜欢他/她”(I like him/her)或“我不喜欢他/她”(I don摧t like him/her)。这和人们谈对象时的初次约会完全一样,服饰、仪表、一举一动全都事关全局,结果都围绕在一个“喜欢”和“不喜欢”上,而这些观点的形成往往是下意识地。相信你如果去问主考官一个人的胖瘦与他(她)的被雇用与否有没有联系,百分之百的主考官都会很有把握地说没有联系。
凌小姐的第一印象其实完全可以大为改善。
首先,她绝不应该穿短袖,本来面试就不应穿短袖,因为短袖太随意、太休闲。不管要聘用你的公司规定的员工着装要求是正装、职业休闲还是休闲,作为应聘者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正装。对作为女性的凌小姐来说,也就是套裤或套裙,更何况穿上长袖就可以完全掩盖她特别枯瘦的双臂。
其次,她不应该穿一身黑色。虽然黑色符合庄重、传统的要求,但因为她太瘦,黑色就更显瘦,不但没有掩盖自己的缺点反倒突出了它。
再者,她不应该穿用针织面料做的紧身款式服装,这里说的还是个盲目跟潮流的常识性错误。本来别人穿裁减贴身的服装是为了显得瘦些,可是本来就瘦得弱不禁风的她实在不应该穿这样的服装。如果换上一套纯毛的梭织面料做的挺括的西服套裤配上她并不特别消瘦的脸盘,本来非常明显的缺陷几乎可以被掩盖得天衣无缝。
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主考官都有我在时尚行业工作的经验,能一一点评出她穿着的失误,但是一个人的仪表、服饰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却是大同小异,显而易见的。我一向认为,一个人的服饰仪表也是一种交流,一种通过自己的服饰让别人了解自己的重要渠道。有意识地或是下意识地,其实我们都在通过对方的服饰迅速地形成一个印象,所以服饰的不得体会直接导致交流的失败。
影响第一印象的还有她的面部表情,虽然凌小姐挺有礼貌,但是面部居然始终没有微笑。有人说过什么都可以装,唯独微笑是最自然的内心世界和性格的镜子,是伪装不了的。同时微笑又是最讨人喜欢的面部表情,而“喜欢”和“不喜欢”又恰恰是主考官总结他(她)对面试者的关键感觉,所以不苟言笑的凌小姐的吃亏之处就不言而喻了。
另外的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凌小姐游移不定的眼光,整个面试过程中我难得能有机会锁定她的目光。对于老美来说,这种双方的目光正视往往是一个人自信心强的表现,自信心愈强者,愈善于和敢于与对方用眼睛进行交流。
英语虽好不加分
要说凌小姐的英文还真是不错,因为在面试以前比莉已经在电话里把应聘者筛选了一遍。这对英文是第二语言的外国人来说本来是不公平的,她能过了电话关确属不易。交谈中她告诉我,她1992年高中毕业后就到佛罗里达大学读国际商务。纯粹从语言的角度讲,我的感觉是她运用自如,没有任何障碍。但是作为一个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的华人,你英文再好也不会成为长项,充其量也就是吃不了太大的亏。
大学毕业后至今十年,凌小姐一直在一家生产游泳池设备和用品的公司做出口贸易,前几年已经从出口部助理经理提拔为经理。虽然公司不大,工作倒也稳定,而且轻车熟路,所以乐不思变,一直没有跳槽。
虽有经验但没进步
从主考官的角度去看,凌素兰的资历其实大大超过她所应聘的品牌经理助理的职务,因为我们的要求是大学毕业,最好有一到两年的工作经验。但是她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很小的公司,工作的职责范围又太窄,所以虽然年头不短,却反倒显示出她这几年的进步缓慢,令人不得不怀疑她今后的潜力。另外,虽然每家公司都强调员工的忠诚,但是现在的雇主在招纳人才时更注重他(她)的阅历是否广泛,条件相当的人如果同样有十年工作经验,换过两三家公司的人往往较没有换过公司的人更有竞争力。除了在不同公司会学到不同的管理经验外,更重要的是这往往显示了一个人追求挑战、适应新环境和敢于冒风险的能力,而这些能力正是衡量一个新员工是否能成功和有发展前途的重要条件。
亲眼目睹又一个华人在美国大公司的台阶前磕碰摔跤,感慨颇多。凌小姐与苏珊同是外国人,上的是同一所大学,申请的是同样的职务而且并不存在竞争关系。以凌的十年工作经验和苏珊不到一年的工作经验相比,竟然一个惨遭淘汰,另一个轻松入局,令人感慨之余更多的是遗憾。提笔整理成文,希望能成为千千万万的凌素兰的前车之鉴,真能如此便十分安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