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产生于19世纪晚期,海外华侨民族主义是中国民族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学者们普遍认为海外华侨民族主义主要是国内政治力量在海外的宣传和国内民族主义影响的结果。“华人认识到了强大中国与海外华人之间存在的切肤关系,是维新派与革命派积极宣传的结果……南洋华人之所以越来越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完全是由于那些事实上生活在他们社会之外的人所进行的活动的结果。”“如果说将海外华人拉到中国本土去只存在一个因素的话,那么这个因素就是中国民族主义的魔力。因为中国民族主义由‘希望’和‘害怕’两个孪生成分组成,希望创建一个独立强大和有尊严的国家,以提高华人的弱小地位,害怕祖国被列强瓜分和成为殖民地,从而进一步降低华人在东南亚岌岌可危的地位。”
毫无疑问,革命派、维新派宣传革命、改良的活动以及清政府在海外华侨社会的积极工作,均对海外华侨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华侨认识到祖国对他们的重视,认识到他们与祖国的关系,进而产生了华侨民族主义思潮。但与此同时,如果没有华侨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可以导致接受民族主义思潮的因素的存在,只有华侨社会外部各种政治力量的诱导是否就能导致民族主义的产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说华侨社会因对侨居地政府实施歧视政策而产生的不满情绪是“干柴”的话,那么也可以说,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就是富有成效的“点火人”。
19世纪中叶以前,无论是在西方殖民势力控制的地区,还是北美、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地,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以吃苦耐劳著称的华侨工人,或者需要华商充当殖民经济与土著经济之间的桥梁,或者出于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各侨居地除了一些零星限制华人入境以及歧视入境华侨的政策,大体上还算善待华侨。但是,到了19世纪中晚期,各侨居地开始对华侨移民采取严格的限制和歧视政策。这些政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采取各种措施严格限制华工入境;二是对已经入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行歧视和压迫政策。
外国政府实施排华法令以美国、加拿大和澳洲为典型。美国国会在1882年5月6日正式通过了《排华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不准中国人入美国籍,其后对于移民限制愈来愈严。1888年通过《斯格蒂法案》,1892年通过《基里法案》。1894年又签订《华工条约》,规定在10年内不准华人入境,该条约以10年为期,期满再延长10年。此外,美国于1870年颁布了《外侨土地禁令》,剥夺了华侨拥有土地的权利。在对华侨渔民的限制上,从1860年开始,美国地方特别是加州通过了不下10次的限制令。在雪茄制造业方面也是多加限制,如规定雪茄烟未经政府盖印者不得出售,而政府对华侨制作的雪茄又故意不给盖印。
加拿大排华政策自罗宾逊因于1872年在卑师省议会提出《歧视华侨法案》开始,步步升级。在向赴加拿大的华侨抽人头税的问题上,短短的20年时间里就由每位10美元增加到500美元,以致旅加商民苦不堪言。在华人从事的职业方面,加拿大一些地方政府也是“限禁华人挖煤,限禁华人购置产业”。
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在1855年就通过一项法案开始限制华侨入境,1857年开始每月征收华侨1镑的居住税。随后,南澳大利亚和新南威尔士也通过了限制华侨的法案。虽然在宗主国英国的干预下,这几个地方不久就将这几项法案先后废除,但从1880年开始,澳大利亚各殖民地一起通过法案限制华侨进入澳洲。1888年,大洋洲第二次“洲际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华侨移民的限制,华侨入澳便越来越困难。1888年,在澳洲的华侨约有5万人,到了1901年仅为32000人。1901年以后,“白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推行,当年通过的《移民限制法案》规定,入澳移民必须能听和写一段50字长的欧洲文字,这样就差不多将华侨移民拒之门外了。在华侨从业方面,突出的是对华侨开设工厂的限制和打击。1890年,维多利亚政府修订了《工厂法案》,规定凡有4人以上(含4人)的工作场所即为工厂,而华侨所办的则1人以上(含1人)即为工厂,置于工厂视察官员的管理之下。1896年又通过了《工厂店铺法》。1897年,政府设立了特别委员会,规定华侨雇主对雇员实行最低工资制等。上述做法明显是为了维护白人家具业,排斥华侨家具业。
新西兰国会也在1896年通过议案,将入境人头税由每人10英镑增至100英镑。由于排华法案的严厉,阻止了华侨的入境。自1896年以后的20年中,来新西兰的华侨平均每年不足200人,甚至在1897至1906年的10年间,入境华侨1104人,出境华侨达1385人,出境人数比入境人数还多。
日本对外国侨民的管理和限制一直都很严格。1870年,神户和大阪颁布了《清国人管理法》,实行“籍牌”(即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制度,对华侨华商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1899年颁布了目的非常明确的《禁止劳工移民法》(赦令第352号),规定“劳动者必须经行政官厅之许可,否则不得在从前的居留地及杂居地以外居住或执行业务”,这里的劳动者是指“从事农业、渔业、矿业、土木建筑制造、搬运业及其他杂役等劳动”的人。之后不久,日本内务省又发出了第728号赦令,明确赦令实施的对象是中国人,目的在于限制和禁止中国的非熟练劳工入境。
在东南亚地区,西方殖民者对华侨经济活动的打压也是越来越严厉。
19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对马来亚华侨商业特别征以重税。在种植业方面,英国殖民者从土地让渡和贷款上给予欧籍资本家以极大的扶植和支持,对欧洲人的贷款条件也十分优惠,对华侨则苛刻得多。1904年,殖民当局更是通过了一项特别的“种植人贷款法令”,以便鼓励欧洲人发展农业。
在印度尼西亚,19世纪中叶前,印度尼西亚的华侨糖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华侨长期占据着显要的位置。但19世纪中叶后,荷兰人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优势渐渐显露出来。在荷印司法制度下,华侨的案件由土著法庭处理。荷印政府不准华侨购买田地,经营种植业。大约在1901年,荷兰人又推行了打击华侨经济实力的所谓“道义政策”(Ethical Policy)。总之,“可以说,华人每一行动都受到监视和阻挠”,“华人的一切行动受到限制,即连剪辫子这样一件事,也得向政府当局提出申请”。
在菲律宾,华侨也是西班牙殖民者征税的主要对象。在整个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西班牙殖民政府的年财政收入有20%~30%是由华侨负担的,而华侨人口所占比例远远低于这个数字。1898年,美国统治菲律宾后,华侨的处境也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1902年,美国国会正式决定在菲律宾同样实行美国的排华法令。
在泰国,华侨虽然在1883年就建立了使用蒸汽机的锯木厂,但由于欧洲人获得了在泰国砍伐森林的特权,所以欧洲人经营的新式锯木厂获得了迅速发展。1894年,在曼谷使用蒸汽机的锯木厂,欧洲人有3家,华侨有1家;到1908年,欧洲人增至7家,华侨只有4家。
在越南,法国殖民者也对华侨实行苛捐杂税。“今法人苛征华商、限制华船,华民生财之道渐逊矣”。
各国排华政策的实施,对海外华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直接影响了华侨的收入,打压了华侨在侨居地经济发展的空间,迫使他们退出一些行业的经营。例如,荷属印尼在1870年颁布《糖业法》后,“西方大资本输入,吾侨糖业尽为所夺,今已不复有糖业地位之可言矣”。马来亚的锡矿生产华侨一向占有较大份额,可是在殖民当局的扶植下,到1910年,英国人的投资额已超过200万英镑,华侨的份额则下降至78%。
其次,对华侨从事职业的歧视和限制直接导致一些华侨回国,有的还在国内开展投资业务,加强了海外侨民与祖国的联系。1889年,曾在日本开设森昌火柴厂的卢干臣“因日本专利,不容华人贸易”,回重庆开设火柴厂。1907年,“曾在美国旧金山以开垦为业,积有余资”的广东华侨陈国圻“因美人拒斥华工,即行回国”,在黑龙江开办兴东垦务公司。
最后,排华政策无疑让广大华侨深切感受到国弱遭人欺的道理,因而排华政策和其他因素一起共同催生了华侨社会的民族主义思潮。最为突出的例子就是为了抗议美国对1904年到期的《排华法案》的继续延长,海外华侨社会和国内人民一起,掀起了1905年大规模的抵制美货的爱国运动。在1900至1916年间,民族主义是全体荷印华侨对付当地政府歧视政策的唯一出路。澳大利亚实施的“白澳政策”也使华侨变得更团结,更有民族意识。
华侨民族主义的产生,除了这两个重要的因素之外,一个潜藏在华侨内心中的因素也不可忽视。黄建淳在研究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的问题时指出,由于绝大部分华侨来自佃农家庭,目不识丁,因此他们深受传统观念的支配。忠义传家、慎终追远、光宗耀祖和忠君爱国等价值观念,也即中国本土的忠、孝、节、义的传统精神,根深蒂固地构成了华侨社会的文化特质。
晚清政府中的不少官员对华侨社会的这种文化特质也有着深刻的认识。1860年出访南洋的王韬说,新加坡华侨“多有自明代来此购田园、长子孙者。虽居外已二百余年,而仍服我衣冠,守我正朔,岁时祭祀,仍用汉腊,亦足见我中朝帝德之长涵、皇威之远播矣”。薛福成注意到,“南洋各岛华民不下百余万……虽居外洋已百余年,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丧殡祭亦沿旧俗,近年各省筹赈筹防,多捐巨款,竞邀封衔翎顶以志荣幸。观其拳拳本国之心,知圣泽之浃洽者深矣。”黄遵宪还作诗赞扬华侨忠君爱乡思想:“凡我化外人,从来奉正朔,批衣襟在胸,剃发辫垂索,事皆满洲装,何曾变服著。”
1907年出访南洋的徐锐在致商部尚书载振的禀文中说:“窃自海洋大开,吾国之商于美洲及南洋各岛者,至千数百万,而粤人十居其七。其以巨富著称者,乃无虑数十姓,百万数十万之家,则尤不可胜数,而皆有眷恋宗国矢效忠爱之心。”商务大臣杨士琦在其奏折中说得更为详细:华侨“徒以悬隔海外,不睹中国礼乐衣冠之盛者,凡数百年,忠爱之忱,未由自达。此次蒙朝廷特派专使抚慰商民,以为奇荣。使车所至,衢市阗溢。家设香案,户悬国徽,结彩张灯,恭迎恩命。臣每抵一埠,即赴商会、学堂、公所等处演说,敬谨宣布皇太后、皇上德意,万众圜听,额手嵩呼,欢声雷动。外人旁睹,亦为改容。观民心爱戴之深,可知圣化涵濡之远。所到各学堂,均酌给奖赏,以资鼓励。总期为朝廷多布一分膏泽,即为侨氓多添一分感情”。所以,当清朝派北洋舰队到南洋宣慰华侨时,前来观瞻的华侨络绎不绝。据当地华文报纸报道,华侨“为之色舞眉飞,此为中国振丕之徵洵,华人虽异地栖迟,而其心志则尚不忘故国”。
叶落归根的意识在华侨中也同样表现得非常强烈,不只是一般华侨,一些腰缠万贯的侨商们也是要么告老还乡,要么死后埋骨桑梓地。檀香山第一位百万富翁华侨陈芳在1889年65岁的时候即回国定居。日本华侨吴锦堂1926年病逝于日本神户,1929年遵其遗愿归葬于其家乡浙江慈北白洋湖滨,碑刻“为爱湖山堪埋骨,不论风水只凭心”。南洋巨商张弼士1916年卒于荷属吧城,随即归葬广东大埔原籍。有人指出广东台山籍华侨参与新宁铁路修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他们有较强的家庭乡土观念,叶落归根成为一般海外华侨意识的主流”。
建立在对华侨社会这种文化特质以及经济实力认识的基础上,晚清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招徕政策。虽说积极的招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问题不断,但仍然有效地“将原来的文化认同升华为对国家的认同”和对民族的认同。这种认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就表现为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潮。
在华侨民族主义思潮的形成过程中,中日甲午战争后形成的国家危机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泱泱中华天朝被岛国日本打败,这深深地刺激了华侨的民族主义情绪。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的瓜分中国的狂潮更使海外华侨时刻关注祖国的命运。救亡图存成为海内外中国人的共同呼声。在此期间,对于海外华侨社会来说,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即是一场具体的爱国主义活动。“不管是革命派的追随者、保皇派的同情者、清廷的拥护者,或是平常不关心中国政治发展的土生华人,都对抵制活动有相当程度的支持。这种现象对稍后反对清朝统治的革命势力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华侨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形成的过程中,主张救亡图存的康、梁保皇派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898年9月,戊戌政变发生后,康有为、梁启超等在友人的帮助下逃亡日本,不久康有为又被迫流亡到加拿大、美国等地。在海外流亡期间,康、梁等人继续大张旗鼓地宣扬维新变法思想。他们通过举办华侨教育、华文报刊,发表演讲,组建、参加华侨社团,用舆论的力量鼓动宣传维新派的主张,从而促使华侨在内心形成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最终又促使华侨更加积极地关注国内的政治局势,乃至直接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
1899年4月,康有为流亡到加拿大,受到加拿大侨民的热烈欢迎,各埠“志士慕其忠义,皆议迎之来,众请欢合,乃三次迎请。三月十日,以特别之电车出温哥华接之入,乡人迎于车站者数百人,预宴接席者数十人,鸟喊士晚士吻之梅尔官议例官即先来见,偕游狱房病院电机各处,国人于十一日七点钟,借洋人园,请康君演说中国之事,集者六百余人,西人男妇在楼上五十余人,入门者皆写名”。康多次发表演讲,宣称“惟我皇上圣明,乃能救中国”,希望华侨“齐心发愤,救我皇上”。海外华侨要“联络并起,以自救其国,而自救其家,否则将来无国可归矣”。康有为多次演讲宣传,终于使华侨“知维新政变之由”,激发了华侨忠君救国之心。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发动后,康有为认为时机成熟,遂决议组会。
1899年7月23日,康有为在加拿大与当地华商在维多利亚歌夫缅街1715号创立了“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简称“保皇会”),“即保种会、保国会,亦为保工商会之事……以保国保种非变法不可”。在《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中,康有为还进一步向华侨呼吁,“今中国危亡岌岌如此,譬之病症危殆”,欲挽救医治之,国人必要“同心大发其忠君爱国之心”,且为此开出了医治此病之良方:“上方曰保皇会,则保己能医救我国民之对圣主复位,则四万万人立救矣;下方曰保工商会,则我海外五百万同胞,合力自行保护,则亦可补救我四万万人焉。”康有为认为此事“如救大火,如补漏船”,一刻也耽误不得。康有为这种忧国忧民的恳切之心深深感染了广大华侨的爱国之心,博得了他们的信赖和支持。10月,在温哥华、纽威敏斯特等地相继成立保皇会。保皇会在维多利亚由李福基任总理,温哥华由叶恩任总理,纽威敏斯特由刘康恒任总理。加拿大华侨争先恐后地加入保皇会,“温哥华入会者十而六七,域多利则殆过半,纽威士绵士打几无一人不入会者”。
保皇会总部在加拿大成立后,康门弟子徐勤、梁启超、陈继俨等旋即分赴南洋、欧美、日本等华侨聚居地的200多个城市进行活动,相继建立了保皇会分支机构,号称在“二百余埠成立分会,会员至百余万人,为中国未有之大政党”。康有为任总会长,梁启超、徐勤任会长。人数百万虽然有言过其实、自壮声威之嫌,但同时也说明保皇会在华侨社会中蓬勃发展的盛况。
保皇会组织在美国成立后,为了扩大影响,鼓动爱国华侨参与保皇组织,经常组织安排一些保皇派中的知名人士在美国各地演说集会。1903年梁启超访美时,把唤起华侨的爱国热情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在华埠发表上百次演说,筹募了大量活动经费,使得保皇会在美国得到空前发展。除积极宣传其政治主张外,保皇派还注意华侨教育的发展,在美国开办的学校大部分皆为初等小学,主要在各埠开展用于军事的干城学校,纽约的维新学校、维多利亚和温哥华的爱国学堂、檀香山的明伦学堂也都是此时开办的。保皇派当时在美国兴办了爱国学堂与干城学校,这是他们实施海外华侨教育的重要方式。这些措施迎合了当地华侨对后代教育的期望和希望祖国强大的心理要求,激发了华侨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感。梁启超在美期间,深深感受到美国华侨对祖国命运前途的关心。“吾尝游海外,海外之华民以千万计,类皆激昂奋发,忠肝热血。谈国耻,则动色哀叹;闻变法,则额手踊跃;睹政变,则扼腕流涕。”
保皇派的活动,得到了美国华侨的热烈响应。在组织上,他们积极加入保皇会,成为保皇党中的一员,为保皇派宣传其保皇救国思想;在经济上,为康有为和梁启超个人以及保皇组织不惜大掏腰包,积极捐款资助保皇事业。应该说,以康、梁为代表的保皇派在海外华侨社会中的活动,在唤起华侨政治觉悟,提升华侨的文化水平,强化华侨对中国事务的关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在海外华侨社会中与保皇派展开正面交锋以后,革命思想逐步为海外华侨社会所接受,海外华侨的民族主义因而得到进一步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