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但是,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极力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利用“人权”等问题干涉他国内政。我们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斗争实质上是干涉与反干涉、霸权与反霸权、强权政治与反强权政治的斗争。
一、美国霸权主义的由来与发展
霸权主义是指在国际上凭借其经济和军事实力,称霸世界或地区的一种政策。霸权主义分全球霸权主义和地区霸权主义。霸权主义者企图把过去不能控制的国家纳入他们的势力范围。因此,搞霸权主义的国家必然要推行强权政治,侵犯别国的独立和主权,对其他国家进行干涉、控制、颠覆和侵略。霸权主义是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严重威胁。
美国的霸权主义由来已久。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创建时期,美国的政治家汉密尔顿就高唱如何控制西半球,富兰克林、杰斐逊也都发表过向外扩张的论调。但由于当时的实力不足,美国不得不采取孤立主义的政策。随着美国实力的增长,美国的霸权主义野心逐渐暴露出来。1898 年,美国发动了它历史上的第一场世界范围的争霸战争———美西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美国打败了西班牙,夺取了原为西班牙殖民地的菲律宾、古巴,并由此开始了建立世界霸权的进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明确地说,美国的目标就在于负起“领导国际社会之责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罗斯福的继任者杜鲁门说:“我们赢得的胜利把领导世界的重担持续地放到了美国人民的肩上。”他提出,美国要“永远领导世界,要按照美国的构想来改造世界”。这只不过是称霸世界,控制世界的不同说法而已。美国前总统胡佛公开鼓吹,“目前我们,只有我们掌握着原子弹,我们可以把我们的政策强加于全世界”。① 充分暴露了美国霸权主义的真面目。为了实现称霸世界的野心,美国联合其他西方国家搞起了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冷战”,与苏联争夺世界霸权,到处侵略扩张,肆意干涉别国的内政。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成了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兹比纽格·布热津斯基说:“美国在全球力量四个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方面居于首屈一指的地位。在军事方面,它有无可匹敌的在全球发挥作用的能力;在经济方面,它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火车头,即使它在有些方面已受到日本和德国的挑战(日本和德国都不具有全球性力量的其他属性);在技术方面,美国在开创性的尖端领域保持着全面领先的地位;在文化方面,美国文化虽然有些粗俗,却有无比的吸引力,特别是在世界的青年中。所有这些使美国具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望尘莫及的政治影响。这四个方面加在一起,使美国成为一个惟一的全面的全球性超级大国。”① 美国人理查德·伯恩斯坦和罗斯·芒罗在他们合著的《即将到来的美中冲突》一书中也不无得意地说:“鉴于俄国人已经不在话下———例如他们连车臣地方叛乱都镇压不了———美国的军事力量便没有敌手了。美国的技术、卫星、航空母舰和导弹系统使它的力量投送范围和它的威力都达到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平。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仅有的另外两个本来有能力向美国的军事实力挑战的国家,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早就使它们实际上被长期解除了进攻性武装。因此,随着冷战结束时苏联的崩溃,美国在国际上突然处于一种无人挑战的地位了。”②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肯尼斯·N·华尔兹认为:“世界只有在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1.5 倍于其最接近的对手时,才可以被称作单级世界。世界只有在一国的军费开支相当于仅次于它的五个国家的军费的总和时,才可以被称为单级世界。世界只有在一国的军事力量和设施遍布全球许多地区时,才可以被称为单级世界。”而美国是惟一符合这些条件的国家。因此,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由美国主导的单级世界。①
美国失去了对手,就忘乎所以,飘飘然了,其霸权主义野心恶性膨胀起来。现在美国有些人自以为了不得,认为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的国家,也是社会制度最先进的国家,必须担负起“领导世界”的责任。1990 年3 月,当时的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宣称: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民主国家,必然是领导者,是全球民主国家联盟中的关键环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他的被称为政治遗嘱的著作———《超越和平》一书中直言不讳地说:“美国必须在世界上扮演领导角色。美国在冷战时期一再证明,它是自由世界中惟一能够坚定地将其力量扩展到边界以外的遥远地区、以遏制苏联侵略的国家。……美国以其强大、果断、仁慈和富于创造性撰写了一部怎样作超极大国的著作。……作为全球最富裕和最强大的国家,我们必须在自身利益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场合和时机,运用我们的力量去巩固和扩大使我们变得伟大的那些原则和品质。”“我们必须发挥领导作用,以便使那些仍旧为专制所蒙蔽的人睁开眼睛,使依然遭受压迫的人鼓起勇气,使暴君地牢中那些仍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得到解放。问题仍在于美国能否像在冷战中挫败共产主义那样,在今后承担起超越和平的领导责任。历史在某些阶段把某些国家推上舞台的中心。在当今这个时代,聚光点在美国身上闪耀。”因为“只有美国才具备一个肩负领导责任的国家所必须具备的军事、经济和政治力量;只有美国才能承担保卫并拓展自由、威慑并抵抗侵略的领导责任。”尼克松认为,联合国要由美国来领导。“没有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领导,联合国就无法行动。”美国要“利用联合国,而不是为其所利用”。①1998 年8 月4 日,美国《时代》周刊的一篇文章说,“联合国已证明了其无用”,“国际秩序和安全最好的保证是:由一个善良的强国居支配地位。就目前和将来而言,这个强国就是美国”。尼克松的《超越和平》和这篇文章把美国企图独霸世界的心态暴露无遗。克林顿政府在1998 年《国防报告》中也说,在“未来10 年至15 年,美国将保持对全球事务的积极介入”,即积极推行“新干涉主义”,称霸全世界。2000 年1 月,美国正式发表《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提出美国要“领导世界”,为美国“在21 世纪的安全和繁荣奠定基础”。同年2 月7 日,克林顿在向国会提交的2001 年度财政预算中,用于国防的预算总额高达3054 亿美元。超过美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小布什总统上台后,又大幅度地增加军费开支。照理说,苏联解体以后,美国并没有受到现实的威胁,应该大幅度地削减防备开支才对。但美国不是这样,而是相反。美国大幅度增加国防开支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谋求军事战略优势,巩固其全球的霸主地位。其他西方国家对美国领导世界的野心虽有微词,但他们在推行西方的政治制度、经济模式和价值观念方面的利益是一致的。在国际事务中,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斗争中,他们往往采取一致的行动。正如布热津斯基所说:“欧洲人对美国的‘霸权’耿耿于怀,但他们却又乐于受美国‘霸权’的庇护。”②
为了推行霸权主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不仅政治上施压、经济上制裁,而且还以人权为借口发动战争。
1983 年10 月,美国以保护本国侨民的安全为由,出兵入侵格林纳达,打死160 名格林纳达人和71 名古巴人,逮捕了大批公民,严重地侵犯了格林纳达的主权。美国为什么要出兵格林纳达呢?就是因为格林纳达当时积极发展同苏联和古巴的关系,这是美国所不能容忍的。美国要将格林纳达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1989 年12 月,美国又以“维护民主和人权”为理由,派军入侵巴拿马。美国军队在入侵巴拿马期间,至少屠杀了500 余名巴拿马平民,使许多巴拿马人流离失所。美国还以贩毒罪将巴拿马的军政首脑诺列加押回美国受审。美国政府为什么要搞掉诺列加呢?就是因为美国企图修改1977 年双方协议的《巴拿马运河条约》,以便在2000 年后继续控制运河和运河区,遭到诺列加的拒绝,美国因此怀恨在心。诺列加是否贩毒,是否起诉,完全是巴拿马的内政,只能由巴拿马人民自己来处理。美国政府中也有一些人犯有这样或那样的罪行,如果按照美国的逻辑,其他国家不是也可以武装入侵美国将其捉拿归案吗?
从1999 年3 月24 日起,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制止人道主义灾难”为借口,凭借它们拥有的经济、技术和军事优势,向主权国家南斯拉夫联盟进行了长达78 天的狂轰滥炸,粗暴地践踏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准则。南斯拉夫成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高科技武器的试验场。他们不仅轰炸军事目标,而且轰炸非军事目标,如铁路、公路、桥梁、医院、学校、工厂、电台及电视台等,使5000 多南斯拉夫平民伤亡,大批难民外流,造成了真正的人道主义灾难。更为严重的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竟然不顾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悍然用导弹袭击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人员伤亡和馆舍严重损坏。这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犯下的又一暴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斯拉夫联盟惨无人道的狂轰滥炸使越来越多的人更加看清了美国霸权主义的真实面目。《今日美国报》的一篇文章指出,南斯拉夫“只是试图平息分裂分子的叛乱,毫无过错可言,仅在90 年代就有其他几十个国家做过同样的事”。“美国军队攻击这样一个没有攻击过美国、也没有攻击过美国的盟国、甚至没有攻击过邻国的国家”,“是明目张胆的、十分可耻的侵略行径”。①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主权国家南斯拉夫实施空中打击是在人权的幌子下对一个主权国家内政的粗暴干涉。是侵犯人权的严重犯罪行为。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的坚决反对。
为了推行霸权主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土耳其库尔德人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仅不予以支持,而且为逮捕库尔德工人党领袖奥贾兰提供帮助。他们并不认为土耳其政府镇压库尔德人是侵犯人权。英国政府对爱尔兰共和军进行武力镇压,美国也没有对英国进行武力干预。其实,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反政府的武装力量存在,南斯拉夫当然也不例外。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南斯拉夫政府对阿族非法武装进行打击,这本来是独立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正当行动,可是,对南斯拉夫科索沃阿族分裂主义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却极力纵容和支持。每当南斯拉夫军警和反政府武装发生冲突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总是攻击南斯拉夫政府侵犯人权,搞种族清洗。他们对南斯拉夫以武力相威胁,并迫使南联盟同阿族分裂主义势力举行谈判,最后发展到对南斯拉夫实行野蛮的空中打击。
美国对类似的问题之所以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就是因为土耳其和英国是北约成员,南斯拉夫是北约东扩的障碍,妨碍了美国推行霸权主义。美国《时代》周刊1999 年4 月5 日发表的题为《克林顿主义》的文章指出:为了给轰炸科索沃找理由,克林顿在每一个可能的场合重申美国必须反对“种族清洗和滥杀无辜”。就连克林顿自己的人说起它时,他们也不会相信。为什么?因为他们还记得克拉伊纳。克拉伊纳是克罗地亚的一个地区,塞尔维亚人在那里居住了500 年。1995 年8 月,克罗地亚对克拉伊纳发动野蛮进攻,赶走了15 万名塞尔维亚人。这是巴尔干战争中最大的一次种族清洗。海牙战争罪行法庭的调查者断定:这次战争残酷野蛮,肆意杀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射杀平民百姓。法庭判处克罗地亚高级官员犯有战争罪行。克拉伊纳无非就是扩大了的科索沃。然而,那时美国既没有阻止、甚至没有抗议克罗地亚的行为。克林顿政府默不作声地鼓励它。一批奉命前往帮助克罗地亚与塞尔维亚人作战的神出鬼没的美国退役军官充当克罗地亚的顾问。没有谴责。没有制裁。没有轰炸。没有什么种族清洗和滥杀无辜之类义愤填膺的言辞。① 可见,美国并不是维护什么人权,而是要肢解南斯拉夫,削弱南斯拉夫,为北约东扩扫清障碍,实现自己的霸权。
为了推行霸权主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把民族自决权歪曲为在他们不喜欢的国家的民族分裂权。他们经常在多民族的国家鼓吹民族分裂,制造动乱,然后再来调解,实际上是肢解、削弱对方,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南斯拉夫就是在这种霸权主义政策下被搞得支离破碎的。现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在怂恿俄罗斯的民族分裂势力,企图从中渔利。他们对中国的民族分裂势力特别是对西藏和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也极力纵容和支持,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二、美国为推行霸权主义而提出的种种人权“新”理论
为了干涉别国内政,推行强权政治,以实现其霸权主义的图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了种种所谓人权“新”理论。
他们说,“主权过时”,“人权高于主权”。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传统的主权观念已经过时,它已不适用于当今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大量问题,特别是全球环境、民主和人权问题。英国的一位国际法学家说,当主权国家的法律的制定或适用违反了起码的人权从而可以正当地被认为震动人类良知时,人道法则是高于主权国家的法律的。1978 年1 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吉米·卡特在法国巴黎国会大厦发表题为“民主国家的新课题”的演讲中说:“有一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信念,使我们成为现在这样的国家。这一信念就是:个人固有的权利高于国家的要求。”1998年4 月欧洲人权法院成立,新任院长在讲话中说,从作为人的权利意义上讲,那些非民主国家或对尊重人权不那么关心的国家将不再被人们视为主权国家的这一时刻,可能离我们不是很远了。
他们说,“人权无国界”,“人权不属于内政”,要对侵犯人权的国家进行“人道主义干涉”。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认为,人权问题在本质上不再是一国的内部事务。保护普遍人权的义务是没有国界的。主权不能成为侵犯人权的保护伞。他们经常指责一些国家的当权者严重侵犯人权,认为这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主要问题,国际社会对侵犯人权的行为不能坐视不管。哪里的人权受到侵犯,就维护哪里的人权。国际社会有权进入一国境内去保护人权和解救灾难。1991 年,美国代表在联合国大会人权委员会上说:“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保证坚持《世界人权宣言》所载明的权利,正是国家对本国国内的个人人权负有首要责任。当国家没有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都有义务给予帮助。”“在我们这个时代,再也不能认为在宪章范围内采取保护人权的行动是对一国内政的干涉。”1992 年2 月,时任美国负责人权和人道主义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理查德·希夫特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8 届会议上说,不能借人权干涉内政的观点“最初是由南非提出的,当时联合国系统开始关注种族隔离问题。”“《联合国宪章》第一条中保证增进并激励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这一条文清楚地表明,人权问题将不再被认为是本质上属任何国家内部管辖之事件。”1992 年,时任德国外长的根舍在46 届联大上说:“侵犯人权不应是国家的内部事务,它是各国大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的内部事务。”美国天主教的主教于1993 年签署了表明如下立场的文件:“在例外的情况下,特别是当一个国家出现有计划的种族灭绝或者全体人民受到侵略或无政府状态的威胁时,可以无视主权与不干涉原则。”①1999 年4 月底,在华盛顿召开的北约首脑会议上,英国首相布莱尔大放厥词,公开鼓吹“人道主义干涉”,说什么一个国家内部“压迫”造成的“人道主义”问题,足以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别国或国家集团有权以武力进行干涉。
那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说的“非民主国家或对尊重人权不那么关心的国家”、“侵犯人权”的国家是指哪些国家呢?他们指的就是与他们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以及不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的国家。在美国国务院一年一度的人权报告中,就一概地把社会主义国家和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密切而不同意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的国家统统称为侵犯人权的国家。他们要对这些国家进行“人道主义干涉”。
南斯拉夫科索沃危机发生后,美国国内一些人纷纷发表文章和讲话,公开鼓吹“新干涉主义”,为西方国家干涉别国内政制造理论根据。美国《外交》杂志(双月刊)1999 年第三期发表美国学者迈克尔·格伦农的题为《新干涉主义———对一种正义的国际法的追求》一文就很有代表性。该文说:“美国和北约———没有经过什么讨论,更鲜有大吹大擂———实际上已经摈弃了旧的《联合国宪章》严格限制对地区冲突进行国际干涉的规定。”“对这种规定的死亡不应当痛惜。冷战结束以来的事件完全说明,反干涉主义的政体已经跟不上现代对正义认识的步调了。科索沃的危机已经凸现出这种不合拍。也显示出美国要做他认为是对的事情———而不管国际法———的新意愿。”① 你看,说得多么露骨———“不管国际法”。这完全是一种强权政治的理论。1999年9 月21 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时说,一些国家不要认为他们的国家主权将能保护他们不受国际干预以制止在他们国家出现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人权的行为。这些干预不一定要在联合国的支持下进行。“国际社会到底用什么办法来作出反映将取决于采取行动的国家的能力,同时取决于他们对他们国家利益的感觉。”②
很清楚,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实际上是认为他们的人权观、人权标准以及人权模式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当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违反了他们所定的人权标准,妨碍他们推行霸权主义,他们就要进行干涉。这种“新干涉主义”是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产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之所以这么放肆地叫嚣人道主义干涉,除了他们的霸权主义野心以外,完全是从他们的实力地位出发的。他们有着世界上无与伦比的雄厚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有进行这种干涉的能力和手段。如果他们没有干涉的能力,也不会极力鼓吹人道主义干涉。由于他们本身比别人强大,因此不担心别的国家根据这一理论干涉他们国家的内部事务。如果世界上有比他们更强大的国家,他们就不会置国际法于不顾,放肆地叫嚷“人道主义干涉”了。
三、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行径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干涉别国内政提出的所谓人权“新理论”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我们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行径。
(一)国家主权没有过时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包括政治主权、经济主权、领土主权、属人主权和对外主权。所谓独立自主,就是国家不受外来干涉、不服从外国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一切内外事务。国家主权除非自愿作出某些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加以贬损或剥夺。主权是国家的固有属性,只要国家存在,主权就不会过时。
各国主权平等,尊重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将“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列为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7 项原则之首。1965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宣布: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其他措施胁迫他国,以谋自该国获得主权行使之屈从,或取得任何利益。1970 年10 月4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将“各国主权平等之原则”确定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974 年12 月12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将“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所有国家主权平等;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公平互利;和平共处”等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可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鼓吹的“主权过时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
其实,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实践中都强调自己的主权高于一切。1991 年11 月,在美国国会参议院外委会举行的是否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听证会上,参议员杰西·赫尔姆斯就呼吁“努力捍卫美利坚合众国的主权”。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展望21 世纪》一书中也写道:任何主权国家都不愿把自己的权力让给联合国或其他组织———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国家本性问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宣扬主权过时,目的是为了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的内政,践踏别国的主权。中国当然要反对。
(二)不是人权高于主权,而是主权高于人权
人权原则和主权原则都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从历史事实来看,还是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两者相比,主权原则是根本原则,人权原则是从属于主权原则的。人权的产生、人权的实现、人权的国际保护,都是以主权原则为基础的。
首先,国家的独立和主权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同整个国家的主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国家的人民要想充分地享受人权,就必须先争得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当一个国家丧失了主权,受到外国支配的情况下,谈人权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可见,人权较之国家主权,处于从属的地位。只有国家享有独立和主权,才有实现人权的前提和基础。正因为如此,联合国十分重视国家的独立和主权。1952 年12 月16 日联合国大会关于人民与民族自决的决议明确指出:“人民与民族应先享有自决权,然后才能保证充分享有一切基本人权。”联合国大会于1960年12 月14 日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根据“世界人民迫切希望消灭一切表现的殖民主义”的愿望,“庄严地宣布需要迅速和无条件地结束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殖民主义”。该宣言指出:“使人民受外国的征服、统治和剥削的这一情况,否认了基本人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并妨碍了增进世界的和平与合作。”因此,“必须制止各种对付殖民地人民的一切武装行动和镇压措施,以使他们能和平地、自由地行使他们实现完全独立的权利;尊重他们国家领土的完整”。
其次,国际人权约法是主权国家间协议的结果。国际人权文书所载明的各项关于国家在国际人权活动中的义务,是各个国家根据主权平等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承担的,这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表现。
第三,人权的实现要靠主权国家采取实际措施来保证。一个国家的人权实现的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依赖于主权国家的立法来保障。国际人权文书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不可能在各个主权国家自动生效,而只有通过主权国家的国内立法才能实行之。也就是说,只有在各国根据本国宪法和立法制度赋予国际人权条约以国内法的效力后,这些条约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国家对于某些不符合本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人权公约,也可以不加入或以保留的方式加入,以避免承担有损国家主权的条约义务。例如,美国就在加入《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作了某些保留。因为该公约第20 条规定,禁止战争宣传和一切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这种规定无疑是对的。但是,美国认为,这同美国宪法中的言论和新闻自由相抵触。这说明美国并不是无条件接受任何国际人权公约的。二是依赖于主权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同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水平是分不开的。一般说来,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越高,享受人权就越充分。促进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是主权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个主权国家有权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采取实际措施促进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以保证各项人权的进一步改善。外国无权对其指手画脚。
第四,为了在保障主权的前提下保障人权,国际人权文书还规定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并经正式宣布时,本公约缔约国得采取措施克减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义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对组织工会和罢工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上述两公约所作的这些限制都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而对个人人权所作的必要限制,充分体现了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这是对“人权高于主权”论的有力驳斥。
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不是人权高于主权,而是主权高于人权。“人权高于主权”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推行强权政治的逻辑。他们鼓吹“人权高于主权”,就是企图将西方的人权模式强加于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他们践踏别国主权制造舆论。“主权高于人权”是被压迫国家的真理。不捍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权就会遭到践踏。我们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斗争实质上就是侵犯国家主权与捍卫国家主权的斗争。
(三)不能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内政是指主权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不得以任何借口、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强行干预在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之事项。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准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办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第七款明确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第七章是指“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也就是说,除了发生威胁国际安全和国际和平以及侵略的行为依据宪章规定行使合法自卫权和安理会依宪章规定采取集体安全行动外,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对他国进行干涉。《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指出:“任何国家,不论为任何理由,均无权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外交,故武装干涉及其他任何方式之干预或对于一国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事宜之威胁企图,均在谴责之列。”《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宣言》确定了“依照宪章不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事件之义务之原则”,即:“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或外交事务。因此,武装干涉及对国家人格或其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之一切其他形式之干预或试图威胁,均系违反国际法。任何国家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其他措施强迫另一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得任何种类之利益。又,任何国家均不得组织、协助、煽动、资助、鼓励或容许目的在于以暴力推翻另一国政权之颠覆、恐怖或武装活动,或干预另一国之内争。”“每一国均有选择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之不可转让之权利,不受他国任何形式之干涉。”①《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明确指出:“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作为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内部或彼此之间制造猜疑和混乱的手段。”可见,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以任何借口包括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行为都是违反国际法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口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只能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感和坚决反对。
人权问题在本质上属国内管辖之事项。1991 年11 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一贯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首先,国际人权文书所规定的各项人权内容,无论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都是属于各国依照本国宪法和法律行使管辖权的事项。其次,当人权遭受侵犯时,其补救也有赖于国内法律来保障。《世界人权宣言》第8 条规定:任何人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做有效的补救。这里所说的是国家法庭,而不是国际法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每一缔约国承担:保证任何要求此种补救的人能由合格的司法、行政或立法当局或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格当局断定其在这方面的权利。这里也不是说由国际组织来断定,而是由缔约国的合法当局来断定。《禁止酷刑公约》第14 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在其法律体制内确保酷刑受害者得到补偿”。这里也是说在缔约国的法律体制内,而不是在其体制外。此外,对侵犯人权的罪犯,其惩处也主要由国内法来实现。《灭种罪公约》规定,凡被指控犯有灭种罪或有第3 条所列行为之一者,应交由行为发生地国家的主管法院审理。从国际人权文书的这些规定不难看出,人权在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之事项,那种认为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的主张,实际上是要求主权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放弃国家主权,是违反国际法的。
综上所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是国际法所不能容许的,它只不过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以强凌弱,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借口。按照美国的逻辑,一个国家的内部冲突都可以说成是人权问题,而哪里有“人权”问题,大国就可以到哪里去干涉。如果这样,那世界还有什么秩序可言。如果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以自己的人权标准为尺子,对他们认为存在着人权问题的国家进行所谓“人道主义干涉”,那么,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就会遭到践踏,人权就无法得到保障,世界将永无宁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对南斯拉夫科索沃问题的干预就在国际上开了一个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的恶劣先例。这个先例一开后患无穷。它将加剧一些国家的民族矛盾,助长民族分离主义,给世界带来不安定因素,从根本上危害各国人民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权。
南斯拉夫的事实证明,在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幌子下派遣武装部队进入一国境内去保护人权和解救灾难,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造成真正的人道主义灾难。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用“人权”裹着的炸弹对南斯拉夫进行狂轰滥炸,结果导致数千人伤亡,大批工业和民用设施被毁,给南斯拉夫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
北约部队进驻科索沃以后,偏袒阿族一方,当地针对塞族的暴力事件不断发生。科索沃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1999年11 月4 日,俄罗斯《劳动报》发表俄罗斯记者维克托·博罗季奇的题为《塞尔维亚人的集中营》的报道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该报道介绍了科索沃塞尔维亚人的艰难处境:
“科索沃的奥拉霍瓦茨镇位于距普里什蒂纳60 公里的一座山上,由国际维和部队共同管辖:德国部队负主要责任,与外部世界相连的三条公路则由荷兰人、土耳其人及其着土耳其服装的30 名格鲁吉亚人控制。阿尔巴尼亚族战斗队员还设立了戒备森严的哨卡。
无形的围困
外国记者的出现犹如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一般,受到了塞尔维亚族人的热烈欢迎。荷兰人进入奥拉霍瓦茨之后,镇内还剩下470 户塞族人家,他们集中在一个东正教堂附近的狭小空间———一条由两个小胡同组成的长250 米的街道之内,附近为阿族聚居区。在塞族‘特区’,电、暖气和电话通信均被切断。没有学校,惟一的医生维科斯拉夫·希米奇被维和部队逮捕,已被押往别处。
离开塞族‘特区’意味着自杀。塞尔维亚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冒险进入阿族人的商店。一名叫纳塔利亚·科拉希察的中年塞族妇女说:‘那里连一根火柴棍也不会卖给我们。’市内商品的价格是塞族人无法承受的:一立方米木柴需要70 个德国马克,这对于偶尔拿点补助或退休金的塞族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与杀人者为邻
每到一处,就有好几百人将我团团围住,他们向我提同样一个问题:俄罗斯人什么时候来奥拉霍瓦茨?一位长者吻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孩子,我向上帝和俄罗斯人祷告救救我们吧!不然的话,阿族人会将我们一个一个全部杀光。’任何人都不能随便经过阿族人设立的哨卡,根据‘科索沃解放军’的‘反间谍’名单,所有人都得接受强制检查。把塞族人投入监狱总是能找到借口,只要阿族人的指头指向一个塞族人,这个人就得身陷囹圄。
前几天,难民事务署为奥拉霍瓦茨居民组织了一个前往黑山的车队。在佩奇市中心,受意大利保护的塞族人遭到一伙阿族极端分子的进攻。阿族人用铁棍、铁镐和铁锹捣毁了几辆汽车,有的还向汽车投掷燃烧瓶。4 名塞族人身负重伤。
难觅葬身之地
在离开前的几分钟,一位名叫潘塔·斯托利奇的69 岁老人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边走边说:‘俄罗斯人,跟我走吧,我让你看看我们的墓地。’在一座教堂附近的一小块石头地里新立了11 个十字架。市内的墓地已被阿族人霸占,塞尔维亚人只能在有空的石头地里另外凿坟墓。斯托利奇老人说:‘这一位是与我同名的人———潘塔·格尔科维奇,34岁。阿族人砍下他的头带走了,我们只好把没有头的他安葬在这里。’
当我们离开时,10 名当地居民拼命想藏在我们乘坐的那辆公共汽车内,偷偷进入普里什蒂纳。
维和部队新闻官的回答
在普里什蒂纳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我向维和部队的新闻秘书提了一个问题:对待奥拉霍瓦茨的塞族人‘特区’将如何处理?维和部队司令的新闻秘书惊奇地皱了皱眉头,反问道:‘塞族人还缺什么?他们的安全由维和部队负责,食品由人道救援组织提供,还派去了医生。他们可以自由行动,谁也没限制他们。’也许,从表面上说是这样的,但现实却并非如此。1500 人,其中包括400 名儿童几个月来一直吃的是人道组织提供的通心粉和罐头,没有蔬菜和水果。偶尔光顾的医生对慢性病人毫无帮助。德国人和荷兰人确实没有下达禁止塞族人自由行动的命令。但谁又敢通过过去的战斗队员设立的哨卡和没有一个塞族人的街区呢?!
潘塔·斯托利奇在奥拉霍瓦茨与我告别时说:‘我们居住在真正的集中营中,这种可怕的生活在希特勒占领时期也没有发生过。俄罗斯人,你就这样写吧。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生活得比在希特勒统治下还糟糕。’”①
由于北约轰炸南斯拉夫、袒护阿族,使住在科索沃地区的塞族居民大量外逃。之后,塞族居民想回家乡居住,结果遭到阿族的抵制,使他们不能重返家园。这不造成了新的种族清洗么!可见打着人权的幌子武装干涉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并不能使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
(四)如何看待国际人权保护的问题
国际人权保护是国际社会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文书的精神和原则,通过国际协调与合作,采取适当的措施,促使各国维护和保障人权,防止和纠正对人权的侵犯,以便在国际范围内实现基本人权目标的国际活动。国际人权保护可分为积极保护和消极保护。积极保护也称预防性保护,这种保护并不是针对发生明显的侵犯人权的行为,而是国际社会通过一定的形式和努力促使各国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和尊重人权,不断提高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这种保护的主要方式和措施有:通过发表宣言等形式,号召各国注重加强人权建设;制定有关约法,让各国承担保护人权的责任;通过直接接触提出建议,促使有关国家改善人权状况;等等。消极保护也称补救性保护,这种保护是在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后,国际社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对人权的侵犯。如通过相关决议进行谴责,形成一种舆论的压力,或通过国际制裁,如断绝外交关系、实行贸易禁运、武器禁运等,迫使其停止对人权的侵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派出维和部队,制止其侵犯人权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成为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起先,国际人权保护主要涉及保护少数的问题以及禁止奴隶买卖的非人道行为。国际人权保护的最早例子恐怕要算1648 年以德国为主要战场的天主教诸侯和新教诸侯长达30 年战争结束时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这个和约承认不同教派享有同等的权利。尔后,这类条约越来越多。鉴于奴隶贩卖的非人道性,19 世纪早期在国际条约中就有禁止贩卖奴隶的明确规定。1814 年,英国和法国签订《巴黎和约》,明确谴责贩卖黑奴的不人道行为。1841 年,伦敦条约规定,签字国对在大西洋和印度洋从事奴隶买卖的船只有权相互实行登临、搜查和拿捕。1890 年,19 个国家在布鲁塞尔会议上签署了禁止贩卖奴隶的总决议书,明确表示保证完全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及陆上和海上的奴隶买卖,并规定了取缔贩卖奴隶的措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1920 年成立的国际联盟设立了奴隶问题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报告的基础上,国际联盟于1926 年9 月25 日签订了第一个世界性的《禁奴公约》。公约规定,缔约各国承允就各自范围内在其主权、管辖、保护、宗主权或监护下各领土内防止和惩罚奴隶的买卖,逐步地和尽速地促成完全消灭一切形式的奴隶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问题大规模地进入国际法领域。鉴于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造成的惨祸,《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之信念”。并明确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作为联合国的根本宗旨。为达此目的,联合国制定了一系列国际人权保护的约法,如《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等。联合国还设立了一些保护人权的专门机构,如联合国人权中心、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文化委员会)、反对种族隔离特别委员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等等。各个地区还设立了区域性的人权保护机构。如阿拉伯人权委员会、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欧洲人权委员会、欧洲人权法院、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等等。国际人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人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把国际人权保护理解成以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为标准,由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施加种种压力,迫使这些国家改变社会制度,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这显然是对国际人权保护的严重歪曲。他们所鼓吹的“新干涉主义”,实际上就是为他们干涉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制造借口,为其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服务。如果按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逻辑,一个国家选择不同于他们的社会制度,不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就一定是对人权的侵犯,他们就可以到哪里去干涉,那么,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就会遭到践踏,人权就无法得到保障,世界将永无宁日。
其实,国际人权保护与尊重国家主权是并行不悖的。首先,有关人权的各种国际条约都是各主权国家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缔结或加入条约,履行条约义务,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表现。其次,国际社会现有的各种人权机构都是在主权国家的同意下成立,并根据各主权国家制定的国际人权约法由各主权国家派出的代表组成的,在这些机构中就人权问题投诉或应诉是各主权国家自愿接受其管辖的结果,这对国家主权丝毫没有损害。而且这些机构开展活动必须尊重各国主权。第三,大规模的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如发动侵略战争,实行奴隶制度、种族灭绝、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殖民统治等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正确行使主权的表现,国际社会对此类行为进行干预并不构成对该国主权的侵犯。因此,我们并不是绝对地反对国际社会对某些国家或地区发生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干预,关键是由谁来实行干预以及怎样进行干预。
我们认为,国际干预不能单方面地进行。在区域组织内部或国家集团内部,可以由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协调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制止。这样做并不构成对主权的侵犯,因为参加这个组织的国家都有义务接受该组织的监督和约束。在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之外的国家就要以联合国的名义来进行或联合国授权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来进行,而不能以单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名义来进行。中国参与了对南非前种族隔离政权实行的国际制裁,参与了柬埔寨和东帝汶的维和行动。这些都是根据联合国的决议采取的国际人权保护行动。我们坚决反对不经主权国家同意或绕开联合国而对一个主权国家采取干涉的行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绕开联合国,以人权问题为借口悍然对主权国家南斯拉夫联盟进行武装干涉,就是赤裸裸的霸权主义行径。
总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鼓吹的所谓种种人权“新理论”,实际上就是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干涉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寻找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为其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服务,以实现其霸权主义的野心。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我们必然要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我们的外交政策,概括地说,就是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我们认为,国家虽然大小不一,强弱不等,贫富不均,社会制度不尽相同,但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都享有平等地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各国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中国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推行霸权主义的主要障碍。我国的外交政策必然与美国的霸权主义政策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地在国际人权领域表现出来。我们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人权领域的斗争实际上就是干涉与反干涉、霸权与反霸权、强权政治与反强权政治的斗争。这个斗争今后还将继续进行下去。无论什么时候,中国都会坚持维护人权、捍卫主权、反对霸权这一原则立场,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口人权、践踏主权、推行霸权的行径。
中美人权斗争的根源
中美之间为什么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斗争呢?原因是复杂的。不同的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历史背景以及社会因素都对中美人权斗争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