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兵役制
1935年5月,延长县解放,延长县成为陕北革命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境实行志愿兵役制度。这种新型兵役制度,对发展壮大人民军队,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大作用。
其主要是对广大工农群众、革命知识分子、起义士兵和其他爱国分子,通过政治教育,激发政治热情,提高政治觉悟,懂得劳苦大众所受压迫剥削的阶级根源,明白参加人民军队是为谁扛枪、为谁打仗的道理;通过广泛的参军宣传动员和思想工作,激发参军热情。从而使他们为民族、为自身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响应号召,自觉自愿地参加人民军队,并不计物质报酬,长期服役。参军后,军人及军人家庭享有很高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地位,受到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尊重和优待。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红军者必须是工人、贫农和可靠的中农分子,地主、富农子弟一律不得参军。
抗日战争时期,延长固临县的志愿兵征集,是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把任务递次分配给各区、乡政府和群众团体组织实施。此时,边区对兵员的阶级成分要求放宽,新富农和知识分子也可参军。
解放战争时期,延长、固临县志愿兵征集根据边区总动员委员会命令组织进行兵员工作。这一时期的斗争以解决阶级矛盾为主,新战士入伍条件较抗战时期严格。新兵入伍必须经群众评议审查,除地主、富农不能参军外,身患疾病、体格弱小、不愿入伍、不符合18岁至35岁者,亦不得入伍。
由于宣传动员充分,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扩大兵源是保卫边区、巩固政权、抗击日寇和解放劳苦大众的道理。广大青年踊跃报名,亲人真心支持,征集任务常常超额完成。女青年动员未婚夫,父送子,兄弟相争相送极为普遍。应征入伍战士出于政治觉悟和民族大义,牢记亲人重托,为民族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英勇战斗。
二、兵员补充
兵源补充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动员群众参军 1936年延长县第一次扩红,为红军输送兵员70名,第二次扩红向部队输送新战士500名。同时延长县还向第6游击队输送37人,新发展游击队员13名,保卫队员12名,送往兵站、供给部10余名。1938年组织游击队29组340人,新扩保安队16人。1939年,固临县新扩大战士160人。1940年,固临县向部队输送新兵170名,超额完成70名。1938~1940年,延长先后有608名青年奔赴抗日前线。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有648名延长热血男儿为国壮烈捐躯。
群众武装升编 1935年5月,延长县李育英领导的游击队在配合陕北红军解放延长县城时被编入红军武装。1948年春,延长县独立营和固临县游击大队编入西北野战军警备第4旅第12团,奔赴解放大西北的前线。
被俘和投诚、起义人员编入人民军队 在守卫延长河防和解放延长县战斗中,就有不少被俘国民党官兵和起义人员加入人民军队。
开展“归队运动”动员潜逃回家或逾假未归战士归队,是巩固和扩大部队的一种特殊扩军方式,这一运动贯穿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全过程。仅1936年,固临就有113名战士归队。
三、优 抚
1935年至解放战争时期,为保证前方将士斗志高昂、英勇杀敌,延长人民经常开展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使人民军队始终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对抗属、军属、烈属实行优待,均按照陕甘宁边区政府各时期颁布的细则、条例、指示执行,其间主要以包耕、代耕和帮工为主。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延长县优待抗日军人委员会和延长县各界抗日后援会成立,负责拥军优属和支前工作。对烈、军属实行免差、免勤杂,解决吃水、烧柴、种地困难等优待。
1938年,全县有代耕队员3935名,义务代耕4210人。
1939年,有代耕队员5600名,义务代耕4362人。
1940年,慰劳军队款368.92元,义务代耕4210人。
1941年,慰劳军队肉1755.5公斤,慰问抗属过年菜、肉、面粉802.5公斤。全县有抗属1264户,4282人。有代耕大队30个、中队105个、班228个,队员3760名,代耕地9123垧。
1942年3月8日,县妇联邀请当地驻军、抗属召开联欢晚会,各界募捐810元。是年,全县有抗属1294户。其中,受优抚抗属328户931人,工属253户361人。有代耕班238个,队员2069人,代耕4444垧。1~4月共优抚抗属385000个工。
1943年春节,县城及各区乡开展拥军活动,给抗工属拜年,送年饭,给前方战士写慰问信。4月,全县开展拥军月活动。全年共慰劳军属22787元(边币),猪13头,羊11只,粉条59公斤,酒100公斤,驴1头,肉食2500公斤,豆子40石,鞋2950双。
1944年2月9日,延长县抗联会代表全县人民致书慰问“亚洲”部全体指战员。全年慰劳驻军豆子480.35石,猪肉350公斤,活猪22头,羊50只,牛5头。
1945年,优待抗属780人,工属805人,退伍军人65人。全代耕1012人,半代耕686人,共代耕4580垧,折成品粮2.1石(约135公斤)。
1948年,全县共有烈属61户237人,军属1809户6178人,工属557户2058人,共计2427户9163人。其中,优待烈属20户66人,军属570户1121人,工属207户594人。有代耕队员5204人,代耕粮876石(约131400公斤)。同时对烈军家属照顾减免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