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代中国社会和谐状况
(一)当代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
2006年10月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当代中国总体上是和谐的。这一判断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是开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其主要表现有:
第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可以通过和平的法治的办法解决利益矛盾。由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发生矛盾不可避免。但这些矛盾不是根本对立的、不可调和的,相反,各种利益存在着本质上的一致性。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积极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没有发生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大的社会动乱,保持了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第二,人民群众对政府充分信任,政府与民众关系日益和谐。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始终致力于维护、实现、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和关怀落实到具体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到实现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上。同时,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教育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会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并通过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矛盾化解机制。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中国社会充满活力。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造活动蓬勃开展。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并依靠人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成效,使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得到空前发挥。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并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把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开拓创新意识、自主创业意识不断增强,整个社会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二)当代中国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基于当代中国社会还是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因素。审视这些不和谐因素,能更清楚地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1.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然在扩大,分配不公凸显这种差距指的是相对差距:改革开放中农村发展了,但城市发展得更快。从城乡收入来看,尽管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农民人均收入5919元,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首次超过城市。但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的势头总体上仍未得到遏制。现代社会收入差距肯定是存在的,但关键是要保证它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当前中国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且多由不公平分配造成的,这是最不和谐的现象。
2.一些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这些群体主要是农民和工人。到目前为止,农民的收入还很低,负担还很重。而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在体制转换中获得的补偿是不对等的,其中部分人还沦落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这是生产关系的不和谐。
3.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目前中国各社会阶层之间、社会阶层内部、地区之间、地区内部、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这样或那样利益矛盾均体现为当前社会的不和谐。
4.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9.4%。但同时,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如教育、医疗等分布不均衡。例如,中国大部分县、乡一级只有2~3台呼吸机,可见公共医疗资源短缺问题严重。
5.其他原因导致的社会阶层利益间的不和谐社会学学者们特别关注社会阶层关系的不和谐,提出了社会排斥、社会剥夺、社会断裂等概念来说明这一问题。所谓社会排斥,是指制定规则时,应尽量考虑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因为每一个规则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会有意无意地排斥或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至于社会剥夺,突出的表现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反映了当前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周全。社会断裂指的是社会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的流动。此外,就业难、失业问题、腐败问题等因素所产生的社会不和谐也不可低估。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面对上述不和谐因素,一方面要认识到这是中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提高解决矛盾的本领。为此,要将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整合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切实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推进社会公平,重点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努力开展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2006年10月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同一切自身相关的事情保持着一种协调的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协调等;狭义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与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相区别的,以人的生活为中心的广泛领域。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狭义的和谐社会概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断得到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基本适应,充分发挥人在生产力要素中主体性地位作用的社会。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即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社会生产力得到不断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不断得到化解的社会。而生产力增加的主要途径是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权利保障机制,使人的积极性得到全面的发挥,从根本上促进生产力的进步,使其适应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当代中国,发展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即经济总量和经济质量的增长,我们不能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的增长。经济的发展既不能以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为代价,也不能以社会巨大分化为代价,更不能以人的健康为代价,而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得到充分涌流,人们能够各尽其能的社会。为此,要坚持以人为本。
因为社会是人的联合体,人是社会生产中最关键和最活跃的要素,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也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并非单纯为了创造物质。因此,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尊重和肯定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的贡献,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的施展,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才能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社会各个领域才能生机勃勃,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
(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第一,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制的完善,即要建立和完善包括保障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协调不同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利益的协调机制、社会管理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以及矛盾疏导机制在内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政策体系。第二,公平正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利益分配的机会和过程公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公平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社会公平,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人们心情舒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第三,诚信友爱就是全体人民都要诚实守信、相互帮助,各民族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第四,充满活力就是通过各种合理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使各种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力、创造才能得到尊重和发挥,社会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以调动。第五,安定有序就是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得到广泛认同,经济和社会秩序井井有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第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类生产活动和自然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循环之中。这个总要求,是社会和谐与否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主要衡量标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参考系。
(二)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就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蕴含了和谐的理念和精神,而社会和谐是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为此,必须明确正确的原则。《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先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决定》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六个重要原则: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勤俭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改革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4)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改革就没有动力,不发展就没有物质基础。但在改革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6)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是为了人民,和谐社会建设要依靠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维护人民群众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享有者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真正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上述六个必须:的原则是一个整体,它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方向和路径、动力和机制以及需要把握的重大关系。
在上述原则要求下,《决定》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的创新机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社会改革的必然要求。社会建设就是在社会领域建立和完善对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进行合理配置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以及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创新机制。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要构建和完善公正开放的社会流动机制。一个真正的平等社会,首先是社会职位能够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个人的社会地位也不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较大的贫富差距的社会中,一种相对畅通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较多的流动机会,则是抵消两极分化的重要机制。目前,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存在许多障碍,流通不顺畅造成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甚至形成好了愈好、差了愈差:的马太效应,影响了社会理应的机会对等流动、人才平等流动。因此,政府应逐步采取措施打破这种障碍,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使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互惠互利、协同共进。
(2)要构建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利益的均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政府必须真正建立公平、开放、多向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为不同群体提供公平表达利益的制度性平台,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和制度化的方式化解冲突,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它涉及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信息获得机制、要求表达机制、政府信访机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施加压力机制、要求凝聚机制、利益协商机制、矛盾解决机制。如此能使公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到政府的政策议程中,从而为防范、应对和化解各类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制定各种政策提供依据,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3)要构建和完善合理的利益保障机制。保证社会成员的利益相对平等,还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社会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促进全社会成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完善包括经济适用房、医疗和养老、事业和最低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尤其要关心那些无力参与竞争或失去竞争能力的社会成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以缓解由收入差距、利益不均等引起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以维护社会公正,促使社会平稳和谐发展。
(4)要构建和优化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一个健康的社会发展,需要有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之路。目前中国的社会结构的优化至少有如下含义:一是扩大中产阶层的规模。中国中产阶层发育得还相当缓慢,中等收入者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例还很小。同时,要防止社会上层过多地占用资源,从而限制中产阶层发展的空间。二是要保护乃至改善下层生存的社会生态。
(5)要构建和完善创业和自主择业的劳动就业机制。创新劳动就业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对于中国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调整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一是要激活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因此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支持和鼓励群众创业,努力增加人民群众的经营性和财产性投入。二是要完善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宽就业空间,如逐步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政策。继续深化大学生就业体制改革。
三是要加强政府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向劳动者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提高其就业能力。四是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企业用人机制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五是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降低服务业门槛,释放民间活力的空间。六是要在城市有针对性地开发价廉物美、专门满足广大在城市居无定所:的农民工这一类群体需求的住房,从而促进社会消费的需求和保障就业的机会。
1.简述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2.科学发展观提出的背景及其含义是什么?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哪些变化?
4.当代人权的含义和内容有哪些?
5.阐述当代中国人权建设的进步和任务。
6.简述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主要特征及其变化。
7.简述当代中国社会的和谐状况。
8.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特征?
9.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10.请结合实际谈谈怎样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