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族毛皮加工业的发展
明清时期,济宁皮货的制作工艺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例如熟制各种皮革,由于竞争激烈,大部分产品均能达到优质标准,而对各种细毛裘衣,更能根据皮张的种类和部位分档制作。细毛裘衣的产品有:狐腿、狐头、狐脊、狐膝、狐腮、貉绒、猞猁、紫貂、水獭、灰鼠、金钱豹、艾叶豹等高级衣料皮筒。羊皮种类也很分明,按出产地区有北口(内蒙古、张家口一带)、西口(甘肃兰州、宁夏银川一带)之别,以毛叶的质地来分,有大毛、二毛、小毛、寒毛、紫羔、滩羊、银绒等品种。在手艺方面,要求精工细作。因此,生产高档裘衣,要雇用技艺高超做工精细的老工人。产品因原料皮珍贵,做工复杂细致,工艺要求极高,如制作一件狐膝(用许多狐狸皮的膝部皮毛做成)或狐肋抑或狐脊、狐腿裘衣,多需几百张狐狸皮,先仔细将皮的头、膝、脊、腿各部位分别卸下,按毛的大小,绒的厚薄与色泽分别挑选,再按它的面积大小,分别拼接,连缀成片。皮毛生产工艺分为鞣制和裁制两大系列,每一系列又细分为若干工序,由原料生皮到制作成裘衣成品,大小工序共20多道。鞣制是把原料生皮制成熟皮,供制作成品用;裁制是用熟皮裁缝成供使用穿戴的裘皮成品。
在当时,毛、绒只是进行简单的加工与整理。皮毛在集散的过程中,要经过一番加工整理,这里说的加工整理,主要分两个方面。
第一,从卖方来说,为了增加分量,欺骗买主,专门往绒毛里面掺揉沙土。
驼毛、羊毛本身就挂了不少沙土,在买卖过程中,毛商仍感不足,还要专门顾人(即做毛工)往里掺拌沙土,一般每百斤毛中再掺三四成或更多。掺沙子的办法,毛与绒稍有不同,绒是瓜子型(裘状)含沙可多点,做法毛绒基本相同,做时都是将原抓剪的挖子、瓜子,打开铺地层层喷水,水量占重量的5%~10%,随后一层层往里撤沙土,使劲将沙土往绒里毛里揉。为了防止检验毛时抖去沙土,有时还专门熬煮上骨头、肉皮汤浇灌在毛里边,和沙土更牢牢地粘附在绒毛上。包头有个屠户,名叫丁狮子(回民)在杀骆驼时,不一刀杀死,而是捅上一刀后,让骆驼在地上挣扎,把血和沙子都滚到身上的毛里边。这样剪下来的驼毛在出售时,买主虽然要抽看样品,抖沙土估成色,后以净货(除去沙土分量)定价,但往往有人由于业务不精通估量不准多出了货价,特别由于这种热血沾在毛上就不可能抖掉,这种情况只有买主吃亏,没有卖主吃亏的(见全国政协暨北京、内蒙古 、广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史研究室等编:《西部开发历史回顾》第252页)。
第二,从买方来说。首先是洋商和东路买主,买下绒毛后为了节约运费和便于出售,又雇人把绒毛抖一次沙土,做到尽可能抖尽,然后按一定的规格打包。绒毛装包一般是用麻袋,毛包的规格约高60公分、宽60公分、长100公分(指羊驼毛);羊绒每包是50公分高、50公分宽、100公分长。每包重量是160斤上下,包还要捆紧捆齐。其次是由西路用筏子运来的绒毛,因被河水浸湿,所以到包头后都得晾晒,然后再根据需要掺土或抖土,再打包。
20世纪20年代包头绒毛集散量最高达3000多万斤,所以加工整理的工作量很大,但这种加工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因此,包头出现了一批专门做毛的工人,俗称“毛猴”,人数多时达1500多人。这些工人没有固定的组织,由一些懂得做毛技术的小“毛头”组成,每个小毛头联系着十几个或几十个毛工。凡有大宗的加工活,都由“大毛头”出面兜揽承包,分派给“小毛头”,再由“小毛头”领着做毛工人去做。现在胜利路(原通和店巷口),昔日是每日毛工们集散的地方,人们叫“人市”。旺季时每早7点钟以前,毛工们都聚集到这里来等待被雇,一到8点被雇佣的跟着“毛头”去做工,没被雇佣的就自行散去。做毛旺季是春天的3、4、5月,秋天是7月以后。旺季每天几十万斤绒毛进出包头,每天需做毛工人1000~1500人做毛工活。到淡季时,仅有些零星活可干,只需要几十人或百余人。这时能干活的都是和“毛工头”有关系的或技术较好的人,其他的人就别处找活干,如打柴、卖草、脱土坯、打杂工赚些钱。一个工人很难做得全部技术,大部分是分工合作,技术好的就能多干几天,有活就有饭吃。当时生产技术落后,工期季节性强,一年干不上3个月的活。有歌谣唱道:“正月里烦,二月里闲,三月里问活还得几天,四月底才上案,五六月里把活干,挣来卖命钱,顾吃难顾穿,七八月里开始怕,九十月里过难关,十冬腊月拿起打狗鞭(指要饭),好似把集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