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政收入流量为内容的政府核心财政能力集中体现了政府汲取财政收入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提高,从理论上和现实中来讲都有助于增强政府抵御风险的能力。从公共风险理论的角度出发,政府财政支出是为了防范公共风险和政府或有负债,而政府财政收入又是为了弥补财政支出的,故财政收入归根结底也是为了防范公共风险和或有负债的。从实践中来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比较强,其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动员资源的能力比较强,故其抗拒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强;反观政府核心财政能力比较弱的国家如东欧各国,其在偿还债务、抗拒风险及稳定社会方面的能力就比较弱。下面我们通过分析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流量的变化来考察其核心财政能力的变迁和当前状况,进而在此基础上评估其所面对的债务风险。
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流量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放权让利”的改革(即收入分配向企业、居民的倾斜与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的倾斜),使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过去的统收统支高度集中变为现在的财政分权过度分散,导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后不仅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较低水平,也处于世界较低水平。1994年税制改革后境况有所改善。我们在前面论证政府的财政能力弱化约束时已经对此进行了实证分析。但我们那时只是给出了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总体变化趋势,并没有分析1997年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上升的原因。实际上,这一状况之所以出现正是由于中国政府感受到了财政能力不断下降的窘境而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的结果。
严格地讲,中国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或“两个比重”问题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才开始进行的。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在1983年和1984年通过两步“利改税”与工商税改革,使得税收收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这就为中国“两个比重”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同时,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西方财政理论不断地引入到中国,使我们对一些公共财政问题的认识与研究也不断地加深,这就为中国进行“两个比重”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实际上,中国总体财政能力的变动趋势不仅能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角度进行分析,还能从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变化以及财政收入与GDP增长弹性值的变化这一角度进行分析。下面我们通过对比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变动情况,并在引入回归方程lnR=C+dlnGDP(R为“中口径”财政收入,C为常数,d为弹性系数)的基础上,来探讨一下中国政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弹性值的变化趋势,以此来说明中国政府财政能力的变化情况。
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变化趋势。从该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1979年以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都具有较大的变动幅度,且财政收入增长率比GDP增长率具有更大的波动性。与此同时,财政收入增长率在总体上大于GDP增长率,说明在这一段时期内,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集中性,中国政府具有较强的财政能力。在1979~1995年期间,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波动幅度都有所减少,且GDP增长率在总体上大于财政收入增长率,这说明随着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国政府的财政能力相对来讲具有减弱的趋势。而在1996年以后,财政收入增长率又超过了GDP增长率,财政能力出现了反弹。
用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弹性来说明了中国财政能力的变化。从该表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财政收入与GDP之间的增长弹性总体上是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并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低弹性范围,直到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与GDP的弹性值才出现了强劲反弹。1969~1978年期间,财政收入与GDP的弹性值为1.02,大于单位1,属于弱高弹性范围;1979~1985年期间,这一弹性值下降为0.75,属于低弹性范围;1986~1993年期间,这一弹性值又降至0.60,即GDP每增长1%,政府财政收入实际增长0.60%;在1994~2005年期间,这一弹性值又变为1.63.包含债务收入的中国财政收入与GDP的弹性值,弹性值具有相同的变动趋势,也反映了中国政府核心财政能力的变化情况。
计年鉴(2005)》以及中国经济信息网数据库。从预算内收入的构成上看,中国政府预算内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而其他名目繁多的收入却在不断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分项目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增长快于税收收入增长,形成了“非税替代”和“收费越位”的现象。这一现象进一步导致政府所能控制的财政收入减少,降低了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
1994年后中国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有所提升的原因
我们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即财政收入能力从总体上来讲是比较弱的。虽然从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之后,中国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有所提升,财政收入与GDP的弹性值较大,但这一方面是由于财政债务收入和国内债务收入的急剧攀高所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非可持续政策性因素所导致的财政收入的临时增加。
就中国政府的债务收入而言,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回升的主要支撑是财政的债务收入特别是国内债务收入的增加。在1981年,中国全部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国内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和3.8%;1985年二者分别为4.3%和2.9%,其中全部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历史最低点;1989年国内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8%,达到其历史性最低点;1993年二者分别为14.5%和6.2%,而在1994年二者分别上升为18.4%和16.1%,特别是国内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二者于1998年达到了历史最高点;其后,二者都在20%~25%之间徘徊,直到2005年才突破20%分别降至18.2%和17.9%。与此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也出现了明显的好转,始终在50%左右,彻底改变了1994年以前那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偏低、中央财政能力不足的不利局面,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得以加强。但中央财力状况的好转也主要是依靠政府债务收入的增加来支撑,而不是税收收入增加的结果(2003年后税收收入才大规模增加)。因为中国地方政府至今尚没有地方债券的发行权,故而国债收入自然而然就构成了中央财政收入,并成为中央财政支出的重要来源。虽然以债务收入为重要来源的财政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共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进而提高了经济实力、增强了税基,但并没有改变中国较弱的财政收入能力。
就中国财政所面临的非可持续政策性因素而言,财政能力好转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增加归功于中国政府加大了税收的征管力度,减少了偷逃税并清欠了税款。同时,对于长期以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存在的走私问题,各级政府也加大了稽查力度,提高了关税收入。这些措施虽然使得中国财政收入出现快速增长,但这种增长具有一次性,故财政增收的压力还很大。其次,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率快于GDP增长率还在于近几年特别是2002年之后各级地方政府过高的投资倾向,其典型例证就是各地房地产市场的迅速活跃,使得来自于其的财政收入迅速增加。而随着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及城市可供开发土地数量的减少,来自于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及其他收入将会减少。所有这些都说明了尽管近几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总体上中国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还是相对较弱的。
基于财政收入流量的或有负债风险评估
中国政府核心财政能力即以财政收入流量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汲取能力的下降,大大削弱了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降低了其宏观调控能力,也减弱了其偿还债务和抵抗风险的能力。特别是中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80年的25.7%迅速下降到1995年的最低点10.7%,平均每年下降近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虽也有所下降,但支出的刚性增长和制度性调整所导致的财政收入不断下滑使得中国政府的财政赤字不断扩大。而自1997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赤字规模更是呈跳跃性增长,赤字率在2002年甚至超过3%的国际警戒水平,2005年也达到2%以上。在赤字只能靠发债来弥补的条件下,赤字的扩大无疑会直接导致政府债务规模的攀升,而在赤字和直接显性债务得到限制即存在外部财政刚性压力约束时,政府就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通过或有的和隐性的债务来替代直接显性债务。
从以上对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流量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核心财政能力还相对较弱。虽然近几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出现非常规性增长,但预算收入的非常规性增长无法赶上预算支出的常规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以至于没有财政盈余来应对那些没有被纳入正常的政府预算内,但一旦由于某一事件导致出现支付缺口,必然由政府承担最后偿还责任的或有负债。因此,中国政府的或有负债风险形势比较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