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创业企业一般缺乏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企业规模较小,因此融资方式的选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无论是选择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都有一定的困难。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的筹集也是如此。
一、创业企业选择融资方式的原则
(一)融资收益与融资成本的比较原则
企业在进行融资之前,首先考虑的不是各式各样的融资途径,更不要草率地做出融资决策。因为融资则意味着需要成本,融资成本既有资金的利息成本,还有可能是昂贵的融资费用和不确定的风险成本。一般来说,按照融资来源划分的各种主要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大小的排列顺序依次为财政融资、商业融资、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这仅是不同融资方式、融资成本的大致顺序,具体分析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财政融资中的财政拨款不但没有成本,而且有净收益,而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则要有较少的利息成本。对于商业融资,如果企业在现金折扣期内使用商业信用,则没有资金成本;如果放弃现金折扣,那么资金成本就会很高。对股票融资来说,其中发行普通股与发行优先股,融资成本也不同。因此,只有经过深入分析,对融资的收益与成本进行仔细的比较,确信利用资金所预期的总收益大于融资的总成本时,才有必要考虑如何融资。这是企业融资决策的首要前提。
创业企业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企业在融资前就要确定融资规模。融资过多就可能造成资金闲置浪费、导致融资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企业负债过多,创业企业偿还起来就更加困难,增加了财务风险,危及企业的生存,而这段期间,生存才是前提;相反,融资不足就会影响企业经营与投资计划的实施,以及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要仔细斟酌,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要、企业自身的实际条件以及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情况,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
(二)把握融资机会的原则
所谓融资机会,是指由有利于企业融资的一系列因素所构成的有利的融资环境和时机。企业选择融资机会的过程,就是企业寻求与企业内部条件相适应的外部环境的过程,特别对于创业企业,就更有必要对企业融资所涉及的各种可能影响因素做适时的综合分析,利用环境,抓住时机。一般来说,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适应外部融资环境,把握各种有利时机 由于企业融资机会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所出现的一种客观环境,虽然企业本身也会对融资活动产生影响,但与企业外部环境相比较,企业本身对整个融资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实际上只能适应外部融资环境而无法左右外部环境,例如,每一时期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都不相同,或者是每一阶段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也在不断变化。事实证明,外部环境的变化总会伴有新行业新领域的产生。因此,创业企业确保融资获得成功就必须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地寻求并及时把握住各种有利时机。
2.企业融资决策要有超前预见性 由于外部融资环境复杂多变,企业融资决策要有超前预见性。为此,企业要能够及时掌握国内和国外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的各种信息,了解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以及国内外政治环境等各种外部环境因素,合理分析和预测能够影响企业融资的各种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可能的各种变化趋势,以便寻求最佳融资时机,果断决策。
3.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合理的融资决策 企业在分析融资机会时,必须要考虑具体融资方式所具有的特点,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出合理的融资决策。例如,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兴办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企业,就可以申请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贷款或者创业扶持机构给予的小额贴息贷款。
(三)制定最佳融资期限的原则
企业融资按照期限来划分,可分为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企业做融资期限决策,即在选择短期融资还是长期融资时,主要取决于融资的用途和融资人对融资风险的看法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从资金用途来看,如果融资是用于企业流动资产,则根据流动资产具有周转快、易于变现、经营中所需补充数额较小及占用时间短等特点,宜于选择各种短期融资方式,如商业信用、短期贷款等;如果融资是用于长期投资或购置固定资产,则由于这类用途要求资金数额大、占用时间长,因而适宜选择各种长期融资方式,如长期贷款、企业内部积累、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和股票等。从风险性偏好角度来看,在融资期限决策时,可以有配合型、激进型和稳健型3种类型。
1.配合型融资政策 对于临时性流动资产,运用临时性负债融资满足其资金需要;对于永久性资产,运用长期负债、自发性负债和权益资本融资满足其资金需要。
2.激进型融资政策 临时性负债不但解决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要,还解决部分永久性资产的资金需要。
3.稳健型融资 企业不但用长期资金融通永久性资产,还融通一部分甚至全部流动性资产。当企业处于经营淡季时,一部分长期资金用来满足流动性资产的需要;在经营旺季时,流动性资产的另一部分资金需求可以用短期资金来解决。
(四)企业的控制权原则
企业在融资时,经常会发生企业控制权和所有权的部分丧失,这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性、独立性,而且还会引起企业利润分流,使得原有股东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甚至可影响到企业的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例如,发行债券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相比较,增发新股会削弱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除非原股东也按相应比例购进新发行股票;而债券融资则只增加企业的债务,并不影响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在考虑融资的代价时,只考虑成本是不够的。当然,在创业企业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只考虑守着控制权不放。例如,对于一个急需资金的小型高科技企业,当面临某风险投资公司较低成本的巨额投入,但要求较大比例控股权,而此时企业又面临破产的两难选择时,一般来说,企业还是应该从长计议,在股权方面适当做些让步。
(五)寻求最佳资本结构的原则
1.融资风险控制与资本结构 创业企业融资时,应该高度重视融资风险的控制,尽可能选择风险较小的融资方式。企业高额负债,必然要承受偿还的高风险。在企业融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条件,企业所承受的风险大不一样。例如,企业采用变动利率计息的方式贷款融资时,如果市场利率较高,而预测市场利率将呈下降走势,这时企业贷款适宜按浮动利率计息;如果预测市场利率将呈上升趋势,则适宜按固定利率计息,这样既可减少融资风险,又可降低融资成本。对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企业承担的还本付息风险从小到大顺序一般为:股票融资、财政融资、商业融资、债券融资和银行融资。
企业为了减少融资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各种融资方式的合理组合,即制订一个相对更能规避风险的融资组合策略,同时还要注意不同融资方式之间的转换能力。例如,对于短期融资来说,其期限短,风险大,但其转换能力强;而对于长期融资来说,其风险较小,但与其他融资方式间的转换能力较弱。
企业在筹措资金时,常常会面临财务上的提高收益与降低风险之间的两难选择。那么,通常该如何进行选择呢?财务杠杆和财务风险是企业在筹措资金时通常考虑的两个重要问题,而且企业常常会在利用财务杠杆作用与避免错误风险之间处于一种两难处境:企业既要尽力加大债务资本在企业资本总额中的比重,以充分享受财务杠杆利益,又要避免由于债务资本在企业资本总额中所占比重过大而给企业带来相应的财务风险。在进行融资决策与资本结构决策时,一般要遵循的原则是,只有当预期利润增加的幅度将超过财务风险增加的幅度时,借债才是有利的。
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应当在控制融资风险与谋求最低收益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即寻求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
2.最佳资本结构的决策程序 当一家企业为筹得一笔资金面临几种融资方案时,企业可以分别计算出各个融资方案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然后选择其中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最低的一种。被选中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最低的那种融资方案只是诸种方案中最佳的,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形成了最佳资本结构,企业财务人员可利用一些财务分析方法对资本结构进行更详尽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在企业进一步的融资决策中改进其资本结构。
二、创业企业融资渠道
融资渠道是指资金来源的方向和通道,体现着资金的源泉和流量。认识融资渠道的种类和每种渠道的特点,有利于企业充分开拓和正确利用融资渠道。创业企业可以获得的融资渠道主要有:
(一)自筹资金
创业企业自筹资金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有创业者(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向亲戚朋友借用资金;向企业成员集资和企业留存收益等。
(二)天使投资和其他个人投资资金
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个人或家庭,对于所选择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的早期的、直接的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从天使投资的含义可以看出,天使投资是一种民间资本投资,常常被称为非正式的风险投资,与正式的风险投资一样,天使投资也是一种提供追加价值的、参与性很强的长期的权益资本投资,选择高风险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项目作为投资目标,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同时也包括成长性好的传统产业。
(三)风险资本
也叫创业资本,通常高新技术产业会较多地获得这种投资。根据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的定义,风险投资是指由职业金融家对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孕育着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的一种权益投资。风险投资项目的失败率较高,但一旦成功将获得巨额利润。
(四)政府扶持资金
政府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也是创业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资金的累积和成长,包括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如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出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包括就业补贴、研发补贴和出口补贴。贷款援助包括贷款担保、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等。
(五)金融和非金融机构贷款
主要指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的信用、抵押和担保贷款,还包括了中小企业间互助机构的贷款;社会性基金(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贷款等。一般来说,由于缺乏经营历史和信用积累,创业者比较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可以不动产、动产或无形资产作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担保贷款可以采取的形式有自然人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和托管担保等。票据贴现、出售应收账款等也是创业企业获得短期资金可以采取的途径。另外,高科技创业企业还可以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出口导向型企业可以申请出口创汇贷款。
三、创业企业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筹措资金所采取的具体形式,体现着资金的属性。认识融资方式的种类及每种融资方式的属性,有利于企业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和进行融资组合。创业企业融资方式一般有以下7种。
(一)吸收直接投资
创业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其他企业、个人投入资金的方式。它不以股票为媒介,是非股份制企业取得权益资金的重要方式。
(二)发行股票
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创业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发行普通股筹资可以得到永久性的资金使用权,因为股本是不用偿还的,也不需要支付像负债利息那样的固定费用。
(三)留存收益
创业企业也可以使用当年的留存收益筹资,也称为内部筹资,这通常会涉及公司的鼓励政策,即公司的利润怎样进行分配,留存多少。
(四)金融机构借款
这是创业企业按照借款合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各种款项的一种常用的融资方式。
(五)发行公司债券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债券进行筹资,以获得大额的长期债券资本。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融资。
(六)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已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等形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它是公司间直接的信用行为,是企业筹措短期借入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筹资方式比较灵活、方便,创业企业可以使用这种方式来缓解短期资金周转压力。
(七)租赁融资
这对于创业企业来说,是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具体有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或者分期付款、售后租回等方式。租金的支付可以分期摊付而不是一次性付清,避免支付大量现金,减轻了企业由于设备改造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
四、主要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分析
新创企业的融资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也要有较为缜密的操作过程,而这一切的融资操作过程都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才能进行,不同的融资渠道及方式具备不同的操作特征和注意事项。目前,新创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渠道及方式的类型较多,以下精选了10种具备一定代表性的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分别就其特征、操作方式,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一定的阐述。
(一)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的民间性、自发性、个体性和分散性使它独立于风险投资和其他投资形式,成为一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特殊的个人投资方式。
第一,天使投资是一种富有的个人或家庭直接向企业提供资金的私人权益投资,呈现出鲜明的个人行为特征。在国外,这些“天使”通常包括富有的商人、律师、医生或者成功企业家等。他们以自己的钱直接为看好的项目或企业提供资金。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天使投资家,一名合格的天使投资家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例如,在美国曾有过如下规定:从客观上讲: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这里,净资产是指个人在住房和汽车等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资产;如果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不足100万美元,那么,在过去2年内,个人的年收入要超过20万美元,对于已婚的个人,夫妻年收入要超过30万美元;从主观上说:天使投资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其中最基本的是个人的心理素质,承受风险的能力以及一定的投资眼光和投资领域的相关经验。
第二,天使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资方式。它直接由私人而不是通过投资机构投入,天使投资者既是资金的管理者也是资金的所有者,在管理上天使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只有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而风险投资存在着比较复杂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第三,由于天使投资是一种私人直接权益投资,因此其投资规模相对于机构投资基金偏小,一般投资于资金需求量较小的企业种子期或早期阶段,由于规模小,风险大,成本高,一般风险投资不愿介入,且因其规模小,对被投资企业审查程序简单,故投资速度快,投资成本低。天使投资的这些优点使得其在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成为新兴企业或项目早期融资的首要渠道,对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起到了积极的孵化作用,被比喻为“创业企业成长的摇篮”。
天使投资的上述几个重要特征,使得天使投资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发育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将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我国的天使投资是随着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例如,1996年美国的爱德华罗伯特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尼格罗庞帝教授作为天使投资者对搜狐投资20万美元,使搜狐度过了资金短缺的危机;又如,微软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和微软中国研究院的张亚勤博士,他们就曾经投资于清华学生创业团队的东方博远。虽然我国已经出现较多的富裕阶层,形成了天使投资的资本供给基础,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天使投资相比,我国的天使投资规模还很小,很不成熟,在观念上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概念;而且我国的天使投资家大都以个体的形式存在,不像美国那样以团体的形式存在。
从我国天使投资者的构成上来看,主要有3类人:第一类是外国公司在华的代表和高级管理者;第二类是对中国市场感兴趣的外国投资者和海外华侨或海归人士;第三类是当地的富人和国内成功的民营企业家。总体上来看,我国目前的天使投资者主要以前两类为主,根据最近维欣创业投资网所做的一次调查统计,在对创业企业进行的天使投资中,第三类投资者所占的比例还不到10%,这与目前我国积累的庞大的民间资本极不相称。统计资料表明,1983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为892.5亿元,而到2003年底,这个数字已经高达103618亿元,超过10万亿元,20年间增长了116倍,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26.8%。而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中的80%集中在20%的储户手中。促使富裕的家庭和个人的资本通畅地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既可以调整全社会的投资结构,减轻长期依赖政府投资拉动经济的压力,又有利于克服我国创业资本有效供给不足的困境。
(二)风险投资
为了分散风险以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风险投资通常选择多轮投资和联合投资的方式;为了避免股权的稀释,风险投资协议常常伴随相应的保护条款和选用附认股权证、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具有期权性质的形式。风险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还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所以它也是一种参与式投资。在风险资本支持下发展起来的企业成长速度远高于普通同类企业。风险投资通过将企业以上市、并购等形式出售,获得高额回报。
(三)政府扶持资金
在现阶段,政府扶持资金也是创业者可以利用的有力工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或者直接支持新创企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性支持资金,它们一般包括利用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优惠贷款、税收贷款政策以及一些专项资金的方式为创业成长提供支持。
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各种金融手段扶持中小企业,而最常用的就是政府担保贷款,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英国的贷款保证计划、香港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等。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施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扶持的政策、国家各部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先后推出了863专项、火炬专项、创新基金、外资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利用高新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贴息基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资助计划、节能产品贴息项目计划等专项贷款。2002年底国家经贸委又下发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担保。
由于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融资方式的融资价格和融资规模相比于其他的融资渠道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只要新创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就可以通过此种渠道进行融资。目前,可供新创企业利用的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资金或政策主要有: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科技型新创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新创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地方性优惠政策等。新创企业要想申请并最终获得产业政策的扶持资金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当认真学习政府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或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网站了解信息,或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流,或通过行业协会以及协会兴办的一些活动和讲座学习政策,或求助于相关专家、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创业者可以掌握相关产业的发展动向,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一般而言,如果新创企业属于政府部门想大力发展的行业,则具有较大可能获得政策融资。
第二,应当积极包装自己,做好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创业者可以尝试撰写一份融资计划书,对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生产、市场方面的优劣势、企业的发展潜力、财务状况等内容认真分析,充分挖掘出企业的内在价值。同时,企业还应注重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产品的测试和鉴定,企业标准的制定,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科技成果的鉴定,企业信用的评级,质量体系认定等。这些无形资产往往能让企业在融资竞争中占据较大的优势。
第三,企业除了要详细准备申请材料外,还应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人员接触、沟通,使他们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在争取政府资源方面,企业必须做好公司品牌的推广,要让政府了解到企业在行业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在两者之间建立较好的公共关系和信用关系。这样,企业才能在政策融资过程中争取到更多的主动权。
(四)银行贷款
在这类融资渠道中,创业者试图从商业银行中贷到资金。通常银行贷款可以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类。在信用贷款中,银行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态发放贷款,一般适用于具有较长经营历史和信用积累的大企业,新创企业想通过此种渠道融资则较为困难。在抵押贷款中,企业以其所拥有的财产作抵押,作为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在财产抵押期间,借款者依然具有其财产的使用权。当借款者不能按照合约还款时,贷款方为弥补自己的损失,有权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拍卖等活动。显然,这种抵押制度对于借款者的实力也提出了要求。
由于银行业在金融资源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银行贷款依然是新创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也正是如此。但是,由于目前的银行服务多倾向于有较好信誉的大中型企业,而忽视了与新创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和交流,从而导致新创企业贷款较为困难。同时,由于银行贷款的手续比较繁琐,效率较低,也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创企业融资效率高的要求。这些都导致新创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困难重重。当然,创业者们也应当意识到近几年银行体系正在调整之中,对新创企业的扶持也在逐步加大,通过银行获取资金不失为一条有利途径。
对于成长期的新创企业来说,为通过普通贷款的渠道获取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不仅需要抓住有利机遇,更应充分运用自身的融资能力,制订合理的融资策略。
第一,应注意正确认识银企之间的合作关系。银行和企业之间不仅仅是资金借贷关系,同时还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企业得到银行的贷款,可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银行通过发放贷款,获取利息收入,可以保证银行的利润。因而,企业向银行寻求贷款的过程也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寻求合作伙伴、共同成长的过程。在这一出发点之下,创业者在与银行的资金往来间,应当端正心态,不卑不亢,使银行贷款成为企业成长的有力工具,而非负担。
第二,应注意挑选合适的借款对象。在通过银行贷款进行筹资的过程中,创业者应根据企业特点,选择一家最适合自身发展的银行。一般首要选择那些乐于向新创企业贷款的银行,这样不仅可以获得较为充足的贷款资金,而且可能也会享受到贷款以外的服务;其次,要选择贷款效率高的银行,银行是否能及时放贷是新创企业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一般来讲,地方性金融机构由于自主性强,放贷速度一般较快一些;同时,为降低企业与银行在沟通上的成本费用,一般选择地理位置较近的银行,这样不仅信息灵活,结算也比较方便。
第三,应注重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一个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在信贷部门获取较高的评价,就必须确保自身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科学的管理,在经营体制和管理方式方面努力向现代企业靠近。银行作为借贷方,也会通过适当的途径主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一般而言,银行与大型企业的业务联系较多,与新创企业的业务联系较少,对其信用状况缺乏了解,因此不愿意向新创企业投资。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企业必须加强信用意识,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以期获得银行信贷部门更有力的支持。
第四,应注意密切关注银行动向,掌握融资信息。融资并非守株待兔,坐等银行上门贷款,更需要创业者积极主动出击,寻找更多融资信息。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银行为争取更多的贷款企业,必然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并可能推出一些能被新创企业融资利用的服务品种。因此,创业者一定要精通各银行提供的创新金融服务程序,适时地为己所用,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五)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法,长期以来,它一直生存于民间,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也被称之为“草根金融”。按照借贷利率水平高低,民间借贷方式一般可分为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借贷;按照借贷对象的不同,则可以分为个人借贷、地下融资中介借贷,以及企业间资金融通等。
民间借贷的主要特点是借贷手续简便,时效性强,适合新创企业临时性融资。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民间借贷行为非常活跃,如江浙一带,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得经营资金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由于没有正式引入合规渠道,借贷双方法律意识均较为淡薄,借贷行为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民间借贷也很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为回避各种风险,成功融资,无论在借款前,还是借款过程中,都必须明确一些事项,确保融资合法规范。
第一,在借款前,创业者应准确评估借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大小,以确保损失在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为了控制借贷风险,创业者需要掌握的是融资的数额以及期限两个方面。从融资数额来看,借入资金过少,无法满足企业发展所需;借入资金过多,则给企业造成较大的利息负担。因而,准确评估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量对创业者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非常重要。从融资期限来看,则应根据借款利率的高低,权衡企业的收益与成本,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二,在借款过程中应确保借据要素齐全,借贷利率合理,借贷双方责任应当明确化、法律化。在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借据或协议以确定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以免在借贷关系无效时彼此推卸责任。最终所签订的借贷协议必须具有规范性和可保存性,借贷双方都应注意将这一有效凭证妥善保管好,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第三,在发生纠纷时,企业应注意运用正确的方式,确保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如当借贷双方对借贷利率发生争议时,可考虑适当参照银行同类借贷利率计息,以免产生更大的纠纷。同时,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较大纠纷时也应注意掌握诉讼时效,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时,受害方应当在法律所设定的有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错过诉讼有效期限而陷入被动。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求助于专业的法律人士是必要的。
(六)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租借设备的方式来维持生产或扩大发展,再把生产所得的资金偿还租金并最终获得设备所有权的一种独特的融资渠道。相比于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融资租赁延长了企业资金融通期限,加大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可以减小企业的还款压力,缓解企业的资金周转紧张状况。由于在融资租赁过程中,租赁方不考查承租人的财务状况,这就较好地解决了新创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的问题,而且由于以承租设备为担保物,不需额外的担保或抵押,解决了新创企业无产可押的问题。因此,融资租赁的门槛较低,新创企业可以较为容易获得资金。
除此之外,融资租赁还有一些独特的优势:融资租赁中的经营性租赁属于表外租赁,企业得到了固定资产使用权,但不增加表中负债,可以美化企业的财务报表,改善企业的资信状况;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技术设备,绕开外贸政策障碍和国外技术封锁,有利于新创企业利用外资,提高技术设备水平;融资租赁以物为载体,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对短期、中期、长期的融资项目都适宜,而且分期支付租金的还款方式对新创企业来说也易于接受,特别适合于资金规模小,但设备使用价值高的新创企业。
虽然融资租赁对于新创企业的适用性较强,创业者也应当认识到此种渠道特殊性的另一面,以免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利益受损。
第一,融资租赁的过程要比一般的借贷行为复杂,至少涉及出租人、承租者和供货者三方当事人,并至少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两个合同构成,它们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出租人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承租人则要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费用。因此,选择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一方面有其便利性,另一方面也会涉及一些复杂的借贷程序,如果创业者对于设备的需求非常迫切,则应当慎重选择这一融资方式。
第二,在基本租期内,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拥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出租方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要收回全部或是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即出租人从承租用户收取的租金金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和利润,或是根据相关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承租方在经济上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应负担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同时,在租赁期,承租人对设备还具有留用、续租赁的选择权。因此,对于创业者来说,必须充分应用融资租赁合同,在履行应尽责任的同时,享受应有权利。
第三,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都无权终止租赁合约。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提前终止合约;同时,出租人也不能以设备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因此,融资租赁的退出成本较高,在实施融资租赁之前,创业者应当慎重决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七)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新创企业成长过程中一类非常重要的融资方式。在股权融资中,企业通过出让部分股权筹集所需资金。显然,股权的出让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非常重大,企业内部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将重新进行调整,创业者对于企业的控制力也随之变动,这些最终导致了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的变化。
尽管如此,相对债务性融资,股权融资的优势也非常明显,股权融资方式所吸收的是一种权益性资本,企业无须按月偿还利息,也没有资金到期期限,只要双方同意,资金可以无限期驻留在企业内部。同时,如果企业引进的是战略性投资者的话,投资者会对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这些投资者往往对企业所在行业较为熟悉,所能提供的战略性专业支持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由于股权融资的特殊性,创业者在进行此类融资时必须非常慎重,避免一些常见的融资陷阱:
第一,应当慎重选择股权出让对象。由于股权出让的特殊性,创业者在选择新的合作者前,首先应从企业的发展战略及长期发展目标出发,同时考虑企业的股权稀释以及企业管理权分散等因素,确保投资者的引入对企业的盈利方式及利润分配方式不会产生较大的变动。另外,投资者的选择标准还应当具备针对性,创业者应当考虑投资者的引入是否能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能否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技术的创新和产品的开发,能否使企业保持稳定的资金来源等。这样,才能在融通资金的基础上,推动企业未来的发展。
第二,应当慎重考虑股权出让比例。在股权融资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企业控股权的受让与否。如果创业者只是出让小部分股权,企业的管理权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创业者能够继续拥有控股权,对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依然起领导作用。如果创业者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出让企业大部分股权,那么企业的控股权就转移到了投资者手中,企业的战略方向、管理模式、营销方式等内容都将由投资者来决策。企业控股权的出让与否取决于创业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讨价还价,如果创业者迫切需要发展资金以及相应的配套支持,那么,投资者在谈判中无疑握有更多的主动权,拿到企业控股权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因此,控股权的转移归根到底取决于投、融资双方的实力对比,在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创业者尤其需要慎重对待股权融资。
第三,应当合理确定股权出让价格。在股权融资中,股权定价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在理论上,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净资产定值定价法、现金流贴现法、市盈率评估法及净资产倍率法等。在实际运用中,创业者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的变化,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定价方法确认股权出让的价格。由于发展阶段不同,企业所具有的增长潜力和所面临的风险就会不同。同时,发展阶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企业所处的产业地位,这些因素都将直接影响企业价值。因此,创业者应当重点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制定合理的股权出让价格。
(八)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所吸收的同样是权益性资本,但是和前面所讨论的股权融资方式不同,上市融资主要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吸收资金。尽管目前大学生村官创业距离上市还很远,但是如果创业企业抓住机会,迅速发展起来,未来也不是没有上市的可能。从国内的现实情况来看,适用于新创企业的上市融资方式一般可分为国内上市、买壳上市和海外上市。
国内上市可以选择主板或中小企业板。由于新创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基本上无法进入主板市场,而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虽然为企业开辟了一条融资渠道,但却比较狭窄,上市门槛也比较高,真正能通过国内上市融资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买壳或借壳成为新创企业内地上市的选择。所谓买壳上市是指拟上市企业以有偿的方式取得某个已上市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将自己的主营业务转移到该上市企业,以达到上市的目的。海外上市指的是国内企业向海外投资者发行股权或附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在海外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国内新创企业通常可以选择的海外上市地点包括纽约、新加坡、我国香港等地区。
虽然通过上市融资方式,创业者可以获得大量权益性资本,但是在选择具体何种上市方式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上市方式的优缺点做出综合比较,选择正确的上市道路。
第一,国内的中小企业板市场对企业的规模有一定的限定,且非常适合于高成长性企业。也就是说,高成长性的企业可以尝试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对于高成长性企业,最为重要的指标是具备持续高速成长的盈利能力,一般来说,科技含量较高的创业公司可能具备此种能力。因此,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使企业具备高成长性,是企业争取上市融资的有力手段。
第二,虽然从理论上看,新创企业可以选择的海外上市渠道较多,但实际上纽约股票交易市场和纳斯达克股票交易市场对于企业的资质、潜力等要求较高,一般每年能到这两个市场上市的企业数目都非常有限。因此,真正对于国内创业者具备较强现实意义的选择是到我国香港或新加坡上市。这两个市场同处东亚经济圈内,具备较强的亚洲文化背景,企业在上市中所遇到的问题也较容易解决。
第三,到海外上市,不仅要看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对于企业经营的规范、透明以及治理结构的完善等方面更是提出了很多要求。因此,创业者必须在这些方面倾注更多精力,积极寻求与券商和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尽快熟悉这些交易市场的运作规范,才有可能获得上市资质。当然,到海外上市本身也并不影响企业在内地上市,在海外上市往往能够赋予企业较好的公司形象,以及较为完善的治理机制,这些都有助于企业将来回到国内主板上市。
(九)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在企业内部通过保留盈余、定额负债形成,以及计提折旧等形式形成现金来源的融资活动。其中,保留盈余包括提取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形成的资金,是所有者向企业追加的一种投资;定额负债指的是根据现行财务结算程序的规定,保留在企业内部的一部分经常性的延期支付的款项,这笔款项可供企业稳定地使用,构成了企业流动资金的一项短期来源;计提折旧可将企业的固定资产转化为现金,从而使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增加。
内源融资的优势非常明显,创业者不需要直接向外界支付有关的融资成本和费用,因而财务成本小,也不存在支付危机,融资风险非常低。同时,内源融资是以企业的自有资金融资,所以企业在运用此渠道融资时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受外界的制约和影响较小。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影响,内源融资的融资规模也就受到较大限制。
根据这些特点,内源融资是企业取得发展资金的一条较为现实的融资渠道,为了更好地应用这一融资渠道,创业者应当从如下两个方面加强认识:
第一,企业内部资金是衡量自身融资能力的标准尺度,同时也是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政策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因而,企业应从观念上对内源融资予以重视,并充分认识到企业资金内源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自我积累与内源融资能力。而内源融资能力的提升归根到底是与企业整体的发展以及经营制度的规范化不可分离的,只有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内源融资制度才是可持续的。
第二,企业应强化自我积累机制,用制度来完善自我积累能力。应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控制,制定并贯彻有关利润分配、成本管理等制度,以规范企业管理机制。例如,可以建立企业的折旧提成制度和折旧基金使用制度,保证折旧基金真正用于企业再生产,同时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内部银行制度,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不断创造的利润成为企业内源融资的源泉。
(十)商业信用融资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以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商业信用作为企业之间的一种直接信用行为,它产生于商业交易中钱与货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创业者可以利用这种商业信用来筹集资本,其运用的具体方式通常有3种——应付账款融资、应付票据融资和预收账款融资。其中,应付账款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时暂时未付款而对卖方的欠款,通过延期付款的形式来弥补企业资金的暂时性不足,从而扩大销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应付票据是企业进行延期付款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其借款成本相对较低,是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有效形式;预收账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或协定,在支付货物之前向购货企业预先收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形式,可以为企业免费筹集短期资本。
由于商业信用的载体是商品的购销行为,对筹资方的经营状况和企业风险没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无须办理银行借款那样复杂的手续,因此可以比较容易获得,特别有利于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急需。运用商业信用融资,企业能够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决定筹资的金额大小和期限长短。尽管如此,创业者在认识到商业信用融资给企业筹资带来便利的同时,还应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商业信用贷款存在的种种弊端。
第一,由于企业延期付款可能会造成企业信誉的恶化,因此企业都应尽力在信用期限内还款。由于信用期限一般都比较短,商业信用筹资还款的压力较大,这就对创业者的现金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二,商业信用筹资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由于商业信用发生在买卖双方的商业行为中,因此商品市场上的供求状况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当供大于求时,买方可能停止提供信用;当求大于供时,卖方则可能停止提供信用。同时,商业信用筹资还受资金市场的影响,当市场资金供应紧张或有更好投资方向时,筹资就可能遇到阻碍。
第三,商业信用筹资是建立在企业信誉之上的。现阶段,国内对于企业的信誉评价标准不规范,这就直接影响了商业信用融资方式的应用。同时,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企业滥用商业信用融资,最终资金无法按时偿还,不仅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对于商业信用融资制度的建设也是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