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先有国,后有家”,我们的国民似乎轻易接受了这样的论调,但即便只是从表面上看,这都显得荒诞不经。自从人类有了历史以来,人们便知道组成家庭繁衍子嗣。国家是由部落、氏族等发展而来的。可惜国家和人民总是被执政者偷换概念,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地利用国家工具来把人民对国家(集体利益)的纳税和捐献变成自己的囊中私物。
这种对“国家利益”的扭曲久而久之带来了一种灾难性的后果。我们的生命在最开始的纯洁时期的确带有一种先天的崇高情节,我们渴望为他人、为社会做出点什么,这倒不是因为我们的确心怀集体主义,而是我们渴望自己被他人所记忆,这会让我们觉得自己的生命充满价值和与众不同。但“人民的国家”被偷换成“政客的国家”后,人民的这种为社会作贡献的热情便被大大地扼杀。虽然在最初善良的人民可能相信了政客的谎言,人人踊跃为国家作贡献,但日久天长,人民便会发现事情的真相。比如,人们捐献的原本打算被更多人欣赏到的古董却被放进了门票价格昂贵的博物馆,成了博物馆的招财树,更有甚者,甚至被接受捐献的人拿去做了私人收藏乃至被拍卖,那么还想捐献古董的人的爱心必然会大受打击,他一方面的确希望自己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好使自己的生命更加有意义有价值;一方面又不想因为自己的捐献而使政客受益。那么他就会左右为难,反复失望之后他便永远不会再有这样的“爱心义举”。就像我们为受灾的同胞捐了1万元钱,但真正到达灾民手中的却只有100元,如此令人寒心的结果虽然不会那么快就让我们知道,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多了我们总会与真相相见。那时,恐怕所有的人“爱心”都因此受到扼杀。如此被戏弄多次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不会再轻易信任,我们甚至会怀疑朋友向我们寻求帮助的最单纯目的。而到了国家真正有难,可能为威胁到每个人的利益的时候,由于被伤害了太多次,人们也不敢再轻易相信政客的话,为保护自己真正的国家,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做出点什么。那些想要为社会作出贡献来使自己的生命更显伟大的人也完全失去了动力。
为此,我们还要被扣上没有爱心,缺乏信任等不仁不义的帽子。
国家主义不仅在精神上扭曲我们的价值观,更在经济上对我们捆绑。社会主义常用的经济口号便是国家有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其实,对于一个普通的公民来说,他需要面对的“小事”要远远超过“大事”。而国家到目前为止,从人民的利益来看,所做的大事也无过于电力、通讯、公路、运河等大的民生行业的垄断,当然,还有强拆。如果这就是大事的话,那么我相信民间资本虽然小,但也有足够的能力来把这些行业做得更好,而且更加优良。
当然,如果国家制定了某个经济目标,并吸引国家的所有精英前来发展这个项目,那么集中了最优秀精英的团队一定会把这个项目完成地十分出色。然而,这是以牺牲人的个性,培养不同人的共性为代价的。一个国家的经济不是一场足球游戏,可以射门的球门只有一个。每个人的兴趣都不一样,所以每个人的需求都会不同,这就要求社会上存在各种不同的行业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只有发展人的个性,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去发挥自己擅长的优势,各行各业才会共同繁荣,一个经济体才会健康。不然,不同时期内国家的经济建设任务肯定不同,当所有人都被训练成一个行业里的精英的时候,如果这个行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不再如先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新兴产业,那么国家又要从头开始培养新的人才。等这种人才被培养出来,这种新兴产业恐怕早已非常普遍了,我们就永远被动地走在市场后面。而如果国家不利用行政力量对市场进行干涉,那么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时刻留意市场动态,他会在第一时间内嗅到市场的新东西,并吸引一些这方面的精英来共同开发。由于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每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发展,我们不怕找不到对新兴行业感兴趣并为此钻研的人。
可能又会有人说,提倡个人主义有利于助长人类的自私之风。首先,我们必须要纠正一个观点:人们的传统观点总是认为,人类的自私本性是不好的,是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没错,人类不加节制的私欲的确会驱使我们做出很多伤害他人的错事,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错看私欲的借口,正是由于人类的自私,正是由于这种私欲驱使我们想方设法地过更好的生活,所以我们才会为自己的目标而不断奋斗,所以我们才会进步,所以社会才会发展。假如人类没有了私欲,那么社会的发展由谁来推动呢?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才会鼓励人们为了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个人的生活更加美好,那么无数个为此奋斗并生活更美好的个人就会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如果否认人类的天性,人类的私欲受到压制,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动力去做一切事情。
而且,我们的商业文明本身就是建立在人们的自私之心上的。我们与别人进行交易,都是激发了别人私心的结果。我们可以买到食物,正是因为商人在出售食物时动了私心,认为可以从中获得利益,而如果这种交易对他没有丝毫益处,他便不愿把食物给我们。每项交易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激发别人的私利之心,向他表明他需要做的事情可以为自己获得好处,那么别人就很愿意接受。任何一种买卖都是如此,给我所需,你也得到所需。
当然,我们也要承认,毫无节制地自私必定会伤害到他人的利益,而依靠个人是很难战胜自我去舍弃自己即将得到的利益的,于是西方社会在对自我有了充分认识后,他们的法律在充分鼓励人们个性张扬之前,已经对各种个性画了边框,一切私欲都要以不伤害他人利益为前提,这构成西方国家的整个立法精神。而我们往往不敢正视人的自私天性,反而想要靠道德来使人们自制,但是这种逃避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得我们连自己的天性都不敢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