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控股企业数量逐步增加的实际情况,云南省按照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国有控股企业中监事会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省属控股企业监管的有效形式,依法实行法人治理。云南省国资委抓住2007年2月云南机场集团公司整体改制成立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契机,完全依据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有关规定,组建了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通过半年多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新路子。
(一)监事会组建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60%股比)、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26%股比)、云南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14%股比)三家股东投资组建。按照《公司法》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公司纪委书记作为职工代表监事进入监事会。公司组建监事会时经股东协商,监事会成员暂定为5人,其中3家股东各派1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2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控股股东推荐,依法选举产生。云南省国资委推荐国有企业第三监事会主席作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选。按照《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作为监事会的办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为监事会秘书。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职权、工作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召开监事会会议两次;组织监事会成员对保山机场、腾冲机场、芒市机场和昆明机场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分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三次;监事会主席参加了公司财务工作会、总经理办公会、效益分析会等公司的日常重要会议,对公司重要决策进行监督。
2007年3月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纲要》、《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制办法》和2007年主要工作等事宜。会议还讨论了《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经全体监事讨论修改后报股东会批准执行。会议明确了监事会工作的三个指导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问题;三是坚持合理性原则,尊重机场行业特点和云南地域经济的客观实际,遵循会计、审计、财务中的基本规范,按照合理的方法和程序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挥监事会的“查、帮、促”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议将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非航空收入经营状况作为2007年度监督检查重点工作。
根据2007年度的工作安排,针对产权变动较大、追加投资较多的项目,监事会于2007年4~6月,对昆明机场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保山机场、云南省腾冲县空港观光酒店有限公司、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腾冲驼峰机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芒市机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各单位经营管理、经济效益、机场建设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重点对腾冲火山热海旅游景区公司2005~2007年4月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出具了《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客观反映了被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公司经营班子对监事会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
2007年8月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公司总经理2007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昆明机场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报告》、《关于保山、腾冲、芒市等地区所在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会议还总结了监事会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
(三)初显成效
1.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各股东派出的监事责任心强,具有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努力维护出资人权益和公司利益;两名职工代表监事非常熟悉公司情况,了解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发挥职工监事在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特别是分管监察、审计工作的纪委书记作为职工代表监事进入监事会,有利于监事会工作与企业监察、审计工作的相互衔接,有效利用企业组织架构中已建立的安全健康防范系统,使监督信息沟通更加及时、顺畅。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素质好,结构科学、合理,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监事会将公司的审计部门作为监事会的办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既解决了监事会监事多为兼职,难以兼顾监事会大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的实际困难,又可充分发挥内审工作的本质属性和人员的专业特长,使监事会工作与企业审计部门的工作既相互区别各有侧重,又相互包容,工作成果更易于交流,避免重复,提高工作效率。监事会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联合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中的独立性,也是监事会实施日常监督、过程监督的有力保证。
3.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在组建的同时,重视制度建设。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建立了《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制办法》以及《监事会秘书工作职责》等规范性工作制度。监事会还确定了档案资料管理、年度重点工作执行责任等具体制度,保证监事会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进行。
4.将监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07年监事会工作纲要》中的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执行的责任监事,做到各监事分工明确,有利于增强监事的工作责任心,使监事会的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5.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派出的专职监事担任,有利于提高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监事会主席可以全身心地投入监事会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监事会工作有的放矢,提前筹划,提高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起到“查、帮、促”的作用。
6.坚持依法监督原则、客观公正和合理性原则是监事会工作的根本准则。监事会依法组建,也必须依法开展工作,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监事会披露的重大问题必须有法可依,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有利于保护所有者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监事会客观公正合理地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与问题,才能赢得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的信赖与支持,才能使监事会顺利工作,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