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运作主要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广东省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粤府办[2001]26号)的规定,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依据《广东省省属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01]27号)。
(一)统一认识
企业经营决策班子的主要职责是创造财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而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而监事会的工作职责是维护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运作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两者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服务、都是为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从本质上并没有矛盾。这一点在监事会进驻企业时,就与监管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沟通,达成共识,便于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和取得企业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这一点如果做好了,其他工作就容易开展。
(二)明确监事会职责
根据国家《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六项职责:一是检查公司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二是检查公司财务、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是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运营以及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四是检查班子成员的经营行为,并对其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五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监事会成员联席会议,了解公司经营财务运作情况;六是派出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广东省监事会、财务总监派驻企业3年来,都是把帮助和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其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列席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的形式,对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提出了供班子决策参考的意见;通过到二级以下企业的调研发现违规经营、资产流失现象,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的不规范行为,及时与董事会经营班子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引起了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不但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还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监事会,有效防范了资产的流失。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
监事会的工作规范,概括起来就是“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廉洁公正”。监督要有依据,不能想监督什么就监督什么,规范运作就要建立相关的制度,草拟了5个制度(监事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监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工作规范制度、监事会报告制度、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目前正在内部试行中,待运作成熟后形成正稿实施。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做到廉洁公正,工资福利均不在所监督企业支付,由派出机构开支。并要求不得在所监督的企业开支任何费用,接受任何礼品、有价证券。
(四)与企业交换意见促进企业整改
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工作,对所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企业交换意见,促进企业的整改,规范企业的行为,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监事会工作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监事会进驻企业后,深入到集团和二级企业调查研究,通过监事会向企业班子反馈意见,企业从存在问题中寻找集团对下属企业管理制度的漏洞,加强了制度建设和整改,使企业感到监事会的进驻,不是单纯地为监督而监督,是为企业发展着想帮了企业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