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河北省政府国资委成立后,为适应新的国资监管形势的需要,在改进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确立了“抓住一条主线、加强两项建设、实现新突破”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国资委中心任务,抓住国有资产监督这条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规范运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在监督模式上实现有效突破),从而使省监事会工作实现了由财务监督为核心向国有资产监督为核心、由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的转变。
(一)职能定位的探索
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外派监事会的职能定位。外派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监管的一支重要力量,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外派监事会以国有资产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改革、改制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外派监事会具有六个基本特性:一是法定监察性。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行为的合规性检查,对企业决策的合益性检查,对企业报告的真实性检查。二是外部独立性。派出主体是出资人或出资人代表,独立于企业之外,不受企业领导,与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代表出资人制衡企业内部人利益、制衡企业短期利益。三是强制性。企业必须依法接受监督检查,依法为外派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四是现场性。外派监事会在企业一线现场监督,能够随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发现和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向出资人报告,解决出资人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五是长期性。外派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要对企业进行周期性检查,对企业的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六是参谋助手性。外派监事会熟悉企业情况,要为出资人决策当好参谋,并根据出资人授权承担一些其他职能。在监督过程中,外派监事会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确保了监督到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的探索
一是变事后监督为当期监督。改填报《企业基础材料》为企业收发文件、财务月报和会议周预报、重大事项随报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派驻监事会企业报送监督检查材料的通知》,对企业向监事会报送材料的内容、时限、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建立起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会议安排、往来文件等月报制度。监事会通过有选择地列席企业有关会议,搜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关资料,随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对发现的企业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监事会采取适当方式与企业交换意见,发挥“预警”作用。对于不能与企业交换意见的事项,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向国资委及时报告。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经开展了以成本费用管理、用车制度改革、委托理财、投资收益与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模式的探索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步伐的加快,派驻监事会企业中,出现了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合资等形式。为适应管理需要,理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关系,经省编委批准,监事会工作处增挂了“董事监事工作处”的牌子,负责对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工作,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董事、监事管理试行办法》,确定了由监事会主席担任“股东代表”办法,初步形成了对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对国有控股企业推荐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向国有参股企业推荐派出董事或监事,向合资企业派出董事,兼任总会计师、管委会委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发挥监事会作用的探索
一是制定了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制度,每年监督检查结束后,召开“省政府国资委派驻监事会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向企业下达整改意见通知,对企业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使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得到落实,增强了监事会的权威性。二是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党委要求,印发了《落实监督检查报告任务分解书》,根据职能分工,将整改的督导落实任务分解到省国资委内相关处室。同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作用的有关规定》,对省国资委内相关处室支持、配合监事会的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三是在国企改革等省国资委中心工作中,把监事会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资监管的三道关口,在研究企业改革、干部使用、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清产核资、离任审计等工作中,把监事会的意见作为一个重要参考。监事会主席还承担了国企保持先进性教育、改革改制等督导任务,监事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的探索
一是实行了监事会办事处日常工作月报制度。各办事处将下一月的日程安排、主要工作计划、本月工作落实情况等以月报表的形式报监事会工作处,经汇总后报国资委领导。同时,监事会工作处注重跟踪检查,从而加强了监事会工作的计划性和落实力度。二是制定了《监事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和《监事会办事处主任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事会主席和办事处主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了监事会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各办事处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撰写调研文章。认真办好《监事会工作信息》和“监事会工作网页”,刊登监事会工作动态、工作做法、经验交流、理论探讨、领导讲话等内容。《监事会工作信息》和“监事会工作网页”已成为连接全省监事会工作的桥梁与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