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5日,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划归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管理。4年来,在市国资委的领导下,针对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创新工作,健全了监事会工作制度,增加了监管力量,扩大了监管范围,深化了成果运用,促进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更加科学规范。
(一)创新监管,实现两个转变
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是由稽察特派员过渡而来,2001年7月开始向企业派出监事会。2003年市国资委开始管理国有企业监事会之初,市国资委党委明确提出了“一个规范、二个提高、三个加强”(规范监事会工作,抓好制度建设;提高监事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加强工作研究,加强监督资源整合)的监事会建设方针,要把监事会建设成一支党性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队伍。
4年来,在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监事会的监管力量也大幅度增强,监管范围明显扩大。2004年底,监事会办事处就由原来的6个扩编为9个,监事会专职人员由30人增加到45人,派驻企业由26家增加到36家,目前,监事会第十办事处成立在即。
同时,还适时修订了《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监事会与企业交换意见暂行办法》。先后制定了《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监事会监督检查〈专项报告〉编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监事会工作制度,调整了监督检查业务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促使监事会工作实现了两个转变,更加适应国资监管工作的需要。
一是监督内容由掌握历史情况过渡到关注企业现实状况,实现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过程监督就是为了强化监督实效,监事会通过认真列席企业各种经营会议,分析企业财务月报和相关资料,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加强对重点事项和重点问题的跟踪。比如奥运工程项目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干部职工交流,广开信息渠道。在坚持列席会议和分析企业财务等信息获取渠道的同时,监事会与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广交朋友,拓宽言路;利用审计力量,解决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2006年,监事会在过程监督中提交专项报告58份,同比增加32%;年度报告基本能够按照新修订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在6月底完成,报告揭示的当期问题大幅增加,占到70.3%,反映历史问题延续到今的占19.6%,反映历史问题的只占10.1%。通过加强过程监督,及时发现企业现实经营活动中的问题,使许多问题在初始阶段得到解决,加强了风险防范,提高国资监管效率。
二是对企业问题的处理流程,由对上报告过渡到有选择地与企业沟通并向国资委报告,实现由揭示问题向推动问题整改的转变。为促进企业整改问题,建立了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听取审议监事会年度报告制度。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逐份听取并审议监事会关于监管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和一些重要的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并对报告揭示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并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向企业反馈监督意见。一方面,监事会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管理问题,注意随时与企业领导沟通,帮助企业认识问题、改进管理。对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体性问题,认真按照主任办公会要求向企业领导班子反馈,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专项报告的处理。专项报告主要反映企业当期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市国资委领导及时予以批示处理。有的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有的亲自进行调研,有的当即做出要求企业纠正的指示。在批回的专项报告中,监事会揭示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解决。而且,专项报告中约九成的建议被采纳。
两个转变得到了各企业的认可和欢迎。2007年4月,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用文件的形式充分肯定了监事会在工作中的两个转变。
(二)围绕市国资委中心工作,强化过程监督
监事会坚持与市国资委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2006年,在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监事会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对监管企业资产损失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工作进行了严格审核,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另外,还参与了市国资委对“十一五”规划审核工作、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奥运工程监督检查和“小金库”的清理工作等,与国资监管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在保证市国资委各项制度、决定的落实,加强国资监管工作整体力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紧紧围绕国资委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针对企业经营者擅自投资、担保和改制中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针对决策失误责任不明、经营者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出台了《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以2006年为例,监事会共完成了31个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揭示问题138个,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企业资产和损益不实,不良资产较多。二是企业主营业务竞争力不强。三是违规担保,使企业面临风险和损失。四是企业财务管理薄弱,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五是一些企业经营者队伍廉洁从业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了一些违规行为和高风险经营活动,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损失,保护了干部队伍。
由于监事会工作在企业一线,情况掌握比较全面,对企业领导者和经营班子评价比较客观,为组织部门和领导机关考核、评价、选拔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市领导曾先后多次听取监事会工作汇报,2005年8月,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今,市委组织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在调整企业负责人时,也都注意听取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监事会在监督检查内容上,由偏重财务检查向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多领域监督拓宽,监督面扩大,强化了监督职能。同时,监事会通过与企业的沟通机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改进建议,也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
在企业基础制度建设中,监事会也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使企业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在监事会的推动下,金隅集团先后形成了15项工作制度,涉及财务的就有7项,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另外,由于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意识增强,推动了决策层和经营层的职能和职责分离,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更加规范。许多企业都在监事会的推动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加强了内部控制。乱担保、乱投资、委托理财的现象基本得到遏止。企业管理逐步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现在,监事会的工作也越来越得到企业的认可。一些企业还借鉴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集团的内部监督和财务管理。首钢总公司设置4个监事会小组,派驻下属22个全资单位;城建集团、住总集团都成立了2个企业监事会,派驻8家子公司;市政路桥控股集团成立了4个企业监事会,派驻4个子集团;金隅集团目前正在筹备完善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对所有子公司进行更加科学严格的监督。针对这种情况,监事会也主动将监督的触角向下延伸,对企业内部监事会进行指导、培训,在工作中建立协调合作机制,效果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