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讲安全,治病看疗效。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能治病也能致病,用药不能光讲方便、便宜。小病治不好,大病留隐患。无论选用什么药,都要看看它对身体有什么危害。
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行了药品管理分类制度,即将药品划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并按其特点做出了相应的法律管理规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有效的药品管理模式。这一制度的建立,必将推动我国医疗制度深入改革,增强人民的自我医疗意识,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那么,如何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呢?
1.处方药 系指必须经医生诊断出具处方才能从医院药房或药店获取,并接受医生监护或指导使用的药品。处方药,一般药理作用强,主治病情较为严重,容易引发不良反应。如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抗生素、治疗心脑血管病的主要药物、精神药品、中枢镇痛药、激素药、有剧毒的药品、生物制剂及刚上市新药等,都属于处方药范围,不可擅自在药店自购自用,以避免用药不当,贻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2.非处方药 系指不用医生诊断和出具处方,患者依据自己所掌握的医药知识,借助阅读药品说明书,对小伤小病进行自我诊断选择应用的药品。国际上通用的非处方药简称为OTC。非处方药主要包括解热镇痛药、助消化及胃肠道用药、维生素、计划生育药、皮肤外用药等家庭常用药,以及少量的安全系数较高的心血管药物、眼科和耳鼻喉科用药、抗过敏药和驱虫药。
非处方药品的特点是“安全、有效、稳定、方便、价廉”。安全是指经过长期在临床或实际应用中所验证的,其相对毒性低,不良反应较小;有效是指药品的疗效确切;稳定是指药品的性质稳定,可以放置家庭贮存;方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购药方便,不仅在医院药房,而且在药店、商场都可以买到;二是使用方便,自己或依靠家人就可给药。非处方药品中老药、国产药较多,相对较便宜,且可自由选购。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选定,并非一成不变。当某种处方药被临床使用多年,其有效性、安全性被充分证实,其适应症范围和药学特征符合非处方药的基本要求,就有可能转换成非处方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医疗需要。